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本章共分四節,主要目的在闡述研究動機、研究目的與問題、研究假設並界 定相關名詞。
第一節 研究動機
大學生前往諮商輔導中心求助的問題主要為學業問題、生涯問題以及感情問 題,而其中情感困擾更是大學生最常尋求諮商協助的問題之ㄧ(陳月靜,2001)。
生命線從1997 至 2008 這 12 年的個案統計則指出,情感議題是求助問題中第二 主要問題類型(引自生命線網址http://www.life1995.org.tw),親密關係顯然為人 們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在一般人的戀愛經驗中,有一次以上分手經驗的比例佔 了94.5%(張老師月刊,1998),社會新聞也常見許多為情所困,甚至是自傷、
自殺或他殺的相關報導。而王慶福、王郁茗(2007)指出,分手經驗即使沒有到 達自傷或傷人的程度,也常造成雙方心理與社會的適應不良。Tashiro 和 Frazier
(2003)亦指出,親密關係的結束可能是生活中最痛苦的事件之一,一種心理上 的痛苦(Chung et al., 2002)。可見分手議題是人們生活中需要關切與值得研究的 現象。
在親密關係議題中,過去以量化方式進行的相關研究為數不少,針對依附風 格(李玉珊,2006;賴妮蔚,2006;Barbara, & Dion, 2000;Moller, Fouladi, McCarthy,
& Hatch, 2000;Pistole, 1996)、愛情基模(Choo, Levine, & Hatfield, 1996)、共依 附特質(曾瑋琍,2007)、愛情態度(林嘉梅,2006)、分手歷程(修慧蘭、孫頌 賢,2003;劉惠琴,1995)、分手方式(李玉珊,2006;Knox, Zusman, & Nieves, 1998;Tashiro, & Frazier, 2003)、社會支持(徐珮瑜,2004;Moller et al.,2000)、
因應策略(林嘉梅,2006;徐珮瑜,2004;黃君瑜,2003;曾瑋琍 2007;趙慧 敏,2005;賴妮蔚,2006; Helgeson, 1994;Knox, Zusman, Kaluzny, & Cooper, 2000)、復原機制(崔樹芸,2007)等進行分手調適的探討。而以質性方式研究
雅凱,2004;羅子琦,2005;黃敬婷,2006;蔡聖茹,2006;陳勤惠,2000;陳 悅華,2007;陳俐瑾,2007;陳寶釵,2007;蘇佳玲,2004)。這些質性研究亦 針對不同面向去深入探討分手事件,例如:分手的原因,包含個人因素、對方因 素、彼此互動因素以及環境因素;分手的方式,包含主動分手、被動分手、協議 分手或是自然而然失去聯繫;以及性別;交往時間長短;親密程度等等,探討這 些面向對個體的不同影響。試圖去瞭解是否擁有某些特質的個體較容易從分手事 件中復原,例如:不同的依附風格、面對愛情的態度等;以及個體的社會資源,
如:社會支持、環境等,是否也是影響復原狀態的重要因素。
整體來說,一段愛情關係的結束是一個需要轉換的過程,是一種改變個人內 在世界觀的歷程(Hoff, 1995)。分手可說是一種失落(黃君瑜,2003),在面對 失落事件,人們常採取認知調適策略,改變其抱負、目標或個人信念,也就是去 改變自我而非改變世界,以有效調適所遇到的難以改變的事實(Ferring & Filipp, 2000)。但有些人在分手後卻明顯比其他人較難去接受以及復原(Barbara & Dion, 2000),這樣的現象值得加以探究。到底有哪些因素可能影響分手的調適,有待 研究與檢視。
以性別角度來看,Tashiro 和 Frazier(2003)指出,就分手後的痛苦來說,男女 沒有差異,但女性在分手後有較高的成長。Knox、Zusman、Kaluzny 與 Cooper
(2000)則發現經歷分手事件後,比起女性,男性較難從分手事件中復原。就性 別與人格特質和歸因型態的關聯,許功餘、王登峰、楊國樞(2001)指出男性在 勤儉恆毅、溫順隨和傾向較女性高,外向活躍、樂觀自在則無性別差異;而Peterson 等人(1982)和 Cheng 與 Furnham (2001)指出歸因型態在性別上並未有差異,上述 研究未分析向度是否有性別差異,故本研究欲進一步分析歸因向度,亦即1.內在
-外在;2.穩定-不穩定;3.普遍-特殊;4.控制-不可控制此四向度是否有性 別差異。
就分手方式而言,Helgeson(1994)指出非主動分手的女性知覺較多的正向
結果,主動分手的男女性則無顯著差異。Buehler(1987)指出比起未主動分手者,
主動分手者有較多經驗個人成長與成熟。女性在分手事件後有較多的正向情緒
(Choo et al., 1996),被動分手的女性者報告較多正向的改變以及較會思考如何 改善未來的親密關係(Cross & Madsen, 1997)。王慶福、王郁茗(2007)也指出 主動分手者痛苦較低但有較高的自責,被動分手者在分手後有較大的痛苦與較多 困惑,自我懷疑與否定以及報復衝動都有較高的傾向,在對親密關係結束的歸因 部份,Hall 與 Fincham(2006)的表示若是將伴侶不貞的行為歸因為內在、普遍 與穩定的向度,將會有較多負向的反應,通常會傾向選擇主動離婚。
就交往親密程度而言,張老師月刊(1985)的調查報告指出女生覺察關係不 對勁時,主動提出分手的比例比男性高,可是一旦發生性關係之後,主動提出分 手的比例就比男性低了,此部份可能與女性在發生了性關係後,不管生理或心理 上,付出的成本總比男性高,因此隨著交往的親密關係程度增加,關係越親密,
分手時的傷痛越多越深。
綜上所述,性別、分手方式與親密程度是否與經歷分手事件的當事人在人格 特質、歸因型態和分手後的復原與成長有所關聯,是研究者首先想探討的議題。
另外,過去研究甚少提及分手經驗者是否因年齡差異而有不同的人格特質、歸因 型態和復原與成長狀態,故研究者亦想探究年齡是否與上述三變項有關聯。
關於個體如何有效地從一個壓力事件復原,人格因素亦可以提供重要的資訊
(Watson & Hubbard, 1996)。Tashiro 和 Frazier(2003)的研究指出分手帶來的成 長與痛苦,會與個體的人格特質有所關聯。Chung 等人(2002)發現神經質
(neuroticism)此一人格向度可預測分手對個體的影響。Watson、Clark 和 Harkness(1994)亦認為個體如屬神經質者,會表現出較多沮喪的情緒,因為他 們會有過度反應的行為,對於中性或是模糊的事件會以負面的看法居多,因此會 使用較無效的方式處理生活中的壓力事件(例如分手),會在分手後引起較多沮 喪的情緒。因此,不同人格特質者在遭遇分手事件時,是否有不同的復原與成長,
是本研究擬定探討的第二個議題。
David、Ghinea、Macavei 和 Eva(2005)從歸因等認知角度去研究與情緒間 的關聯,發現不同的歸因方式與情緒的反應是有相關的。Rose 和 Rose(2005)
也指出歸因影響個體的情緒以及後續的行為表現。而歸因型態在某種程度上取決 於事件如何被解釋以及推論(Higgins & Hay, 2003)。換言之,人們如何解釋分手 事件這樣的經驗,可能會影響其調適方式(王慶福、王郁茗,2007;劉惠琴,1995)。 Tashiro 和 Frazier(2003)指出,隨著關係的結束所帶來的個人成長以及痛苦,
與個體針對為何關係會轉淡及對於分手原因所進行的歸因方式有關聯,將分手歸 因於對方的問題時,個體有較多的負向情緒、較少的樂觀、快樂以及自信,可能 由於對方的因素較無法改變及控制;而將分手歸因於兩人關係的因素時,個體有 較多快樂、社會活動以及自信,較少的悲傷,可能由於個體知覺到在復原過程中 這是較易處理以及可控制的。因此,不同歸因型態者在遭遇分手事件時,是否有 不同的復原與成長,是本研究擬定探討的第三個議題。
綜合言之,本研究以有分手經驗者為主要研究族群,想要瞭解性別、分手方 式、年齡層與親密程度是否與經歷分手事件的當事人在人格特質、歸因型態和分 手後復原與成長有所關聯。其次,本研究欲瞭解人格質與分手認知歷程中的歸因 型態,並探討人格特質以及歸因型態如何影響個體從分手事件中復原及從中獲得 正向意義與成長。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