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28

羅⾺書的解讀是否⼀致,其中對於「合⼀」與「和解」的觀念有無不同,本論文 認為應探討之。

六、文本研究⽅法

這可說是「建立解經⽅法所用的⽅法」,論及更原始的研究⽅法,本文試圖 掌握下列兩個原則,並以之為前提對羅⾺書進行文本上與解釋上的觀察與探討:

(⼀) 傳統的與自己的解經學⽅法 1. 傳統的解經觀念

聖經作者已離世多年,後人無從向作者本人得知其自上帝所傳遞的真意,只 能從手邊所能取得對該文字系統的認識與規則,加以轉換翻譯而已,從而有解經 學問的發明。另⼀⽅面而言,會不會上帝明知這種文字敘述的不完整性與各人對 同⼀文字所產生出千萬種不同感受的特性,而希望透過各人對上帝話語「個別的 解讀以生出個別的使命與訓誡」,或可未知。若然,此非為本文所欲探討的主題,

在此亦假設上帝以聖經⼀書,就同⼀文字,有計畫的對從過往以至於現代人,作 成統⼀並⼀貫的表達。

廣義的解經學,約略可分為「釋經」、與「解讀」兩個部份,關於羅⾺書中 神與人互動觀察,自然亦是由文本語文核心意義出發、透過認知的活動、再從羅

⾺書寫作歷史背景、保羅生平活動與文字習慣、與系統神學與國族神學的角度著 眼,最後才歸納彙整為專屬個人如是的結論。根據 G. R. Osborne (格蘭奧斯邦) 對釋經學的⽅法探究,同意以真確的文本翻譯為基礎下,透過歷史、系統神學的 理論架構,可以得出聖經對今人教導的意涵為何。39 本論文原則上亦將遵循此

⼀脈絡,逐步演譯歸納出所⾒羅⾺書中有關妥協性的元素與後續效果。

39 格蘭奧斯邦著,劉良淑、李永明譯,2012。二十一世紀釋經學,第 209 頁,校園。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29

Eugene Nida (後稱奈達氏) 和 Charles Taber 主張,40 不同語言文化因為無 法徹底緊閉的銜接,所以其溝通⽅式並非以連續直線的形式進行,常⾒造成溝通 錯誤的原因包括了字面法或是⼀元法。本文擬採的解經⽅式應該包含以下要件:

(1) 建構核心概念或基本聲明:將溝通單位進行分解;

(2) 重新陳述:透過收受文化的相對片語和思想模式進行重新陳述。

然此⼆點,皆與翻譯學原理息息相關。就解經部分言,基於認知上的直接性 與論證的客觀性,將主要以聖經文義的認知為根本,以期達到「以經解經」的目 標;41 其他所參考之他說與相關書籍論述,將逐節以註腳標明,此為本文在經 文文義解釋與詮釋論證上的表現⽅法。

2. 自己的解經觀念

再深入探究這⽅法上的選擇傾向,郎氏在前揭⼆書書中論證了人具備了⼀個 動態的認知結構,即人的⼀套基本認知活動,包括四層互相扣連,層遞而上的認 知行動:

(1) 經驗層面 (empirical level):人對認知客體接收、想像、感覺、說話、動作。

(2) 分析層面 (intellectual level):人對認知客體詢問、理解、表達所理解的、找 出表達內容的前提與命題。

(3) 演繹層面 (rational level):人反省、整理證據、對⼀命題的真假值得確定性與 可能性作出判斷。

(4) 應用層面 (responsible level):人自體在自由意志下的運作和決定、衡量行動 可能途徑、衡量價值,抉擇、及實踐抉擇。

40 格蘭奧斯邦著,劉良淑、李永明譯,2012。二十一世紀釋經學,第 39 頁,校園。

41 「以經解經」的解經方法,最早為奧古斯丁所於氏著 de doctrina Christiana, I, i, 1 以下所提出,

謂詮釋或翻譯聖經應以經文的本身為依歸,反對將恣意的、感動的、或純屬個人主觀經驗的發揮 納入對經文的解釋內容,而須另文安排。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30

這套基本認知活動便是氏所提倡之「超驗法」(transcendental method),亦 即在神學上的認知理論 (cognitional theory)。筆者認以此為基礎,對解經研究的 辯證較能提供⼀堅實的⽅法論基礎。本文後對於解經所採神學上的研究⽅法,即 如所示。

職是之故,本文在文本解讀上,遵守以下三類十原則,每⼀類、每⼀原則為 追求特定族群文化認知經驗能力背景的局限下而為之最經濟、相對最客觀之警經 產出而言,皆是同等重要,須⼀併加以注意,不生其中任⼀原則孰優孰次之問替:

第⼀類 與聖經文本相關

(1) 認定本文所採經文語言文法、語意、聖經背景史料來源的無誤性為前提,輔 以標的語言 (target language) 相關的翻譯學上的知識、以前述認知為思維⽅法,

作為本文解經根本且基礎的房角石。

(2) 重視經文的整體結構意涵發展,強調以結構區塊來追蹤作者核心真意的參 考,避免過度對細小的文法錙銖,進行辯證,而較能抓住整體的意義,防止流於

⾒樹不⾒林、斷章取義之嫌。

(3) 注意語意、字義、語源的時代意義,並根據上下文選擇筆者認最適當、合理、

可能的解釋。

第⼆類 與解經⽅法、翻譯、邏輯相關

(4) 盡可能在經文「字面範圍內」作出相對應的解釋,儘可能不討論經文中作者 或讀者隱含的意思表示,避免過度擴張經文原本的意義,造成「解經蓋過釋經」

的問題,流於曲解之嫌。

(5) 就解釋陳述的順序言,本文採「五位階原則」:42 首先解釋單⼀單字的辭性、

42 Fee, Gordon D., 1983. New Testament Exegesis: A handbook for students and pastors. Grand Rapids, Mich: Zondervan。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31

時態、位格;其次觀察句法、句型、慣用語;第三標註該字句的語意學資訊,該 字於他文的使用、特殊的文化背景;第四遇有多義可能時,從上下文判斷最適解 釋並說明判斷的理由;第五說明解經者對該字或該段經文的歸納與啟示。

(6) 思考邏輯排序上,本文遵守「單字辭性位格研究、文法、句法、慣用語、上 下文、段落整體意旨、該書卷主要大綱、作者動機、該書卷於整部聖經中所佔的 地位與其他平行經文的立論」的次序前進。對於文法本身真確性的考證,本文不 參與也無法討論;舉例而言,從希伯來文「adam, ish」和希臘文「anthropos, aner」

是否為陽性名詞,學說對此便有爭議,爭議雙⽅皆認定每組的第⼀個字在包括女 子的上下文中,都可以總稱為「人」;可是對於「眾子」、「兄弟」、或其他中 性虛詞如「某人」、「所有人」、「這人」、都有同樣的用法;所以主張專指男 性或丈夫的人也無法解釋負責編纂字典的人承認該⼆字也有中性的用法,所以可 說在任何情況下,經文所指的究竟為男或女,都必須由上下文決定了,這亦是難 解之謎。43 對於這樣的爭論與懸而未決的議題,本文解經中不再列出討論。

第三類 與解經者族群、文化、認知背景相關

(7) 因本文解釋經文立場重於演示「以個人文化族群背景的認知基礎下、藉由假 定真確之語言、文法、語意、歷史等⼯具資料的正確無誤前提下」,所作成之解 經輸出,故非有在認知上、族群文化差異上必須交代的重大理由之外,不再列舉 對於鑑定、比較相對立的他說解釋或系統論證。

(8) 本文解經盡量避免主觀論及某字或某段經文的深層含義,44 在不失通順的原 則下,僅從語言學的角度做合理的解釋與分析,盡量忠於原文的直接意涵,避免

43 Blomberg, Craig L., 2003. ‘Today’s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The untold story of a good translation (www.tniv.info/quickfact.php)’。

44 Louw,Johannes P., 1982, Semantics of New Testament Greek. p. 75~89, Forteess, Phladelphia。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32

深層結構或隱藏信息的分析。當然,筆者深知不討論深層結構,僅論字表意義,

在語彙上不存在任⼆語言溝通意思⽅法完全相同,故文字傳遞上必有誤差,加上 無法探求原作者之真意,此應為後代解經者永遠無法確知的盲點。故本文容忍這 樣的必要誤差。舉例而言,羅⾺書 14、15 兩章中,論及剛強者與軟弱者的經文 裡,於台灣現況社會中,筆者似乎未曾⾒過有專門從祭拜偶像寺廟中取出的⾁類 或其他食物的交易習慣或市場,那麼,此段經文背後所能應用於的原則或許在套 用現今台灣的實際狀況上會有差異,對此本文只能退而謹守其他相關字面上的意 義範圍,也就是在「剛強」與「軟弱」的中心思想上做合理恰當的延伸。

(9) 本文解經較不考慮經文背後社會文化意即語言背景對原作者用字的影響 性,畢竟就社會文化背景而言,若沒有⻑時間廣泛資料上的收集,容易失之妄斷,

由於聖經寫作年代過久,故於當時社會文化經濟背景相當缺乏,而筆者所能考慮 或掌握的文獻資料,也難以將之平行對等於社會學現今所用之術語定性,所以把 某個神學上的聲明套用於現在社會學的觀念可能不是真確的,或說若真欲如此,

則須非常謹慎,此非為本文之主旨。學者 Rodd 也悲觀的指出:「在我看來,證 據的本質和文化的差異所產生的困難極大,這是倡導以社會學解釋聖經中的社會 人物角色所未能逆料的;雖然他們在作品中加插了很多限定條件…我仍然要說想 將社會學理論應用到聖經上面,不可能有什麼成果」。45

(10) 承上第 (9) 點,筆者必須遺憾的承認,解經學不像數學的精準,而是漂泊 於浩瀚學海中、不斷在昏暗模糊中試圖找尋正確⽅向的⼀支孤帆。有鑑於此,本 文解經的主旨在於「對個人解經⽅法建立、演示、與應用此流程的介紹」,並未

45 Rodd, Cyril S., 1981. On applying a sociological theory to biblical studies., JSOT, vol. 19, p.

103~104。

objects, properties, and events, while other of our sense-data (for example, those of secondary qualities and perceptual illusions) do not accurately represent any external objects, properties, and events. Put simply, critical realism highlights a mind-dependent aspect of the world that reaches to understand (and comes to an understanding of) the mind-independent world.」。參考 Willem deVries,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該詞條目, 2014, Wilfrid Sellars。

47 華勒斯 (Daniel B. Wallace) 也承認,今日學界所用的文法規範與描述,都沒有足夠的證據。

詳氏著,吳存仁譯,Greek Grammar Beyond the Basics: An Exegetical Syntax of the New Testament,

吳存仁譯,2011。中級希臘文文法,第 62 頁,註 96,橄欖。本文後稱「吳譯」。

48 到底可不可以接受彼此的不同、同意彼此的不同意?一位解經者一開始是站在甚麼角度看他 人的解經?若能容忍,便是彼此的「對話」;若不能容忍,必要將對方給折服或約束,便是「管 教」或是「護教」了。筆者認為在解經之前,須要將這樣的定位給把持好才對。

49 St. Augustine, Translated by J. F. Shaw, 2009. On Christian Doctrine (Dover Philosophical Classics), Dover Philosophical Classics。

「動態的對等理論 (dynamic equivalence)」,後來修正為「功能對等理論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35

(functional equivalence)」。此理論也對聖經的翻譯產生了重大的影響。氏認為翻

(functional equivalence)」。此理論也對聖經的翻譯產生了重大的影響。氏認為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