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桑田義雄之角色形塑

一部漫畫是否吸引讀者,人物形象為一關鍵性要素。楊鵬認為「商業卡通」

的主角設定,不脫偶像化、平民化、個性化與讀者本位等數個原則154,桑田義雄 此一主角人物之形塑可說正符合上述原則:

壹、偶像化原則

卡通有時為了追求理想化、完美化、純淨化,在人物設定時,作者會以自己 的心理期望對人物進行改造。眾所皆知,司法考試並不容易通過,而桑田身為最 高裁判所判事桑田恒太郎之子,可說是已經具備良好的法學家世背景;法律學系 畢業後,很快地通過司法考試,是一般人羨慕的對象;在司法實習時期,成績非 常優異,顯然前途一片光明,一切的條件皆符合社會上對於法官出身良好、素質 精良的要求。

桑田不僅充分了解少年的心理,願意給犯錯的青少年改過的機會;任何狡猾 的嫌犯最後總會因為桑田細心地調查而無法矯飾其罪行,讓讀者在真相大白的一 刻感到大快人心,是一位無懈可擊的司法偶像;他不僅具有法律上的專業,同時 還是一位「植栽達人」;他在面對週遭的人事,能巧妙地以花語或植栽的生長以 為隱喻,為當事人釋疑解惑,這些特點使得桑田成為眾人的偶像,君不見在一件 婚姻調解事件中,女方父親甚至想將女兒改嫁給這位仁兄(<五葉松>,卷 9,

CASE 3)!

貳、平民化原則

楊鵬認為,現今的讀者多不喜那些絕對神話的人物,反而喜歡那些更人性化 的角色。同時,後現代精神所引發的解構意識,也讓人們更傾向於欣賞背離主流 價值,具有反叛精神的人物155

一般民眾對於法官的感覺,通常不脫頭腦好、高高在上、深居簡出、個性嚴

154 楊鵬,《卡通敘事學》,武漢:湖北少年兒童出版社,2003 年 4 月,頁 30—34。

155 同上註,頁 31。

肅,以及工作忙碌等刻板印象。然而桑田為了怕植栽在冬日假期沒人照顧,身上 披披掛掛一堆盆栽,打算帶回家照顧;他不僅與蔬果攤販交好,也不介意與聲名 狼藉,卻充滿愛心的怪學者交往;自願擔任照顧裁判所庭院的責任,因而數度被 誤以為是工友;他也不避諱與一般民眾為伍,他可以自在地與爬山的民眾交談,

為迷路的旅人指引方向,甚至以豐富的園藝知識為宿舍鄰近的居民解決植栽上的 問題,充分展現其平民化的一面。

參、個性化原則

卡通的人物性格若僅是摹仿前人舊作,讀者必失新鮮感,在出版市場上也會 處於不利的地位。因此,在人物設定時,通常會賦予人物與眾不同的個性。在作 品前 12 卷,桑田的表情總是不脫溫和、愉悅與穩重,偶爾嚴肅地皺皺眉頭,讀 者鮮少能看到桑田有較大的情緒起伏;桑田雖然也承辦家事案件,桑田妻子卻只 在<衛矛>(卷 7,CASE 5)中「疑似」現蹤過,讀者幾乎無法在其他單元找到 其蹤影,這些情節設置頗能符合一般社會大眾對於法官必須頭腦冷靜、立場超然 之期待;但在浸沼事件裡,一向內斂自持的桑田不僅兩度發怒,在寺尾犯下重傷 害非行後,他甚至哭了(其實,魚戶仍然不忍畫出桑田的眼淚,讀者只能看到在 沼澤邊一臉嚴肅,回想著關於寺尾的圖像;這件事是由阿守告訴藥師寺裁判長 的)。

桑田發怒,一次是因為阿守與川上躲在審判桌底下,偷偷遞紙條給藥師寺裁 判長,破壞法庭的莊嚴;另一次則是因為寺尾的心已然偏離常軌(他用力地扯斷 薏苡珠鍊)。而桑田流淚是因為犯下重傷害罪的寺尾原本有機會可以走向正途(寺 尾在桑田的鼓勵下,曾經重返校園兩次,但總在足立與弦卷的刁難下,無法進入 校園),他因為接受藥師寺審判長的邀請擔任浸沼事件的合議法官,必須遵守審 判迴避原則156,失去了繼續與寺尾溝通的機會,而深深感到懊惱與不捨。甚至,

156 迴避原則乃指,對於具體特定之案件,為維持人民對於司法之信賴及裁判之公正,訴訟法上 通常會規定排除與其有一定關係之法官於審判之外,例如法官為本件之被害人;法官現為或曾

一向讓讀者覺得很「神」的桑田,竟然告訴藥師寺裁判長,他已經開始心慌意亂 了(<番紅花>,卷 15,CASE 5)。

在沼澤邊找到桑田的藥師寺,說了一段關於番紅花的傳說:在阿爾卑斯山的 獵人來尼爾,因為孩子被狼抓走了,傷心掉下來的眼淚落在雪上,成了番紅花。

雖然他對桑田說了句:「懦夫!」,但他已然了解到桑田的心情與痛苦;因為,法 官面對裁判,超然的立場雖是一大要求,但面對人世間殘忍的一面,悲傷也仍會 在心裡忍不住散漫開來吧!

桑田也是一個內心真正自由的人,不為社會價值觀所綑綁!在<彩葉芋>

(卷 1,CASE 2)中,當時仍在實習的山本調查官所說的一句話:「與其辦些離 婚或繼承的案件,不如判些社會上的大事件,這才是身為判事的夢想。」點出一 般法官對於裁判工作的心態。正因如此,更顯桑田這位主角人物的特殊性。

雖然身為最高裁判所判事桑田恒太郎之子,辦案成績也極度優異,他卻只想 做好自己的工作,以為非行少年解決問題為己任,從來不在意是否往東京這樣的 核心單位遷調(原本,桑田曾有機會調往最高裁判所擔任調查官,但桑田卻因不 是自己的志願區而二度拒絕)(<濱防風>,卷 3,CASE 10),跳脫了一般公務 體系,予人汲汲營營求升遷的印象。

肆、讀者本位原則

不同作品往往針對不同的讀者群,作者為了滿足讀者的閱讀心理與閱讀需 求,為了使作品能夠成功銷售,在主角人物的設定,必須與處於現實生活狀況的 讀者貼近157

為了贏得吸毒少女父親的信任,不畏同事怪異的眼光,連續數日帶著宿醉未 醒的神態上班(<雪牡丹>,卷 10,CASE 5);他也勇敢地向長官表達自己對個 人人際交往的看法(<杜鵑花>,卷 10,CASE4),甚至不透過少年調查官,親 自前往風化場所勘查(<銀蓮花>,卷 5,CASE 8);將之前逃出養護機構,卻

157 同註 154,頁 33。

因中山彌生被拘留而頓失依靠的五十嵐明,不但不向相關機關通報,卻託付給怪 學者,還協助他暗中探望彌生(<百合>,卷 12,CASE 2—6);將在學校適應 不良的兒子白日置於沼澤區自我學習(<水王孫>,卷 13,CASE 2);對於寺尾 母親的疑惑與困擾,因為無法明說,默默指著律師事務所的方向以為指引(<菱

>,卷 13,CASE 1);原本以認識寺尾母親為「迴避」之由,卻在情節需要下,

轉而擔任承審法官之一(<毒胡蘿蔔>,卷 14,CASE 1)等等。這些不合常理 或真實社會與司法倫理,卻符合人性化(或說人道精神)的故事情節,不但讓讀 者脫離「法官」是高不可攀、冷冰冰的刻板印象,更是作者為展現桑田個性化,

滿足讀者心理的設計。

桑田的形象是鼻子大大的、永遠整齊不變的髮型、如前所述,變化不多的表 情,多數著西裝,偶而做登山休閒打扮,活脫是一般生活裡常見的普通人物;反 觀一般時尚漫畫中的男主角,總是瓜子臉、頭頂最時髦的髮型、酷酷的表情,與 一般現實中的人物相距甚遠。這樣的一個主角人物所處理的,其實也正是發生在 你我周圍的社會事件,於是,對於讀者來說,更是具有說服力。

第二節 桑田的少年審判精神

面對少年事件毛利甚八在描述作品中的少年案件時,除了其背後的非行因 素,也經常呈現法官彼此間,或法官與調查官之間處遇意見相左的情況。毛利在 這部漫畫中,所呈現的便是一位優良的法官典型:不求升遷、專注於自己的案件、

思緒縝密、明察秋毫,不屈從於社會價值體系的精英路線。

茲將毛利透過桑田所呈現出來的少年法官審判精神與抱持的態度分析如下:

壹、從標籤理論出發

標籤理論是以社會學觀點解釋青少年犯罪或各種偏差行為的重要理論之 一,其最早源自於二十世紀初,社會心理學家古力(Charles Horton Cooley)與米 德(George Herbert Mead),均一再強調個人自我的形象,塑造於人際關係脈絡之 中,亦即,社會群體的反應會對個人人格與心態產生影響158。古力在他「鏡中自 我」的古典概念中發現,個人會從他人對自己行為的反應中建立自我評價和自我 認同;此概念運用在青少年行為方面,則青少年在與他人互動時會如同照鏡子般 地將他人的反應形成自我的印象,並內化成為自我概念的一部份,亦即,他如果 察覺到別人把他當成偏差行為者,他也會接受這個標籤159。浸沼體罰事件中的寺 尾保正是一個不幸的例子,當他在審判庭遭到律師英憲太郎的背叛,將他所做的 不為人知的非行全數托出後,他的自尊與自信遭受嚴重打擊,他在沼澤邊喃喃自 語地說出:「可是……就算我再怎麼用功唸書,所有的人還是一樣瞧不起我吧?」

「不管判決是贏還是輸,我還是一個壞孩子!」等語。(<酢漿草>,卷 15,CASE 1)

標籤理論認為,每個人一生中都會有一些初次違反社會規範的行為(Lemert 稱之為「初級偏差行為」),這種偏差行為其實甚為輕微,但卻會引起他人的負向 反應。若此負向反應引發了行為人嚴重地對自我形象及角色的修正,此時便有可

158 同註 59,頁 105。

159 同註 55,頁 50。

能產生「標籤」效應,進而形成自我實現預言,導致進一步更嚴重的偏差行為(此 階段的偏差行為即為「次級偏差行為」)。Becker 便曾提出一個最為廣泛的犯罪定 義:「犯罪...並不是個人違法行為的品質,而是一連串他人運用規則、制裁

『違法者』的結果,偏差行為係標籤成功附上的成效;偏差行為乃人們標籤的行 為。160」因此,偏差行為亦可說是社會反應的一種結果。當家長與教師隨意對偏

『違法者』的結果,偏差行為係標籤成功附上的成效;偏差行為乃人們標籤的行 為。160」因此,偏差行為亦可說是社會反應的一種結果。當家長與教師隨意對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