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瓜花 力,與店員發生衝突打架 11 CASE3
三色堇
介紹家庭裁判所在數年年來收案類型的變化,以及裁判官在面對大量 的案件時,究竟是選擇好好將案件作最適切的處理或迅速砍掉案子
在日本,通過司法考試者,必須先進入最高裁判所的司法研究所167研習二年,
以完成四個月的初期實習。而實習期間所遇到地指導前輩,其對於案件的處理與 價值觀,經常會對這些司法實習生產生極大的影響。之後,這些司法實習生再被 分派到各地的民事裁判所、刑事裁判所、裁判聽以及律師會,進行四個月的實務 實習。在這個過程,司法研習生除了觀察、了解前輩的工作情形,也可在律師、
裁判官或是檢察官三方實習過程中,找出自己的志趣與方向。例如司法實習生加 藤原本較為傾向選擇律師或檢察官,卻在接受桑田的指導後,決定了裁判官的志 向(<車前葉山慈菇>,卷 3,CASE 1)。
壹、桑田的左右手—調查官
由於日本歷經泡沫經濟、家族生活型態轉變以及整體社會的高離婚率,對子 女親權的激烈爭奪、動機難以理解的重大少年非行等等問題日趨嚴重,家庭裁判 所處理的問題日趨複雜,難度也隨之昇高。
一位少年法官在處理事件上是否得宜,除其自身法學素養,擔任法官左右手 的少年調查官也扮演著極為重要的角色。從桑田義雄在綠山家裁所時期的山本 博,到岩崎家裁所春河支部的大瀧信、今西恭子、涉谷直正及近藤調查官,同為 每個少年家事事件的要角。事實上,調查官在日本家事事件中的職務,對社會的 重要性日益提高,不但獲得裁判所內外高度評價,也被寄予很大的期待。
調查官所執掌的主要是調查家事事件之審判或調解所需的事項。家庭裁判所 除了解決夫妻與親屬間之紛爭外,並決定非行少年的處分。為適切解決此等事件,
對於問題背後的人際關係及環境等事實應予考慮,調查官即從此觀點切入調查。
167 日本的司法研究所相當於我國司法研習所。我國的司法官訓育養成大致與日本相同,但因我 國的律師高考與司法官考試各自獨立,因此實務研習並不包括律師實習。
在日本,為了使家事調查官能加強自身專業,在最高裁判所設置了「家庭裁 判所調查官研修所」,候補調查官必須經該所研修二年學習相關知識;成績及格 後,才能被正式任命為「家庭裁判所調查官」。茲將調查官的職務簡述如下168 : 一、家事事件
在家事審判或調解過程中,為調查事實真相,家庭裁判所得命調查官,在必 要的範圍內,了解事件關係人之性格、經歷、生活財產狀況及其他家庭環境等,
運用心理學、社會學、教育學等專門知識,做成調查報告,再以書面或口頭方式 提出研議報告或建議。裁判官若認為有必要,也可以命調查關於審判或調解期日 出席陳述意見。家庭裁判所在處理事件過程中,如果認為有調整關係人之家庭或 環境之必要時,得命令調查官與社會福利機構169取得聯繫以做適當處置。
二、少年事件
家庭裁判所一旦受理少年事件,裁判官即命調查官就少年之性格、成長環境 及日常行為等進行調查。調查方法通常為傳喚少年、保護少年之人及其他關係人 到所,傾聽其談話並實施心理測驗,必要時還會調查學校等關係單位的職員及少 年事件的被害人,以了解事實,並將裁判結果報告裁判官。
毛利試圖將調查官在面對事件的調查時,可能遭遇的盲點;以及調查官自身 在私人生活上,可能遭遇的難題,穿插在數個少年以及家事案件中。其用意極為 明顯,若一位調查官不能打開心胸,面對每一宗經手的事件,絕對無法寫出對於 事件本身有益的調查報告,當然,對於法官在裁量案件上,也無法有實質的意義。
但有時候,少年調查官經常會陷於被非行少年欺騙的窘境或是少年案件發現 真實的盲點;相信其終有一日會回到常軌的少年,卻發生再犯之情形,這些情況 都會對調查官產生打擊:例如大瀧調查官負責的少年,原本已經在法庭上答應不
168 黃梅月,《家事法院宜否設立之研究》,台灣台北地方法院,1994 年 5 月。
169 此處之社會福利機構乃指兒童相談所、女性諮詢(相談)中心、福祉事務所、醫院、老人福 祉設施、保育所、幼稚園及學校等關係機構。
再飆車,卻在試驗觀察期飆車受傷住院(<雪花>,卷 5,CASE 3);曾有搶奪銀 行前科的久保厚志,涉谷因確信其具有相當的悔意,為其擔保並力促桑田做出不 起訴處分之裁決,未料其又犯下對他人重傷害的非行(<鳳仙花>,卷 4,CASE 7); 或本來在保護觀察期一直表現良好的少年,卻在觀察期滿前一週,因為各種因素,
再度產生非行,使得澀谷調查官感到失望憤怒(<梅>,卷 5,CASE 6)。
通常裁判官是根據警察的調查報告以及調查官的訪視報告來對事件做出判 斷;因此,警察與調查官是否對事件做出詳盡的調查,往往變成該事件的關鍵。
而一個事件往往呈現出多面向的解讀與看法,山本博在處理一個少年傷害案件 時,也產生了不知應該聽信何者說法來下判斷的困擾,桑田對他說:「警察和家庭 裁判所的職責並不相同...」「我們有獨自調查,為少年們的利益考量做判斷的 權利。」「不是只看結果呀!」桑田也鼓勵他,只要已經盡力調查,便應對自己所 下的判斷有自信(<山茶花>,卷 2,CASE 3)!確實,事件的實際發生狀況只能 依靠當事人與目擊者的證詞呀!
前述<捕蠅草>(卷 4,CASE 4)裡的阿部豐,心理測驗表現良好,在師長面 前也是乖巧的模樣,其中一個小事件顯示了少年僥倖的心理,他對於一個沒有做 好把風工作的同夥甩擲武士刀,並告知:「只要你能躲過這五次,你就無罪了。」
暗示著若山本調查官也被阿部豐刻意隱藏本性所呈現出來的表象矇蔽,阿部豐將 能幸運地逃脫法律的處遇;幸而桑田注意到這位少年的生活細節,耐心調查詢問,
最後發現這位看似績優的高材生,其實犯下許多令家長與調查官訝異不已的非 行。此時,負責該少年的調查官若無法走出被少年欺騙的陰影,做好自我心理調 適,恐怕日後會因為對少年失去信心,而無法做出好的審前調查報告。當所配屬 的調查官感到迷惑或意見相左時,桑田也總是以「溫柔而堅定」的態度對之,從 不說教以對,反而利用花草植栽的特性來說明他自身對於事件或少年的看法,鼓 勵調查官要對自己有信心。
貳、毛利對於少年司法的期待
毛利除了在事件中穿插介紹少年家事的組織架構與事件處理流程,作品中也 隱含著毛利對於少年事件的看法與對少年司法的期待。
毛利在<山茶花>(卷 2,CASE 3)突顯了裁判官的忙碌與家事少年案件的繁 瑣:桑田在一天之中,同時處理一件已經調解超過兩年的離婚事件、一件少年偷 竊事件、一件遺產繼承案件以及撥冗規勸一樁婆媳糾紛。讀者在這些案件的交錯 處理中,可以了解到家庭裁判所的裁判官每個月所收受的案件量非常可觀。在整 部作品中,也出現數次桑田熬夜加班,以致於白天打瞌睡,差點被誤以為是偷懶 的畫面;那麼,當裁判官面對沉重的案件量與結案速度的雙重壓力時,該以何種 心情與態度面對之?是儘速處理案件,草草了事;或是詳盡調查,耐心處理?
一段綠山家庭裁判所新上任所長170浜口審視法官處理案件報表的情節,道盡 公務系統追求結案報表數字的現實。浜口將長在花壇外的堇誤認為是雜草,不以 為意地踩踏在其上,也未曾細心分辨四種堇的不同。但桑田告訴浜口:「在花壇之 外生存的東西,不知何故,生命力反而更強。」(<堇>,卷 2,CASE 9)點出了 作者對於少年案件的觀點。亦即,每個少年事件的當事人皆有不同的個性與成長 背景,絕對無法一體視之,必須針對個案來做適當的裁決。這也反諷了長久以來,
司法系統追求結案報表數字的現實。裁判官在考核上的一項重要成績,便是結案 是否有所拖延?固然結案速度關係當事人權益,但遇到案情複雜的案子,裁判官 往往因為手頭同時有多個案子在進行而無法專心就單一案件研審。若裁判官一昧 追求結案速度,亦即法界常用的隱語「砍案子」,當事人權益在某種程度上亦有極 大風險。
裁判官在上級考核的其中一項重要成績,便是結案是否有所拖延?固然結案 速度關係當事人權益,但遇到案情複雜的案子,裁判官往往因為手頭同時有多個
170 裁判所的所長,主要掌管行政業務。
案子在進行而無法專心就單一案件研審。若裁判官一昧追求結案速度,亦即法界 常用的隱語「砍案子」,當事人權益在某種程度上亦有極大風險。在毛利的筆下,
桑田既能耐心並細心地處理經手的案件,不曾出錯卻又能維持每個月報表數字上 不出現赤字;不求昇遷,有空寧願多想想事件當中,陷於人生困境的少年。雖然 令人不禁有作者將主角「神格化」的感覺,但相信這也是一般社會大眾對於一位 優良裁判官的期待吧!
參、獨一無二的桑田
桑田所顯現的是一位良好法官的典型,他只是專注在少年家事案件上,了解 少年、關懷少年;事實上,若非如此,他怎能看出寺尾保在法庭上的表現,只是
桑田所顯現的是一位良好法官的典型,他只是專注在少年家事案件上,了解 少年、關懷少年;事實上,若非如此,他怎能看出寺尾保在法庭上的表現,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