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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採個案研究的方式,主要目的在瞭解個案教師在兒童樂隊教學與訓練上的 獨到之處,透過深度訪談、實地參與觀察及相關文件資料分析,將其成功的模式提供 給兒童樂隊指導者或相關人士在組訓上作為參考。本章共分為兩節,第一節為研究者 根據本研究目的經過整理與分析的結果;第二節針對本研究結果提出建議,以作為擔 任兒童樂隊指導者,以及後續研究之參考。

本章根據研究目的,將個案教師之教學信念、兒童樂隊組訓策略、曲目的考量與 編選做深入的歸納、分析與整理。研究者以非參與觀察者的角色進入研究現場,觀察 個案教師的教學情況與訓練方式,並分別對個案教師家人、共事過的同事、所指導過 的學生進行訪談,目的在瞭解個案教師的教學信念與兒童樂隊組訓策略;為了更加深 入探討理解個案教師兒童樂隊的運作,研究者將研究過程中所蒐集到的文件相關資料 加以分析和整理,作為檢核與增強其他資料來源的證據,透過整理與歸納後提出研究 結果。

第一節 結論

本研究旨在了解個案教師在兒童樂隊教學與訓練上的獨到之處,茲將研究結論詳 述如下:

一、 個案教師擁有強烈的教學熱忱,透過「自學」進修專業知識與教學 能力。

李析霏(2011)在探討音樂團隊成功關鍵因素之研究結果顯示:優勝音樂團隊共通 之核心關鍵成功因素為「指導教師」。林淑美(2002)提到兒童樂隊指導老師的特質:

指導老師需具熱誠、耐心與用心,本身也要喜歡音樂,因為喜歡,就會更用心去鑽研,

想辦法去克服困難;也因為喜歡,所以願意無怨無悔的貢獻,指導老師更要有足夠的 專業能力,不但可以教導學生,也能把樂曲詮釋得好。吳蕙津(2010)認為,指揮的態 度與行為將會影響團員心理與彼此間之互動;功力越高深者必謙虛,處事則必須更加 沉穩圓融、親和友善。

個案教師能在指導兒童樂隊上有如此卓越的成果,其本身所具備的教師特質是相 當關鍵的原因。他對古典音樂的狂熱,不僅推廣到音樂課及同校的同事,更深深的影 響了所指導的兒童樂隊學生,讓學生瞭解音樂、喜歡音樂,更能主動欣賞音樂,個案 教師透過「自學」彌補專業能力不足,因為知道自己專業能力不足,抱著強烈的學習 動機,不斷的自我進修學習新知,嘗試多元的曲目及演奏形式,這樣的熱忱持續二十 年絲毫未減,也因為他無私的付出與積極的態度,感動了身邊的所有人。

二、 個案教師堅持音樂教育信念,以欣賞古典音樂為出發點,讓學生、

家長、同事以及社區民眾都能懂得欣賞音樂。

個案教師積極地營造音樂課的學習氛圍,堅持在普通音樂課加入音樂欣賞教學,

在編曲方面也刻意編寫古典音樂經典名作讓樂團演奏,並透過兒童樂隊具體實踐推廣 古典音樂之美,,這樣強烈的教學信念,不但家人耳濡目染,也影響了所教授的學生,

更間接影響了校內同事、家長以及來欣賞音樂會的所有觀眾,透過定期舉辦的音樂會,

讓更多人逐漸願意聆聽古典音樂,讓人人懂得欣賞古典音樂,將個案教師的理念推展 至社區民眾。

三、 個案教師與同事間良好的互動,得到校內行政與家長後援會的全力 支持,使兒童樂隊不斷創新締造佳績。

一個音樂團隊的維持,除了靠指導老師的專業與熱情之外,更重要的是有強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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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援,能讓指導老師無後顧之憂的專注於音樂。

個案教師持續保有對音樂堅定的信念與澆不熄的熱情,不斷的自我要求與挑戰,

對兒童樂隊投注所有的心力,除了在比賽中屢獲佳績之外,亦不斷提升演奏水準,感 動了歷任校長、校內同事、樂隊家長等所有人,加上個案教師與同事間良好的互動,

不論在經費或是在人力上都獲得行政相關單位全力的支援,是大竹國小兒童樂團長久 經營、指導者勇於創新的最大後盾,同時也帶動整個社區欣賞音樂的習慣,提升社區 居民的音樂素養,使得藝術文化傳承工作得以落實與普及。

四、 個案教師依照學生能力與特質有制度的組織兒童樂隊,並循序漸進 的安排課程內容,強調基本練習的重要。

Rogers(1991)認為,要定義最完美的管樂團人數編制或樂器編制是不可能的,因 為這關係到指揮對樂團與演奏曲目的風格詮釋之不同。陳振泉(2002)指出,兒童樂隊 的編制並無固定的型態,也沒有一定的編制,但必須遵守一個原則,即「能完整的表 達音樂」。

個案教師透過經驗的累積與不斷的嘗試,制定出甄選團員的標準,包括了視譜速 度、歌唱能力、聽力、節奏感和樂器演奏的表現力等指標,篩選出學習能力佳的學生 入團,樂器的分配與編制則依據學生特質與能力做安排;課程安排強調基本練習的重 要,合奏課程包含有節奏練習、和聲練習、音階練習等基本練習,分部練習則有口風 琴的呼吸、運舌練習,手風琴的風箱開合練習,以及打擊的打點節奏練習等,研究者 在觀察全國音樂比賽北區兒童樂隊決賽時發現,個案教師指導之兒童樂隊,音量的平 衡與音色的精緻度,都優於其他學校,透過訪談個案教師才知道,這是每天持續的和 聲練習所產生的結果,讓團員懂得聆聽彼此的聲音,調整演奏音色,已達到音樂的和 諧之美。

五、 個案教師有效率的規劃訓練進度,在團隊訓練上治軍嚴格有原則,

強調團隊紀律的重要。

個案教師在組訓的過程中,相當嚴格的制定紀律與安排練習進度,除了培養兒童 樂隊的團員有絕佳的演奏技巧外,負責的處事態度也是相當重要,要求團員要先把學 生本份內的工作完成,行有餘力再來參與樂隊的練習,認為參加團隊是因為能力好、

能額外付出更多的時間,而不是來享受特權。嚴格的紀律絕不因為家長的關心或其他 特殊要求而有改變,帶團要公平公正,建立良好的制度團練才能有效的執行排練進度。

指揮嚴格規範練習進度,過程中把握時間有效率的練習,正如文獻所提符合了專業指 揮的特質。

六、 對音樂的要求甚高,透過比賽、活動展演與交流,使樂團的演奏能 力快速成長。

吳蕙津(2010)將樂團區分為國小、青少年與成年三個層級,他指出國小樂團的指 揮因為面對的是幼小的孩子,必須將「熱情」的特質發揮出來,展現對工作的熱愛、

喜歡與孩童相處、有耐心與幽默感等,指揮必須有極大的包容心使學童進步,盡量以 不斥責的方式指導;在樂曲處理上,必須從最簡單與精確的角度開始,盡量以越簡單 的說明,讓孩童能更快、更好的學習;而當面對一群青年人甚至是成年的職業交響樂 團時,指揮本身技能必須相當深厚、音樂詮釋思維則必須使人臣服。

他不把兒童樂隊看做一般小學生的音樂團隊,他認為兒童樂隊也可以是一個專業 的音樂表演團體,不管是在團員行為、音樂處理或是樂思意念的傳達,個案教師用對 待成年職業樂團的態度來訓練團隊,研究者經由長期觀察發現,小學生不但都能做得 到,甚至在對音樂的想法上更能深入思考,這樣的結果符合心理學家 Vygotsky 所提 的近側發展區間(the Zone of Proximal Development,簡稱 ZPD)學習理論,Vygot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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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人的發展有兩種層次:實際發展層次與潛在發展層次。實際發展層次就是皮亞傑 所謂的兒童發展階段,什麼樣的階段有什麼樣的能力;潛在發展層次則是在大人或同 伴的合作下,能夠解決問題的能力。這兩者之間的差距,Vygotsky 稱之為「近側發展 區間」,每個個體的基本能力(實際發展層次)和近側發展區間都不同,最好的教育 應該要考慮到個體的差異,而這也是學校教育所要達到的目標。個案教師將音樂詮釋 到盡善盡美,並給予學生高度期待,學生所呈現出來的音樂遠遠超乎你能想像。

七、 個案教師考量團員素質與樂器音色進行樂曲改編,以達到和諧好聽 為原則,將音樂完美呈現。

黃正治(1990)認為,在編曲時若能將兒童樂隊不同種類樂器音色妥善運用,其演 奏效果不亞於交響樂團。由此可見,改編曲譜為一個樂團指導者不可或缺的重要能力,

不僅能克服樂器設備不足、曲譜不適合樂團編制的問題,更能讓樂團的演出更符合實 際需求。個案教師的編曲原則為:分出旋律、和聲與伴奏的聲部,考量樂團的能力以 及樂器音色的特質,再注意旋律的流動性,避免旋律集中在同一聲部,透過木琴、鐵 琴等打擊樂器與簧片樂器作音色的交替變化,最終呈現仍以音樂本身的和諧與「好聽」

為考量。

第二節 建議

透過我的研究,結合我個人在兒童樂隊七年的實務教學經驗,我認為所有的指導 老師只要「想」就去做,有決心、勇敢去嘗試,就有機會可以成功。個案教師和七年 前的我,都是對兒童樂隊一無所知而開始摸索,個案教師透過經驗的累積,我則幸運 的,能透過網路學習個案教師的經驗,縮短了摸索的時間。在選對曲目與找到正確練 習方法後,拿下了近三年全國音樂比賽中區第一名,更在 99 學年度與今年,榮獲「特 優」的殊榮。

本節針對研究結果,分別對兒童樂隊指導教師、家長,以及教育單位提出幾點建

本節針對研究結果,分別對兒童樂隊指導教師、家長,以及教育單位提出幾點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