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偏差行為有關的家庭因素
一般而言,許多研究者(張秋桂,2003;陳喜水,2003;蔡博忠,2008)認 為青少年的偏差行為與家庭因素有關。本節就偏差行為有關的家庭因素分述如下 壹、家庭遭遇重大變故
有些行為偏差的學生不是因為天性喜愛搞怪、行為舉止異於常人,而是家庭 有重大變故,需要在家中照枓,或是家中突然經濟拮据,需要協助賺錢幫忙家計。
這些學生可能在心理上承受超乎年齡的壓力,又無法適當疏導,因而產生偏差行 為(陳金定,2007)。
貳、父母不當管教
父母管教方式跟青少年偏差行為有關。張梅禎(2001)研究發現偏差學生之 父母較常採用之管教方式是忽視冷漠,而一般學生父母採服用開明權威之管教方 式(即民主管教方式)比較不易產生偏差行為。
此外,溺愛、放任之家庭,任由青少年我行我素,父母無法約束孩子的行為,
也容易產生行為偏差;過度獨裁之父母,剝奪青少年之自主,有時孩子也會產生 反抗父母權威;家庭關係疏遠之青少年,容易缺乏安全感與歸屬感,而受不良同 儕影響,為尋求認同,進而產生偏差行為。
參、單親家庭
單親家庭跟青少年的偏差行為有關(陳叔宛,2004)。有些國中生在發生偏 差行為之前,父母因為婚姻問題爭吵不休,無法顧及青少年需求及感受,在父母 離婚後經歷親人離去之失落,家中頓失依靠之無助。這些受挫經驗,使得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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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人之信任、對事之興趣降低,而投入激烈活動以麻木自己,或投入同儕團體以 獲得歸屬及認同。對這類因家庭遭遇變故而發生偏差行為的學生,其行為只是心 理問題之反映。
廖啟宏(2002)有些單親家庭經濟壓力沉重,父親或母親無暇監督青少年學 業與行為。學生因為失去父母之監督與管教,倘若自制力不足(例如:抗拒誘惑 能力或毅力不夠),便容易曠廢學業,或跟不良同儕為友,而逐漸對學校學習失 去興趣,而產生偏差行為。
肆、問題家庭
問題家庭之父母可能是罪犯、酗酒、濫用藥物、施暴與受暴者等。這些問題 家庭之青少年,耳濡目染習得一些惡習,人格的發展受到扭曲,並且不在乎學校 教育,甚至,對於社會法律的規範也視若無睹。只要學校生活不如所願,而且家 長也不反對,便容易產生偏差或是違法行為(黃拓榮,1997)。
伍、不利之家庭社經地位
家庭社經地位跟學生偏差行為也有關係。中下階層家庭,經濟拮据,父母為 生活忙碌,子女在生活常規訓練與學習習慣之養成,得不到適當教導與規畫。由 於學校教育以中產階級為主流,家庭社經地位中下之子女,容易適應不良。長久 下來,造成學習興趣及學習成就感低落,而逐漸厭惡學校(陳福源,1995)。
此外,中下階層家庭之住家環境,通常龍蛇雜處,三教九流群聚一堂。子女 長期耳濡目染,容易養成不良習性,結交不良同儕,不重視學校教育,學習動機 及學業成就低落,而厭惡學校(盧怡吟等人,2010)。
中下階層家庭如果意外事件發生(例如:父母受傷殘障、失業),原本拮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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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經濟將捉襟見肘。此時,青少年可能被要求輟學或休學,幫忙賺鎌錢養家,或 是照顧其他弟妹(陳昭華,2000)。
陸、父母之心理健康
學生父母親心理健康狀況,會影響家庭功能品質,而直接或間接影響學生偏 差行為。黃詩殷(2004)研究發現,偏差行為青少年的家長在人格特質與心理健 康方面,比一般家長偏向負面,包括身體不適與病痛、憂鬱、沮喪、倦怠、悲觀、
人際問題及衝突、情緒困擾(例如:憂慮症、迫害感、虛幻感)、不遵守或不在 乎法律風俗習慣等。心理健康不佳之父母,無法提供青少年適當教養、健全之成 長環境及適當之典範行為,因而使學生容易產生偏差行為。
綜合上述,青少年的偏差行為受到家庭影響甚鉅,若家庭中重要成員因死 亡、分居、離婚、不利的社經地位、父母心理不健康,都會使得青少年的人格發 展發生偏差。和雙親居住的國中生傾向於感受到父母較多的溫暖和真誠一致,且 有較好的親子關係;沒有和雙親居住在一起的少年,在缺乏規範的環境下,則容 易產生偏差或犯罪行為,也會有較多的心理與人際困擾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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