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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休閒活動相關研究

第二節 休閒活動相關研究

依據過去關於休閒方面的國內外研究文獻中,發現影響參與休閒活動之因 素:性別、年級、家庭社經地位、父母職業、父母教育程度、父母的教養方法、

休閒花費及功課壓力等,本研究以性別、年級、年齡、家長教育程度及休閒花費 為影響參與休閒活動的因素,也將休閒參與定義為休閒活動類型,相關研究論述 如下:

一、不同背景變項相關研究

(一)性別

莊惠玲(2000)以中部國中聽障學生為對象,研究結果發現不同性別之 受試對象,僅僅在「康樂性」有顯著差異存在,但在「體育性」「社交性」「藝 文性」、「實用性」等四種類型上卻沒有顯著差異存在。聽覺障礙學生的男受 試對象在「藝文性」休閒活動實際參與高於女受試對象,可見男受試對象對

藝文性活動很有興趣。

洪文卿(2002)以南投縣國中小身心障礙學生為對象,其研究結果發現 女生在休閒活動量表的總分,不論是「體能型」、「藝文型」、「閒逸型」及「社 交型」等皆較男生之得分高,在「體能型」的休閒活動方面,雖然女生的得 分高於男生得分,經 F 檢定其差異並未達顯著水準,其他類型之休閒活動,

男、女生間之差異經 F 檢定之結果同樣皆未達顯著水準。因此性別因素之影 響,在南投縣並無顯著差異。

許家璇(2002)以高職智能障礙學生為對象,男、女生於平時參與的休 閒娛樂種類方面,只有「收集喜歡的東西」與「運動」會因性別不同而達到 顯著水準,可得知「收集喜歡的東西」一項女生的參與高於男生的參與,「運 動」則男生的參與高於女生的參與;從整體休閒娛樂種類分量表之得分來看,

男、女生在休閒娛樂參與之 t 考驗結果並未達顯著水準,因此性別變項(男 生、女生)於休閒娛樂活動之參與度並無明顯差別。

陳佩菁(2002)以中等學校肢體障礙學生為對象,將休閒活動類型分為 藝文性、閒逸性、戶外活動性、消遣性四大類,得到研究結果為「閒逸性」

活動方面:「女性」在實際參與程度上顯著高於「男性」。「消遣性」活動方面:

「男性」在實際參與程度上顯著高於「女性」。「藝能性」活動與「戶外性」

活動方面並無顯著差異。

毛亞玲(2003)以高職特教班學生為對象,將休閒活動類行為分體育性、

康樂性、社交性、藝文性、家事性共五類,研究結果顯示在「體育性」、「康 樂性」男生高於女生,及「藝文性」女生高於男生。研究得知男生生性好動,

故參與較多的體育性、康樂性休閒活動,例如打球、騎腳踏車兜風等;女生 較文靜,偏向參與社交性、藝文性及家事性休閒活動。

孫慶章(2007)以高雄縣國中輕度智能障礙學生為對象,研究發現在所

參與的休閒運動中,男生和女生的參與程度之間並無顯著差異。

陳曉萍(2011)以國小智能障礙學生為對象,將休閒類型分為藝文類、

社交類、娛樂類、居家類、運動類、戶外旅遊類共六類,研究結果發現不同 性別整體休閒參與活動選擇無顯著水準差異。分類項目中,「藝文性活動」與

「居家性活動」,達到顯著水準,女生在這兩項活動參與顯著高於男生,尤其 是居家性活動。

(二)年級

莊惠玲(2000)以中部國中聽障學生為對象,研究結果發現不同年級的 受試對象在各類型休閒活動參與之程度上並沒有顯著差異存在。以平均數而 言,一、二年級比三年級有較高程度之參與。

毛亞玲(2003)以高職特教班學生為對象,以「社交性活動」達顯著水 準,三年級高於二年級。其原因是,三年級學生有機會參與校內、外實習課 程,因此增加人際互動機會,培養社會適應及互動能力,在心智上比低年級 學生成熟。

黃薇如(2006)以國小資源班三、五年級學生為對象,將休閒類型分為 知識性、娛樂性、技藝性、社交服務性、運動性、戶外遊憩性共六類,研究 結果發現在十二個休閒項目中,五年級資優班學生有五個項目參與百分比大 於三年級。在「社交服務性」、「運動性」休閒參與中,「拜訪朋友」、「聊天」

及「球類運動」參與百分比有顯著差異,皆呈現三年級小於五年級;在「戶 外遊憩性」休閒參與中,「登山、健行」一項有顯著差異,且三年級大於五年 級。以整體而言,五年級資優班學生參與休閒活動的項目明顯多於三年級。

顯示資優班學生隨著年齡的增長,生活閱歷逐漸豐富,學習更多的休閒技巧,

使得參與休閒活動的類型更為廣泛。

孫慶章(2007)以高雄縣國中輕度智能障礙學生為對象,研究發現不同

年級之高雄縣國中輕度智能障礙學生參與休閒運動中整體來看一年級、二年 級和三年級之間並無顯著差異。但仍發現教育程度(年級)越高,休閒參與 度越低。

(三)年齡

陳曉萍(2010)以國小特教班智能障礙學生為對象,研究發現在「社交 性活動」及「運動性活動」中有顯著差異。「社交性活動」中「9-10 歲組」、「11-12 歲組」高於「7-8 歲組」。「運動性活動」中「11-12 歲組」高於「7-8 歲組」。

其他則不因年齡不同而有明顯的影響其休閒活動參與。

(四)家長教育程度

洪文卿(2002)以南投縣國中小身心障礙學生為對象,將參與休閒類型 分為競技體能型、知性藝文型、感性閒型、康樂社交型共四項,其研究結果 發現學生的家長教育程度為大專以上,參與休閒活動的頻率高於家長教育程 度為不識字之學生。家長教育程度高的學生參與藝文型休閒活動的頻率高於 家長教育程度為國小以上程度之學生。組間差異達顯著水準。學生家長的教 育程度不同,參與休閒活動的頻率,就會有差異性存在。教育程度高的家長,

比較重視學生休閒活動的參與;因此其孩子參與休閒活動的頻率就遠高於家 長教育程度低的孩子。

毛亞玲(2003)以高職特教班學生為對象,研究發現「藝文性休閒活動」

達顯著水準。家長教育程度較高的學生,參與「藝文性休閒活動」的頻率,

高於家長教育程度較低的學生,可能是高教育程度的家長,較重視孩子的適 性發展,對於訊息的接收較多,也較有機會與意願參加藝文活動。

(五)休閒花費

陳佩菁(2002)以中等學校肢體障礙學生為對象,研究結果顯示不同休 閒費用之肢體障礙學生休閒活動現況並無顯著差異。

陳肇華(2009)以高中職學生對象,將休閒活動分為運動性、藝文性、

社交性、娛樂性、消遣性、技藝性共六項,研究結果不同休閒花費的城鄉高 中職學生對參與休閒活動之相關,只在「技藝類」達顯著性差異,其餘均未 達顯著性差異。

綜合上述文獻得知,各個因素對於休閒活動參與無絕對相關,但仍可從中了 解相關訊息。在活動類型中,男生喜愛的活動偏向體能方面,在身心障礙學生方 面則會因其障礙而有所改變。年級越高會選擇需較高技巧的休閒活動,也由多數 動態活動轉為動靜態兼半的狀況。父母教育程度也會影響學生參與休閒活動的機 會,休閒花費對休閒參與影響並不顯著。

二、身心障礙者休閒參與相關研究

陳怡廷(2011)以國中智能障礙為對象,將休閒類型分為知識性、娛樂性、

體能性、服務性、藝術性共四類,經研究結果發現國中智能障礙學生最常做的休 閒活動類型依序為體能類、娛樂類、知識類、藝術類、服務類;而從來都沒有做 過的休閒活動類型則以服務類最多。

毛雅玲(2003)以高職特教班學生為研究對象,研究發現學生參與休閒活頻 率不高,以「康樂性」活動參與最高,其次依序為「家事性」、「社交性」、「體育 性」及「藝文性」。學生參與休閒活動偏低,可能因素為家長無法陪伴孩子參與活 動,以及學生本身也不了解自己應該如何參與休閒活動。

洪文卿(2002)以南投縣國中小身心障礙學生為對象,研究發現參加以「閒 逸型休閒活動」最高,次為「社交型」、「藝文型」而「體能型休閒活動」,依統計 結果,得知身障學生參與的休閒活動均不高,其原因主要受限於身心障礙學生之 身心特質,偏愛不需技巧的活動,如看電視、玩電腦等項目,整體而言,大部分 身心障礙學生參與休閒活動機率偏低。

孫慶章(2007)以高雄縣國中輕度智能障礙學生為研究對象,其參與休閒運

動項目之排序情為:騎腳踏車、健行散步、籃球、慢跑、羽球。其原因可能是智 能障礙學生,在體能及肢體上的障礙,導致學習技能不易及動作不協調,因此選 擇不需技能的休閒運動,如騎腳踏車、散步、慢跑;又因在學校裡有適當的環境 設施,加上體育老師的教學,故學生對籃球、羽毛球的喜好偏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