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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遠地區補貼作業與現況

第二章、 文獻回顧

2.1 公路客運營運現況與補貼方式

2.1.4 偏遠地區補貼作業與現況

以下本研究將分別就偏遠地區現有補貼作業以及現況進行整理及說明。

1. 補貼作業規定:

我國公路運輸補貼作業之現行制度係依據上述「發展大眾運輸條例」及「大 眾運輸事業補貼辦法」之相關規定,對於經營偏遠、離島或特殊服務性路線之公 路客運業給予資本設備投資及營運虧損之補貼 (馮正民等人,民 98)。其中在公 路客運業部分,係由交通部公路總局訂定「公路汽車客運偏遠服務路線營運虧損 補貼審議及執行管理要點」相關作業規定統籌辦理;在市區客運業營運虧損補貼 部分,則由各縣市政府依其訂定之補貼作業規定自行辦理。由於公路客運之虧損 補貼辦理期間較長且累積經驗較多,故各縣市政府之補貼作業規定多參考公路總 局訂定。

以下兹將近五年公路客運業偏遠路線營運虧損補貼條件、作業規定以及相關 內容,並和民國 86 年行政院核頒「促進大眾運輸發展方案」後第一年資料進行 比較及整理,如表 2.7 所示。由表 2.7 以及圖 2.2 可知現行對公路客運業者所實 施之營運虧損補貼為金錢補貼,在性質上屬於營運補貼中的虧損補貼,因此可以 對業者財務負擔的減輕產生直接的效果。不過虧損補貼也有可能造成無效率且無 心改善的業者獲得較多的補貼,造成分配不公之現象。有鑒於此,虧損補貼規定 中又以營運績效做為補貼金額分配順序的依據,其目的為鼓勵業者能為了追求更 多的補貼金額來提供更多的運輸服務,如此不但可以改善現有偏遠地區公路客運 之服務水準,亦可遵行政府提供偏遠地區基本民行服務之政策。

表 2.7 近五年公路客運偏遠路線營運虧損補貼條件、作業規定之比較

續表 2.7 近五年公路客運偏遠路線營運虧損補貼條件、作業規定之比較

續表 2.7 近五年公路客運偏遠路線營運虧損補貼條件、作業規定之比較

續表 2.7 近五年公路客運偏遠路線營運虧損補貼條件、作業規定之比較

資料來源:

1.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公路汽車客運業營運虧損補貼計畫之效益分析,民 92

2. 「交通部公路總局 95 年度公路汽車客運偏遠服務路線營運虧損補貼審議及執行管理要點」

3. 「交通部公路總局 96 年度公路汽車客運偏遠服務路線營運虧損補貼審議及執行管理要點」

4. 「交通部公路總局 97 年度公路汽車客運偏遠服務路線營運虧損補貼審議及執行管理要點」

5. 「交通部公路總局 98 年度公路汽車客運偏遠服務路線營運虧損補貼審議及執行管理要點」

6. 「交通部公路總局 99 年度公路汽車客運偏遠服務路線營運虧損補貼審議及執行管理要點」

7. 本研究整理

2. 補貼現況:

回顧近五年公路客運受補貼路線之預算編列及執行方式, 95 年公路汽車客 運偏遠服務路線營運虧損總申請金額 8.1 億元,補助 25 家業者 563 條路線 5.5 億元;96 年總申請金額 8.9 億元,補助 25 家業者 570 條路線 6.5 億元;97 年總 申請金額 8.67 億元,補助 25 家業者 588 條路線 8.67 億元;98 年總申請金額 8.23 億元,補助 26 家業者 568 條路線 8.23 億元;99 年總申請金額 9.85 億元,補助 25 家業者 554 條路線 8.95 億元。對於業者申請金額之補貼,詳細情形整理如表 2.8 所示。

表 2.8 近五年偏遠客運服務路線營運虧損補貼情形表

年度 95 年 96 年 97 年 98 年 99 年

業者數 25 25 25 26 25

路線數 563 570 588 568 554

申請金額

(千元) 807,658 892,048 867,242 822,848 985,422 核定金額

(千元) 549,976 649,641 867,242 822,848 895,000 核撥比率 68.10% 72.83% 100.00% 100.00% 90.82%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就補貼核撥比率來看,則有逐年上升之趨勢,顯示業者對於落實補貼計畫執 行配合度提高,至於各年度補貼核定款被扣款的主要原因大致上包括各區監理所 對違規業者掣開「舉發違反大眾運輸營運補貼計畫通知單」、業者擅自縮短里程 與減班、車齡逾規定及追扣溢領款項等不符規定者。承上所述,本研究之目的之 一即為瞭解目前公路客運補貼路線作業是否能達成提昇業者營運績效之目標,以 及瞭解是否存在業者為溢領補貼款而擅自修改營運績效等情形。

此外,本研究根據現有監理所分區,將各縣市所有受補貼路線進行整理,結 果如表 2.9 所示。

表 2.9 各縣市受補貼路線情形

續表 2.9 各縣市受補貼路線及行駛偏遠地區情形

分區 縣市別 經營業者 受補貼路線

嘉義區 監理所

台南市 新營客運 14

興南客運 60

高雄區 監理所

高雄市 高雄客運 33

屏東縣 國光客運 1

屏東客運 27

台東縣 花蓮客運 1

鼎東客運 34

排除路線數: 11

合計: 548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在公路客運受補貼路線部分,苗栗客運的「頭份-海口里 (經後庄)」、員 林客運的「竹山-玉峰-水里」和「二林-田中」等三條路線於民國 99 年並未 持續營運;花蓮客運的「富里-望通嶺」路線因故亦未在民國 99 年行駛;最後 還有一條由三間業者共同行駛的「台中-清水 (經大雅,台中航空站)」,三條相 同路線最後只留下一條,共計六條路線進行排除。

另外在營運資料的收集上,嘉義客運的「嘉義-虎尾-麥寮」和「嘉義-斗六」、

鼎東客運的「台東~鹿野」、國光客運的「頭城-雙溪」和皇家客運的「臺北-陽明山-金山」等五條路線由於缺乏地理空間資料,因此也將予排除;最後,排 除因停駛以及資料缺乏等因素之路線,最後本研究進行分析之受補貼路線數共計 為 548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