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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封橋作業程序

3.3.2 作業程序檢討結果

橋梁於發生災害或有發生災害危險之虞時,循標準作業程序及時 封閉橋梁,可保障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並使公路運輸功能所遭受損 害減至最低程度。本計畫所研擬之封橋作業流程參酌行政院公共工程 委員會擬訂之「建立災後重大公共工程設施安全驗證機制」,以及林呈 等(2004)[5]承接交通部公路總局委託執行之「跨河橋梁訂定封橋水位」

一計畫所研擬之颱洪期間封橋作業應變流程,可提供公路總局轄管之 橋梁、便橋、引道,於發生災害或有發生災害危險之虞時,參照此作 業程序辦理封橋作業(詳見圖 3-5 與表 3.2)。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圖 3-5 封橋作業流程圖

表 3.2 封橋作業程序說明

階段 角色 動作 輸入 輸出

表 3.3 封橋作業整備工作項目表

項次 項目 備註

1 安全性分析資料 水理計算、沖刷計算、結構計算結果(注意值、警戒 值、行動值)、特殊流況檢查表

2 橋墩水尺 觀測颱洪豪雨期間橋址處水位 3 測深重錘、吊車 颱洪期間檢測橋基沖刷深度之用

4 攝影、通訊器材 相機、攝影機(觀測紀錄颱洪歷程之流況,用以比對 研判沖刷變化情形);通訊聯絡用

5 交通警告設施 封橋設施暨交通疏導設備(黃色警示帶、活動型拒 馬、交通錐、夜間警示燈、紐澤西護欄、路標指示牌、

交通疏導路線告示牌)等

6 有關單位通報名單 相關單位連絡電話、傳真「災情通報上級機關(工程 處、公路總局、交通部等);警察單位(縣警局、當 地分局)協助管制交通;警廣路況中心籲請用路人改 道等」

7 開口合約廠商名單 機具駐紮位置、機具數量統計表、聯絡電話等 8 防汛備料配置資料 河川局緊急應變小組之聯絡人員、電話、防汛備料借

用程序、防汛備料統計表(混凝土塊、蛇籠、太空包 等)、防汛備料配置圖

(資料來源:林呈等,2004[5]

表 3.4 橋梁遭受沖刷之災害分級快速檢查表

橋梁遭受沖刷之災害分級快速檢查表 日期 路線與橋梁名稱

管理單位 說明

受損分級 橋 梁 受 損 情 形 是否發生(勾選)

橋梁有落橋、崩塌情形。

橋梁構造有顯著傾斜、沈陷、位移情形

橋臺或橋墩擴展基礎(或沉箱)已被洪水掏空大半 極嚴重

橋臺或橋墩樁基礎遭流木或土石流衝斷,有造成橋梁失去穩定、

危及通行安全之虞

潛在極嚴重 損害情形界於極嚴重與嚴重間者

橋臺或橋墩擴展基礎已被洪水沖刷外露

橋臺或橋墩擴展基礎(或沉箱)被洪水沖刷裸露深度超過設計容 許範圍

橋臺或橋墩樁基礎被流木或土石流衝斷,但未立即危害通行安全 橋臺或橋墩樁基礎被流木或土石流衝擊造成損壞,但未立即危害 通行安全

上部結構主構件(主梁)已腐蝕剝落或發生超過容許之結構裂縫 嚴重

橋面板混凝土產生格網狀裂縫,且出現白華及銹水或保護層剝落 潛在嚴重 損害情形界於嚴重與輕微間者

輕微 橋梁雖有受損,尚不致影響通行安全 附註:

極嚴重:橋梁發生崩塌、重大變形或損傷顯著,而導致結構物功能降低。受損橋梁經檢查 有上述之情形,為避免影響通行安全,建議完全禁止通行,俟補強、補修完成或 拆除重建後,再行開放通行。

嚴 重:橋梁損傷顯著,且有持續擴大跡象,其功能可能有降低之虞。受損橋梁經檢查上 述情形,為避免影響通行安全,建議須封閉部份車道、車速、車流量,待損壞部 份補強補修後,再解除管制;如因考量交通需要,而未予管制,但應隨時注意橋 梁狀況,並儘速完成補強、修補。

輕 微:橋梁雖有受損,尚不致影響通行安全,可不須管制,但應儘速予以修復。

(依據 1997.03.27 行政院「繼續研商保護橋基措施及面臨之各種問題解決方案」會議決議同 意辦理之橋梁分級定義彙整編成)(資料來源:林呈等,2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