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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文學翻譯的原則與特性

第三章 研究方法與理論簡介

第二節 兒童文學翻譯的原則與特性

第二節 兒童文學翻譯的原則與特性

以埃文-佐哈爾提出的文學多元系統為基礎,沙維特討論了兒童文學在文學 系統中的位 置 。 沙維 特認為 , 若將翻譯 視 為是一種 「 機制轉換 」(transfer mechanism),亦即某一系統的文本模式轉換至另一個系統的過程,那麼翻譯不只 侷限在不同語言間的文本,也還包括了在系統間轉換的文本,例如從成人文學進 入了兒童文學的文本,因此,改寫與改編亦是屬於此範疇之中。兒童文學翻譯的 地位,有很大一部分是取決於兒童文學在文學系統中的位置;而正因為兒童文學 在整個文學系統中位居邊緣,因此童書譯者有較大的自由可以操控文本,亦即譯 者可以修改、擴編、刪節,或者是增減。不過,譯者雖然擁有這些自由,仍得遵 守兩大基本原則:一是依循社會對於「對兒童有好處」的觀念,對譯本進行調整,

使其適合兒童並對兒童有益;二是調整情節、人物以及語言,以順應兒童的閱讀

能力及理解能力。史托特(Birgit Stolt)也提出三種可能影響譯者對原作忠實度 的情況,並分別以林格蘭(Astrid Lindgren)作品翻譯為例子說明解釋,此三項 可能因素分別為:教育目的、成人對兒童讀者的預設觀念、修飾與美化(71-77)。

基本上,史托特所舉之三項因素,與沙維特所言之兩大基本原則相呼應,而在此

「為兒童好」以及「適合兒童」的大綱要之下,便產生了對文本的刪改增修等等 一切使譯寫本樣貌不同於原作的行為。

沙維特所舉之兩項原則,決定了文本翻譯的選擇,也決定了對文本進行的操 弄,亦即加諸在兒童文學上的限制;最終的翻譯成品必須遵循此兩項原則,或者,

至少不能衝突。而加諸在兒童文學上的限制,則可由以下五種翻譯現象來說明:

一、依附現有模式

意即將譯文置入兒童文學中既存的類別。沙維特舉出《格列佛遊記》與《魯 賓遜漂流記》為例;一如第一章所提,《格列佛遊記》雖共有四部,但兒童譯寫 本大多只包含一、二部,而這樣的挑選即是將《格列佛遊記》從原本的諷刺文學,

轉而呈現為幻想故事(fantasy)或者是冒險故事(adventure)。選擇依附幻想故 事或是冒險故事的原因有二:一是幻想故事與冒險故事是兒童文學裡極受歡迎的 文類,二是兒童文學忽視諷刺文學此一文類的存在,或許是因為一般認為兒童讀 者對諷刺文中所諷刺的對象不熟悉,或者是不理解其中的意涵。

二、譯文完整性

翻譯成人文學時,大致皆遵守保持完整以及未加刪節這兩項原則。不過兒童 文學的譯者在這兩方面握有較大的自由,尤其是將成人文學譯寫為兒童文學時。

譯者須考量到原著裡的道德性是否合乎兒童文學的標準,還需考慮到兒童的閱讀 能力,亦即,縮短譯文篇幅、簡化故事內容。最簡單的譯本操弄即是將不需要的 或是不願意譯出的段落或元素刪除。沙維特指出,《湯姆歷險記》中湯姆讓其他 孩子羨慕他能粉刷圍牆,因而爭相代勞,自己反而悠哉在一旁休息的段落裡,馬

克吐溫加入了一些諷刺的語句,不過在許多譯本中,這些諷刺的話語皆為譯者所 刪除。能夠這樣刪除段落,通常是因為譯者認為這些段落不影響劇情發展,並且 也認為兒童無法理解其中意涵。而若譯者認為刪除段落會阻礙故事的進行,那麼 便會設法加以修改調整,例如原著中格列佛對著宮殿小便以救火,譯者認為這樣 的情節不妥,於是有些版本改成了格列佛以水或是汗水來滅火。如此一來,情節 的大致架構雖維持了下來,然而卻可能與原著中設定的其他情節開展或是角色個 性產生衝突。

三、譯文複雜度

就大多數的兒童文學作品來說,簡單以及簡化的模式依舊是主要規範:盡量 簡化故事、主題、人物描述、主要結構等等,以符合兒童閱讀與理解能力。沙維 特舉出《愛麗絲夢遊仙境》為例,原著裡愛麗絲所遇見的一切是否為夢境,作者 並未清楚說明,營造出一種似真若假的氛圍;但是兒童譯寫本的譯者為了讓故事 易於理解,便會做出決定,使兒童讀者可以分清楚何為現實何為幻想23

四、意識型態或價值觀的改寫

兒童文學譯寫本會為了讓譯本符合某些意識型態或是價值觀,而對譯本加以 操弄。根據原著語言以及譯入語之間版本的不同目的、文化差異、教育意涵等,

為使譯本符合上述所提的不同之處,因此進行改寫。沙維特以《魯賓遜漂流記》

為例子說明,當初的德文譯本為了符合盧梭的教育概念,將原著裡與其理念相牴 觸的部分刪去,例如關於中產階級、殖民價值等部分。因此,原本滿身帶著如武 器、聖經等具體西方文化器物來到孤島的魯賓遜,在德文譯本裡卻是渾身赤裸、

孑然一身的上岸,在這個無人煙的荒島上學習與自然共處。

23 台灣的 Alice in Wonderland 的譯名本身即是這種決策的體現,坊間有眾多的譯本,不論是成人 取向或是兒童取向,皆是在書名寫明「夢遊仙境」或是「夢遊奇境」,明顯指出是夢境而非真實 的際遇。

五、風格規範

兒童文學與成人文學對於風格有不同的要求,沙維特以英文譯入希伯來文為 例,說明希伯來譯文強調用字文雅;雖然成人文學與兒童文學皆遵循此一規範,

但兩者的動機與目的卻不同,成人文學要求文學性,而兒童文學注重教育性,指 導兒童方向、擴充兒童的字彙。大致說來,成人文學譯為兒童文學時,用字遣詞 會更加注意,注意不能過於艱澀、低俗;會使用活潑淺顯的詞句,例如將單純的 敘述改為由對話形式表現、增添副詞使語句生動;過長的段落也會適時加以切 割,變成較短也較多的段落,減低閱讀負擔。

第四章的譯寫本分析擬以沙維特所提之五點為討論綱要,檢視譯寫本裡呈現 的各層次變化並分門別類說明,進一步歸納譯寫者於處理《動物農莊》此一文本 時的策略方向。唯筆者認為第二點的譯文完整性與第三點的譯文複雜度相互之間 尤其具直接影響的關係,故將合併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