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佛光山叢林的管理
第一節 佛光山教團與弘教
一、佛光僧團組織
佛陀示以「出家內弘,在家外護」為教團的綱紀、佛法久住的準則;4佛光山教團成立四十 八年來,為了僧信和合與教團倫理有序,實行嚴謹的叢林制度,主要以法為中心,強調法治重 於人治;講究制度領導,職務輪調,序列等級,僧團立法等。佛光教團的組織,不違背傳統佛 教的現代管理,二序大眾都能各司其職,相輔相成,年年成長,年年壯大,佛光山人間佛教弘 法發揮極致效能,成為台灣目前值得學習的叢林管理的佛教教團。佛光教團組成,年齡從幼到 年長,觀機逗教的給予法的潤澤及菩提心的薰修,報答四恩回饋法界;帶領七眾弟子,生命由 殘缺到圓滿,因緣因時間而俱足,歷史因意義留下記載。
(一)佛光教團人事組織:
1.人事上的規劃:以序列級別做為人事制度的評定。評定之標準,依其學業、道業、事業等 三項,做為考核的內容。僧眾分五等十九級,列有清淨士、學士、修士、開士、大師(長老)五等,
如係年老者入道,列為清安士,增加其福利,不做升等之考核。人事序列級別之升等,有一年、
二年、三年、五年等之分別。評鑑程序公開公平,經由「傳燈會」初步考核,僧眾每人亦可繳 交自我評鑑表,列為評鑑之參考;再經「宗務委員會」召開人事考核評鑑會議,並邀請有關的 職事列席,聽取意見,做最後的議決。凡對升等有不平者,可透過傳燈會申訴之。另外,由信
3 水野弘元著,釋惠敏譯《佛教教理研究—水野弘元著作選集(二)》(台北市,法鼓文化,2000 年),頁 16。
4 佛光星雲編著:《佛光教科書 9》(台北:佛光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年 1999),頁 58。
眾入道,加入教團者,以「教士」、「師姑」稱之。最高級別為修士級,升等須以加倍之年資計 算,維持教團「僧事僧決」的精神。對一般信眾的定位,有信徒、會員、護法、功德主等層次,
並從中選舉老成持重者,聘為信徒代表。此外,有學識廣博者,善於講說者,具有正見者,國 際佛光會得聘為檀教師、檀講師,協助教團之弘化。
2.職務上的分配:秉持人盡其才之理念,力求開發僧眾之潛能,職務上分配原則如下:(1) 長於口才、思想靈敏者:可從事文教事業。例如:講主、教授、教師、弘講師、編輯、寫作等 職務。(2)慈悲增上、柔和親切者:可委於知客、湯藥、醫療賑濟、養老育幼等慈善工作。(3)勤 勞耐煩、組織力強者:可勝任住持、監院、副寺、會務秘書、行政助理等職務。(4)明因識果、
通曉財務者:可承擔司庫、主計、會計以及出納等福田工作。(5)威儀端莊、具備身教者:可任 引禮、法務、司儀、悅眾等職務,發揮所長。一般初學者,以一般性的職務為主,例如:總務、
園藝、行堂、典座、香燈、知賓等行單,以培福修慧,自我養成。任何職別,一律以頭單、二 單、三單、四單等,為其資歷、能力定位,藉此樹立職務之倫理。此外,為令大眾有多方學習 和全面參與的機會,職務上的任期,有一年、二年、三年的分別。三年任期者,有需要時,可 連任一次,屆滿時須接受人事室之調派。
3.財務上的制度:以「有權不管錢,管錢不掌權」,做為綜理財務之準則。管理財務工作者,
為學士級的職事任之,力行「權財」平衡的法制。
4.福利上的辦法:凡佛光教團兩序大眾,均享有休假、遊學、留學、進修、出國旅遊、醫療 安養等之照顧。其他各項福利辦法另有訂定。此外,佛光教團制定之門規,如:不私收徒眾、
不私建道場、不私交信徒、不私自募緣、不私自請託、不私自借貸、不私蓄金錢、不私置產業、
不私造飲食等井然嚴整之清規,令教團和合無諍,薪火可以代代相傳。佛光教團之組織系統,
以「恪遵佛制,奉行清規」為其精神內涵;以「集體創作,制度領導」為其宗風性格。兩序大 眾,於佛光教團的組織裡,人人唯法所依。以「常住第一,大眾第一,信徒第一,佛教第一」
為共遵之理念;以「光榮歸於佛陀,成就歸於大眾,利益歸於常住,功德歸於檀那」為共守之 準則。在佛光教團之中,生命將由膚淺走向深廣,由閉塞走向開闊,由灰暗走向繽紛,由殘缺
走向圓滿。在佛光教團之中,大眾會推動個人的成長,時間會帶來事業的因緣,歷史會給予公 平的定位,信仰會留下永恆的價值5。
(二)佛光教團法治組織
佛光山星雲法師教示七眾弟子以「集體創作、制度領導、非佛不做、唯法所依」為行事規 範,並且貫徹「依法不依人」的理念;佛光山善以「組織」結合人力,用「制度」領導行事,
成為現代化教團如何奠定事業基礎的示範,組織管理方面也做了良好的楷模。佛光山各項事業 的發展,人才不論資歷深淺都須依本山宗風行事,恪守各種制度;僧信同心齊力,常住制度健 全,讓教團永續開展。佛光山派下道場暨事業單位遍及海內外有二百多個,必須有一套人事兼 顧、法理並融的制度才能上下齊心,依循宗旨信條來實踐佛光山的宗風理念。所以,佛光山星 雲法師成立「宗委會」成為佛光教團的領導組織特色,完備的組織管理與法治組織,逐年因時 因地來修訂與實行,成就法水長流五大洲的佛光淨土。以下就行政組織以「宗委會組成」和「宗 務發展」做簡潔的論述,呈現佛光教團的行政組織以「法」治人的效能典範。
1.「宗委會」與「五院」
佛光山教團的最高決策單位,負責整體發展方針和各單位的協調統籌事宜下設有五院:長 老院、督監院、文化院、教育院和慈善院;十四會有傳燈會、佛光大藏經編修委員會、佛光山 文教基金會、佛光淨土文教基金會、人間文教基金會、佛光山功德主會、國際佛教促進會、國 際佛光會推展委員會、佛光山大學教育籌備委員會、佛光山電視弘法委員會、佛光山宗務策進 委員會等。6設有宗委九人,候補委員三人,再由其中選出宗委會主席。四年(原六年)一任,連 選得連任一次,特殊情況有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者,得連任兩次,過程採民主投票方式運作。
佛光山教團開山宗長為星雲法師歷年宗長如下:(1)星雲法師(1967 年~1984 年)佛光山第 一、二任住持;(2)心平和尚(1985 年~1995 年)佛光山第三、四任住持;(3)心定和尚(1997 年
~2005 年)佛光山第五、六任住持;(4)心培和尚(2006 年~2013 年)佛光山第七、八任住持;(5)
5 佛光星雲:《佛光教科書 11 佛光學》(台北:佛光山文化事業有限公司,1999 年),頁 129~135。
6 佛光山宗委會:《開山四十周年紀念特刊》(高雄,佛光山文教基金會,2007 年),頁 39~40。
心保和尚第九任住持(2013 年~至今)。現今第八屆宗務委員會其宗長為心保和尚(2013 年~)佛 光山第九任住持,常務副住持為慧傳法師另有副住持有慧倫法師、慧開法師、慧昭法師、慧峰 法師;宗務委員有慧讓法師、慧知法師、覺培法師、如常法師、覺居法師、妙士法師、妙凡法 師。
佛光教團設有五院,有長老院、督監院、文化院、教育院、慈善院。長老院為佛光山住持 及宗務委員顧問機構,並負責督促及審核各院會弘法工作執行狀況,管轄台灣教區、亞洲教區、
北美洲教區、中南美洲教區、歐洲教區、非洲教區、大洋洲教區,院長是開山寮特助慈惠法師。
都監院為佛光山最高行政機構,統籌管理及支配財產、行政,並承佛光山住持指示綜理各 項寺務,下設各監院、別分院住持及書記、佛光山安全室若干人,輔佐院務,院長慧傳法師;
海外都監院長滿謙法師。
教育院佛光山以教育培養人才為四大宗旨之一,內容含括僧伽教育、社會教育、信眾教育。
佛光山僧伽教育囊括僧伽教育委員會、中國佛教委員會、佛光山叢林學院;社會教育囊括大學 教育、中小學教育、幼稚教育發展研究中心;信眾教育囊括都市佛學院、勝鬘書院、電視佛學 院、佛光人間大學、台灣各縣市社區大學、天眼網路學院,院長永光法師。
文化院(文化事業)為佛光山文化弘法機構,囊括香海文化事業有限公司、編輯部、佛光文化 事業有限公司、佛光出版社、普門學報。透過編印藏經,出版各類圖書、發行報紙雜誌、提供 書畫、錄影(音)帶、唱片、影(音)光碟等,肩負起為大眾傳播法音的責任。佛光山的文化 事業有編藏處、佛光文化事業公司、佛光書局、佛教文物流通處、佛光緣美術館、香海文化事 業公司、如是我聞文化公司、人間福報、人間衛視、普門學報等,透過編印藏經,出版各類圖 書、發行報紙雜誌、提供書畫、錄影(音)帶、唱片、影(音)光碟等,肩負起為大眾傳播法音的責 任,及佛光山全球資訊網管理,院長心培和尚(兼任)。
慈善院:佛光山的慈善工作,並非以提供金錢或物資的救濟為要,而是兼融文化、教育、
共修,從去除人的貪嗔癡、淨化社會為根本做起,其機構有高雄縣老人公寓(松鶴樓)、蘭陽仁愛 之家、佛光老人住宅、佛光精舍、佛光聯合診所、國內辦事處、雲水醫療團、大慈育幼院、大
慈育成中心、台南戒毒村、海外辦事處,院長為依來法師,執行長蕭碧涼師姑。
2.宗務委員會任務及過程發展
佛光山宗務委員會扛負全球佛光教團的運作,因應時代的形勢,星雲法師佛教弘法方式開 展現代化的傳法,目的是要將艱澀的佛理說得讓人懂。現代化的佛教弘教多元化,創新與改變 之下,佛法的精隨仍然存在目標旨在淨化人心。人間菩薩道場,實踐六度自利利他,要讓人間 貪、嗔、癡的淨化,悲智雙運才能達究竟自度度人的菩提之道。佛光教團的「宗委會」訂定任 務內容來弘教化育眾生,內容如下論述:
(1)創辦各種文化事業,宣揚佛教教義;(2)創辦各種教育事業,培育僧信人才;(3)創辦各種 慈善事業,造福社會人群;(4)創辦各種弘法活動,引導人心向善;(5)四眾專宗研,修提高 僧俗素質;(6)培育國際弘法人才,增進國際聯誼;(7)研擬復興佛教方案,提供政府參考;
(8)倡導寺院福利事業,謀求生活自給;(9)實施本寺章程制度,健全寺院體制;(10)指導佛 光修行三昧,務期真實修證。7
隨著時代的變遷,社會大眾的多元需求,佛光山的組織制度不斷更替調整與創新發展,以人間 實踐來弘傳佛教。星雲法師依六和敬、戒律與叢林清規來訂定佛光山道場的組織章程,更以普 門大開、利世濟民的理念,創建有組織、有制度的佛教叢林,來接引十方大眾。佛光山將星雲
隨著時代的變遷,社會大眾的多元需求,佛光山的組織制度不斷更替調整與創新發展,以人間 實踐來弘傳佛教。星雲法師依六和敬、戒律與叢林清規來訂定佛光山道場的組織章程,更以普 門大開、利世濟民的理念,創建有組織、有制度的佛教叢林,來接引十方大眾。佛光山將星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