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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企業綠色形象

二. 企業社會責任

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SR)的概念最早提出 1889 年,由 美國鋼鐵集團公司創始人安德魯‧卡內基(Andrew Carnegie)的著作《財富福音

(The Gospel of Wealth)》,書中提出了「公司社會責任」的觀點。企業社會責任是已 開發國家在工業與商業發展興盛後的一種反思,開始思考企業自身與環境、社區、勞 工等的合理關係(林佩萱,2017)。《經濟學人》於 2008 年專題報導中說明,企業社 會責任分為三層,最基層是傳統公司的公益善行,第二層屬於是風險管理與透明化,

第三層則是將「企業社會責任」視為機會,創造自身的競爭優勢。世界企業永續發展 委員會定義企業社會責任是「企業承諾持續遵守道德規範,為經濟發展做出貢獻,並 且改善員工及其家庭、當地社區、社會的生活品質。」,也就是企業在獲得最大利潤 同時,要合乎商業道德規範與社會期待,並且重視所有利害關係人的權益(黃怡翔,

2008)。企業社會責任配受重視,主要原因是企業面臨的負面市場壓力與正面市場誘 因(錢為家,2009)。

孫震(2008)提及 Milton Friedman 在 1970 年提出:「企業唯一的社會責任就是在 遊戲規則的範圍內善用其資源,參與意在增加利潤的活動,亦即參加公開與自由競 爭,不做虛假與欺騙」;企業社會責任應照顧五大利害關係者(stakeholders),包括 顧客、員工、生意上下游夥伴、自然環境與社會;所有利害關係者得到公平公義的對 待,對於自然資源要節制,達到永續發展,也就是「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才 能發揮企業最大的經濟效益。伍忠賢(2010)表示企業在從事商業活動時,必須符合 社會與自然環境達到永續發展。

企業經營有無符合 CSR 標準,可由經濟責任、環境責任和社會責任,三重底線原 則來衡量(林佩萱,2017)。三重底線原則由 John Elkington 於 1987 年提出,代表著 關鍵性的原則、無法迴避的責任與企業可持續經營的基準,經濟責任說明因已公平的 價格生產市場所需的產品或服務,獲得適當的利潤,促進企業成長;環境責任則是要 保護環境、合理運用資源以及促進生態多樣性;社會責任是應遵守法規,承擔社會期

望(黃怡翔,2008)。21 世紀的企業社會責任,已經不僅僅注重股東或關係人利益,

更是包含了地球環境保護議題與員工人權等社會責任(林汶聰,2010)。根據歐盟

(European Union, EU)對企業社會責任最新的定義:企業應負起因經營而造成社會衝 擊之責任,並斟酌社會與經濟影響再進行決策,針對利害關係人如:企業主、股東、

員工、客戶、當地居民、供應商、投資者甚至是全體社會來調整或是改變其經營策略 與方針,藉此創造:(1)利害關係人的最大共同利益;(2)辨識、減少或消除可能 帶來的負面影響。企業肩負社會責任可創造其社會性、生態性與經濟性的價值,也就 是 3P—人、地球、利益(People、Planet、Profit)(黃聖敦,2018)。表 2-4 彙整 2000 年後各學者與組織對於社會企業責任之論述、定義。 Mitchell

2000 企業社會責任是企業反應性的策略作法,乃表示其積極地

為,主要是探討企業對其所有利益關係者(stakeholder)負 責,不只 是對股東(stockholder)負責的觀念。

CBI 2001 企業必須知道他們須被公開評價,除了財務的表現外,亦 Fraedrich, Ferrell

2005 企業的義務是將對於利害關係人(包括消費者、員工、社

區、供應商以及政府)的正面影響極大化,並使負面影響 極小化。

木村麻紀 2007 關心地球環境或員工的工作環境,並積極地貢獻當地社會,以取得

(People、Planet、Profit)。

企業社會責任

企業社會責任、綠色、可持續報告已經被視為在當前商業環境中的必需品,透過 向利益相關者積極報告來傳達這些綠色活動也是至關重要的,以獲得競爭優勢 (Namkung and Jang, 2012)。

而台灣政府強制要求對象為全台灣資本額超過新台幣 50 億元的上市上櫃公司,包 括科技業、塑膠工業、傳產業、服務業與金融業,每年必編制 CSR 報告,CSR 永續報 告平台至 2019 年已有三年評估台灣暨亞洲永續報告現況與趨勢,圖 2-5 說明 2019 年的 高科技產業綠色作為的揭露程度中,「綠色設計」52.17%、「綠色採購」62.68%、

「綠色生產」52.17%,有過半的產業進行說明,而僅有 15.58%的產業有揭露產業內部 的綠色行銷,在綠色行為揭露佔最低;另外有高達 52.27%的產業揭露其氣候變遷政 策;85.8%的企業能夠揭露節能減碳之作為。

圖 2-4 2019 台灣暨亞洲永續報告現況與趨勢:高科技產業綠色作為的揭露程度

資料來源:CSRone 永續報告平台(2019),https://www.csronereporting.com/report/show/3148

根據 CSRone 調查顯示,從 2019 年台灣 528 家企業編製的 CSR 報告,其中只有 130 家揭露 SDGs 相關資訊,占比為 24.6%。在 17 個永續發展目標中,台灣企業關注 的最多目標分別是「就業與經濟成長」、「責任消費與生產」以及「氣候行動」。許

多國際企業已經將 SDGs 設為推動 CSR 的方向,針對這些人類所面臨的問題,提出解 方對企業來說一方面是潛在的市場需求,亦是回應利害關係人的需求,企業可將 17 項 目標視為企業永續經營、落實社會責任之指引。

2015 年於聯合國成立 70 週年之際,「聯合國發展高峰會」基於 2000 年發展目標 未 能 達 成 的 部 份 , 發 佈 「 全 球 永 續 發 展 目 標 」 (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翻轉我們的世界:2030 年永續發展方針》提出了人類與所有國家都面臨的 問題,規畫出 17 項永續發展目標及 169 項追蹤指標,作為未來 15 年內(2030 年以 前),成員國跨國合作的指導原則。圖 2-5 說明對 2030 年的永續發展方針,幫助跨國 企業訂定永續發展目標羅盤(UN SDG Compass),提供評估與管理方針,其五大步驟 為:了解 SDGs、定義優先順序、設定目標、整合與揭露溝通。

圖 2-5 聯合國十七項永續發展目標

資料來源:http://www.tomoiii.com/ngos

企業社會責任(CSR) 在國際間許多與之相關內涵,如:ESG 原則、ISO 2600、

SRI 社 會 責 任 投 資 。 ESG 原 則 或 ESG 因 素 意 指 「 環 境 、 社 會 和 公 司 治 理 」

(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 ESG),為評估環境、社會文化與公司 內部治理等面向企業健全狀態與穩定程度的指標。企業除了參與公益與慈善活動之 外,在研發時就將其對於環境的衝擊、員工與利害關係人的福祉,及可能對社會帶來 的外部成本納入評估。

國際標準組織 ISO26000 社會責任指南於 2010 年發布,簡稱 ISO SR,是由國際標 準化組織 ISO 發起提供企業社會責任指南,它不像其他 ISO 標準那樣進行認證。其目 標透過鼓勵企業和其他組織履行社會責任來改善其對工人,自然環境和社區的影響,

為全球可持續發展做出貢獻。主要涵蓋七個核心主題:公司治理、人權、勞工實踐、

環境、公平營運實踐、客戶服務及社區參與與貢獻,並針對每個核心主題的概念和範 圍、與社會責任的關係、核心主題的相關原則、該核心主題下的相關問題和思考進行 闡述。

社會責任投資(Socially Responsible Investment, SRI)為因應永續經濟發展而生,

在投資過程中需整合社會正義性、環境永續性、財務績效等倫理性指標,穩定利潤分 配的持續性與社會貢獻度,讓 SRI 能夠同時達到財務性與社會性的利益。投資者不再 只專注傳統的財務指標,將投資決策與「經濟、社會、環境」相統一的一種投資模 式,一種具有三重考量的投資。加入社會公義、經濟發展、世界和平與環境保護等考 量,以確保永續發展。近年來全球的 SRI 蔚為風潮,除了聯合國,還有全球永續投資 聯盟(GSIA)的積極推動(倡議編輯室,2019)。

目前全球最大的社會責任投資市場是在美國,其次是英國、荷蘭及瑞典。其中美 國及英國的社會責任投資總資產規模已超過 3 兆美元,每年以超過 30%的速度成長。

國際證券市場編製之「社會責任投資指數」較為著名的有三:美國道瓊永續指數

(Dow Jones Sustainability World Index, DJSI)、富時社會責任指數(FTSE4Good Index Series)、MSCI 摩根史坦利 ESG 指數(MSCI ESG Index)。全球第一支社會責任型指 數為 1999 年道瓊指數公司與瑞士蘇黎世的永續資產管理公司(RobecoSAM),合作編 製之「道瓊永續指((DJSI)」,自此以社會責任、財務與環保表現績優企業為投資對 象的社會責任型投資(Sustainable and Social Responsible Investment,簡稱 SRI)或稱永 續投資(Sustainable investing),開始蓬勃發展。根據台灣證券交易所公司楊欣穎 (2018)報告歸納出 DJSI 與 FTSE4Good 指數摘要整理如下:美國道瓊永續指數(DJSI)

被公認為全球社會責任投資的重要參考標竿之一,以 ESG 為原則,追蹤符合經濟、環 境及社會標準公司之績效表現,衡量企業的「可持續性」,評估企業能否在創造商業 利益的同時,隨著環境調整自身體質與決策方向,兼顧公司治理、環境正義與社會公 義。首先 RobecoSAM 會從道瓊全球指數(Dow Jones Global Index, DJGI)股票市場 中,挑選 61 個產業中,且資本額在一定規模以上約有 4,500 多家公司,為基礎進行問

卷調查做為採樣,DJSI 再依據各公司之永續性績效(Total Sustainability Score, TSS)進 行排名,篩選最佳前 10%為成分股。台灣於 2011 年有 60 家企業獲邀參選,5 家企業入 選為成分股,包括台積電、聯華電子、友達光電、台達電子及光寶科技。

RobecoSAM 成立於 1995 年,企業永續評比(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Assessment, CSA)自 1999 年開辦,是對公司可持續發展實踐的年度評估,CSA 被企業視為於永續 表現方面的奧運級競賽。RobecoSAM 依企業在各自產業群組中根據他們在環境、社會 和治理(ESG)方面的表現,獲得大約 20 個與財務相關的可持續性標準,其成績分 為:金(行業領袖 Top 1%)、銀 (Top 5%)、銅(Top 10%)、進步獎(進步幅度最 大)之獎項,評估結果每年九月與 DJSI 入選成分股一起公布。

英 國 富 時 國 際 有 限 公 司 ( FTSE ) 在 2001 年 推 出 「 富 時 社 會 責 任 指 數

(FTSE4Good Index Series)」,採樣富時全球股票指數系列(FTSE Global Equity Index Series)母指數,涵蓋不同國家或地區之指數。FTSE 的 ESG 評等(The FTSE ESG

(FTSE4Good Index Series)」,採樣富時全球股票指數系列(FTSE Global Equity Index Series)母指數,涵蓋不同國家或地區之指數。FTSE 的 ESG 評等(The FTSE E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