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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法界品〉在《華嚴經》中之位次及其文本組織

第二章 〈入法界品〉的理論建構

第二節 〈入法界品〉在《華嚴經》中之位次及其文本組織

今欲解析〈入法界品〉文本組織,需由《華嚴經》之文本組織開始討論;因 為〈入法界品〉就是《六十華嚴經‧第三十四品》及《八十華嚴經‧第三十九品》, 以及《四十華嚴經》全本。是故,以下分二科討論:一、〈入法界品〉在《華嚴 經》中之位次;二、〈入法界品〉的文本組織。

一、〈入法界品〉在《華嚴經》中之位次

今以華嚴宗二祖、三祖、四祖對《華嚴經》之分判開始討論,即可明瞭〈入 法界品〉在《華嚴經》中之位次。

(一)二祖智儼判「依人入證分」

《六十華嚴經》乃晉朝支法領,親自向于闐東南方的遮拘迦國國王懇求,而 將梵本帶至中國。智儼記載云:

此經本外國凡有十萬偈。昔晉道人支法領,從于闐國得此三萬六千偈,以 晉義熙十四年歲次鶉火三月十日,於揚州謝司空寺,天竺禪師佛度跋陀羅 手執梵文,譯胡音為晉,沙門釋法業親從筆授。時吳郡內史孟顗、右衛將

17 唐‧宗密《原人論》,《大正藏》冊 45,頁 707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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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祖法藏判「依人入證成德分」

智儼著作《華嚴經搜玄記》的特色,乃在於將《六十華嚴經》全本經分科;

他雖然沒有逐句疏解經文,然而其完整的科判,已然成為後代研究華嚴者重要的 依循架構。而此三分科及五分二大類的判定,華嚴三祖法藏於所註之《華嚴經探 玄記》僅略為增刪,其餘可說是完全採用。其言曰:

今更尋下文總長分為五:初品是教起因緣分;二、〈舍那品〉中,一周問 答名「舉果勸樂生信分」;三、從第二會至第六會來,一周問答,名「修 因契果生解分」;四、第七會中,一周問答,名「託法進修成行分」;五、

第八會中,一周問答,名「依人入證成德分」。流通有無,以如上辯。此 五分,皆依前起後,文次相生,義理周足,是故不增減也。20

法藏讚歎智儼所立之五分義理周足,而修證過程信、解、行、證次第相生;是故,

其認為無需增減。話說如此,法藏還是略為調整文字,並將第一品的序分,增列

「教起因緣分」。第二,〈舍那品〉至〈如來光明覺品〉之中的一周問答,名「舉 果勸樂生信分」。第三,從第二會至第六會的一周問答,立名為「修因契果生解 分」。第四,第七會中之一周問答,立名「託法進修成行分」。第五,第八會中一 周問答,名「依人入證成德分」。法藏所增刪與智儼五分之差異,列表如下:

表2-2 《華嚴經搜玄記》與《華嚴經探玄記》分科對照差異表 三科 智儼《華嚴經搜玄記》

立五分

法藏《華嚴經探玄記》

立五分 差異

序 (序) 教起因緣分 增列

正宗分

舉果勸樂生信分 舉果勸樂生信分 修因契果生解分 修因契果生解分

依緣修行成德分 託法進修分 託法進修成行分 修改名稱 依人入證分 依人入證成德分 修改名稱 流通分

(三)、四祖澄觀判「依人證入成德分」

澄觀(西元737-838 年)出生於法藏(西元 643-712 年)入滅 25 年後,彼歷 時四年,於貞元三年十二月,完成《八十華嚴經疏》。此著作完成時,距法藏圓

20 《華嚴經探玄記》,《大正藏》冊 35,頁 125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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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已上在第三品內。十、正陳法海分,在後三品內。23

澄觀的「第一種解釋」,詳細表列如下:

表2-4 《八十華嚴經疏》中「舉果勸樂生信分」之十分科表

四分 十科 品名

舉果勸樂生信分

一、教起因緣分 〈世主妙嚴品第一〉

二、大眾同請分

〈如來現相品第二〉

三、面光集眾分 四、毫光示法分 五、眉間出眾分 六、普賢三昧分

〈普賢三昩品第三〉

七、諸佛同加分 八、法主起定分 九、大眾重請分 十、正陳法海分

〈世界成就品第四〉

〈華藏世界品第五〉

〈毘盧遮那品第六〉

第一「舉果勸樂生信分」下,澄觀判定有六品:〈世主妙嚴品第一〉、〈如來現相 品第二〉、〈普賢三昩品第三〉、〈世界成就品第四〉、〈華藏世界品第五〉、〈毘盧遮 那品第六〉;其〈世主妙嚴品第一〉仍是教起因緣分,同時也是序,其並未離開 法藏所判分之原義,僅是簡化。

其次,澄觀《八十華嚴經疏》所做的「第二種分類」,是「以義從文」來解 釋「舉果勸樂生信分」,他說:

若以義從文,且分為三:

一、教起因緣分;

二、「現相」下,說法儀式分,

三、「世界成就」下,正陳所說分。24 以義從文,彼亦立三分:

一、教起因緣分:即是〈世主妙嚴品第一〉。

23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大正藏》冊 35,頁 528 下。

24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大正藏》冊 35,頁 528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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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說法儀式分:即是〈如來現相品第二〉、〈普賢三昩品第三〉。

三、正陳所說分:即是〈世界成就品第四)、〈華藏世界品第五〉、〈毘盧遮那品第 六〉。而第一品〈世主妙嚴品〉,澄觀仍然將之歸於序。25表列如下說明:

表2-5 《八十華嚴經疏》中「舉果勸樂生信分」以經義立三分對照表 澄觀《八十華嚴經疏》 以經義立三分 品名

舉果勸樂生信分

一、教起因緣分 〈世主妙嚴品第一〉

二、說法儀式分 〈如來現相品第二〉

〈普賢三昩品第三〉

三、正陳所說分

〈世界成就品第四〉

〈華藏世界品第五〉

〈毘盧遮那品第六〉

綜上可知,法藏將智儼〈世間淨眼品第一〉的序,增列為「教起因緣分」;而澄 觀再將此分,併回「舉果勸樂生信分」項下,維持智儼以信、解、行、證之四分 來劃定經文。

至於流通分部份,自從智儼言「經不來盡,故無流通」之後,則此說法演變 成熱門話題,有諸多關於流通分說法之詮釋與評論出現。澄觀於《八十華嚴經疏》

詳細列舉說明的觀點就有七種;而澄觀自己所提出的看法是:「若依常用應依三 分,謂初品為序,〈現相品〉下正宗,〈法界品〉內,『爾時文殊師利從善住樓閣 出』下明流通。」26澄觀認為有流通分,並且提出其內容是自〈入法界品〉從「爾 時文殊師利從善住樓閣出」開始以下之經文,皆是流通分。

其次,澄觀將智儼與法藏判分〈入法界品〉為「依人入證成德分」之科判,

改為「依人『證入』成德分」。澄觀於《八十華嚴經疏》二個名稱皆有採用;然 而,其於往後的三本著作之中,有:解釋《八十華嚴經疏》的《大方廣佛華嚴經

25 「謂序、正、流通,〈初品〉為序分,〈現相品〉下為正宗,流通有無古有七釋。」《大方廣佛 華嚴經疏》,《大正藏》冊35,頁 527 上。

26 流通有無古有七釋:一光統律師,以法界品為流通,由入法界廣無邊故。二隋遠法師,以法界 品內善財下屬流通,寄人顯法故。三裕法師,以法界品後偈為流通,以歎德無盡故。四有云,

末後二頌為流通,以結說無盡歎益勸修故。五或云,經來未盡。故無流通。六或云,以餘眷 屬經為此流通,以彼是此所流出故。七或云,此經總無流通,以法無盡說無休息故。故諸會 各無流通,不同大般若諸會皆有流通故,此上七解各是一理。《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大正藏》

冊35,頁 527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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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疏演義鈔演義》,以及親自排定的《大方廣佛華嚴經疏科文》,27和《華嚴經行 願品疏》28則皆統一使用「依人證入成德分」。而後代華嚴學人,有:宋朝復菴、

宋朝戒環、明朝憨山,則皆依此「依人證入成德分」論述〈入法界品〉,可說是 明確定義。

之所以將華嚴宗二祖智儼、三祖法藏、四祖澄觀針對《華嚴經》經義之分科 做比較說明,主要是《華嚴經》無論是《八十華嚴經》,或者是少了一會五品的

《六十華嚴經》29,他們雖有不同的爭議處,然而也只是在三科中的「流通分」

判定。若以經義來劃分,三位祖師的真知灼見,皆認為《華嚴經》是一部具足信、

解、行、證完整修道次第的經典;誠如方東美所說:「一切的人類都能透過信、

解、行、證變成佛。然後再透過『佛眼』、透過佛的『法眼』來看世界,那麼這 個世界若從價值的理境界上面看來,已經變成一個平等的世界。」30由是可知,

〈入法界品〉歸屬於「依人證入成德分」,乃是重要的生命實證篇章。

二、〈入法界品〉的文本組織

由〈入法界品〉的補譯過程可知,智儼著《華嚴經搜玄記》一書時,〈入法 界品〉經文尚未有補譯;但是,這並未左右智儼對《華嚴經》科判的建構,以及 對後人的影響。〈入法界品第三十四〉立科為「依人入證分」,其釋文時,言「此 文有二:初、發起序;二、『爾時世尊欲令諸菩薩』下辨正宗。此宗明何義意,

明知識力也。」31可知,彼將〈入法界品〉所劃分之正宗分是自「爾時,世尊欲 令諸菩薩安住師子奮迅三昧故」開始。而智儼再將正宗分劃分為二,言:「正說 中有二:初、明如來大悲攝化,令修行者入其法界,即正說體。二、『爾時文殊 師利童子』下,廣約善友明入儀則也。」32智儼所立正宗分內二段,法藏劃分為

「本會」與「末會」;也就是自「爾時,文殊師利童子從善安住樓閣出,與一切

27 唐‧澄觀《大方廣佛華嚴經疏科文》,《卍新續藏》冊 5,頁 632 上。

28 《華嚴經行願品疏》,《卍新續藏》冊 5,頁 67 上。

29 唐‧澄觀云:「今經九會。以晉經第七會初闕十定品重會普光,故唯八會。今有三十九品,初 會有六品,彼經唯三十四。由初會中唯有二品,一世間淨眼品,即今世主品。二盧舍那品,

即今現相已下五品,初會闕四兼闕十定,故唯三十四品,餘諸品會大同名有小異。」《大方廣 佛華嚴經疏》,《大正藏》冊35,頁 523 中。

30 方東美《華嚴宗哲學》上冊,頁 202。

31 《大方廣佛華嚴經搜玄分齊通智方軌》,《大正藏》冊 35,頁 88 上。

32 《大方廣佛華嚴經搜玄分齊通智方軌》,《大正藏》冊 35,頁 89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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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文殊述德分 十、大用無涯分

二、末會

一、寄位修行相

一、寄十信位 二、寄十住位 三、寄十行位 四、寄十迴向位 五、寄十地位 二、會緣入實相

三、攝德成因相 四、智照無二相 五、顯因廣大相

〈入法界品〉本會部份是屬果法界,上表列澄觀細分十科,於此法藏亦分十科:

「一序分、二請分、三三昧分、四現淨土分、五集新眾分、六舉劣顯勝分、七偈 頌讚德分、八普賢開發分、九毫光示益分、十文殊述德分。」38澄觀自第四科以 下,即與法藏不盡相同。是故,筆者今僅依經義的判分,做信、解、行、證大科 比對,以了解華嚴宗祖師們的思想傳承;至於細項分科,因受疏解經論者個人看 法之異而有所不同,這部份將不再繼續比對差異。

「一序分、二請分、三三昧分、四現淨土分、五集新眾分、六舉劣顯勝分、七偈 頌讚德分、八普賢開發分、九毫光示益分、十文殊述德分。」38澄觀自第四科以 下,即與法藏不盡相同。是故,筆者今僅依經義的判分,做信、解、行、證大科 比對,以了解華嚴宗祖師們的思想傳承;至於細項分科,因受疏解經論者個人看 法之異而有所不同,這部份將不再繼續比對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