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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特質、歸因型態和分手後的復原與成長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人格特質、歸因型態和分手後的復原與成長

本節分為三個部份,第一部份介紹人格特質與分手事件的相關研究;第二部 份介紹歸因型態與分手事件的相關研究;第三部份介紹人格特質、歸因型態和分 手事件的相關研究。

一、人格特質與分手事件的相關研究

過去研究針對人格特質與分手事件的研究不多見,大部分是人格特質與生活 中的壓力事件或是對創傷事件後的症狀反應為主,Tashiro 和 Frazier(2003)表 示親密關係的結束可能是生活中最痛苦的事件之一,一種心理上的痛苦(Chung et al., 2002)。個體是否能從壓力事件中復原,人格因素提供一個重要的訊息

(Watson & Hubbard,1996)。

在關於壓力與因應策略的研究中,神經質是特別引人注意的性格(Tashiro & Frazier ,2003)。Watson、Clark 和 Harkness(1994)認為個體如屬神經質者,會

表現出較多沮喪的情緒,因為他們會有過度反應的行為,對於中性或是模糊的事 件會以負面的看法居多,因此會使用較無效的方式處理生活中的壓力事件(例如 分手),會在分手後引起較多沮喪的情緒(Watson et al.,1994)。而神經質特徵,

如焦慮、憂鬱,在分手後被預測會出現較強的悲傷反應(Kurdek, 1997)。相對來 說,友善性/和悅性者會有較容易感到愉悅與溫暖及較容易在分手事件後感受到 與友誼與親情關係的正向改變,神經質者則會有較少經驗到分手後的成長

(Tashiro & Frazier, 2003)。在 Tedeschi 和 Calhoun(1996)關於五大人格與壓 力關聯的成長研究中指出,外向性、開放性與謹慎性/責任性和友善性/和悅性較 高者,在面對壓力事件後有較多的成長。

因應策略部份,神經質者在因應策略上較無效能,而外向性者可以較有效能 的因應分手事件,謹慎性/負責性者與友善性/和悅性者在因應策略上有較低的顯 著相關,而開放性者與因應策略較無相關(Tashiro & Frazier,2003)。同時神經 質者較無能力控制衝動或是人際上的衝突,會採取逃避、自我責備等傾向消極、

優柔寡斷的行為,因此對於由情緒所引起的經驗也較慢恢復(Ellis, Simpson, &

Campbell, 2002)。Watson 和 Hubbard(1996) 研究指出,在因應策略的部份,神經 質性格較會消極抵抗;謹慎性在因應策略上有強的預測力,與主動性、問題焦點 反應策略較有關聯;外向性顯現較少的因應策略但與尋求社會支持系統、正向評 價以及問題焦點因應部份的關聯較強;開放性與傳統因應較沒有關聯。而友善性 與因應策略關聯性適中。

另外,Ormel、Oldehinkel 與 Brilman(2001)發現神經質較高者,沮喪的機 率會增加,罹患憂鬱症的機率也因而提高;同時分手事件對於成人的憂鬱症來說 也是一個可能致病的危險因子(Monroe, Rohde, Seeley, & Lewinson,1999)。

McCrae 與 Costa 於 1986 年的研究指出,當遇到類似分手這樣的壓力事件 時,開放性較高者,會運用幽默的方式面對,而外向性者會去尋求協助、使用較 正向的思考方式。友善性/和悅者者屬於溫暖與愉快特質的,因此在面對關係結

束時比較容易經驗到正面的成長;外向性的人對於處理分手這樣的壓力事件比較 有能力,但開放性與處理壓力事件並沒有多大的相關(Tashiro & Frazier, 2003)。

以性別方面來看,Katz 與 McGuffin(1987)發現憂鬱傾向的人格特質中,

女性比男性擁有較高程度的神經質、外向性與開放性(引自Goodwin & Gotlib, 2004)。

綜合來說,人格特質與壓力事件是有關聯的,包含面對壓力事件後的成長或 是使用的因應策略不同而影響復原的程度,每一種人格特質者面對事件後的反應 不一。但遇到壓力事件後神經質者是較明顯會出現負向情緒且較難復原。

二、歸因型態與分手事件的相關研究

許多人在面對關係結束後,常會對其發生原因尋求解釋,在關係失落後進行 調適(劉惠琴,1995),而且分手事件對大部分的人來說都是屬於負向事件,

Higgins 和 Hay (2003)針對負向事件研究顯示,對於負向事件,樂觀者有較多外 在歸因,然而關於悲觀者的歸因方式與習得無助的修訂模式有不一致的結果,悲 觀者對於負向生活事件有較多外在歸因,比起樂觀者對於負向事件有較多內在、

不穩定以及特殊歸因,如針對策略、努力與情緒。研究結果顯示不論樂觀者或悲 觀者對於正向事件歸因上會有較多個人可控制因素,對於負向事件有較多的外在 歸因。除了內外在、穩定性與普遍性的歸因向度之外,Brehm(1992)表示若關 係失落後,個體在解釋上對未來的改變增加掌控感(a sense of control),未來會 較為積極。黃君瑜(2003)也提到若個人能對失落事件賦予較好的歸因或解釋較 能在分手後達到情緒安適的狀態。

許多研究探討因果與責任歸因對於婚姻滿意度的相關(Bradbury & Fincham, 1990)。Fincham 和 Bradbury(1992)研究指出因果歸因與婚姻滿意度、對婚姻 困境的歸因以及對於配偶行為的歸因有相關。而責任歸因與生氣(anger)在解 決婚姻問題時也會有關連,認為伴侶行為是蓄意的、利己的動機與應受責備的,

在婚姻互動中較會出現生氣的情緒。關於自我歸因與關係品質的相關研究中

(Sumer & Cozzarelli, 2004),發現對自我有正向概念的人較少有負向歸因,同時 對於關係的滿意度較高。

Hall 與 Fincham(2006)探討婚姻中不貞的行為,有些伴侶選擇留下,也有 些伴侶選擇離開,針對伴侶不貞的歸因進而原諒對方或是選擇離婚,二者存在著 相關。因為伴侶不貞主動提出結束婚姻的人,比起那些伴侶主動結束婚姻的人有 較低的原諒。若是將伴侶不貞的行為歸因為內在、普遍與穩定的向度,例如「我 的伴侶的欺騙是不可信賴的,不論是在什麼情況下,都不會有所改變」,將會有 較多負向的反應,如結束婚姻;若是將伴侶行為歸因為外在、特殊與不穩定,例 如「我的伴侶只有在不好的情境下才會欺騙我,將不會再騙我一次」,則較會傾 向和解。

Tashiro 與 Frazier(2003)使用 Kelly 等人 1983 年的歸因類別:自我歸因(我 的需求)、對方歸因(對方的需求)、關係歸因(兩方興趣不同)以及環境歸因(工 作壓力),得出大部分的人會將導致分手的原因歸因於兩者之間的關係,其次是 對方的因素,接著是個人,最後才是環境因素。將分手歸因於對方的問題時,個 體有較多的負向情緒、較少的樂觀、快樂以及自信,可能是由於對方的因素是較 無法改變以及控制的。將分手歸因於關係的因素時,個體有較多的快樂、社會活 動以及自信,較少的悲傷,可能是由於這是較易處理的以及知覺到個體在復原過 程中可控制的,且當兩者關係較不親密時,悲傷程度較低(Kurdek, 1997)。對自 我進行歸因時,不同的研究顯示不同的結果,有研究顯示個體表現較少的負向情 緒(Sprecher, 1994);另一個研究顯示個體表現較多負向情緒、較少正向情緒

(Choo et al., 1996)。故在自我歸因部份,並未有很明顯的結論。在環境歸因方 面,女性較會有環境歸因。研究結果也指出歸因於前伴侶以及環境因素的人會有 較強烈的悲傷。當關係結束時,個體會將原因歸因於一個自己以及周圍社會網絡 可接受的原因(Duck, 1992),較傾向忽略環境因素的歸因(Berscheid, Lopes,

Ammazzalorso & Langenfeld, 2001)。

在性別部份,劉惠琴(1995)的研究發現女生常將分手的原因,歸咎於自己 外型不具吸引力、不討人喜歡等,而男性則會歸因於自己條件不夠、能力不夠等。

在Johnson、Aikman、Danner 與 Elling(2006)研究不同性別的害羞者在親密關 係中的歸因方式有所不同。害羞的男性與女性對於正向的親密關係結果會歸因於 外在與特定情境,而害羞的男性認為正向結果的產生是不穩定的。在面對感受不 好的親密關係中,害羞的男性與女性會將分手原因歸因為內在、普遍的因素,男 性會視該因素為穩定性的。當親密關係的結果是好的時,害羞的男性會較開心與 感到滿足,比起同性別但較不害羞的男性而言,會被他們的伴侶所深深吸引。但 是當親密關係的結果是負向時,害羞的男性會傾向結束關係,以及知覺到伴侶的 行為是帶有蓄意傷害的成份,而害羞的女性對於經營下一段關係較會有正向的改 變。當分手事件發生時,若為悲觀歸因或使用不適應性歸因者,似乎會產生較多 的負向情緒,但同時也較能從事件中獲得正向的改變或感受。

三、人格特質、歸因型態和分手後復原與成長相關研究

僅有少數的研究探討人格與歸因間的關聯(Karney & Bradbury, 2000)。

Graziano、Hair 和 Finch(1997)證實友善性/和悅性特質的人有對於衝突事件的 解釋是抱持著可協調的、重視社會關係,看重衝突行為與衝突事件與和伴侶間的 關係。Bono 等人(2002)指出性格影響個體對於衝突經驗的歸因方式。用人格五因 素來測量何者傾向面對任務取向的衝突(對真實事件的衝突,譬如對於解決一個 問題的觀點出現歧異)或關係取向的衝突(對社會心理或人際互動上的不同意通 常感覺到惱人與敵意)。研究結果支持個體傾向歸因他們的衝突經驗,跨越時間、

對象以及情境。友善性/和悅性與開放性較會以個體層面去陳述關係取向的衝 突,外向性與謹慎性/負責任的人會以伴侶層面去陳述與關係取向有關的衝突。

而衝突的歸因對於關係的滿意度是有意義的影響,亦即對衝突的歸因會影響關係

滿意度,而關係滿意度與婚姻的失功能有關,個體對於衝突的歸因會影響個體後 續對於衝突的處理。

Cheng和Furnham(2001)研究歸因型態與人格特質對於快樂(happiness)

Cheng和Furnham(2001)研究歸因型態與人格特質對於快樂(happi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