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休閒參與
一、休閒的定義
「休閒」的英文字「Leisure」本身源於古希臘字 schole—意指一種解放、自 由、自在或是免於被佔有的心態與情境,也就是一種精神上毫無束縛、自由解放 的情境(葉智魁,2006)。對於「休閒」國內外學者皆有不同的定義,以下進行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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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zia(1962)將休閒義定為感受自由的一種心態,以及做為一個人的一種要 件。Berger(1963) 認為休閒是一種與工作無關的時間,另一種是追求較高的價值 和自我修養。Gist & Fave (1964)認為認為休閒除了工作與其他必要責任之外,
還可以自由運用的時間,以達到鬆弛、娛樂、社會成就與個人發展等功能。文崇 一(1990) 認為休閒就是人們主動出於自由意願在閒暇時從事活動,並在從事的過 程中、從事過後具有恢復身心休養,符合個人滿足需求,進而達到自我實現的目 的。林東泰(1992) 休閒應是在工作之餘,透過肉體的鬆弛或活動、精神的悠閒,
享受更多的自由意志和自主選擇而獲得更多的自我實現,藉以豐富生活內涵,創 造更寶貴的人生意義和價值。Kelly(1996) 認為休閒是在日常生活中所需的一種 自由或放鬆的態度,且其是一種活動,有別於工作、可以自由選擇的、非義務性 的。解鴻年、張馨文(2010)指出休閒的原意是自由(to be free)或被允許(to be permitted),係個人在工作或與工作有關的時間以外,所從事的活動。以上研究者 認為休閒應是在工作之餘的時間,所進行的活動,並能達到放鬆、娛樂,甚至是 追求人生的價值與創造人生的意義。
高俊雄(2004) 認為休閒是為了體驗活動本身的樂趣所自由參加某項活動的 行為。Godbey(2003) 認為休閒是「滿足工作」與「自我維生」等必須事務之後 的剩餘時間,為了要滿足個人的消遣或是滿足自我所從事一系列之活動。蔡宏進 (2004)認為休閒是一種使出活力的行為與動作,這種活動是為了自己而選擇的,
不是以別人為主要目的。,三位學者提出休閒是為了體驗活動並滿足自我,並且 選擇活動是自我決定。以下將文獻中「休閒」的定義,整理如下表 2-3-1。
表 4 休閒的定義
研究者 年代 對休閒的定義
Grazia 1962 感受自由的一種心態,以及做為一個人的一種要件 Berger 1963 一種是將休閒當作與工作無關的時間,另一種是追求
較高的價值和自我修養。
Gist and Fave 1964 認為休閒除了工作與其他必要責任之外,還可以自由 運用的時間,以達到鬆弛、娛樂、社會成就與個人發 展等功能
文崇一 1990 認為休閒就是人們主動出於自由意願在閒暇時從事活 動,並在從事的過程中、從事過後具有恢復身心休養,
符合個人滿足需求,進而達到自我實現的目的。
林東泰 1992 休閒應是在工作之餘,透過肉體的鬆弛或活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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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 年代 對休閒的定義
的悠閒,享受更多的自由意志和自主選擇而獲得更多 的自我實現,藉以豐富生活內涵,創造更寶貴的人生 意義和價值。
Kelly 1996 認為休閒是在日常生活中所需的一種自由或放鬆的態 度,且其是一種活動,有別於工作、可以自由選擇的、
非義務性的。
高俊雄 2004 認為休閒是為了體驗活動本身的樂趣所自由參加某項 活動的行為
Godbey 2003 認為休閒是「滿足工作」與「自我維生」等必須事務 之後的剩餘時間,為了要滿足個人的消遣或是滿足自 我所從事一系列之活動。
蔡宏進 2004 休閒是一種使出活力的行為與動作,這種活動是為了 自己而選擇的,不是以別人為主要目的。
解鴻年、張馨文 2010 休閒的原意是自由(to be free)或被允許(to be
permitted),係個人在工作或與工作有關的時間以外,
所從事的活動。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綜合上述,「休閒」的定義可以從三部份來解釋。第一是從時間上來說明,
所謂的休閒,通常是指利用工作及維持生計以外的時間來從事的活動。第二從目 的上來說,是能達到放鬆、身心休養、娛樂、體驗活動以及達到自我實現。第三 是從選擇權來說明,休閒活動是自由選擇,自由運用,由自己決定。因此,「休 閒」是在個人自由的意志下,在工作之餘的時間所從事的能放鬆、休息及實現自 我的活動。
二、休閒的功能
Parker(1971)認為休閒具有鬆弛、遊樂、個人發展等功能。陳彰儀(1989)
認為休閒能促進身體健康、心理健康、增加社交功能等。因此,休閒具有功能,
並能為參與者帶來益處,以下綜合國內外學者說法,從個人、家庭、社會方面及 國家經濟四個面向來做說明。
(一)個人面:劉泳倫(2003)認為休閒能促進心理、生理健康、增廣見聞、啟 發智慧。謝政諭(1989)主張休閒的功能是能促進生理的健康。因此休閒對個 人來說,是能促進生理與心理的健康,並能增廣見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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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家庭面:蔡培村(1992)提出教師參與休閒活動,有助於家庭的和諧關係,
增進家人間的感情。所以可從參與休閒活動促進家人感情、提高生活品質。
(三)社會面:謝政諭(1989)認為休閒可以達到社會教育、社會整合、社會福 利、預防犯罪及疾病治療等功能。劉泳倫(2003)認為休閒能預防犯罪、社會 安樂。因此,參與休閒活動可以調劑生活,達到放鬆、休閒及娛樂的效果。
(四)國家經濟面:林清山(1985)認為休閒活動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促進經濟 發展。劉泳倫(2003)認為休閒能提升工作效率、文化素養、促進勞資和諧。
因此,休閒從不同面向來看,具有各種功能。個體自己在參與休閒活動中,
可以促進身心健康,增加自信。參與休閒活動與人互動中,可以增進感情,有助 人際關係的提升。而對整個社會來說,參與休閒活動,有助於社會秩序的建立與 維持,並能提升工作效率,強身富國。
二、休閒參與的定義與分類 (一)休閒參與的定義與模式
Ragheb與Griffith (1982)定義休閒參與為個體參與某種活動的頻率或象徵 個體所參與的一般休閒活動類型。高俊雄(2004)將休閒參與定義為一個人一 天所必須使用的時間及義務時間外,所能支配的時間,用來參與活動的情形。
邱朋潭(2008)認為休閒參與為在自由時間時,所從事休閒活動類型與頻率。
Kelly(1982)將休閒參與分為三種模式,第一是固定模式,認為人參與休閒活動 的內容是固定的。第二是均衡模式,認為人參與休閒活動是多元、均衡的,會 依照需求與為達健全生活為目的,選擇適合的活動。第三是核心模式,認為人 參與休閒活動的內容,有些是固定重複的,是綜合固定模式與均衡模式。因此 根據上述,休閒參與的內容是會重複出現,而休閒參與就是指在自由的時間內 參與休閒活動的頻率、類型及情形。
(二)休閒參與的分類
休閒參與包括了休閒的基本概念,也就是在工作之外的時間,自主選擇所 從事的活動,包含活動的類型與從事活動的頻率。關於休閒參與,國內外的研 究有多種的分類方式。分述如下:
1.主觀分類法:
研究者以自己主觀的判斷,對休閒活動進行分類、歸納與命名。因為是 配合研究主題所設定,所以可依所有活動的目的、特性加以調整。優點是排除 互斥又周全,缺點則是較容易出現不客觀的情形上。以下為國內外研究者以主 觀分類法所作的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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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 休閒活動主觀分類法整理
研究者 休閒活動分類
Kaplan
(1981)
分為八類:1.藝術美學類;2.公民服務類;3.智能類;
4.大眾傳播類;5.體能類;6.社交類;7.心靈精神類;
8.旅遊觀光類 Iso-Ahola、
Jackson 與 Du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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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gheb
(1980)
休閒活動分為六種:1.大眾傳播性(mass media):指大眾傳播 或視聽娛樂方面的活動。2.社交活動性(social activities):喜歡 與人互動、和仁交往。3.戶外活動性(outdoor activities):在自 然環境中進行的活動,與自然互動。4.運動性(sports activities):
需要體能耐力來完成的活動,也包括了觀賞體育活動。5.文化活 動性(cultural activities):與藝文相關的創作或展覽。6.嗜好性
(hobbies):多半是指個人喜好的興趣或嗜好。
張宮熊
本研究採用 Ragheb(1980)所提出的多元尺度分類法,將休閒活動分為六個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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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傳播性、文化活動性、戶外活動性、社交活動性、嗜好性與運動性,探究國小 教師的休閒參與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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