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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實證研究──個案分析

第四節 個案四:星展銀行併購寶華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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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個案四:星展銀行併購寶華銀行

一、併購銀行簡介──星展銀行

星展銀行原名新加坡發展銀行(Development Bank of Singapore),於 1968 年創立,最大的股東是新加坡主權基金之一的淡馬錫控股有限公司,設立的目的 是發展投資項目。1998 年,星展銀行與新加坡郵政儲蓄銀行(POSBank)合併,

獨佔新加坡超過四百萬戶的銀行客戶,成為新加坡最大的商業銀行。

星展銀行擅長透過購併模式進軍新市場。1998 年進軍香港,收購廣安銀行,

另於 2001 年收購道亨銀行集團,2003 年合併並進行重組,成為當時香港第六大 銀行,僅次於滙豐銀行、中國銀行、恒生銀行、渣打銀行及東亞銀行。2005 年,

星展銀行收購印度朱拉曼達南投資與金融公司股權,2012 年收購印尼金融銀行,

分別進軍印度及印尼市場。為避免其新加坡背景引起某些特定族群的反感,例如 馬來西亞人及中國內地居民,遂將集團的中文名稱改為星展銀行有限公司。

目前星展銀行集團為亞洲最大銀行之一,總部設於新加坡且於新加坡掛牌上 市,深耕 15 個市場,包含日本、台灣、香港、印度、馬來西亞、緬甸、中國、

澳門、韓國和泰國等地,擁有超過 250 家分行與據點,以及來自 30 多個不同國 家 1.8 萬名的員工。星展銀行在亞太與中東地區提供包括消費金融、中小企業、

企業金融的金融服務。生於亞洲、長於亞洲,因為對亞洲市場的洞悉及區域連結 性,推動其業務成長,立志成為首選亞洲銀行。星展銀行資本健全,信用評等為

「AA-」與「Aa1」,在亞太地區名列前茅,並於 2009 年起連續四年榮獲《Global Finance 全球金融雜誌》評選為「亞洲最安全銀行」。

星展銀行台北分行在 1982 年設立,因在台僅一家分行,所以專注於企金業 務金融服務,包括境內銀行業務及境外金融業務,為大型和中型企業、銀行和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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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財務金融機構等各類客戶,提供廣泛投資銀行業務和全球財務金融服務,獲 利在台灣所有外商銀行中排名前十名。

二、被併銀行簡介──寶華銀行

寶華商業銀行(Bowa Bank)前身為泛亞銀行,由台中長億集團在 1990 年 設立,1992 年 3 月 4 日總行營業部、儲蓄部及五家分行同時開始營業。業務包 含存款、放款、保證、承兌、外匯、信託、信用卡等。

1997 年 10 月,泛亞銀行概括承受高雄市第十信用合作社,擴充營運規模。

1998 年,因泛亞銀行弊案連連,導致嚴重虧損,遭金融監理單位列管。後來在 財政部牽線下,耐斯集團陳哲芳以每股八元價格,接手泛亞銀行。由於耐斯集團 堅持要由專業人士經營,因此曾延攬包括中央存款保險公司總經理郭正昭、台企 銀董事長鍾甦生等人擔任泛亞銀行董事長。

2002 年,由劉維琪與鄭西園擔任董事長與總經理,將泛亞銀行定位為「小 市民的銀行」,朝向專注於中小企業及個人理財之目標邁進。之後泛亞銀行即以 中小企業金融、個人金融及手續費收入業務為核心業務,並調整組織架構及產品 結構,推出創新商品。2004 年,泛亞銀行與美國通用 GMAC 金融集團策略結盟,

並由該集團投資 15 億元,泛亞銀行更名為寶華銀行。

但之後寶華銀行營運持續虧損,財務狀況顯著惡化,資產品質持續下滑,有 不能支付債務並有損及存款人權益之虞,且銀行淨值為負數。在 2007 年 8 月 10 日,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奉主管機關指定接管寶華銀行,並受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 委託辦理標售該行事宜。當時寶華銀行加上未攤銷損失 224.42 億元,總共虧損 達新台幣 246.96 億元,是中央存保公司接管金融機構中,虧損最嚴重者。

2007 年 12 月 29 日,寶華銀行工會召開臨時會員大會,會中決議以全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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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取得罷工權。工會希望中央存保公司將得標者必須發出八成聘書,實際留用比 例不得低於六成之規定納入契約中,以避免員工工作權成為寶華銀行標售案下的 犧牲品,否則工會不排除進行罷工。

三、併購時狀況

中央存保公司將寶華銀行標售案分為 Good Bank(銀行本體)與 Bad Bank

(不良債權)分開標售。Bad Bank 的部分,分兩包標售,A 包內容是 164.5 億元 不良債權、14.35 億元特定不動產,由元大資產管理公司以 26.9 億元得標;B 包 則是 41.8 億元的信用卡等不良債權,由良京資產管理公司以 1.21 億元得標。

而在 Good Bank 部分,2008 年 1 月 31 日由存保公司經三階段投開標程序。

三輪投開標當中,第一輪包括台北富邦銀行、萬泰銀行、星展銀行三家競標;第 二輪台北富邦銀行退出;第三輪萬泰銀行也放棄。最後只有星展銀行與中央存保 公司進行議價。經 2 月 1 日議價程序後,星展銀行得標金額(即預定賠付金額)

為新台幣 445 億元,創歷來第三大賠付金額。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自 2008 年 5 月 24 日起,星展銀行概括承受 寶華銀行,共接下寶華銀行國外部、信託部、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與 39 家分行,超越 2007 年標下台東企銀的荷蘭銀行,成為在台據點數目排名第四的 外商銀行,僅次於渣打、花旗及滙豐銀行。另由於寶華銀行淨值已為負數,股東 權益已全數虧損,故本標售案並不涉及股東權益之轉換及處理。

寶華銀行放款約有 600 億元,其中約 50 億元屬於放款品質不佳部分,包括 信用卡、車貸等,多半為三個月內的正常放款,不能切割到 Bad Bank 部分,但 投資人又有疑慮,因此影響寶華銀的資產價值。資產品質不佳,競爭不足是這次 金融重建基金賠付金額較高的原因,尤其本國銀行出價不積極,最後只剩下星展 銀行進入議價,壓縮了議價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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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存款保險公司表示,須賠付星展銀行的新台幣 445 億元,在扣除之前 Bad Bank 的標售所回收的 28 億元之後,中央存保公司實際要賠付的金額約為 417 億元。但寶華銀行標售時,淨值為虧損新台幣 386 億元,等於金融重建基金多賠 了 31 億元。但金融重建基金在賠付完中華商銀10後已經彈盡援絕,因此會先向 行庫融資,在中國信託銀行與合作金庫的額度總額大約 400 億元,如有需要則會 利用國庫保證融資因應。

中央存款保險公司於 2008 年 5 月 24 日順利完成寶華商業銀行特定不良債權 暨特定不動產以外之資產、負債及營業概括讓與新加坡商星展銀行。

四、併購分析

星展銀行經金融重建基金賠付新台幣 445 億元,2008 年 5 月 24 日為合併概 括承受資產負債基準日,接管寶華銀行,寶華銀行正式更名為星展銀行。星展銀 行承受原寶華銀行的營業後,在台灣的投資不僅強化星展銀行於大中華的策略,

更增進其在亞洲金融業界的地位,也展現深耕台灣市場的決心。除此之外,合併 不但提供星展銀行快速成長的捷徑,擴展分行與據點,也幫助星展銀行在具有吸 引力的市場完善其業務及擴張規模。

2011 年 2 月 25 日,經主管機關核准,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暨國際金融業務分行成立籌備處,於同年 9 月 9 日,依中華民國公司法經經濟部 核准設立。星展(台灣)於 2012 年 1 月 1 日依企業併購法及金融機構合併法之 規定,受讓新加坡商星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屬在台分公司暨國際金融業務分行 (簡稱星展台北分公司)特定之資產及負債項目。

星展台北分公司係新加坡商星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DBS Bank Ltd)所屬在 台分公司暨國際金融業務分行,主要營業項目包括收受存款、辦理放款、投資債

10 中華商銀在 2007 年 12 月,經金融重建基金賠付新台幣 474.88 億元併入滙豐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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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券、辦理匯兌、承兌、保證、開發信用狀、辦理信用卡及辦理各項信託、代理 業務、財富管理等。星展(台灣)受讓星展台北分公司特定之資產及負債項目後

(參考附錄四之一),共計有 41 家分行成為營業據點。因係屬組織重組,故於分 割日以星展台北分公司原帳面價值入帳。

星展(台灣)的成立,證明星展銀行持續發展台灣這塊市場的決心,更落實 星展銀行在大中華市場的發展策略,協助企業掌握在台灣、香港及中國等市場日 益成長的業務、貿易及投資商機。星展(台灣)主要營業項目包括收受存款、辦 理放款、投資有價證券、辦理匯兌、承兌、保證、開發信用狀、辦理信用卡及辦 理各項信託、代理業務、財富管理等。星展(台灣)擁有穩健的企業金融、中小 企業、消費金融及豐盛理財財富管理等業務(參考附錄四之二)。

從 2007 年至 2011 年,星展(台灣)營收成長四倍至新台幣 47 億元,放款 成長三倍至新台幣 1,580 億元,存款更大幅成長 18 倍至新台幣 1,720 億元,員工 人數同樣快速成長,截至 2012 年底,共有 1,447 位員工。星展(台灣)近年來 稅前、稅後每股盈餘或虧損等資訊,如下表 5-4-1:

【表 5-3】星展(台灣)每股盈餘/虧損

年度 金額(分子) 股數(分母) 每股盈餘/虧損(元)

稅前 稅後

(千股)

稅前 稅後

2011

(2/25-12/31)

(134,241) (111,420) 1,000,000 (0.13) (0.11)

2012

686,630 603,100 2,200,000 0.31 0.27 資料來源:星展(台灣)財務報表,本研究整理

2008 年,星展(台灣)收購寶華銀行 Good Bank 部分,是第一個新加坡銀 行在台灣的大型投資案。但由於寶華銀行本身體質不如市場上經營狀況較好的小

116.9%%及 111.2%,而資產增長率方面高達 49.23%(圖 5-4-3),顯示獲利能力 的下降應為併購寶華銀行所致。但隨著資產的成長、結構的調整,以及業務的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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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5-4-3】星展歷年資產成長率變動

2012 年,成立星展銀行台灣子行,星展(台灣)總部進駐台北市信義區,

展現深耕台灣市場的決心。同時,星展(台灣)總經理陳亮丞表示,未來星展(台 灣)將配合總部策略目標,包含強化區域財富管理業務、中小企業、環球金融市 場及環球金融交易服務等,在台擴大客戶基礎,主要鎖定豐盛理財及中小企業。

在消費金融業務方面,透過銷售各項金融商品如投資、保險、房貸、信用卡及無

在消費金融業務方面,透過銷售各項金融商品如投資、保險、房貸、信用卡及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