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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範圍

本研究以臺南市(指九十九年縣市合併後之大臺南市)國中資源班為範圍,依 據「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100 年 10 月份的資料顯示,臺南市國中設有四十九 班資源班,並以學障生為研究對象,主要探討資源班學習障礙學生課後休閒參與 及自我決策能力。

二、研究限制:

(一)本研究因為考量時間、地點之便利性,因此只以臺南市國中資源班學 障生為母群體進行抽樣,而不計畫收集其他縣市之國中資源班學障生 資料,因此,此研究結果無法推論至其他縣市之國中資源班學障生。

(二)本研究採調查法,只能就整體現象來做瞭解,而無法分析個別狀況。

另外,本研究僅利用量表,根據學生的自陳經驗來調查研究,恐無法 避免學生之防衛心態及亂填之現象。故研究結果須謹慎解釋。

第六節 名詞解釋

一、國中資源班學習障礙學生

由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資料顯示,臺南市國中教育階段不分類資源班共49 班,安置於資源班的學生多為學習障礙及智能障礙。本研究所指資源班為「不分 類資源班」之學習障礙學生,經由臺南市鑑定安置輔導委員會鑑定為學習障礙,

並安置於資源班接受服務的學生。本研究研究對象為臺南市國中資源班學習障礙 學生。

二、休閒活動

休閒是指在沒有約束、自在且無壓抑的方式下所進行的活動,沒有特定的形式 及時間限制,是可以由個體自由選擇的,並且以自我表現或自我實現為取向的活 動,也是生活形態的一種表現會,依個人的不同經驗、特質以及社會文化的影響 等,而選擇不同的休閒活動(陳彰儀,1989;王昭正譯,2003)。本研究所指的休 閒活動為國中資源班學習障礙學生在上學等例行活動以外的時間,依自己的興趣 以及喜好,主動選擇對身心有益、可獲得愉悅感並滿足生活的活動。本研究中休 閒活動是指林金城(2005)所分類出的五種類型休閒活動,分別為知識類、娛樂 類、體能類、服務類以及藝術類。

三、自我決策能力

自我決策是成為自己生活中的「掌控者」,能以自己意志做出決定,並實際付 諸行動(Wehmeyer, 2004)。在認識了解自我後,能為自己做決定,並能為自己做 的決定負責,以達成自我目標的內在心理歷程;自我決策是可以藉由教育的方式,

讓身心障礙的學生有學習的機會與經驗以及適當的支持,讓身心障礙學生能夠成 為自己的主人(林宏熾,1999)。本研究的自我決策能力指受試者在引用陳怡廷(2011)

「休閒活動自我決策」由研究者改編之「自我決策能力量表」上的得分而言。量 表包含四個內容:「自我調整」:包括自我評價與增強、設定計畫與達成目標;「心 理賦權」:包括自我信念、自我效能與結果期待、自我倡議與擁護;「自我瞭解」: 包括自我覺察、自我認識;「獨立自主」:包括自主性、獨立生活能力、問題解決 能力。受試者在量表上得分愈高,則表示自我決策能力愈佳,得分愈低,表示自 我決策能力愈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