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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型態對在臺陸資進入模式之現況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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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公司型態對在臺陸資進入模式之現況統計

本章利用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 2013 年「陸資投資事業營運況狀調查表」

針對陸資在臺 2013 年投資實況予以調查,調查總家數為 331 家,回收計 244 家,總回收率為 73.72%,其中扣除已無營業狀況者計 57 家,有效樣本數計 187 家,此外,本研究係針對陸資來臺的公司組織做為探討,問卷中對於組織 型態未敘明或問卷內容未盡詳答者共 18 家,不併計入討論,最終實際納入分 析有效樣本數為 169 家,以下謹就廠商問卷內容分析公司型態在臺陸資進入 模式之影響因素。

上開問卷中,「公司投資型態」選項共有四種,1.新設子公司、2.併購臺灣 現有企業、3.參股臺灣現有企業及 4.設立分公司,依據《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 資許可辦法》第 4 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其於第 三地區投資之公司,得以在臺灣地區設立分公司、獨資或合夥事業。另外,蔡 明田與程永明(2003)依母公司對外國子公司資本投入程度,將跨國企業直接 分為獨資(即百分之百擁有股權)與合資(即股權小於百分之百)。茲依廠商 填列大陸資本出資比例及勾選「公司投資型態」結合,將進入模式分為「獨資 經營」(含 100%大陸出資之新設子公司、併購、參股企業與設立分公司)及

「合資經營」(有大陸資本出資但未達 100%之新設子公司、併購、參股企業 與設立分公司)兩類。

現況統計如下表 3-1 所示:採獨資經營者計 108 家,占分析樣本廠商全 部 63.9%;合資經營廠商計 61 家,占樣本廠商全部 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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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另外資企業中 100%為外國人出資,因未有陸資參與與陸資無關,予以剔除 共 3 家。剔除後本選項共為 169 家。

2. 依學者研究非中央國有企業及民營企業對外直接投資動機相同,故鄉鎮企業 1 家列入民營企業併予敘明。

二、 廠商特性與進入模式

(一) 產業類別

依據中國 2006 年發布「境外投資產業指導政策」之附件「境外投資產業 指導目錄」,鼓勵境外投資資產目錄中,將所列示之第三大類製造業及第四大 類服務及其他行業中之細項類產業,對應廠商勾選的行業別,將化學及橡膠 製造業、電腦及週邊設備產業、資訊軟體服務業、技術檢測及分析服務業及航 空運輸業列入本研究鼓勵類產業,餘為非鼓勵類產業。

依表 3-3 所示,陸資來臺投資鼓勵類產業與非鼓勵類產業,家數占比約 為 4:6,而獨資與合資經營方面,不論是鼓勵類產業或非鼓勵類產業皆以獨 資經營廠商占比較合資者為高。

表 3-3 產業類別與陸資在臺投資進入模式之關係

產業類別 獨資經營 合資經營 合計

家數 % 家數 % 家數 %

鼓勵類產業 45 64.3 25 35.7 70 41.4 非鼓勵類產業 63 63.6 36 36.4 99 58.6

合計 108 63.9 61 36.1 169 100.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二) 廠商規模

廠商規模衡量標準係參考經濟部發布之中小企業認定標準及本研究需要,

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八千萬元以下為中小型企業,逾新臺幣八千萬元者為大 型企業。由表 3-4 可知,整體而言,中小型企業占比高於大型企業占比,占 83.4%,合資經營企業中,亦以中小型企業占比較高,占 78.7%。另不論大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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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或中小企業,採獨資經營進入模式之廠商家數占比皆較採合資經營進入 模式為多。

表 3-4 廠商規模與陸資在臺投資進入模式之關係

廠商規模 獨資經營 合資經營 合計

家數 % 家數 % 家數 %

大型企業 15 53.6 13 46.4 28 16.6 中小型企業 93 66.0 48 34.0 141 83.4

合計 108 63.9 61 36.1% 169 100.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三) 資產專屬優勢

本研究參考 Williamson(1991)學者文獻分類,將技術做為廠商之資產專 屬優勢,而以其技術來源區分廠商是否具有該優勢。依調查表所示,倘技術為 大陸母公司提供或委託大陸研發或向國外購買取得,則推論陸資廠商來臺前 即已取得該技術為其所有係屬其資產專屬優勢,倘技術來自臺灣則表示陸資 廠商來臺前未具備該項技術,即未具有資產專屬優勢。

參表 3-5,廠商具有資產專屬優勢者比例高於不具有資產專屬優勢者,占 53.4%。其中具有資產專屬優勢者又以獨資模式進入者居多,而不具資產專屬 優勢者,獨資與合資廠商占比相當。

表 3-5 資產專屬優勢與陸資在臺投資進入模式之關係

資產專屬優勢 獨資經營 合資經營 合計

家數 % 家數 % 家數 %

不具資產專屬優勢 45 50.6 44 49.4 89 46.6 具資產專屬優勢 73 71.6 29 28.4 102 53.4

合計 118 61.8 73 38.2 191 100.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註:本題選項為複選題,爰廠商總家數達 191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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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國際營運經驗

就廠商調查表中之統計結果觀察,陸資在臺投資廠商未具有國際經驗者 占多數,比率為 88.8%。可能與兩岸為同文同種、語言相近、文化差距小有關。

而就有國際經驗廠商中,就進入模式觀察,採獨資與合資模式家數比例差異 不太,惟獨資經營模式仍多於合資經營模式。無國際經驗廠商則以獨資經營 占多數。

表 3-6 國際經驗與陸資在臺投資進入模式之關係

國際經驗 獨資經營 合資經營 合計

家數 % 家數 % 家數 %

有經驗 10 52.6 9 47.4 19 11.2

無經驗 98 65.3 52 34.7 150 88.8

合計 108 63.9 61 36.1 169 100.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三、 策略動機與進入模式

(一) 市場動機

本研究將陸資在臺投資之巿場動機劃歸三類,由表 3-7 廠商家數合計可 以看出,陸資來臺的主要巿場動機為拓展臺灣巿場者將近一半為 50.2%,其次 是為布局全球而來占 25.1%,約四分之一,最後為建構兩岸分工體系占 24.7%,

亦約為四分之一。其中以拓展臺灣巿場為巿場動機者,以獨資模式經營家數 比例占七成。以建構兩岸分工體系及全球布局動機者,獨資與合資經營模式,

廠商家數占比約為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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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考慮公司型態影響下,巿場動機與進入模式的關係

觀察表 3-13,整體而論,不論是民營或非民營廠商,皆以拓展臺灣巿場 為主要巿場動機。以拓展臺灣巿場為主要巿場動機廠商中,民營廠商中獨資 經營占比較合資經營占比為高,占 81.8%,非民營廠商亦以獨資經營者為高,

占 63.9%。以建構兩岸分工體系而言,在民營部分,係以獨資廠商為主占 73.7%,

非民營部分,獨資或合資經營者則相差不大。若以全球布局動機而言,亦為民 營獨資經營廠商占比較民營合資廠商為高,占 73.5% 。而在非民營廠商中,

獨資與合資廠商占比各為 50%。

表 3-13 公司型態、巿場動機與進入模式之關係

公司型態 獨資經營 合資經營 合計

民營 非民營 民營 非民營 民營 非民營

巿場動機 家數 % 家數 % 家數 % 家數 % 家數 % 家數 % 拓展臺灣巿場 36 81.8 46 63.9 8 18.2 26 36.1 44 45.4 72 53.7 建構兩岸分工

體系 14 73.7 20 52.6 5 26.3 18 47.4 19 19.6 38 28.4 布局全球動

機 25 73.5 12 50.0 9 26.5 12 50.0 34 35.1 24 17.9 合計 75 77.3 78 58.2 22 22.7 56 41.8 97 100 134 10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註:本題選項為複選題,爰廠商總家數達 231 家。

八、 考慮公司型態影響下,巿場風險與進入模式的關係

表 3-14 中數字分布顯示,總體而言,陸資民營企業相較非民營企業,在 臺投資存在技術外溢風險高家數占比,民營企業占比多於非民營企業占比,

而在臺投資存在技術外溢風險低家數占比,非民營企業占比高於民營企業占 比;獨資民營廠商,在臺投資存在技術外溢風險高時,占 85.0%,高於合資民 營廠商,而在臺投資存在技術外溢風險低情況中,亦以獨資民營企業占比高 於合資民營企業占比。非民營獨資廠商在臺投資存在技術外溢風險高時,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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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亦高於非民營合資廠商,惟存在風險性低時,非民營獨資與合資廠商占比,

兩者相差不大。

表 3-14 公司型態、巿場風險與進入模式之關係

公司型態 獨資經營 合資經營 合計

民營 非民營 民營 非民營 民營 非民營

技術外溢

風險 家數 % 家數 % 家數 % 家數 % 家數 % 家數 %

風險高 35 85.4 30 73.2 6 14.6 11 26.8 41 60.3 41 42.7 風險低 15 55.6 25 45.5 12 44.4 30 54.5 27 39.7 55 57.3 合計 50 73.5 55 57.3 18 26.5 41 42.7 68 100 96 10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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