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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兒童樂隊之發展

國小兒童樂隊教育的真正目的,是在引領兒童進入音樂殿堂,享受合奏帶來 的愉悅與美感,除了讓學生在演奏中享受樂趣外,更可培養互助合作熱愛團隊的 情操(莊淑貞,1998)。樂隊的教學不僅是音樂教育的一環,也兼具群育及美育的 教化功能(楊佈光,1990)。蕭啟專(1998)認為,樂隊的演奏教學最重要的是要讓 學生充分體會音樂的美。研究者認為國小兒童樂隊之存在,對音樂教育的推展及 藝術文化的提昇相當有助益。推展兒童樂隊活動,不但對學校的音樂教育有積極 提高程度與水準外更可充實學校的課外活動(陳友新,1988)。董華貞(2009)兒童 樂隊蓬勃發展的原因,搭配國小生活課程與藝術與人文課程易發展為學校特色,

兒童樂隊的教學活動,是國小音樂教學的器樂教學項目之一,透過循序漸進且鼓 勵學生學習各項樂器,能提高國小學生之音樂程度及增進學生的學習興趣,以現 階段社會環境而言是最適合、最容易,也最直接獲得成就感的樂團。

兒童樂隊使用之樂器例如:直笛、節奏樂器、鍵盤樂器、打擊樂器,以兒童 而言這些器樂的練習並不難,是一個很容易學習且能產生成就感的樂器,兒童在 熟知方法後只要不斷的重複練習,即可在短時間內獲得成就感,這亦是支持兒童 繼續練習的動力。因此兒童樂隊易成為學校發展特色(簡曉瑩,2004)。

國小節奏樂的興起,源自於教育部推展「器樂教學」。陳哲輝(1998)提到,

民國四十年代的節奏樂隊,最早是以班級為單位進行簡單的合奏教學,進而在升 旗的時候擔任伴奏;後來因設備的更新改善,並不斷的擴大編制,口風琴、手風 琴、風琴等簧片樂器組、鋼琴及木琴、鐵琴等鍵盤敲擊樂器,皆能演奏完整的和 聲,再加上定音鼓、鑼、鈸、響板等等,所能表現的效果就像一個交響樂團一樣,

演變為如今的兒童樂隊。根據陳友新(1988)所發表之期刊論文中指出,民國五十 五年教育部在《暫行新課程標準》中,規定器樂教學的必要性,並統一編印器樂 教材,小學音樂課程中開始有「節奏樂」的教學活動,,之後透過省教育廳提供 經費購置樂器、音樂比賽指定項目、並在師資培育中有計畫的推行器樂教學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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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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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而言比較容易負擔。民國九十年到九十五年,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兒童樂隊組的 參賽成績紀錄中就發現,北區的台北市興華國小、南區的高雄市勝利國小、屏東 縣武潭國小等校,都曾以打擊樂團的形式參加兒童樂隊組的比賽,這顯示有部分 學校已從傳統型態的兒童樂隊,轉型成純粹以打擊樂器為主的打擊樂團。王姝瓔 (2005)指出近年來兒童樂隊逐漸式微,絃樂團、管樂團在各個都會型的學校崛起 而蔚為風潮,打擊樂團亦漸有興起之勢。在經過多年建議與討論後,99學年度全 國學生音樂比賽,終將「打擊樂合奏」新增為比賽項目。許惠雯(2003)曾在其論 文「我國國小管樂團與兒童樂隊組訓與未來發展之分析研究」中訪談全省北、中、

南三區的樂器廠商,發現近年來,發展兒童樂隊的學校數目明顯減少許多,學校 也幾乎不再編列預算購置大批口風琴、手風琴等樂器。許雙亮(1989)認為,國小 的兒童樂隊在音樂教育上的功能是無庸置疑的,但這種合奏形式的存在卻是孤單 的。因為此種器樂合奏的形式,在西方各國並不存在,連早先引進此類樂團的日 本,都已逐漸由兒童管絃樂團或管樂團所取代。

相較其他音樂團隊而言,兒童樂隊合奏的相關樂譜數量相形之下顯得缺乏,

許多兒童樂隊指導老師必須自行編曲;亦有許多人質疑,兒童樂隊以簧片樂器類 (口風琴、手風琴、風琴)為主,對學生而言,離開了國小階段就沒有學習的延續 性,不像管樂器、絃樂器和打擊樂器,到國、高中階段的樂團,都還可延續學習。

以上原因都造成了兒童樂隊發展的困難。

兒童樂隊曾經在50到80年代在國內的國小音樂課程及音樂比賽中,佔有舉足 輕重的地位,但隨著時代的演變、經費的缺乏、課程的縮減、社會價值的變遷、

其他型態樂團的興起,以及兒童樂隊成立和招募的困難性提高,使得傳統型態的 兒童樂隊,目前在國內有沒落的趨勢 (傅馨儀,2007)。邱垂堂指出(2002),由於 此類樂器學習容易,技巧性不高,曾經在國小音樂社團中盛行過,然而兒童樂隊 教材不足,相關樂器只在國小階段使用,造成推行上許多困難。

三、兒童樂隊面對困境之解決方法

林淑美(2002)在研究中指出,各校施行兒童樂隊教育之實際與困境如下:未依 照規定辦理,欠缺主動參與、學校師資欠缺專業人才與適當的員額編制、欠缺適

當經費培植兒童樂隊和購置樂器設備。學校經營兒童樂隊最大的困難還是老師專 業能力不足,難以組隊加以訓練。其次為經費不足,造成樂器普遍不充足,品質 不佳,難以達到預期的效果。而學生人數不夠或素質不佳,也會影響練習成效。

目前教育改革聲浪中,強調多元學習,導致學生參與學習之項目增多,較無法專 心於一種樂器的演練,影響成效。各校解決此困境可行之方法分為1.指導老師的 特質:指導老師需具熱忱、耐心與用心,本身也要喜歡音樂,因為喜歡,就會更 用心去鑽研,想辦法去克服困難;也因為喜歡,所以願意無怨無悔的貢獻。指導 老師更要有足夠的的專業能力,不但可以教導學生,也能把樂曲詮釋得好。2.行 政單位:應給予全力支援,讓老師沒有後顧之憂,就能更全力配合與指導。學校 也要鼓勵老師進修,學習第二專長。學校對指導老師授課內容及兼任之行政業 務,應做彈性調整。學校可藉由音樂課程,空白課程和學校本位課程方式來實施 兒童樂隊之訓練。行政人員應規劃活動,讓學生有演出機會。行政單位可以推展

「認養」樂團和音樂團隊「社區化」經營模式。樂器不足時,應力求克服。3.師 培機構:積極建置良好的長期或短期師資培育機構。全國各師培機構,應重視音 樂團隊教學專業能力之養成教育。

傅馨儀(2007)在研究中,透過觀察及訪談三所國小打擊樂團,其所遭遇到的 困境包括:1.與校內其他團隊競爭、團員流失。2.校內其他老師配合度不足、練習 聲音干擾別人引起抗議。3.經費不足。4.打擊專業技巧仍需倚賴外聘師資。5.參 加音樂比賽遇爭議等。若要解決上述困境可行的方法包括:由老師或行政主管協 調衝突問題、建立長期目標計畫訂定制度、積極爭取經費與社會資源、邀請家長 參與、主動建議音樂比賽主辦單位另闢「打擊樂團」項目之比賽。黃玉惠(2009) 研究結論中將組訓中面臨「團練時間不足」之困境,透過實施同儕師徒制,有效 提升樂團品質,解決組團訓練所面對之時間嚴重不足等問題。

范至能(2010)透過研究,歸納出以下兒童樂隊之困境: 1.規模較小的國小,由 於學生人數較少,具有音樂素養的學生相較更少,必須和其他音樂性社團分配人 數。2.目前國小之行政單位對兒童樂隊的支援不足,絕大部分還是得由總指揮老 師負責。3.國小兒童樂隊比賽使用的樂譜礙於經費短缺,只能委由指導教師自行 編寫;樂器則無專款可供汰舊換新。4.指導教師皆不是音樂系畢業,得靠自己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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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研究者整理

二、兒童樂隊的組織

陳盈秀(2009)提到音樂教師之角色的不同於其他科別之教師,各學者多提及 音樂教師音樂團隊組訓的重要(金信庸,2000;姚世澤,2003;謝苑玫,2009;

Lindeman,1998;MTNA,2004;NBPTS,2001)。合奏的目的在於培養一個積 極主動的受過良好教育的音樂家,以及終身的音樂參與者。兒童樂隊的編制,依 照學校規模而有所不同,陳友新(1979)認為樂隊人數及樂器編制、兒童樂隊人數 多寡應根據學校可以供應的樂器數量來決定。楊佈光(1988)提及兒童樂隊的人數 與樂器編制,並無特定標準,各校除了考量經費預算外,班級的多寡、學生的演 奏程度,皆能左右樂隊人數與合奏效果。陳哲輝(1998)也提到由於各校經費預 算、班級數及學生程度之不同,兒童樂隊編制始終沒有統一標準。

Rudolf(1995)提到,樂團的編制是根據一些不固定條件和能使用的樂團人數 而定,主要目的在於能達到更好的聲音平衡。而不論樂團編制大小,透過位置安 排(layout)及樂器的聲部平衡(balance),都能令演奏達到更好的效果。以管樂團為 例,Rogers(2002)也認為,要定義最完美的管樂團人數編制或樂器編制是不可能 的,因為這關係到指揮對樂團與演奏曲目的風格詮釋之不同。陳振泉(2002)指 出,兒童樂隊的編制並無固定的型態,也沒有一定的編制,但必須遵守一個原則,

即「能完整的表達音樂」。

從企業管理的角度分析,經營者的功能有規劃、組織、領導、控制等四個部 份。再延伸團隊指導教師的管理角色,教師如何在可運用的時間、空間下進行團 練的規劃、樂器設備擺放的規劃、對學生紀律要求的規劃等,組織團員的分工關 係,並領導團員對於團隊的倫理觀念和向心力,有方法的因應與控制不同狀況的 發生,進而採取改善措施以達成團隊進步的目標(陳貞銣,1994)。從交響樂團的 經營與管理角度來看,張慧真(2004)認為一個樂團的經營者也就是管理者,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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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面向不僅是團隊內部的事宜,對於團隊外部的經營,都需要有企業化般的策略 與行銷方式來運作。她認為身為團隊指導者的管理角色,可分為七個面向:1.專業

的面向不僅是團隊內部的事宜,對於團隊外部的經營,都需要有企業化般的策略 與行銷方式來運作。她認為身為團隊指導者的管理角色,可分為七個面向:1.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