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休閒活動的意義與功能
一、休閒的意義
國內外於休閒的相關研究相當眾多,因所持的論點與研究的取向的不同,致使「休 閒」一詞的定義至今仍無一致的見解。本節就整理文獻後發現,「休閒」一詞的意義 得以由字義的觀點、時間的觀點、活動的觀點、經驗的觀點與行動的觀點來加以說明。
(一)從「字義」觀點
休閒(leisure)一詞,源自拉丁文「licerc」,其中一意指「被允許」(to be permitted);另一意指「自由」(to be free),認為人們在休閒中才得以免去操 勞,而被允許以自由自在的心情去做自己所喜歡的活動。其次,希臘文的「schole」
或「skole」的涵義即為休閒,係指無拘無束的行為,或擺脫工作之後所獲得的自由 時間或所從事的自由活動。因此,從英文字源的觀點來看休閒,休閒是「滿足生存及 維持生活之外,可以自由運用的時間,可以從事自己喜愛的活動。」(宋幸蕙,1998)
從中文字源來看,「休」一字係指「人依木,在操勞過甚時,長倚靠樹木來減低 疲乏,修養精神,故休之本意作息止解。」,所以,「休」有休息、休憩、修養等帶 有暫時停止勞動的意思;「閒」係指「隙也,門有縫而月光射入,此月光自門射入之 處。」其意象是「門中崁鑲著一輪明月」,此刻必是個與家人相聚或獨處靜思的靜謐 夜晚,所以,「閒」也就有安閒閒事閒逸的意思(呂建政,1999)。如此,「休閒」
自有其休息且悠閒之意,包含了「休息」和「閒暇」兩意涵。所以,休閒意指「閒暇
的自由時間」和「從事任何恢復精神和體力的休息活動。」(林東泰,1994)。
因此,從字源的觀點來看休閒,休閒是一段工作之後的空閒時間,且以悠閒自由 的心情從事肢體的活動或心智的精神活動(林東泰,1994)。換言之,休閒即是擺脫 勞務責任之後,剩下來可以自由支配的空餘時間,以及自由活動時間(呂建政,1994)。
(二)從「時間」觀點
謝政諭(1989)認為休閒是個人擺脫約束的時間之外的一段自由時間。林東泰
(1992)認為休閒是個人所擁有在工作以外的自由時間。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
(1997)在「殘餘時間的休閒觀」指出休閒是「滿足生存以及維持生活之外,可以自 由裁量運用的時間」。
因此,從時間的觀點而言,休閒係指一個人在可以自由支配的時間中,自由選擇 從事可以放鬆身心的活動。
(三)從「活動」觀點
陳慶章(1991)認為幾乎所有日常生活的活動如果符合:1.必須是在閒暇或空閒 時間內所從事的活動;2.必須是個人志願從事的活動;3.必須是樂趣的活動;4.必須 可獲得立即滿足的活動等四個條件的話,都可以視為休閒活動。Bemmel和Burrus- Bammel(1992)認為休閒是一種鬆弛的活動(引自李三煌,2004)。
因此,以活動的觀點而言,休閒是一種活動,它必須是個人自由選擇而且有益於 其身心的活動。
(四)從「經驗」觀點
陳彰儀(1984)指出休閒活動是生活型態的一種表現,因此每一個人會因為經驗、
文化、人格特質的影響而選擇不同的休閒活動。呂建政(1984)認為休閒是一份自由 而完整和諧的存在經驗。
因此,從經驗的觀點而言,休閒是一種心靈狀態的滿足和閒適的感覺,重點在於 休閒的心境,藉由休閒來豐富生活內容和建立生命的價值。
(五)從「行動」觀點
Kelly和Godbey(1992)認為休閒不是虛幻的自由感,不是到市面上購買廣告中
所說的休閒產品,休閒是一種付諸實際而且影響人生的行動。呂建政(1999)認為休 閒是不斷創造,不斷提昇之己立立人己達達人的行動。
因此,從行動的觀點而言,休閒是一個人自己做決定,採取有意義、有創造性的 思維,能夠提昇自我滿足的一種付諸實踐的行動。
二、休閒活動的意義
如上所述,學者由字義、時間、活動、經驗、行動五個觀點來說明休閒的意義,
致使休閒至今仍有多元的見解,因而休閒的意義都由學者因研究所需而定。然針對「休 閒活動」一詞,亦然。茲綜合整理學者對休閒活動的觀點如下所述。
Kraus(1990)認為休閒活動是指個人因疲乏、健康不良、懶散或其他原因,使 人珍視的事件。
文崇一(1990)指出以休閒活動的特質解釋休閒活動為:(一)打發工作之外的 自由時間,沒有任何目的,屬消遣性質;(二)獲得精神與物質的滿足感;(三)休 息、生理體力的恢復。
許義雄(1993)認為休閒活動具有五種意義:(一)自由參與的活;(二)閒暇 時間的活動;(三)滿足生、心理的活;(四)可恢復精神與體力的活;(五)可促 進家庭、社會和諧的活動。
呂建政(1994)指出休閒活動是在自由時間才被允許,才是自由的一種狀態,才 能夠免於勞動、免於義務而身心自在的活動。
程紹同(1994)認為休閒活動為運用個人閒暇時間,憑著本身的自由意識來從事 一種充滿樂趣和滿足感的親身體驗禍心靈感受的活動。
馮麗花(1998)認為休閒活動是人們在公餘之暇,振奮和恢復身體心靈或精神,
甚至是三者兼顧的活動。
羅明訓(1999)指出休閒活動是兒童在放學後,除了生理需要及維持日常生活的 例行事務外,自己主動參與的活動。
陳信安(1990)將休閒活動定義為在一天中扣掉在學校的時間,以及工作、睡覺、
吃飯、梳洗的時間之外所從事的活動。
鄭丞伸(2001)認為學生在放學後及其餘不用上學、課後輔導的時候,在一段能 隨心所欲運用的時間裡,自由且無特定目的,自由地從事自己想做的靜態或活動,並 能達到身心快樂與滿足的狀態,即為休閒活動。
林清崎(2002)對休閒活動的定義為在工作之餘下班之後,除了生理需要及維持 日常生活例行事務所需用的時間外,以剩餘的時間去從事某項活動,並能從活動中獲 得樂趣或滿足感。
三、休閒的功能
就休閒功能而言,一般的學者大都採取正面而積極的面向來探討與肯定休閒的功 能。經濟學者Kahn(1980)稱休閒時代取代了生產時代,認為休閒是後工業發展的經 濟命脈,並肯定休閒在經濟成長上的意義與貢獻(引自連婷治,1998);社會心理學 者則從生命週期轉換的觀點來探討休閒在每一階段扮演的角色與任務(陳彰儀,
1989;Kelly,1990);社會學者則從工作與休閒關係中,探討休閒活動改善現代生活 疏離的困境(莊慧秋,1989;Grandall,1980)。休閒生活不僅對個人具有正向功能 與價值,對社會亦同樣具有正向的功能與價值。學者或從單一向度來探討休閒的功 能,或從多重向度來探討休閒的功能,茲敘述於下(李三煌,2004):
一、單一向度休閒功能:針對許多學者對於休閒功能的詮釋,僅從個人、家庭或 社會等單一的向度去探討休閒的功能,稱之為「單一向度休閒功能」(李三煌,2004)。
綜合國內外學者(余嬪,1996;Bishop,1970;Nealinger,1974;Kaplan,1975;
Allen,1982;Loesch 和 Wheeler,1982)對於單一向度休閒功能整理說明如下:
(一)針對個人的單一向度功能而言,休閒得以達成淨化心靈、鬆弛身心、增進 工作概念、獲得快樂、創造、幫助生活中自我發展、得到自我實現、增進自我認識、
增加知識、培養自治性、需要的滿足、擴展生活經驗,故有助於個人身心健康。
(二)針對家庭的單一向度功能觀之,休閒有凝聚家庭向心力造就溫馨和諧的功 能,使家庭成員結合在一起,化解疏離感及代溝(引自羅明訓,1999)。
(三)針對社會的單一向度功能而言,休閒得以消弭暴力,防治青少年犯罪,促 進社會和諧,亦能提高效率。
二、多重向度的休閒功能:學者在探討休閒的功能時,若同時包含了個人、家庭 和社會等功能時,即從多個向度去探討休閒功能者,稱之為「多重向度的休閒功能」
(李三煌,2004)。綜合國內學者(林清山,1985;林東泰,1992;王煥琛,1994;
黃郁宜,1995)對於多重向度中於兒童的休閒功能整理說明如下:
(一)於個人方面:身心健康的功能:鬆弛身心、穩定情緒,補償作用;社會健 康的功能:擴展經驗、增廣見聞及發展社交能力;智能發展的功能:啟發智慧、發揮 創造力;休閒活動可以獲得工作以外的滿足;休閒活動可以擴展生活經驗;增強體魄:
提供發洩精力之機會,有助於體魄鍛鍊;心智及情緒的健康:可以宣洩挫折感及有害 的情緒;增長智慧:休閒活動在本質上具有教育作用,經由直接經驗加速學習的功效;
組織能力和責任感:能訓練組織統合的能力和負責任的態度;個人發展:有助於發展 主動、自信、勇氣、毅力、誠實、創造、公平原則和體諒他人的特質;社會調整:學 習尊重及寬恕他人,並認知個人在社會上所處之地位;審美及精神上的價值;社會統 合:使人忘卻社會階級的意識,如社會、經濟、教育的差異;冒險的機會;認同、現 身與行動;自我實現。
(二)於家庭與社會方面:建立和諧家庭功能;補充學校功能;防止青少年犯罪 的功能;增進工作效率的功能;休閒治療的功能;促進藝術與文化交流的功能;人們 透過休閒活動的參與,來接受社會化的涵育過程;藉由休閒參與來擴展視野、培育休 閒態度、學習休閒技能;休閒參與可以維持或提昇人際關係和社會互動;透過休閒涵 化個人個性和品德;藉由休閒來改進與工作有關的技能,可以提昇工作效率;休閒可 以防範反社會行為;休閒可以發展社區意識;休閒可以啟迪人生觀和社會觀適當的休 閒可以提高生產效能;增加消費量,促使工作機會增加及增加社會財富;社區吸引力:
人們較願遷往休閒活動設施較多、較好的良好社區居住;團結意識:休閒活動的型態 塑造社區精神和意識,能以社區為榮而密切團結;民主教育:經由休閒活動可培養出 民主生活方式;安全感:有良好休閒活動設施的社區,人們較易免於緊張,減少犯罪
人們較願遷往休閒活動設施較多、較好的良好社區居住;團結意識:休閒活動的型態 塑造社區精神和意識,能以社區為榮而密切團結;民主教育:經由休閒活動可培養出 民主生活方式;安全感:有良好休閒活動設施的社區,人們較易免於緊張,減少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