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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假設檢證

一、操弄檢定(manipulation check)

(一)模式操弄檢測

首先,確認指導語的操弄是否將受測者導入不同的觀看模式。人的注視若集中在一小 塊區域時,代表聚焦與有效搜尋行為;反之,若注視平均地散佈於畫面中則代表廣泛與無 效率的觀看行為(Goldberg & Kotval, 1999)。據此立論,本研究選用了注視時間變異數(mean variability (SD) for fixation duration)此指標進行檢定,Albert 等人曾經使用過此指標,透過 此指標比較可以觀察出受測者在不同的觀看任務下,對於實驗所給予畫面的空間處理情形 (Albert, et al., 2005)。本研究對受測者觀看結果頁面中 12 個物件的注視時間變異情形進行操 弄檢定,認為若進入特徵搜尋模式時,由於受測者有一定的觀看目標(其中一個物件),因 此畫面上 12 個物件的注視時間變異情形會較大;但若進入新奇偵測模式時,由於不具特定 目標,因此畫面上 12 個物件的注視時間變異情形會較小。

透過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發現,在特徵搜尋模式下,發現觀看頁面中 12 個物件的注視時 間變異數與在新奇偵測模式之下有異。新奇偵測模式(M=.680)之下觀看的注視時間變異 數顯著大於特徵搜尋模式(M=.507)(F(1, 40)= 8.398, p=.006)。此操弄結果與預期不符,

顯示出本研究所操弄的瀏覽狀態甚至比在搜尋狀態下,對 12 個物件的注視時間變異情形更 大,其顯示出新奇偵測模式的特定物件觀看行為可能更強烈。本研究認為,實驗一指導語 操弄可能將搜尋與瀏覽都導入了一定的觀看目標,只是特徵搜尋模式來自指導語所給予的 目標,而新奇偵測模式則由於指導語要其選出一個「喜歡」的物件而導致個人觀看目標的 產生。甚至,選出一個「喜歡」讓使用者的任務需求更高,因為必須從許多相似的物件中 找出一個「最為喜歡」的商品。也就是我們實驗一所操弄的新奇偵測模式變成特徵搜尋模 式,而其強度甚至比原本操弄的特徵搜尋模式模式更高。此檢定結果發現可能削弱假設檢

(二)類別檢測

本研究為平衡個人差異,故採用了六個商品類別以綜合個人偏好效果,搜尋結果頁面 商品分別為 3C、衣飾、女性精品、運動用品、家具寢飾、文具用品六類。透過重複量數檢 驗六個類別,由於違反球形假設(χ2(14)= 144.216, p<.000),因此利用 Greenhouse-Geisser 修正(ε=.343),結果發現運動用品類別出現主效果,其總注視時間顯著大於他者(F(1.715, 68.605)= 5.066, p=.012),因此可能削弱檢定效力。然其主效果可能來自於特徵搜尋模式-

非新奇廣告下的第四則頁面(類別為運動用品),顯示這則測試頁面的確吸引了許多注意力。

二、各研究假設檢定

實驗一的研究假設由組間變項-「處理模式」與組內變項-「廣告為新奇物件與否」

構成,應變項為七個注意力指標(五個眼動指標與兩個再認正確率)。由於眼動指標與再 認正確率屬不同測量典範,因此分開比較;而不同眼動指標又各自代表不同涵義,因此不 同眼動指標分別描述。由於本研究採組間變項與組內變項(重複測量)混合的方式進行實 驗,故必須使用混合設計變異數分析(mixed design ANOVA)進行統計檢定(Field, 2005;

Pallant, 2007) 。

由於本研究並未限制觀看時間,故為了避免受測者個人特殊的行為出現,觀看時間過長 或過短,因此先用三個標準差去除關於持續時間指標的偏離值(outlier)。本研究的顯著水 準均設定在 p<.05 水準。一般在混合設計變異數分析進行檢定前會先行報告球形檢定

(Mauchly’ s test)結果,然本研究無須報告的原因是,本研究的變項層級(level)均只有 兩層,所以差異只會有一個值,不需要計算其變異程度的同質性,所以可以直接採用假設 變異為球形的檢定值。

在本研究之假設檢證部份,主要針對總注視時間、平均注視時間、及再認正確率三項 作為主要的評斷依據,其他指標亦同時報告作為本研究之佐證。

(一)H1:處理模式(新奇偵測模式與特徵搜尋模式)與廣告物件的新奇性(新奇廣告與非 新奇廣告(即與搜尋條件特徵相符的廣告))有交互作用。

1. 總注視時間

根據二因子混合設計變異數分析結果發現,處理模式與廣告新奇性於廣告總注視時間此 眼動指標之交互效果未達顯著(F(1,40)=.693, p=.410),表示廣告是否為新奇物件對於兩種 處理模式來說效果沒有不同(圖 3-4)。然而,廣告新奇性在此出現主效果(F(1,40)=9.348, p=.004),非新奇廣告(M=.400)的總注視時間顯著大於新奇廣告(M=.178)。顯示在不考 慮處理模式的狀態下,廣告為非新奇物件時,受測者的廣告總注視時間較長;處理模式在 此沒有主效果(F(1,40)=.006, p=.937)。

0.144 眼動指標之交互效果未達顯著(F(1,40)=. 488, p=.489),表示在廣告是否為新奇物件對於兩 種處理模式來說效果沒有不同(圖 3-5)。然而,廣告新奇性在此出現主效果(F(1,40)= 5.109, p=.029),非新奇廣告(M=1.341)的總注視次數顯著大於新奇廣告(M=.687)。顯示在不考 慮處理模式的狀態下,廣告為非新奇物件時,受測者的廣告總注視次數較多;處理模式沒 有主效果(F(1,40)= .065, p=.801)。

0.54 此眼動指標之交互效果未達顯著(F(1,40)= .493, p=.487),表示在廣告是否為新奇物件對於 兩種處理模式來說效果沒有不同(圖 3-6)。然而,廣告新奇性在此出現主效果(F(1,40)= 7.778, p=.008),非新奇廣告(M=.133)的平均注視時間顯著大於新奇廣告(M=.089)。顯示在不 考慮處理模式的狀態下,廣告為非新奇物件時,受測者的平均注視時間較長;處理模式在 此沒有主效果(F(1,40)= 1.686, p=.202)

0.065

4. 首次注視時間

根據二因子混合設計變異數分析結果發現,處理模式與廣告新奇性於廣告首次注視時間 此眼動指標之交互效果未達顯著(F(1, 40)=.002, p=.961),表示在廣告是否為新奇物件對於 兩種處理模式來說效果沒有不同(圖 3-7)。然而,廣告新奇性在此出現主效果(F(1,40)= 5.761, p=.021),非新奇廣告(M=.120)的首次注視時間顯著大於新奇廣告(M=.081)。顯示在不 考慮處理模式的狀態下,廣告為非新奇物件時,受測者的首次注視時間較長;處理模式

(F(1,40)= 1.904, p=.175)在此沒有主效果。

0.063

0.103 0.099

0.137

0 0.05 0.1 0.15

新奇廣告物件  非新奇廣告物件

首次注視時間

FSM SDM

圖 3-7 處理模式與廣告新奇性於首次注視時間的交互效果檢定

5. 總觀察次數

根據二因子混合設計變異數分析結果發現,處理模式與廣告新奇性於廣告總觀察次數此 眼動指標之交互效果未達顯著(F(1,40)= .029, p=.866),表示在廣告是否為新奇物件對於兩 種處理模式來說效果沒有不同(圖 3-8)。然而,廣告新奇性在此出現主效果(F(1,40)= 7.683, p=.008),非新奇廣告(M=.552)的總觀察次數顯著大於新奇廣告(M=.357)。顯示在不考 慮處理模式的狀態下,廣告為非新奇物件時,受測者的廣告總觀察次數較多;處理模式在 此沒有主效果(F(1,40)= 1.322, p=.257)。

0.286 自陳式指標之交互效果未達顯著(F(1,40)= .513, p=.478),表示在廣告是否為新奇物件對於 兩種處理模式來說效果沒有不同(圖 3-9)。然而,廣告新奇性在此出現主效果(F(1,40)= 4.619, p=.038),新奇廣告(M=.548)的再認正確率顯著大於非新奇廣告(M=.500)。顯示在不考 慮處理模式的狀態下,廣告為新奇物件時,受測者的廣告再認正確率較高;處理模式在此 沒有主效果(F(1,40)= 1.206, p=.279)。

0.571

7. 再認敏感度

根據二因子混合設計變異數分析結果發現,處理模式與廣告新奇性於廣告再認敏感度此 自陳式指標之交互效果未達顯著(F(1,26)=.043, p=.836),表示在廣告是否為新奇物件對於 兩 種 處 理 模 式 來 說 效 果 沒 有 不 同 ( 圖 3-10 )。 然 而 , 廣 告 新 奇 性 在 此 出 現 主 效 果

F(1,26)=9.138, p=.006 ), 新 奇 廣 告 ( M=.627 ) 的 再 認 敏 感 度 顯 著 優 於 非 新 奇 廣 告

(M=.334)。顯示在不考慮處理模式的狀態下,廣告為新奇物件時,受測者的再認敏感度較 好;處理模式在此沒有主效果(F(1,26)= 1.293, p=.266)。

0.689

0.416 0.566

0.252 0

0.2 0.4 0.6 0.8

新奇廣告物件  非新奇廣告物件

再認敏感度

FSM SDM

圖 3-10 處理模式與廣告新奇性於再認敏感度的交互效果檢定

透過假設檢證發現,在本實驗中的五個眼動指標均出現相似的結果,即處理模式與廣告 新奇性之交互效果未達顯著,但廣告新奇性卻出現了主效果,非新奇廣告較新奇廣告吸引 注意力。然而,再認正確率與敏感度卻與眼動指標出現較為衝突的結果,發現新奇廣告物 件的再認效果較佳。

(二)H1a:在新奇偵測模式之下,新奇廣告較非新奇廣告吸引較多的注意力。

在此部份利用重複量數(repeated measure)探究在新奇偵測模式下,新奇廣告是否比非 新奇廣告吸引較多注意力。

1. 總注視時間

根據重複量數變異數分析結果發現,在新奇偵測模式之下,廣告新奇性於廣告總注視時 間此眼動指標之主效果達顯著(F(1,20)= 5.162, p=.034);然而,卻與假設呈現相反的結果,

反而是非新奇廣告(M=.373)較新奇廣告(M=.212)有較多總注視時間。

2. 總注視次數

根據重複量數變異數分析結果發現,在新奇偵測模式之下,廣告新奇性於廣告總注視次 數此眼動指標之主效果達顯著(F(1,20)= 5.813, p=.026);然而,卻與假設呈現相反的結果,

反而是非新奇廣告(M=1.286)較新奇廣告(M=.833)有較多總注視次數。

3. 平均注視時間

根據重複量數變異數分析結果發現,在新奇偵測模式之下,廣告新奇性於廣告平均注視 時間此眼動指標之主效果未達顯著(F(1,20)= 1.933, p=.180),新奇廣告(M=.112)與非新 奇廣告(M=.145)的平均注視時間沒有差異。

4. 首次注視時間

根據重複量數變異數分析結果發現,在新奇偵測模式之下,廣告新奇性於廣告首次注視 時間此眼動指標之主效果未達顯著(F(1,20)= 2.808, p=.109),新奇廣告(M=.099)與非新 奇廣告(M=.137)的首次注視時間沒有差異。

5. 總觀察次數

根據重複量數變異數分析結果發現,在新奇偵測模式之下,廣告新奇性於廣告總觀察次 數此眼動指標之主效果達顯著(F(1,20)= 6.313, p=.021);然而,卻與假設呈現相反的結果,

反而是非新奇廣告(M=.611)較新奇廣告(M=.429)有較多總觀察次數。

6. 再認正確率

根據重複量數變異數分析結果發現,在新奇偵測模式之下,廣告新奇性於廣告再認正確

根據重複量數變異數分析結果發現,在新奇偵測模式之下,廣告新奇性於廣告再認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