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2008年新企業所得稅產生之影響
5.1 企業所得稅法與吸引外資
長期以來利用外國資金促進經濟的發展,一直是中國的基本國策。改革開放以來,外資 對於中國經濟的發產起了極大的作用,特別是在擴大投資、促進出口、開拓國際市場、提昇 技術和管理經驗、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上面。自改革開放至2006年底,合同利用外資額 高達14858億美元,實際使用外資額約為6919億美元。2006年外資值直接投資額為694.68億美 元,年增長率約為15%,外資固定資產的投資佔總額的比例為9.89%。2007和2008年外商直 接投資額更是大幅增長,顯示外資在中國經濟上的貢獻著實不小。
圖5-1 1995-2008年外商直接投資情況(億美元)
資料來源:中國統計年鑑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網站 0
250 500 750 1,000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7 2008
圖5-2 2002年到2007年外商登記戶數 資料來源:中國統計年鑑
2008年一月一日起,《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及《企業所得稅法暫行條 例》正式失效,所有的企業不分其資金的來源,一律適用《企業所得稅法》。對於在中國投 資的外資來說,首先要面對的就是過往稅收優惠的流失,以中國的立場同時也會擔心取消外 國投資者的稅收優惠會導致外國資金的離開。本章一開始,將討論企業所得稅法的改革和吸 引外資的關係,將從不同角度解析企業所得稅優惠對於外商的影響,並探討取消優惠是否會 使得中國市場失去吸引力。首先將從國際稅收模式切入,研究稅收管轄權以及相關稅收協定 與外國投資的影響,再以影響投資環境的各項因子分析,界定稅制在企業決策投資時的位 置。
5.1.1 國際稅收模式與稅收優惠
一個企業若為跨國企業,勢必面對到母國與投資國雙重徵稅的問題。國際上將管轄權模 式分為三種:分別為地域管轄權(來源地管轄權)、居民管轄權和公民管轄權。為處理雙重 徵稅的問題,主要的使用的方式包括扣除制、減免制、免稅制和抵免制。如表5-1252
外資登記戶數(戶)
0
72,500 145,000
217,500 290,000
2002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52 參見樂為,稅收政策對跨國公司FDI資本成本決策影響的比較研究,經濟社會體制比較,2007年第一期,頁 61。
表5-1 國際上處理雙重徵稅問題的方法
實際上截至2008年六月,和中國簽訂並已生效的86個雙邊協定中,載有稅收饒讓條款的是43 個,其中21個是締約國雙方相互給予饒讓抵免,22個是締約國對方單方面給予我中國饒讓抵
253 參見郭培莉、王海勇,兩稅合一並不會影響外資的流入,中央財經大學學報,2006年第二期,頁9。
免254。由此可知有一半的國家並未和中國簽訂稅收饒讓,稅收優惠並沒有辦法完全回饋給企 業。然而,這樣的情形並沒有影響外資對於中國的投資,表5-2255為2002年到2004年對中國投 資前十名的國家或地區。在當時只有日本、韓國、新加坡和德國有在和中國的稅收協定裡包 含稅收饒讓,其餘國家的投資者實際上都無法完全享受到稅收優惠。但這並不會構成外國資 金退卻的主因,我們可以這樣說,大多數外資在作投資考量時,並沒有把稅收因素當作決策 的重心。
表5-2 2002年到2004年對中國投資前十名的國家佔總FDI的比例 單位:%
國別/地區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中國香港 英屬維京群島
美國 日本 台灣 韓國 新加坡 開曼群島
德國
33.86 33.08 31.33
11.6 10.8 11.1
10.28 7.85 6.5
7.94 9.45 8.99
7.53 6.31 5.14
5.16 8.39 10.31
4.43 3.85 3.31
2.24 1.62 3.37
1.76 1.6 1.75
以中國2008年的資料檢視,從投資來源地看,亞洲地區前往中國投資實有戶數仍居首 位,拉丁美洲投資增長較快,實有外商投資企業戶數首次超過北美洲位居第二。亞洲地區投 資的企業為25.57萬戶(含分支機構,下同),佔外商投資企業實有總戶數的58.78%,註冊 資本8193.81億美元;其次為拉丁美洲3.58萬戶,註冊資本1821.32億美元;再次為北美洲3.42 萬戶,註冊資本987.42億美元;歐洲2.25萬戶,註冊資本1051.66億美元。
從國別和地區的外資流向看,香港、台灣、美國、英屬維爾京群島等國家和地區仍然是 中國主要外資來源地。企業戶數(含分支機構)位居前六位的國別和地區分別是:香港14.93 萬戶、英屬維爾京群島3.11萬戶、台灣2.96萬戶、美國2.8萬戶、日本2.58萬戶、韓國2.22萬 戶。港資企業佔外商投資企業總戶數的34.3%,香港與中國內地合作歷史悠久,加之港商看
254 參見王誠堯,根據新稅法適時修訂避免雙重徵稅協定,中國稅務報,2008年06月19日。
255 參見郭培莉、王海勇,兩稅合一並不會影響外資的流入,中央財經大學學報,2006年第二期,頁9。
好中國內地的資源優勢和良好的投資環境,預計在今後,港資企業仍會持續增長,並長期在 內地外資經濟中佔據主導地位256。
圖5-3 2008年中國外資地區來源
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網站
5.1.2 跨國投資考量的因子
若跨國公司要以稅制為投資環境的考量要件,以中國目前稅務結構看來,是以流轉稅和 所得稅為主要稅種。流轉稅又稱流轉課稅、流通稅,指以納稅人商品生產、流通環節的流轉 額或者數量以及非商品交易的營業額為徵稅對象的一類稅收。各種流轉稅包括增值稅、消費 稅、營業稅、關稅等。流轉稅的主要特點有四點:(一)以商品生產、交換和提供商業性勞 務為徵稅前提,徵稅範圍較為廣泛,既包括一級產業和二級產業的產品銷售收入,也包括三 級產業的營業收入;既對國內商品徵稅,也對進出口的商品徵稅,稅源比較充足;(二)以 商品、勞務的銷售額和營業收入作為記稅依據,一般不受生產、經營成本和費用變化的影 響,可以保證國家能夠及時、穩定、可靠地取得財政收入;(三)一般具有間接稅的性質,
特別是在從價徵稅的情況下,稅收與價格的密切相關,便於國家通過徵稅貫徹產業政策和消 費政策;(四)同有些稅類相比,流轉稅在計算徵收上較為簡便易行,也容易為納稅人所接 受。
0 15
30 45
60
亞洲(59%)
歐洲(5%)
非洲(1%)
北美洲(8%)
拉丁美洲(8%)
大洋洲(2%)
其他(17%)
256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網站,全國市場主體發展情況報告,國家工商總局辦公廳統計處。
流轉稅的徵收範圍限於一國境內發生的應稅行為,而所得稅則可透過居民所有所得和非 居民的境內所得徵稅,範圍顯然對跨國企業影響比較大。又流轉稅以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提供 勞務所取得的數額為徵稅對象,最終的稅收負擔比較容易移轉給消費者承擔257。流轉稅稅賦 的高低和優惠程度對市場價格有密切的關係,對於市場的競爭有直接的影響。許多國家透過 對菸酒等限制性行業課徵流轉稅,影響其生產和消費。一般而言,對大部分的行業不會採取 流轉稅的優惠政策,以保障市場經濟的進行。相較之下所得稅以納稅人的經營所得扣除有關 成本費用後的收益為徵稅對象,其稅收負擔較不易轉嫁。而且所得稅稅賦的高低對於市場價 格不會產生直接的影響,許多國家利用所得稅政策來調解社會公平、影響投資和儲蓄,促進 社會福利。這也是為何雖然中國流轉稅的稅額遠高於企業所得稅,但跨國公司在考量稅收環 境時,一般會以所得稅待遇為首要考量。
文獻指出,稅收政策在一國投資環境中只有激勵作用,並非關鍵的決定因子258。經濟學 家Dunning J.H在1977年提出了「OLI理論」259。他認為若想吸引跨國企業投資,必須提供三 方面的優勢,「O」代表所有權優勢、「L」代表區位優勢、「I」代表內部優勢。所有權優 勢是指一國企業能夠擁有外國企業所沒有的資產或所有權,包括技術優勢、企業規模優勢、
組織管理優勢和金融優勢等。區位優勢指跨國公司在選擇海外公司的國別、地點時,必須考 慮東道國所具備各項條件的優勢,包括資源稟賦和經濟社會因素,如市場規模與結構 ,市 場發展的前景和潛力,文化、法律、政治和制度環境,政府法規和政策等。區位優勢不僅關 係跨國企業對投資地點的選擇,還關係著投資的產業類型。內部優勢某些產品或技術透過外 部市場交易時會增加交易費用,跨國公司可以透過對外直接投資,在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間進 行內部交易,從中取得利潤。
在中國,區位優勢比其他兩個優勢影響力大得多,若是政局不穩,意味著投資有全部喪 失的可能;政策多變,投資者將無所適從;法律不健全,投資者的權益得不到保障,上面三 點可說是外資投資的前提。其次,包括原物料、勞動力、市場等條件也相當重要。中國地大 物博,各項資源和原料都極其充沛。總數13億的人口更帶來龐大的市場和勞動力。接下來,
要考量的是相關的基礎建設是否健全,包括政府部門的辦事效率,交通、運輸、通訊、銀行 等基礎設備。若以上條件具備,投資者才有可能在預期可以獲取利潤下投資,唯有獲得利潤
257 參見俞光遠編著,中國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制度改革語立法實用指南,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6年,
頁71-72。
258 參見安體富、王海勇,論內外兩套企業所得稅制的合併,稅務研究,2005年第三期,頁47。
259 Dunning, J. H. (1977). Trade, location of economic activity and the MNE: A search for an eclectic approach. In H. Ohlin (Ed.), The international allocation of economic activity, (pp.596-692). New York: Holmes and Meier.
時,才必須考慮稅率高低、稅收優惠多寡等問題。從此可知稅收政策在吸引外資上的確只是 個輔助性因素,並非關鍵因素。
事實上,稅收優惠只對中小型資本和勞力密集產業有較大吸引力,大型的跨國公司具備 雄厚的資本,其投資往往是以長期作為考量,注重整體利益,較多關心在基本的投資環境以 及投資條件的穩定性。世界銀行經濟學家威勒和莫迪的研究也表明,跨國公司在實現一體化
事實上,稅收優惠只對中小型資本和勞力密集產業有較大吸引力,大型的跨國公司具備 雄厚的資本,其投資往往是以長期作為考量,注重整體利益,較多關心在基本的投資環境以 及投資條件的穩定性。世界銀行經濟學家威勒和莫迪的研究也表明,跨國公司在實現一體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