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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築物設置無性別廁所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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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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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共建築物設置無性別廁所之研究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協同研究報告

中華民國 106 年 12 月

(2)

   

公共建築物設置無性別廁所之研究

成果報告

研 究 主 持 人 : 陳瑞鈴 所長 協 同 主 持 人 : 陳海曙 副教授 研 究 員 : 張乃修 褚政鑫 林瑋皓 李東明 研 究 助 理 : 顏敏傑 廖婉茹 研 究 期 程 : 中華民國 106 年 3 月至 106 年 12 月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協同研究報告

中華民國 106 年 12 月

(3)

       

目 次

表次...........................II

圖次...........................IV

摘要...........................V

第一章 論........................1

第一節 研究緣起與景..................1

第二節 研究目的....................3

第三節 研究方法....................4

第四節 研究步驟與流程.................5

第五節 名詞界定....................7

第二章 共建築物類及公廁性別友善需求探討.........9

第一節 文獻回顧....................9

第二節 公共建築物之類別與範圍探討...........11

第三節 公廁使用者組成與性別友善需求探討........13

第四節 設置性別通用廁所連帶產生問題探討........18

第五節 公共建築物公廁性別不友善初步探討........22

第六節 國外公共場所建築物設置不分性別廁所現況.....27

第三章 家座談與意見彙整.................33

第一節 需設置不分性別廁所之公共場所..........33

第二節 設置不分性別廁所之適當空間配置與設備......34

第三節 設置不分性別廁所之名稱標示與 Logo........34

第四章 卷調查與結果分析.................35

第一節 問卷調查計畫..................35

第二節 問卷調查結果整理分析..............35

第三節 小節......................38

第五章 別通用廁所推廣策略或替代方案之研究........41

第一節 政府法規已規範須設置廁所之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及場所 41

(4)

 

第二節 設置性別友善廁所案例之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及場所...42

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45

第一節 結論.......................45

第二節 建議.......................47

參考文獻...........................49

附錄一:期初審查意見回應一覽表................51

附錄二:期中審查意見回應一覽表................53

附錄三:期末審查意見回應一覽表................55

附錄四:公共建築物設置無性別廁所之研究第一次專家座談會會議紀錄 59

附錄五:公共建築物設置無性別廁所之研究第二次專家座談會會議紀錄 63

附錄六:公共建築物設置無性別廁所之研究第三次專家座談會會議紀錄 69

附錄七:問卷調查題目表....................73

附錄八:問卷調查結果整理...................77

公共建築物設置無性別廁所之研究

(5)

表次

表 1-1 研究進度及預期完工之工作項目...............6

表 2-1 公共集會類及適用範圍 ..................11

表 2-2 商業類及適用範圍.....................11

表 2-3 休閒、文教類及適用範圍..................11

表 2-4 宗教類及適用範圍.....................12

表 2-5 衛生、福利更生類及適用範圍................12

表 2-6 辦公服務類及適用範圍...................12

表 2-7 住宿類及適用範圍.....................12

表 2-8 危險物品類及適用範圍...................13

表 2-9 各類公共建築物公廁使用者組成多樣性分析..........17

表 4-1 不分性別廁所第一次與經常使用者之需要比例分析.......36

表 4-2 不同年齡層對設置不分性別公廁之需要比例分析........36

表 4-3 各類公共場所設置不分性別廁所需要與非常需要之比例.....37

表 4-4 多人使用型態不分性別廁所空間設計改善之影響分析......38

表 4-5 單人使用型態不分性別廁所便器設備增加之影響分析......38

表 5-1 我國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及場所設置公廁規範法源與主管機關...32

表 5-2 我國已設置不分性別廁所之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及場所一覽表...44

(6)

 

圖次

圖 1-1 研究流程圖........................5

圖 2-1 女廁使用者等候時間過長景像................13

圖 2-2 父或母與異性幼童上同一廁所造成其他人隱私受影響......14

圖 2-3 受照顧者與伴護協助者為異性只能用無障礙廁所........15

圖 2-4 坐輪椅者與伴護協助者為異性只能用無障礙廁所........16

圖 2-5 跨性別者及變裝者使用廁所時易讓人誤會或出現不宜行為 ...16

圖 2-6 目前性別友善廁所型態分類............. ...19

圖 2-7 不分性別廁所建議型態................ ..20

圖 2-8 廁所入口 LOGO 標示不一致現象 ...............21

圖 2-9 廁間便器 LOGO 標示不一致.................21

IV  公共建築物設置無性別廁所之研究

(7)

摘要

關鍵字:公共建築物,無性別廁所,通用廁所,設置公共廁所 本研究針對不同用途類型之公共建築物,以及考慮主要使用者組成類別,了解該公 廁使用者性別友善需求特性,進而找出公共建築物設置多元性別廁所空間最貼切之規劃 策略,以及性別友善最佳化的公廁環境設計。首先蒐集國內不同公共建築物類型不分性 別廁所設置案例,亦透過專家座談的方式,聽取相關意見。並邀請建築法規的專家學者 共同協商,以找出目前法規規範下對無性別廁所設置的盲點。另蒐集國外公共建築物設 置不分性別廁所之情形,以掌握其公廁設置之歷史背景,以及現今反映社會觀念與普世 價值之方向改變。         本研究結果顯示,國人對公共建築物設置不分性別廁所,近九成受訪者都不排斥, 且高達七成的人認為需要或非常需要。建議設置之優先順序依次為(1)鐵路車站,(2)遊樂 園及都市公園及都會公園,(3)醫院門診區及急診區,(4)健康中心(衛生所)門診區,(5) 博物館(科學館)及美術館,(6)大巨蛋及體育館觀眾區,(7)國道高速公路服務區休息站, (8)風景區遊客中心,(9)電影院及演藝廳及劇場及音樂廳及歌劇院,(10)縣市區行政中心 及戶政事務所及地政事務所,(11)客運轉運站,(12)購物中心及百貨商場及餐廳店,(13) 國際會議廳及集會堂,(14)大專院校教室區。這些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及場所大多數是由公 部門之政府機關(構)或事業機構所興建與管理營運,因此在推動上須有法令依據,以 利依法編列預算與擬定執行計畫,才能達事半功倍。目前已有相關法規可依循,包括「兒 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以及「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 主協辦單位含蓋教育部、交通部、經濟部、衛生福利部、內政部、內政部營建署。 摘要

(8)

 

Abstract

 

This study focuses on use type of various public buildings as well as the user

gender variety, to inspect the need of gender friendly situation of public restrooms

and try to find out the best suitable layout design strategy for them in these public

buildings. First all the case study of current unisex restrooms in Taiwan will be

conducted, along with the comments from the public restroom experts through

seminar meetings to confirm the lack requirement of the building code for

providing gender neutral restrooms for the public buildings and the necessity of

providing gender neutral restrooms. Secondly the cases of new providing public

gender neutral in other countries are studies from viewpoint of historic reasons

and current concerns of social general value.

The study results show that nearly ninety percent responders in Taiwan are

welcome to providing gender neutral restroom in the public buildings.

Among them around seventy percent of that think it is necessary or very

necessary. The priority of public building providing neutral restroom is

sequentially as follows, i.e. railway station, playing park and city park and metro

park, clinic and emergency area of hospital, local health center, science museum

and fine art museum, arena, service station of intercity highway, visitor center of

scenic park, movie theater and opera theater and music concert hall, land

economics office and household affair office of local government, bus depot,

shopping mall and department store and restaurant, convention center and

assembly hall, classroom area of university. Most public buildings are built and

owned by the governments that to provide gender neutral restroom in those public

buildings will more easy by through using public budget and complying

regulations. Current regulations for public building adding gender neutral

restroom are available.

Keywords: public building, gender neutral restroom, general toilet, provide public

restroom

(9)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緣起與背景

十九世紀起因為工業逐漸發展,人口開始往城市聚集而形成許多工業城或工 商混合城市。這些都市化地區因為人口數量增加,人口密度也增加而不斷擴張, 又因而吸引更多人進入城市工作與居住。其中為了維持都市公共領域的環境品質, 開始有公共廁所的出現,不論是工作場所或是公共建築(如餐廳、車站)之公廁, 初期由於使用者男性較多並沒有男廁與女廁之分。另一方面,為了容納都市成長 的居住人口,開始興建集合住宅或宿舍建築,當時住宅或宿舍提供之廁所與浴室 多是多戶共用式的,並沒有區分成男浴廁或女浴廁。就算是一戶自用式的浴廁, 也沒有區分成男浴廁與女浴廁。換言之,初期公共場所及公共建築物之廁所,一 開始是不分性別的。一直到了二十世紀,美國因為工作場所的職業婦女增加比例 增加,為了要讓女士優先使用的傳統禮儀能夠在職場上也能兼顧,而開始獨立設 置女廁,以讓女性上廁所不受制於男性,慢慢地在其他公共場所(如車站、餐廳、 辦公大樓)也逐漸效法,從此之後就蔚為風氣,公共建築物公廁普遍以性別二元 論之配置方式,制式得分成男廁一間與女廁一間來設置。 基本上,在私領域家庭居住場所,廁所空間向來是不分性別的,因為任何人 都可以進出使用,所以並沒有所謂的性別二元的概念,故是為不分性別廁所。家 庭廁所之便器也是不分性別的,因為都是設置大便器而無小便器,不論早期是以 蹲式大便器為主或現今是以坐式為主,全部人皆使用同一個便器,因此便器也並 無性別之區分。換言之,人們從小開始在家庭生活如廁行為是沒有要分辨性別之 過程,但是當人們到了社會公領域場所的時候,不論是公共場所或公共建築(如 學校、百貨公司、車站)等地方,都使用公共廁所,而公共廁所多是採用二元性 別論之空間配置,區分成男廁與女廁,其中男廁除了設置大便器外,也另設置小 便器,讓男廁與女廁之差異也有了更明顯的不同。 但是也有許多公領域場所的公共建築物,因為空間不足公廁並沒有分成男廁 或女廁,而仍是和家庭廁所空間配置相同,只設一間廁所任何人皆可進出使用, 並且也只設置一個大便器而無小便器,因此成為不分性別廁所。不過這種不分性 別廁所,部分是同時設置了一個大便器和一個小便器,讓不分性別廁所在使用上 更加便利。 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乃是指任何人都可進出與停留的地方,在自由民主開放 的社會,普遍設置各種公共建築物,而公廁之設置也已是公共建築物的最基本需 求,所以其廁所空間與便器設施亦須考慮可以滿足所有進出者之各種使用情況, 讓公廁達到其設置的最原始目的與公平使用之最高境界。近年來世界各先進國已 經普遍重視公共場所建築物公廁設置使用之友善性,其中在性別友善(all gender  friendly) 方面目前更是受到人權團體及先進國家的重視,因此我國一些公部門 第一章 緒論

(10)

      公共場所公共建築之公廁,也開始出現朝向性別友善設計發展的趨勢。近年來由 於女性在公共建築物公廁使用人數增加,再加上多元性別者如廁權利的重視,原 先依慣例以二元性別論設計的男廁與女廁空間配置方式,逐漸出現各種困擾,讓 本來是一件單純美意為解決基本生理需要的公廁,卻成為讓社會部分族群不快樂 的場所,甚至造成生理與心理疾病的發生。因此,現在已到了有必要重新去檢視 公共建築物公廁設置的原始目的,以及要分別去了解各類公共建築公廁的使用者 組成特性,再真正去探討公廁設置空間配置方式之合理性、經濟性,以及公廁便 器設置種類與數量之合理性、便利性。 由於我國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對於各類公共建築物公廁之空間配 置,並無明文強制採二元性別設置之規定,只有對於便器設置種類與最少數量有 強制規定,因此反而具有較大的設計包容性與彈性,這有利於廁所不分性別設計 的重新思考。有鑑於此,本研究將針對公共建築之類別,從該類別使用者的組成 與使用時段集中型態做分析,再依此分析結果進行不分性別廁所設置的原則與要 點方向之探討,讓公廁的設置方式不再是忽略使用者的組成與時間集中型態,而 能夠精確依實際使用者的需求便利性做空間配置設計,以及提出推動優先順序與 分期分階段的合理建議。 為推動我國公部門或公共場所及公共建築積極設置性別友善廁所,內政部建 築研究所 2016 年已進行並完成「性別友善廁所設計手冊之研究」計畫,對於『性 別友善廁所』之設置背景、種類,已建立相關資料,並對於國內各校目前設置之 性別友善廁所與相關影響,亦已進行瞭解掌握。其中學校作為教育機構,對於多 元性別的尊重,以及維護廁所公平使用權益,故必須負起帶頭示範角色的責任, 因此學校設置性別友善之全性別廁所,有其必要之三個目的:(1)讓廁所回歸功 能取向,(2)發揮廁所空間調節功能,(3)融入性別平等教育功能。近年一些學校 教室也開始設置性別友善廁所,並完工使用。本計畫據此成果,將進一步就得設 置性別友善廁所之公共建築物類型,及其推動之優先順序進行研究,俾能將研究 成果提供行政院性別平等委員會、本部營建署及教育部等單位,作為未來相關政 策推動之參考。 公共建築物設置無性別廁所之研究

(11)

     

第二節 研究目的

由於不分性別廁所可解決部分長者或幼童可能因為行動不便而需要家人協 助如廁,以及男女廁所的空間配置比例與如廁時間比例不均匀的問題,而逐漸受 到各國矚目,例如美國紐約市自 2016 年 6 月 30 日起,已規定市內所有公廁若是 單人廁所,都必須要是男女都可用的性別友善廁所,為紐約市所有跨性別人士爭 取使用廁所的權利。在國內則有世新、中山、成功等大學及部分高中高職設有性 別友善廁所,顯示性別平等教育已向下紮根,國內有關人權或性平團體亦肯定這 樣的成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2016 年已進行「性別友善廁所設計手冊之研究」, 據此,將進一步就應設置性別友善廁所之公共建築物類型,進行研究,針對不同 公共建築類型與使用者組成種類之分析,瞭解其公廁使用者之性別友善需求特性 類型,進而找出最貼切之性別友善空間規劃策略與設計手法,期創造出最少資源 浪費且性別友善最佳化的公廁環境。研究成果將提供作為我國未來相關政策推動 之參考。 我國公共建築物依法設置公共廁所設施,雖然目前已讓建築公廁使用人員擴 及男女兩性與身障者,卻仍無法滿足不同性別者實際操作上各種不同情形使用需 求。國內目前尚無建築法令明文強制規定公共建築必須要以性別二元論分別設置 男廁、女廁,但也沒有明文強制規定必須設置性別友善之不分性別廁所。不過另 考量國內社會多元開放發展及民眾接受度,故目前性別友善之不分性別廁所多採 用示範點方式設置及推廣。2016 年內政部建研究所委託台灣衛浴文化協會完成 研究計畫,研擬出「性別友善廁所設計手冊之研究」,針對性別友善廁所之空間 配置,以及相關設計要點等提出基本的說明與原則及要求。 然而公共建築物有各種不同之功能類型,所以廁所的使用者會大不相同,例 如地方政府之戶政事務所是以地方公務人員與洽公民眾為主要使用者的組成人 員,且使用時間不集中;而風景區的車站是以遊客為主要使用者的組成人員,使 用時間會因為運輸固定起停時間而集中;而醫院門診區是以高齡者或行動不便者 且有異性伴護為主要使用者組成人員;博物館是以年幼學童為主要使用者,使用 時間會因學生團體活動而有集中化的情況。而事實上,許多種類公共建築物公廁 的使用者,免不了會有跨性別者、中性者、變裝者、他們雖然是少數,但是在目 前公廁以性別二元論設置的空間配置方式,讓他們在上廁所時變成一個很掙扎與 憂慮的行為,因為其他如廁者會對他們做出不友善檢查與言語污辱,甚至被標籤 化。 由此可知,公共建築物設置不分性別廁所,會因為使用組合族群與使用時間 之分布強度,而有急迫性或必要性,值得仔細進一步研究,以作為是否設置或如 何設置不分性別廁所之參考依據。因此針對不同公共建築物用途類型,以及主要 使用者組成類別之分析,了解其公廁使用者性別友善需求特性類型,進而找出最 貼切之性別空間規劃策略及設計手法,期待創造出最少資源消耗而性別友善最佳

(12)

      化的公廁環境。 本研究之目的如下: (一)歸納提出建議得設置性別友善廁所之公共建築物類型。 (二)提出針對不同公共建築物得設置無性別廁所之規畫設計原則對策。 (三)對未來國內公共建築物設置性別友善廁所之內容,提出可供具體參考之範例 與建議。

第三節 研究方法

本研究將先透過文獻回顧法蒐集國內外相關文獻與案例,後以案例分析法分 析案例的內容並於文獻進行相關比對,最後再以綜合分析法進行全面性綜合分析, 輔以研究基礎資料與現行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性別平等法規,提出不同建築類型 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無性別廁所之設置原則與設計範例。研究方法說明如下。 (一)文獻回顧法 本研究將透過文獻回顧的方式蒐集國內外有關於公共建築物類型設置無性 別廁所規劃設計相關文獻與目前公共廁所性別友善使用現況文獻。國內文獻的探 索主要集中於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各大學院校、學術公益團體等;國外文獻將以 日本與歐美等先進國家為主。本研究將依據現行的法規體系,透過各公共建築物 類型的案例分析比對後,找出不同公共建築物類型無性別廁所的設置特性。 (二)案例分析法 本研究將蒐集國內不同公共建築物類型無性別廁所設置案例,調查該公廁使 用者組成特色。透過案例調查分析探討無性別廁所設置之經濟性、適宜性、管理 性等,以利於發展出不同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類型無性別廁所設置之初步設計原 則。 (三)專家座談法 建立初步的不同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類型無性別廁所設置資料後,亦將透過 專家座談的方式,聽取相關意見。此外,會邀請建築法規的專家學者共同協商, 以找出目前法規規範下對無性別廁所設置的盲點。 (四)綜合分析法 本研究將透過綜合分析法,結合案例調查與文獻回顧進行全面性分析,之後, 進而提出不同類型公共建築物得設置無性別廁所之設計原則、要點與設計範例, 以及推動之優先順序與分期分階段策略。 公共建築物設置無性別廁所之研究

(13)

     

第四節 研究步驟與流程

本研究流程及工作內容如圖 1-1 及表 1-1 所示。 圖 1-1 研究流程圖 研究內容大綱確立 公共場所建築物類型與公廁使用者組成特 性相關文獻回顧 國內外無性別廁所設置案例建築物類型資 料收集 中等以上學 校類建築物 建築物 公務機關類 建築物 交通運輸類 各類型公共建築物得設置無性別公廁案例 實地調查與分析 各類型公共建築物得設置無性別廁所之優 先原則與設計範例研擬 結論與建議 空間與設施 經濟性 利性 性別友善便 備性 安全隱私完 專家座談(一) 專家座談(二)

(14)

      表 1-1 研究進度及預期完成之工作項目 月 工作項目 第 1 個 月 第 2 個 月 第 3 個 月 第 4 個 月 第 5 個 月 第 6 個 月 第 7 個 月 第 8 個 月 第 9 個 月 第 10 個 月 第 11 個 月 備註 研究大綱確立 公共建築物類型 與公廁使用者組 成特性文獻回顧 國內外無性別廁 所設置案例建築 物類型資料收集 專家座談 中等以上學校類 建築物無性別廁 所設置案例調查 期中報告繳交及 審查 ● 公務機關類建築 物無性別廁所設 置案例調查 交通設施類建築 物無性別廁所設 置案例調查 專家座談 調查結果綜合整 理與分析 期末報告繳交及 審查 ● 結論與建議 成果報告繳交 ● 預 定 進 度 ( 累 積 數 ) 5 ﹪ 10﹪ 2 0 ﹪ 3 0 ﹪ 4 0 ﹪ 5 5 ﹪ 7 0 ﹪ 8 0 ﹪ 9 0 ﹪ 9 5 ﹪100﹪ 說明: 1.工作項目請視計畫性質及需要自行訂定,預定研究進度以粗線表示其起訖日期。 2.預定研究進度百分比一欄,係為配合追蹤考核作業所設計。請以每一小格粗組線為 一分,統計求得本案之總分,再將各月份工作項目之累積得分(與之前各月加總)除以總 分,即為各月份之預定進度。 3 . 科 技 計 畫 請 註 明 查 核 點 , 作 為 每 一 季 所 預 定 完 成 工 作 項 目 之 查 核 依 據 。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公共建築物設置無性別廁所之研究

(15)

     

第五節 名詞界定

本研究標題與內文所使用之「公共建築物」名詞,或為公共場所、或為公共 建築物與場所等名詞,並不是就指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中,第十章無障 礙建築之第 170 條所界定之公共建築物範圍,而實是依據建築法第五條所界定之 「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以及第六條所界定之「公有建築物」的同義詞,分別 應含蓋為供公眾工作、營業、居住、遊覽、娛樂及其他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以 及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自治團體及具有紀念性之建築物。因此本研究所 稱之公共建築一詞,已並非單指設置無障礙之建築,實包括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 與公有建築物與場所。故建議未來以「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與場所」做為共同名 詞。 本研究標題與內文所使用之「無性別廁所」名詞,或為性別友善廁所、不分 性別廁所、中性廁所、性別共用廁所、性別平等廁所、包容性廁所、全性別廁所、 性別通用廁所等名詞,皆是指非以二元性別做為男女空間區分與性別檢查,而讓 所有使用者不須依生理性別或自己認同性別皆能平等使用之廁所的同義詞。由於 目前這種廁所尚未有法定或正式認定之統一名詞,因此在本研究中所使用的名稱, 也會反映現階段國人對這種廁所名稱使用之喜好與多元,而依情況自然選用這些 不同名詞。故建議未來以「通用廁所」做為共同名詞。

(16)
(17)

   

第二章 公共建築物公廁性別友善需求探討

第一節 文獻回顧

        性別友善廁所一般又稱中性廁所(gender neutral restroom)、性別通用廁所 (gender general use restroom)、性別共用廁所 (unisex restroom)、不分性別廁所、 全性别廁所(all gender restroom)、家庭廁所(family restroom)等,是使用者性别没 有先做區分限制的公共廁所,提供需要使用廁所的任何人皆使用,因此也常稱為 無性別廁所,或稱包容性廁所(inclusive restroom)。由於性別友善廁所可解決部分 長者可能因為行動不便而需要家人協助如廁,或幼童因為不能自行處理而需要家 人協助如廁,以及男女廁所的空間與便器配置比例不均,或男女廁所如廁時間比 例不均匀的問題,而逐漸受到各國矚目,例如美國紐約市自 2016 年 6 月 30 日起, 已規定市內所有公廁若是單人廁所,都必須要是男女都可用的性別友善廁所,為 紐約市所有跨性別人士爭取使用廁所的權利。在國內則有世新、中山、成功等大 學及部分國高中高職設有性別友善廁所,顯示性別平等教育已向下紮根,國內有 關人權或性平團體亦肯定這樣的成果。          國外對於性別友善廁所之研究,早在 1996 年由美國 T. S. Kogan 教授開始提 出,研究認為需要另外提供男廁女廁之外的其他廁所為跨性別者使用。之後在 2010 年另由 O. Gershenson 針對校園公共建築物提出性別共用廁所(unisex restroom)之設計概念,倡導校園公共建築物可以設置性別友善廁所。          國內對於性別友善廁所之研究,最早是在 2005 年由彭渰雯教授的不分性別 廁所倡議之探討,以對女廁空間不足以及第三性廁所空間使用權利被忽略的爭取。 台灣的性別友善環境的構想,原本就是在 2004 年「性別平等教育法」、2008 年 「性別工作平等法」等相關法律下推動。也因此性別友善環境設計考慮對象一直 以女性使用者為主,因而重新引導到另外一個族群。2013 年彭渰雯、林書伃、 畢恆達參考國外研究與對國內案例之調查研究整理而成「男女廁之外的「其他」 ─世新大學無性別廁所之經驗評估與省思」,是台灣第一篇關於不同性別情況下 友善廁所功能與定位之環境規劃的中文論文。該論文將公共廁所性別不友善分為 三類:女廁便器不足而男廁便器過多、親子及伴護者為異性情況、跨性別者權益 被忽視。彭渰雯、林書伃、畢恆達認為性別友善的公廁設計必須以實際各性別組 合使用功能與定位為基礎,並將其以「其他」外加方式納入整體公廁空間考慮。 實際之性別友善廁所設計之研究,僅有 2015 年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對公共場所性 別友善廁所規劃建議,但內容與國內外專家認為之性別友善廁所設計仍不完善。  2016 年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委託台灣衛浴文化協會研究,並完成「性別友善 廁所設計手冊之手冊」,是國內政府部門首次對於廁所性別友善環境案例進行全 面性有系統之學術研究。研究結果提出廁所性別友善環境空間配置與設施設置之

(18)

    初步規劃設計原則與基本類型,以及無性別廁所 LOGO 標示之基本概念,然而對 各公共建築物類型最適合設置之無性別廁所空間配置與便器設施,因為不同場所 使用者特性不同,無性別廁所設置方式都會影響到空間面積與設施之經濟性、性 別友善便利性、安全隱私完備性,所以不能一體適用,需進一步探討以免造成設 置上的浪費與不切實際。 由國內外文獻回顧顯示,目前有設置不分性別廁所的公共建築物,主要包括 大專院校教室之公廁、國際會議廳之公廁,以及一般商業小餐廳的公廁、辦公室 的公廁等。其中我國大專院校教室公共建築物之不分性別廁所,由於設置型態及 設置位置的問題,部分不分性別廁所的使用情況未如預期。我國國際會議廳之不 分性別廁所,其使用情況較正常,只是空間配置上有一些既存的狀態未調整,就 造成任何使用者初期使用時會出現一點困擾小瑕疵。國內外小餐廳或咖啡廳、酒 吧店多會設置不分性別廁所,由於這種公共建築物設置不分性別廁所很普遍,一 般大眾比較習慣與能夠接受。至於國外公共建築物辦公室設置不分性別廁所,主 要對 LGBT 使用廁所會有很大的便利性與安心感,也是重視人民權益與社會正義 的具體實踐,所以設置上受到普遍歡迎。 由以上分析可知,在我國公共建築物不分性別廁所設置之探討上,除了因空 間配置型態以及設置位置不佳外而稍有負面影響外,我國哪一種類公共建築物得 設置不分性別廁所,其合理性與必要性,以及適合哪一種類型之不分性別廁所, 以及推動之優先順序與分期分階段規劃是值得進一步探討。 公共建築物設置無性別廁所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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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公共建築物之類別與範圍探討

依據我國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十章無障礙建築,第 170 條既有公共建築物 適用範圍之規定,既有公共建築物之使用類組及適用範圍,共分為公共集會類,商業類,休 閒、文教類,宗教類,衛生、福利更生類,辦公服務類,住宿類,危險物品類等八大類組及 22 小分類。其使用類組及適用範圍整理如表 2-1 至表 2-8 所示。 表 2-1 公共集會類及適用範圍(資料來源: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A 類 公 共 集 會 類 A-1 1.戲(劇)院、電影院、演藝場、歌廳、觀覽場。 2.觀眾席面積在二百平方公尺以上之下列場所:音樂廳 、文康中心、 社教館、集會堂(場)、社區(村里) 活動中心。 3.觀眾席面積在二百平方公尺以上之下列場所:體育館(場)及設施。 A-2 1.車站(公路、鐵路、大眾捷運)。 2.候船室、水運客站。 3.航空站、飛機場大廈。 表 2-2 商業類及適用範圍(資料來源: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B 類 商 業 類 B-2 百貨公司(百貨商場)商場、市場(超級市場、零售市場、攤販集中 場)、展覽場(館)、量販店。 B-3 1.飲酒店(無陪侍,供應酒精飲料之餐飲服務場所,包括啤酒屋)、 小吃街等類似場所。 2.樓地板面積在三百平方公尺以上之下列場所:餐廳、飲食店、飲料 店(無陪侍提供非酒精飲料服務之場所,包括茶藝館、咖啡店、冰果 店及冷飲店等)等類似場所。 B-4 國際觀光旅館、一般觀光旅館、一般旅館。 表 2-3 休閒、文教類及適用範圍(資料來源: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D 類 休 閒 、 文 教 類 D-1 室內游泳池。 D-2 1.會議廳、展示廳、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水族館、科學館、陳 列館、資料館、歷史文物館、天文臺、藝術館。 2.觀眾席面積未達二百平方公尺之下列場所:音樂廳、文康中心、社 教館、集會堂(場)、社區(村里)活動中心。 3.觀眾席面積未達二百平方公尺之下列場所:體育館(場)及設施。 D-3 小學教室、教學大樓、相關教學場所。 D-4 國中、高中(職)、專科學校、學院、大學等之教室、教學大樓、相 關教學場所。 D-5 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之下列場所:補習(訓練)班、課後 托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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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 2-4 宗教類及適用範圍(資料來源: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E 類 宗 教 、 殯 葬 類 E 1.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之寺(寺院)、廟(廟宇)、教堂。 2.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之殯儀館。 表 2-5 衛生、福利更生類及適用範圍(資料來源: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F 類 衛 生 、 福 利 、 更 生 類 F-1 1.設有十床病床以上之下列場所:醫院、療養院。 2.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之下列場所:護理之家、屬於老人 福利機構之長期照護機構。 F-2 1.身心障礙者福利機構、身心障礙者教養機構(院)、身心障礙者職 業訓練機構。 2.特殊教育學校。 F-3 1.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之下列場所:幼兒園、兒童及少年 福利機構。 2.發展遲緩兒早期療育中心。 表 2-6 辦公服務類及適用範圍(資料來源: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G 類 辦 公 服 務 類 G-1 含營業廳之下列場所:金融機構、證券交易場所、金融保險機構、合 作社、銀行、郵政、電信、自來水及電力等公用事業機構之營業場所。 G-2 1.郵政、電信、自來水及電力等公用事業機構之辦公室 2.政府機關(公務機關)。 3.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機構。 G-3 1. 衛生所。 2. 設置病床未達十床之下列場所:醫院、療養院。 G-4 公共廁所。 G-5 便利商店。 表 2-7 住宿類及適用範圍(資料來源: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H 類 住 宿 類 H-1 1.樓地板面積未達五百平方公尺之下列場所:護理之家、屬於老人福 利機構之長期照護機構。 2.老人福利機構之場所:養護機構、安養機構、文康機構、服務機構。 H-2 1.六層以上之集合住宅。 2.五層以下且五十戶以上之集合住宅。 公共建築物設置無性別廁所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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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 2-8 危險物品類及適用範圍(資料來源: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I 類 危 險 物 品 類 I 加油(氣)站 另外依據我國建築法第五條規定,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為供公眾工作、營業、居住、 遊覽、娛樂及其他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同法第六條規定,公有建築物,為政府機關、公營 事業機構、自治團體及具有紀念性之建築物。因此,本研究所探討之公共建築物範圍,應以 建築法之界定範圍較為適當。 

第三節 公廁使用者組成與性別友善需求探討

依據 2016 年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與台灣衛浴文化協會「性別友善廁所設計手冊之研究」計 畫報告,針對公廁常造成性別障礙問題發生之各種可能情況,而會有性別友善設計之需求, 說明如下。 (一)女廁便器數量比例不足等候時間長 早期台灣公共廁所因採性別二元論設計,因為沒有考慮到男、女上廁所使用時間為 1: 2 的差異,以及女性需要使用廁所的次數較多,女廁之空間設計與便器數量設置與男廁幾乎 一樣,結果造成女廁使用者等候時間過長,形成對女性使用者之障礙、不便利、不順暢、不 隱私的問題。後來雖然我國在 2006 年經過修法改善來提高女廁所的設計需求,但目前台灣 仍有許多早期的公共建築廁所因既有空間受限無法增加,或因工程經費欠缺尚未改進仍維持 女廁便器數量比例不足之狀況。因此老舊未改善女廁便器數量比之公共廁所,成為對女性使 用者性別不友善的廁所。 圖 2-1 女廁使用者等候時間過長景像(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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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父攜女童或母攜男童 近期公共廁所之便器數量比例雖然已充足,但是並未設置親子廁所,這時候男性父親(或 祖父)攜帶或照顧女童上廁所時,只能使用男廁所;或女性母親(或祖母)攜帶或照顧男童上 廁所時只能使用女廁所。這兩種情況下使用廁所時造成其他人隱私的影響或造成一些尷尬的 問題,易成為性別不友善廁所。其中又由於男童進女廁所使用情況下,因為女廁內沒有設置 小便器,會讓男童有些錯亂或不自在感覺,也成為性別不友善之廁所。 圖 2-2 父或母與異性幼童上同一廁所造成其他人隱私受影響(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在已設有親子廁所的公廁,如果親子廁所是分別設置在男廁所內及女廁所內,這時候男 性父親(或祖父)攜帶或照顧女童上男廁所內之親子廁所時,或女性母親(或祖母)攜帶或照顧 男童上廁所只能使用女廁所時,這兩種情況下使用廁所時皆會造成其他人隱私的影響或造成 一些尷尬的問題,易成為性別不友善廁所。因此親子廁所是分別設置在男廁內與女廁內,表 面上有親子廁所且廁所數量變多,但實際上仍是以性別二元概念設計,這時候男廁會有限制 女童進入的疑慮,女廁會有禁止男童進入的潛在象徵,結果讓家長很為難、不自在、不便利, 因此仍會成為「性別不友善的親子廁所」,或可稱之為「有性別障礙的親子廁所」。 在已設有親子廁所的公廁,如果親子廁所是單獨設置在男廁與女廁外面,卻沒有設置小 便器,父親(或祖父)帶者孩童使用時會不便利、不舒適;反之,男童在使用時也會不便利、 不自在,仍可成為「性別不友善的親子廁所」,或稱之為「有性別障礙的親子廁所」。 (三)行動不便受照顧者與伴護協助者為異性 公廁如果未設置供行動不便者或身障者使用之無障礙廁所或空間,當行動不便受照顧者 與伴護者或協助者為異性時,有時候就必須讓行動不便者自行進入一般之男廁或女廁使用, 這種情況下會造成行動不便受照顧者跌倒或受傷之風險提高之可能,因此成為性別不友善的 公共廁所。這種情況下,只好由伴護者協助一同進入廁所使用,如果伴護者是男性,因為男 性不能進入女廁只好依男性伴護者之性別進入男廁來使用便器,造成女性行動不便受照顧者 不自在、不隱私;或是女伴護協助者一同進入男性行動不便受照顧者之男廁所使用,又會造 成女性伴護者不自在、不隱私,因此成為性別不友善的公廁。 如果公廁已在男廁所與女廁所外部,單獨設置供行動不便者或身障者使用之無障礙廁所, 公共建築物設置無性別廁所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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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廁所內部並未設置小便器,因此則當行動不便者為男性時,在使用上就會有不便利、不 自在的情況發生,這就成為「性別不友善的無障礙廁所」,或可稱之為「有性別障礙的身障者 無障礙廁所」。 另外,如果此身障者無障礙廁所是分別設置在男廁內及女廁內,而非獨立設置在男女廁 空間之外部,雖然無障礙廁所數量增加,但女性伴護者協助男性行動不便者進入男廁之身障 者無障礙廁所時,會造成女性伴護者有不安全、不自在、不隱私的情況發生;或男性伴護者 協者助女性行動不便者,因不能進入女廁只好進入男廁之身障者無障礙廁所使用時,也會造 成女性行動不便受照顧者會有不便利、不安心、不自在、不隱私的情況發生,因而成為「性 別不友善的無障礙廁所」,或可稱之為「有性別障礙的身障者無障礙廁所」。 圖 2-3 受照顧者與伴護協助者為異性只能用無障礙廁所(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四)坐輪椅者與伴護者為異性 公廁如果未設置供身障者使用之無障礙廁所時,坐輪椅者要上廁所而伴護者為異性之情 況時,如果坐輪椅者為男性,該女性伴護者進入男廁時會有些不安全、不自在、不隱私的情 況發生;如坐輪椅者為女性,男性伴護者因不能進入女廁只好進入男廁時,女性坐輪椅者會 有不便利、不隱私、不安心、不自在的情況發生。以上廁所使用情況都因而成為性別不友善 廁所。 如果公廁有單獨設置供身障者使用之無障礙廁所時,坐輪椅者要上廁所而伴護為異性之 情況,坐輪椅者不論是男性或女性,皆以坐式馬桶使用為主,本身並不會構成問題;但是如 果伴護者為男性時,而廁所並未設置小便器供使用時,男性伴護者也會有不便利、不自在的 情況發生,因而也將成為另一類型之性別不友善廁所,成為「對無身障之伴護者性別不友善 的身障者無障礙廁所」。 此外,如果身障者無障礙廁所空間是分別設置在男廁內及女廁內,而非獨立設置在男女 廁所空間之外部,就仍會造成女性伴護者協助男性坐輪椅者進入男廁無障礙廁間時,會有不 安全、不自在、不隱私情況發生;或是男性伴護者協助女性坐輪椅者因不能進入女廁只好進 入男廁無障礙廁間去使用,這時女性坐輪椅者就會有不便利、不安心、不自在、不隱私情況 發生。因而成為「性別不友善的無障礙廁所」,或可稱為「有性別障礙的身障者無障礙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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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 2-4 坐輪椅者與伴護協助者為異性只能用無障礙廁所(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五)中性穿著及中性氣質者 近來因為工作上需要或生活環境變化的關係,年輕女性穿著或裝扮多趨近於男女一致, 所以去使用一般女廁所時易被年長者誤解,質疑上錯廁所或側目,造成彼此心裡的不舒服、 不安心、不安全、不自在、不隱私的情況發生,因而一般男女二元廁所常成為性別不友善的 廁所。 (六)跨性別者或男著女裝者(變裝或 cosplay) 跨性別者及變裝者自古以來全世界各地即已普遍存在,常很難用二元性別法則來區分與 認定其是男或是女。只是過去公共廁所多以男性為主要使用者,未區分性別且因廁所內皆同 時設有小便器及大便器,女性使用者也自然可以不受限制而順利共同使用,故並未形成使用 上之不友善問題發生。但近五十年來全球女性因已走出家庭參與社會上各種工作與公共活動, 為滿足並保障女性上廁所之需要與權利,許多場所乃逐漸將女性廁所獨立設置出來,並且普 遍採取二元性別論的廁所空間設計配置方式,而讓跨性別者及變裝者(一般是男著女裝者為 數較多)上廁所時,必須面臨二選一之困擾,造成其上廁所時不自在、不舒服、不安心、不 安全的情況發生。因此這種男廁與女廁硬性分置的二元性別廁所空間設計配置,且沒有單獨 設置身障者無障礙廁所或親子廁所情況時,反而成為性別不友善的廁所。 另外,在有些演藝活動或動漫娛樂展示的場所,如果只設有二元性別男廁與女廁時,有 許多類似跨性別的變裝者,如男性 cosplay 裝扮為女角色,或女性 cosplay 裝扮為男角色, 或 cosplay 為中性角色,當要去使用廁所時易讓局外人誤會或出現不宜行為,會造成使用者 上廁所時不安心、不安全、不自在的情況發生,而因成為性別不友善的廁所。 圖 2-5 跨性別者及變裝者使用廁所時易讓人誤會或出現不宜行為(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公共建築物設置無性別廁所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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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建築空間不足無法設置二元性別廁所 有些公共場所建築規模不大,平常使用人數也有限,如果要依照現今社會慣例或法規要 求須同時設置男廁一間與女廁一間,會讓建築其他使用空間面積不夠,但如果只設置一間男 廁或只設置一間女廁,都會造成另一方使用者有不便利、不安心、不安全的情況發生,成為 性別不友善的廁所,甚至或被認定為有性別歧視的廁所。 (八)全年或一季內偶爾有幾天且瞬間女性使用者會較多 有些公共空間屬於非經常性使用的地方,其廁所空間全年僅有少數幾日內,因舉辦活動 瞬間女性使用者較多,而造成上廁所等候時間拉長。如果只為了偶爾幾天出現女性使用人較 多的情況而設置大面積的女廁所與大量便器,除了浪費空間外,也造成清潔維護成本的增加, 但是如果卻因此不做任何彈性處理,就仍會造成女性使用者須大排長龍,等候時間過長有不 便利、不安心的情況發生,因而成為性別不友善的廁所。 依據前節建築技術規則有關公共建築物之分類,將其再依據年齡層與使用時間集中型態, 概分為十二類公共建築物,進行上述公廁產生性別障礙之使用者做交互分析,以瞭解其主要 使用者組成類別的多樣性程度。整理如表 2-9 所示。 表 2-9 各類公共建築物公廁使用者組成多樣性分析 公共建築物所別 /使用集中類別 使用者組成類別 組成類 別數量 合計 多高齡者 且多為異 性伴護 多行動不 便者且為 異性伴護 多親子 之父或 母與異 性幼童 多中性 者/跨性 別者/變 裝者 多女性使 用者且使 用時間集 中 醫院之門診區與急診區、 衛生所之門診區 ●       4 學校之教室區 (屬集中使用型)        3 學校之國際會廳、集會堂 (屬集中使用型)         2 縣市區行政中心、戶政事務 所、地政事務所辦公區 ●       4 火車站、高鐵車站、捷運車站 (屬集中使用型) ●      5 巴士轉運站、高速公路服務區 (屬集中使用型) ●      5 購物中心、百貨商場、餐廳 ●        3 第二章 公共建築物公廁性別友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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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物館、美術館、動物園 (屬集中使用型) ●      5 演藝廳、電影院、劇場、音樂 廳、歌劇院 (屬集中使用型) ●      5 體育館、巨蛋 (屬集中使用型)        3 遊樂園、都市公園、都會公園 ●       4 風景區遊客中心 (屬集中使用型) ●      5 附註:集中使用係指經常於短暫時間內公廁使用人數出現極大化,而於一般時間使用人數 極少或無,因此便器分設於男廁與女廁,女廁易出現須排長隊等候。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由表 2-9 統計顯示,火車站、高鐵車站、捷運車站(屬集中使用型),以及巴士轉運站、 高速公路服務區(屬集中使用型),以及博物館、美術館、動物園(屬集中使用型),演藝廳、 電影院、劇場、音樂廳、歌劇院(屬集中使用型),以及風景區遊客中心(屬集中使用型)等五 類之公共建築物公廁,都是屬於多女性使用者且使用時間為集中型,因此公廁使用者組成多 樣性是最高。 醫院之門診區與急診區、衛生所之門診區,以及縣市區行政中心、戶政事務所、地政事 務所辦公區,以及遊樂園、都市公園、都會公園等三類之公共建築物公廁,皆非屬於使用時 間集中型,但使用者組成多樣性仍是為較高。購物中心、百貨商場、餐廳,以及體育館、巨 蛋(屬集中使用型)等兩類之公共建築物公廁,使用者組成多樣性是為較低。學校之教室區 (屬集中使用型),以及學校之國際會廳、集會堂(屬集中使用型)等兩類之公共建築物公廁, 雖屬於使用時間集中型,但使用者組成多樣性是為最低。 由以上初步分析得知,集中使用型最容易出現女廁需排長隊等候,是過去長久以來造成 公廁性別不友善的最主要原因,因此是公共建築物設置不分性別廁所最需要的地方,必須優 先檢討。

第四節 設置性別通用廁所連帶產生問題探討

在公領域的公共建築物,為解決多元性別使用者如廁之困擾或障礙,就必須設置性別通 用廁所。不論是新設或將原有二元性別論空間配置之廁所修改為性別通用廁所,都會因而連 帶產生一些與傳統公廁設置上面臨不同的問題,試探討如下。 一、廁所設置所需面積改變之問題 公共建築物設置無性別廁所之研究  公共建築物設置無性別廁所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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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於目前性別通用廁所的空間配置(如圖 2-6 所示),與傳統之性別二元論之廁所空 間配置不同,廁所面積的需求會有所不同。基本上,採用多人使用型之性別通用廁所, 因為廁所出入口只有一處,且將無障礙功能廁所與親子廁所也容納在一間內,所以廁所 內外總面積可以減少。但如果是採以單人使用型之性別通用廁所,因為每間廁所都要有 自己的出入口,將會用到廁所內外較多的出入面積才能達成。整體而言,性別通用廁所 設置上仍有需求面積改變的問題,尤其是仍保留女廁獨立空間的性別通用廁所,設置總 面積會需要較大。 圖 2-6 目前性別友善廁所型態分類(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二、廁所設置上空間配置複雜度改變之問題 性別通用廁所之空間配置,是採一大間廁所格局,而非兩小間廁所,因此在入口空 間動線安排上,反而比較單純,外部空間複雜度降低。但是內部空間要考慮視野的開放 性,同時也要考慮使用者的隱私感,所以內部空間便器位置的區分與整合之複雜度會變 增加,同樣地,梳妝台與洗手台位置區分與整合,也變得複雜度增加。整體而言,性別 通用廁所的空間配置上會有複雜度提高之問題,所以是增加設置的設計難度(見圖 2-7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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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型態 A 型態 B 型態 C 型態 1-1 型態 2-1 型態 1-2 型態 2-2 型態 D 註: ⓐ多人使用不分性別廁所 ⓑ單人使用多功能不分性別廁所 ⓒ單人使用多功能不分性別廁間 ⓓ多人使用男廁或女廁 圖 2-7 不分性別廁所建議型態(資料來源:性別友善廁所設計手冊之研究,2016) 三、廁所設置所需工程成本改變之問題 性別通用廁所是將所有性別的使用者,都容納在一大間廁所空間內,廁所內部再以 廁間分隔的方式予以保障隱私性。因此為了減少使用者之尷尬,以及防止視線窺看,小 便器也要有視覺阻隔為佳,因此會增加廁間設置的工程,另外也為了減少使用者彼此聲 音的干擾,廁所內廁間之間的隔板須拉高到天花頂與到地板底,以及隔板須有較佳的隔 音性能。這些工程都會轉變成性別通用廁所設置成本,比傳統公廁設置成本會有略為增 加而提高了設置總成本。整體而言,設置性別通用廁所時,一定會有工程成本增加的問 題。 四、廁所 Logo 標示須重新檢討與設計之問題 由於性別通用廁所不同於傳統性別二元論廁所,所以為了使用者不再被強迫依照男 形 Logo 或女形 Logo 來找廁所以及分辨男廁與女廁,因此廁所入口處及走道上要另外重 新檢討及設計新的廁所 Logo 標示,以符合性別通用之目的,同時也讓人能明顯且容易 公共建築物設置無性別廁所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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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認知而不會造成找尋廁所的不確定性與混亂感(見圖 2-8)。總之,性別通用廁所 Logo 標示,將有須改變之迫切性問題,必須要一同面對它,讓性別多元的使用者不再會受不 當的廁所 Logo 產生困擾與壓力。 圖 2-8 廁所入口 LOGO 標示不一致現象(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五、廁所便器 Logo 標示須重新檢討與設計之問題 性別通用廁所之設置,就是讓廁所回復到其最重要的機能,讓使用者能夠迅速找到 自己需要的便器,提高廁所便利性。因此廁所外面與內部對便器 Logo 標示之問題要解 決,包括在廁所入口處與內部廁間門板上。門口的便器 Logo 標示要增設,也需要與內 部的便器種類 Logo 能一致,讓使用者能立即知道廁所便器設置之狀況。另外廁所內部 的廁間或分區位置,也要設置指示便器的 Logo,在其門板上或在隔間板上,讓使用者 能直接認知便器位置與種類(見圖 2-9)。總之,為了不能用男形 Logo 或女形 Logo 來標 示便器種類,以避免造成多元性別使用者的困擾與壓力,便器 Logo 標示須重新檢討與 設計之問題,是要去面對的。 圖 2-9 廁間便器 LOGO 標示不一致(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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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公共建築物公廁性別不友善初步探討

依據前節有關公共建築物及場所設置性別通用廁所之需求強度(項目數),對需求較大之 公共建築物做進一步之現況分析,包括高速公路服務區;捷運車站;博物館及美術館及動物 園;演藝廳、電影院、劇院、音樂廳、歌劇院;風景區遊客中心;醫院門診急診區、衛生所 門診區;縣市政府行政中心、戶政事務所、地政事務所等,以作為性別不友善情況嚴重程度 因素之比較。 一、國道高速公路服務區(休息站) 此公共建築物之公廁使用者,多為高齡者且其伴護者多為異性,以及多行動不便者與其 伴護者常為異性,也多親子之父母伴護異性幼童,也多中性者、跨性別者、變裝者,以及也 為集中使用型而女廁便器數量比例不足等候時間過長等情況。 (一)未設置性別通用廁所之現況分析 1. 2006 年以前依性別二元空間配置設置之公廁,女廁便器數量原本就不足,因此休息站遊 覽車多時女廁排隊等候時間過長,而男廁大便器卻多閒置。在假日,管理單位會以人力 現場指揮方式,主動引導女性使用者改至男廁使用,以舒緩排隊等候之時間與生理壓力。 但在平日即非假日女性排隊等候久之問題仍經常可見。另外對跨性別使用者或中性使用 者的權利之照顧仍無助益。 2. 2006 年以後依二元空間配置所設置之公廁,女廁便器數量已較多,女性排隊等候的情況 較少。但因將無障礙廁間分別分開設置在男廁與女廁空間內,或是將親子廁間也分別分 開設置男廁與女廁空間內(或只設置在女廁空間內),因此造成父帶幼小女童或母帶幼小 男童時,或是身障者及高齡者與伴護者不同性別情況時,就會被限制共同進入,因而損 害其方便使用公廁的權利,或須在沒有伴護者情況下使用,犧牲安全性與便利性。而這 種情下對跨性別使用者或中性使用者的權利照顧也無助益。 (二)已設置性別通用廁所之現況分析 最近依多元性別空間配置概念所設置之公廁,女廁便器數量有增加外,將無障礙廁所獨 立設置在男廁女廁外,並同時設定為性別通用廁所,這時對伴護者為不同性別情況時已不會 造成使用上的限制。但這對跨性別使用者與中性使用者使用權利仍未能照顧,如勉強去使用 會引發佔用無障礙使用者之權利,以及被他人貼標籤的問題與困擾。 二、捷運車站 此公共建築物之公廁使用,多為高齡者且其伴護者多為異性,以及多行動不便者與其伴 護者常為異性,也多親子之父母伴陪異性幼童,也多中性者、跨性別者、變裝者,以及也常 為集中使用型而女廁便器數量比例不足等候時間過長等情況。 (一)未設置性別通用廁所之現況分析 1. 雖然仍是性別二元空間配置之公廁,但大多數車站進出人數有限,所以並未顯現女廁便 公共建築物設置無性別廁所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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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器不足而須排隊等候之情況。只有少數重要地點之車站,如捷運轉乘站,或是重要觀光 旅遊點或熱鬧商圈之車站,進出及使用人數較頻繁,且會有很多人在車站內等候會面而 停留時間長,所以會造成經常女廁排隊時間等候過長,而男廁大便器閒置之情況出現。 2. 除了設有性別二元空間配置所設置之男廁與女廁外,因為公共建築物依建築法規須設置 無障礙廁所,所以都另外多設有一間無障礙廁所,以提供身障者及坐輪椅者使用。由於 目前這類廁所未標示為性別通用廁所或為不分性別廁所等,所以這對跨性別者,或父母 與幼童之性別不同時,似都不被允許或鼓勵去使用。故無障礙廁所並無性別平等之意義, 欠缺保障多元性別者之使用權利。 3. 有些捷運站除了男廁、女廁、無障礙廁所外,也另外單獨設置一間親子廁所,供父母帶 幼童時使用。由於這類廁所目前未標示為性別通用廁所,或性別友善廁所或不分性別廁 所等,所以這類親子所對跨性別者,或使用者與伴護者性別不同時,就不能方便使用。 故親子廁所並無性別平等之意義與欠缺保障多元性別者使用之權利。 4. 有些捷運站除了男廁與女廁外,另外單獨將無障礙與親子廁所合而為一間廁所。由於目 前這類廁所未標示為性別通用廁所,或性別友善廁所、或不分性別廁所,所以這間廁所 對跨性別者就不能被允許使用,或被鼓勵使用。故這類無障礙兼親子廁所並無性別平等 之意義與欠缺保障多元性別者之使用利。 (二)已設置性別通用廁所之現況分析 目前捷運站所有的公廁皆無標示任何有性別通用廁所之標誌,或是性別友善廁所,或不 分性別廁所,故所有既有公廁,都還是無性別平等之意義,欠缺保障多元性別者之使用權利。 三、博物館、美術館、動物園 此公共建築物之公廁使用者,多為高齡者且其伴護者多為異性,以及多行動不便者與其 伴護者常為異性者,也多親子之父母伴陪異性幼童,也多老師與幼童學生為異性,也多中性 者、跨性別者、變裝者,以及也常有因集中使用型而女廁便器數量比例不足等候時間過長之 現象存在。 (一)未設置性別通用廁所之現況分析 1. 2006 年以前之早期依性別二元空間配置設置之公廁,女廁便器數量原本就不足,因此團 體參訪者多時,女廁須排隊等候之時間過長,而男廁大便器閒置。而這類公廁對跨性別 者與中性者的權利之保障也欠缺。 2. 2006 年以後依性別二元空間配置設置之公廁,女廁便器數量已較多,因此團體參訪者多 時,女廁須排隊等候之情況較少。但因無障礙廁所或親子廁所是分別分開設置在男廁與 女廁空間,因此造成身障者或高齡者與伴護者不同性別情況時,就會被限制共同進入, 因而損害其安心使用公廁之權利,或須強迫在沒有伴護者情況下使用,犧牲安全性與造 成不便利性。而這種公廁對跨性別者與中性者之使用權利也未能兼顧到。 (二) 已設置性別通用廁所之現況分析 最近有些博物館已依多元性別概念將所設置之公廁,部份已改為多人使用之性別通用廁 所,只是將大便器與小便器做分區配置,而非做性別分區配置。這種廁所對身障者有異性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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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護者,或是親子為異性者,皆不會受到影響,可以共同進入廁所。同樣這種廁所對跨性別使 用者、中性使用者之使用權益也可以兼顧。 四、演藝廳、電影院、劇場、音樂廳、歌劇院 此公共建築物之公廁使用者,多為高齡者且其伴護者多為異性,以及多行動不便者與其 伴護者常為異性者,也多親子之父母伴護異性幼童,也多中性者、跨性別者、變裝者,以及 也為集中使用型而女廁便器數量比例常會出現不足等情況。 (一) 未設置性別通用廁所之現況分析 1. 2006 年以前依性別二元空間配置設置公廁,女廁便器數量原本就不足,因此散場時經常 是女廁排隊等候時間過長,而男廁大便器閒置。這類公廁對跨性別者與中性者之使用權 利保障就欠缺。 2. 2006 年以後依性別二元空間配置之公廁,女廁便器數量已較多,因此散場時女廁須排隊 等候之情況較少。但因為無障礙廁所之廁間或親子廁所之廁間是分別分開設置在男廁與 女廁空間內,因此造成身障者或高齡者與其伴護者為不同性別情況時,就會被限制而不 能共同進入,因而損害其安心使用公廁之權利,或須在沒有伴護者情況下使用,犧牲安 全性與造成不便利性。而這類公廁對跨性別者與中性者之放心使用權利仍未能兼顧到。 (二) 已設置性別通用廁所之現況分析 自從建築技術規則強制公共建築物設置無障礙廁所以來,單人使用之無障礙廁所就獨立 設置在男廁與女廁之外,所以成為性別通用廁所,因此身障者或高齡者與其伴護者為不同性 別情況時,就不會被限制而不能共同進入使用。然而這類公廁對跨性別者與中性者如勉強去 使用,易被貼標籤,因此放心使用之權利仍未能兼顧到。 五、風景區遊客中心 本公共建築物之公廁使用者,多為高齡者且其伴護者常為異性,以及多行動不便者且其 伴護者常為異性,也多親子之父母伴陪異性幼童,或多老師與幼童學生為異性,也多中性者、 跨性別者、變裝者,以及為集中使用型,女廁便器數量比例不足常等候時間過長。 (一)未設置性別通用廁所之現況分析 1. 早期依性別二元空間配置設置公廁,女廁便器數量原本就不足,但是因為有些並非屬於 知名大型風景區之遊客中心而是屬於一般自由行遊客為主,非為遊覽車團體遊客停留者, 不完全是集中使用型態,所以女廁排長龍等候時間過久之情況幾乎不會發生。不過這種 公廁對跨性別者與中性者之使用權利上也沒有助益。 2. 後期依性別二元空間配置設置之公廁,女廁大便器數量已依據 2:1 比例設置,在非大型 風景區之遊客中心沒有遊覽車團體遊客停留情況下,集中使用型態不明顯因此女廁等候 時間長之情況不易發生。不過這種公廁對跨性別者與中性者之使用權利仍沒有助益。 3. 在知名大型風景區之遊客中心,經常有遊覽車團體遊客停留之遊客中心,公廁集中使用 型態很明顯,因此不論是早期之女廁便器比例不足,或是後期女便器比例提高之性別二 元空間配置公廁,都仍常有女廁等候時間過長之情況會發生。 公共建築物設置無性別廁所之研究 性別友善廁所設計手冊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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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已設置單人使用之性別通用廁所之現況分析 這種性別通用廁所一般就是將親子廁所及無障礙廁所增設多功能 Logo,以反應社會關 懷趨勢之需要。這種公廁對跨性別者或中性別者使用廁所的權益雖有顧及,但仍會有被貼標 籤之疑慮。這種單人使用之性別通風廁所,於大型知名風景區有較多遊覽車團體遊客之集中 使用型情況,對女廁等候時間太長之緩和效果有限。 六、醫院之門診與急診區、衛生所之門診區 此公共建築物之公廁使用者,多為高齡者且其伴護者多為異性,以及多行動不便者與其 伴護者常為異性者,也多親子之父母伴陪異性幼童,以及多中性者、跨性別者、變裝者等。 (一)未設置性別通用廁所之現況分析 1. 2006 年以前依性別二元空間配置之公廁,女廁便器數量原本就不足,但因為不是集中使 用型態,所以不會出現女廁排隊等候時間過長情況。不過建築物多是將無障礙廁所分別 分開設置在男廁與女廁空間內,或是將親子廁間只設置在女廁空間內,因而造成高齡者 與伴護者為異性時,或是身障者與伴護者不同性別時,或是父帶幼女童時,就被限制共 同進入而損害其使用公廁之權利與便利性。這種公廁對於跨性別者或中性者之放心使用 權利,仍無法顧及。 2. 2006 年以後依性別二元空間配置設置公廁,女廁便器數量比例提高,但因為不是集中使 用型態,所以不會出現女廁排隊等候時間過長情況。但是建築物仍是將無障礙廁間分別 分開設置在男廁與女廁空間內,或仍是將親子廁間只設置在女廁空間內,因此造成高齡 者與伴護者為異性時,以及身障者與伴護者為異性時,或是父帶幼女童時,就被限制共 同進入而損害其使用公廁之權利與便利性。這種公廁對於跨性別者或中性者之放心使用 權利也仍無法顧及。 (二)已設置性別通用廁所之現況分析 最近許多醫院將原本單獨設置之單人使用型的無障礙廁所,調整為兼具性別友善之性別 通用廁所,或另單獨設置一間親子廁所(或將無障礙與親子兩者合併單獨設置),這對高齡者 或身障者與其伴護者不同性別時,以及父帶女幼童,母帶男幼童時,都可在無性別限制之情 況中使用,所以形成性別通用之特色。但是這對跨性別使用者及中性使用者,仍會有標籤化 而產生使用限制與障礙。另外由於這種單人使用型廁所,設置之間數一般都很少(大多只有 一間),經常造成因須有伴護之使用者人數過多而須長久等候之情況發生,也成為實質上有 被性別限制之問題存在。 七、縣市政府行政中心、戶政事務所、地政事務所 此公共建築物之公廁使用者,常為高齡者且其伴護者多為異性,以及多行動不便者與其 伴護常為異性者,也多親子之父母伴陪異性之幼童,也多中性者、跨性別者、變裝者之現象。 (一)未設置性別通用廁所之現況分析 1. 2006 年以前依性別二元空間配置之公廁,女廁便器數量原本就不足,但因為不屬於集中 使用型態,所以不太會出現女廁排隊等候時間過長情況。不過建築物多是將無障礙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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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別分開設置在男廁與女廁空間內,或是將親子廁間只設置在女廁空間內,因而造成高 齡者與伴護為異性時,或是身障者與伴護者不同性別時,或是父帶幼女童時,就被限制 共同進入而損害其使用公廁之權利與便利性。這種二元性別廁所對於跨性別或中性者之 放心使用權利仍無法顧及到。 2. 2006 年以後依性別二元空間配置設置之公廁,女廁便器數量比例提高而較充足,又因為 不是集中使用型態,所以並不會出現女廁排隊等候時間過長情況。但由於建築物仍是將 無障礙廁所以廁間方式分別分開設置在男廁與女廁空間內,或仍是將親子廁間只設置在 女廁空間內,因此高齡者與伴護者為異性時,以及身障者與伴護者為異性時,或是父帶 幼女童時,就被限制共同進入而損害其使用公廁之權利與便利性。這種二元性別廁所對 於跨性別者或中性者之放心使用基本權利,仍無法顧及與保障。 (二) 已設置性別通用廁所之現況分析 1. 有些公務機關案例是將既有之男廁所內部空間稍加區隔後,成為多人使用型的性別通用 廁所,或是將原有分開之男廁、女廁改為相通且成一個出入口,並讓所有大便器都變成 在同一空間內,而增加可選用之數量。這種廁所對身障者與伴護者為異性時不會造成不 便利,對跨性別者、中性者使用公廁也不易造成限制與不便利,也不會有被貼標籤的疑 慮。 2. 有些公務機關案例是將既有之單人使用型態之無障礙廁所或單人使用型態之親子廁所外 部貼設性別友善之標誌而表示為性別通用。這種單人使用之性別通用廁所,對跨性別者 與中性者使用時,容易被貼標籤,因此這種廁所仍有一些使用時不安心、不便利之問題 存在。 八、遊樂園、都市公園、都會公園 此公共建築物之公廁使用者,多為高齡者且其伴護者多為異性,以及多行動不便者與其 伴護者常為異性,也多親子之父母伴陪異性幼童,或多老師與幼童學生為異性,也多中性者、 跨性別者、變裝者之情況存在。 (一)未設置性別通用廁所之現況分析 1. 早期 2006 年以前依性別二元空間配置之公廁,女廁便器數量比例有不足問題,因為本類 公廁屬非集中使用型態,所以只有假日人多的時候偶有排隊等候時間長的情況,但不嚴 重。然而此種公廁是將無障礙廁所以廁間方式分別分開設置在男廁與女廁空間內,或是 將親子廁間只設置在女廁空間內,因而造成高齡者與伴護者為異性時或是身障者與伴護 者不同性別時,或是父帶幼女童時,就被限制共同進入而損害其使用公廁之權利與便利 性。這類公廁對於跨性別者、中性者、變裝者也不能放心去使用造成權利不公平。 2. 2006 年以後依性別二元空間配置設置公廁,女廁便器數量比例提升,又因為不是集中使 用型態場所,所以不會出現女廁排隊等候時間過長之情況。但是建築物仍是將無障礙廁 所以廁間方式分別分開設置在男廁與女廁空間內,或仍是將親子廁間只設置在女廁空間 內,因此高齡者與伴護者為異性時,以及身障者與伴護者為異性時,或是父帶幼女童時, 就被限制共同進入而損害其使用公廁之權利與便利性。這種公廁對於跨性別者或中性者 公共建築物設置無性別廁所之研究 性別友善廁所設計手冊之研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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