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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廁使用者組成與性別友善需求探討

表 2-8 危險物品類及適用範圍(資料來源: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I

類 危 險 物 品 類

I 加油(氣)站

另外依據我國建築法第五條規定,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為供公眾工作、營業、居住、

遊覽、娛樂及其他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同法第六條規定,公有建築物,為政府機關、公營 事業機構、自治團體及具有紀念性之建築物。因此,本研究所探討之公共建築物範圍,應以 建築法之界定範圍較為適當。 

第三節 公廁使用者組成與性別友善需求探討

依據 2016 年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與台灣衛浴文化協會「性別友善廁所設計手冊之研究」計 畫報告,針對公廁常造成性別障礙問題發生之各種可能情況,而會有性別友善設計之需求,

說明如下。

(一)女廁便器數量比例不足等候時間長

早期台灣公共廁所因採性別二元論設計,因為沒有考慮到男、女上廁所使用時間為 1:

2 的差異,以及女性需要使用廁所的次數較多,女廁之空間設計與便器數量設置與男廁幾乎 一樣,結果造成女廁使用者等候時間過長,形成對女性使用者之障礙、不便利、不順暢、不 隱私的問題。後來雖然我國在 2006 年經過修法改善來提高女廁所的設計需求,但目前台灣 仍有許多早期的公共建築廁所因既有空間受限無法增加,或因工程經費欠缺尚未改進仍維持 女廁便器數量比例不足之狀況。因此老舊未改善女廁便器數量比之公共廁所,成為對女性使 用者性別不友善的廁所。

圖 2-1 女廁使用者等候時間過長景像(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二)父攜女童或母攜男童

近期公共廁所之便器數量比例雖然已充足,但是並未設置親子廁所,這時候男性父親(或 祖父)攜帶或照顧女童上廁所時,只能使用男廁所;或女性母親(或祖母)攜帶或照顧男童上 廁所時只能使用女廁所。這兩種情況下使用廁所時造成其他人隱私的影響或造成一些尷尬的 問題,易成為性別不友善廁所。其中又由於男童進女廁所使用情況下,因為女廁內沒有設置 小便器,會讓男童有些錯亂或不自在感覺,也成為性別不友善之廁所。

圖 2-2 父或母與異性幼童上同一廁所造成其他人隱私受影響(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在已設有親子廁所的公廁,如果親子廁所是分別設置在男廁所內及女廁所內,這時候男 性父親(或祖父)攜帶或照顧女童上男廁所內之親子廁所時,或女性母親(或祖母)攜帶或照顧 男童上廁所只能使用女廁所時,這兩種情況下使用廁所時皆會造成其他人隱私的影響或造成 一些尷尬的問題,易成為性別不友善廁所。因此親子廁所是分別設置在男廁內與女廁內,表 面上有親子廁所且廁所數量變多,但實際上仍是以性別二元概念設計,這時候男廁會有限制 女童進入的疑慮,女廁會有禁止男童進入的潛在象徵,結果讓家長很為難、不自在、不便利,

因此仍會成為「性別不友善的親子廁所」,或可稱之為「有性別障礙的親子廁所」。

在已設有親子廁所的公廁,如果親子廁所是單獨設置在男廁與女廁外面,卻沒有設置小 便器,父親(或祖父)帶者孩童使用時會不便利、不舒適;反之,男童在使用時也會不便利、

不自在,仍可成為「性別不友善的親子廁所」,或稱之為「有性別障礙的親子廁所」。

(三)行動不便受照顧者與伴護協助者為異性

公廁如果未設置供行動不便者或身障者使用之無障礙廁所或空間,當行動不便受照顧者 與伴護者或協助者為異性時,有時候就必須讓行動不便者自行進入一般之男廁或女廁使用,

這種情況下會造成行動不便受照顧者跌倒或受傷之風險提高之可能,因此成為性別不友善的 公共廁所。這種情況下,只好由伴護者協助一同進入廁所使用,如果伴護者是男性,因為男 性不能進入女廁只好依男性伴護者之性別進入男廁來使用便器,造成女性行動不便受照顧者 不自在、不隱私;或是女伴護協助者一同進入男性行動不便受照顧者之男廁所使用,又會造 成女性伴護者不自在、不隱私,因此成為性別不友善的公廁。

如果公廁已在男廁所與女廁所外部,單獨設置供行動不便者或身障者使用之無障礙廁所,

公共建築物設置無性別廁所之研究

   

然而廁所內部並未設置小便器,因此則當行動不便者為男性時,在使用上就會有不便利、不 自在的情況發生,這就成為「性別不友善的無障礙廁所」,或可稱之為「有性別障礙的身障者 無障礙廁所」。

另外,如果此身障者無障礙廁所是分別設置在男廁內及女廁內,而非獨立設置在男女廁 空間之外部,雖然無障礙廁所數量增加,但女性伴護者協助男性行動不便者進入男廁之身障 者無障礙廁所時,會造成女性伴護者有不安全、不自在、不隱私的情況發生;或男性伴護者 協者助女性行動不便者,因不能進入女廁只好進入男廁之身障者無障礙廁所使用時,也會造 成女性行動不便受照顧者會有不便利、不安心、不自在、不隱私的情況發生,因而成為「性 別不友善的無障礙廁所」,或可稱之為「有性別障礙的身障者無障礙廁所」。

圖 2-3 受照顧者與伴護協助者為異性只能用無障礙廁所(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四)坐輪椅者與伴護者為異性

公廁如果未設置供身障者使用之無障礙廁所時,坐輪椅者要上廁所而伴護者為異性之情 況時,如果坐輪椅者為男性,該女性伴護者進入男廁時會有些不安全、不自在、不隱私的情 況發生;如坐輪椅者為女性,男性伴護者因不能進入女廁只好進入男廁時,女性坐輪椅者會 有不便利、不隱私、不安心、不自在的情況發生。以上廁所使用情況都因而成為性別不友善 廁所。

如果公廁有單獨設置供身障者使用之無障礙廁所時,坐輪椅者要上廁所而伴護為異性之 情況,坐輪椅者不論是男性或女性,皆以坐式馬桶使用為主,本身並不會構成問題;但是如 果伴護者為男性時,而廁所並未設置小便器供使用時,男性伴護者也會有不便利、不自在的 情況發生,因而也將成為另一類型之性別不友善廁所,成為「對無身障之伴護者性別不友善 的身障者無障礙廁所」。

此外,如果身障者無障礙廁所空間是分別設置在男廁內及女廁內,而非獨立設置在男女 廁所空間之外部,就仍會造成女性伴護者協助男性坐輪椅者進入男廁無障礙廁間時,會有不 安全、不自在、不隱私情況發生;或是男性伴護者協助女性坐輪椅者因不能進入女廁只好進 入男廁無障礙廁間去使用,這時女性坐輪椅者就會有不便利、不安心、不自在、不隱私情況 發生。因而成為「性別不友善的無障礙廁所」,或可稱為「有性別障礙的身障者無障礙廁所」。

   

圖 2-4 坐輪椅者與伴護協助者為異性只能用無障礙廁所(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五)中性穿著及中性氣質者

近來因為工作上需要或生活環境變化的關係,年輕女性穿著或裝扮多趨近於男女一致,

所以去使用一般女廁所時易被年長者誤解,質疑上錯廁所或側目,造成彼此心裡的不舒服、

不安心、不安全、不自在、不隱私的情況發生,因而一般男女二元廁所常成為性別不友善的 廁所。

(六)跨性別者或男著女裝者(變裝或 cosplay)

跨性別者及變裝者自古以來全世界各地即已普遍存在,常很難用二元性別法則來區分與 認定其是男或是女。只是過去公共廁所多以男性為主要使用者,未區分性別且因廁所內皆同 時設有小便器及大便器,女性使用者也自然可以不受限制而順利共同使用,故並未形成使用 上之不友善問題發生。但近五十年來全球女性因已走出家庭參與社會上各種工作與公共活動,

為滿足並保障女性上廁所之需要與權利,許多場所乃逐漸將女性廁所獨立設置出來,並且普 遍採取二元性別論的廁所空間設計配置方式,而讓跨性別者及變裝者(一般是男著女裝者為 數較多)上廁所時,必須面臨二選一之困擾,造成其上廁所時不自在、不舒服、不安心、不 安全的情況發生。因此這種男廁與女廁硬性分置的二元性別廁所空間設計配置,且沒有單獨 設置身障者無障礙廁所或親子廁所情況時,反而成為性別不友善的廁所。

另外,在有些演藝活動或動漫娛樂展示的場所,如果只設有二元性別男廁與女廁時,有 許多類似跨性別的變裝者,如男性 cosplay 裝扮為女角色,或女性 cosplay 裝扮為男角色,

或 cosplay 為中性角色,當要去使用廁所時易讓局外人誤會或出現不宜行為,會造成使用者 上廁所時不安心、不安全、不自在的情況發生,而因成為性別不友善的廁所。

圖 2-5 跨性別者及變裝者使用廁所時易讓人誤會或出現不宜行為(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公共建築物設置無性別廁所之研究

   

   

博物館、美術館、動物園

(屬集中使用型) ●      5 演藝廳、電影院、劇場、音樂

廳、歌劇院 (屬集中使用型) ●      5 體育館、巨蛋

(屬集中使用型)        3 遊樂園、都市公園、都會公園

       4 風景區遊客中心

(屬集中使用型) ●      5 附註:集中使用係指經常於短暫時間內公廁使用人數出現極大化,而於一般時間使用人數 極少或無,因此便器分設於男廁與女廁,女廁易出現須排長隊等候。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由表 2-9 統計顯示,火車站、高鐵車站、捷運車站(屬集中使用型),以及巴士轉運站、

高速公路服務區(屬集中使用型),以及博物館、美術館、動物園(屬集中使用型),演藝廳、

電影院、劇場、音樂廳、歌劇院(屬集中使用型),以及風景區遊客中心(屬集中使用型)等五 類之公共建築物公廁,都是屬於多女性使用者且使用時間為集中型,因此公廁使用者組成多 樣性是最高。

醫院之門診區與急診區、衛生所之門診區,以及縣市區行政中心、戶政事務所、地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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