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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產業背景

自日治時期過後,也就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時,台灣一直作為盟軍的重要 戰略地而得到重視,且又碰巧經歷經濟起飛年代,因此在經濟上與發展上都得到 了快速成長,台灣依照當時的統治政策全力發展農業、工業與資源出口,為往後 台灣的經濟發展打穩了基礎。同時,台灣也發展出十大重要建設,外商看準了大 餅而也紛紛進入台灣發展。回顧歷史,自 1960 年起,台灣透過各種良好的機會 與時勢所趨之關係,而促使經濟發展進步得非常神速,當時台灣主要著重於農業 與工業,其中工業又分為輕工業與重工業之分,過去的台灣甚至被譽為亞洲四小 龍之首,以代工為聞名的國家。時日至今,台灣也紛紛發展其他產業,除了原本 較為重視的農業與工業之外,觀光業、服務業、科技業也開始拋頭露面,近年來 較夯的文化創意產業也隨之起舞,現階段,則以高科技產業與服務業為主軸,透 過網路資料維基百科所提供的數據顯示,依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公布的 2013 年 國內生產總值,台灣已是全球經濟規模第 27 大的國家。

2.2.2 六級產業

除了近年來興起的文化創意產業之外,由日本所發展的六級產業更為之熱門,

六級產業化是近年來所提出的新概念。六級產業化這個名詞在台灣的起點,來自 於 2012 年在高雄舉辦的南方農業論壇,由受邀請前來演講的日本 KOSO 經營研究 所所長後久博引介至台灣。六級產業化的起源,則來自於後久博六級產業化的相 關著作「開發暢銷商品之探索與分析」一書中提及,1997 年,為促進日本中山 間地區發展,東京大學的榮譽教授今村奈良臣率先提議六級產業化。

經濟部中衛發展中心於「六產達人:創造六級心感動」一書中提到:「六級 產業就是以一級產業為基礎,結合二級與三級產業並分工合作,促進生產、加工、

販售等整體性產銷策略發展並提升附加價值 」。也就是說,從一級農業的生產原 料,配合二級製造業的工廠加工製造,最後透過三級服務業的行銷販售,將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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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專業整合在一連貫的價值鏈,在一系列產銷上分工合作後,即加入科技、美學、

創意、體驗等感覺元素,做價值延伸及跨業整合,即為六級產業。

六級產業同時也存在另一種說法。台灣經濟研究院孫智麗主任認為:「六級 產業著重的宗旨為在地化,並且一定要以農業為出發點,並向上整合二級與三級 產業,透過專業分工的方式促進六級產業的運作,最重要的是必須促進在地的環 境保護、人民所得等條件,因為是協助當地農友,因此就與國外所稱的社區支持 農業是一樣的道理。」也就是說,六級產業必須經由創意、加工、觀光增加其附 加價值,以活絡當地的環境、經濟與社會等條件,並提高與達成當地的三種盈餘。

本研究整合經濟部中衛中心與台灣經濟研究院的兩種說法得知,六級產業必 須要從上游整合至下游並藉由眾多要素提高其附加價值,以利達成最大效益。除 此之外,另一個共同點是在地化,但兩者間仍然具有極大的差異,經濟部中衛中 心認為六級產業即是使用在地物資、人力(範圍不限、本國即可)等資源,並加強 經濟上的優勢。而台灣經濟研究院則認為六級產業必須由農業為起點,使用在地 的物品與人力(僅限於當地人民),促進當地與產業的發展,藉由六級產業幫助當 地的經濟、文化與農友。透過上述兩個單位的定義,能夠得出的最大差異是中衛 中心所提出的六級產業不一定要結合三種產業。以中衛中心輔導個案 A-TEAM 為 例,腳踏車產業當中並未有第一級的農業作物,因此其產業的第一級產業可以被 解釋為腳踏車成品的零組件,只要促進並達成相關條件,即為六產。相反,台灣 經濟研究院的孫主任認為,六級產業必須要以農業為基礎,其主旨就是幫助在地 小農,只要一系列的價值鏈中,缺少了農業,那麼該產業就不能算是六級產業。

六級產業主要由日韓兩國發展至此,並且經由多數單位進行研究與發展,因 此正確的定義無從考察,但唯獨確立的是,六級產業主要的宗旨是結合國內的三 個產業,並進行分工合作,與國外的強大競爭者進行對抗,同時也需要使用在地 的資源與人力,藉此促進當地發展。雖然兩者當中具有差異,但追根究底同樣屬 於利於台灣產業的概念,因此未來是否有其他學者對於六級產業賦予新定義或正 確的觀念,就拭目以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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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第一級產業

第一級產業即為從大自然與土地取得自然資源及產品,是必較為傳統的經濟 活動之產業,通常總稱為農林漁牧業,行政院主計總處對於農林漁牧業的定義為

「從事農作物之栽培,家畜家禽等隻飼養、放牧,提供農事及畜牧服務,林木、

竹林之種植、採伐,水產生物之養殖、採捕等行業」。

行政院主計處將農林漁牧業再細分為多項,本研究針對於農、林、漁、牧業 個別的大方向的定義進行探討,其定義如下:

農作物栽培業:從事稻作、雜糧、特用作物、蔬菜、果樹、食用菌菇類、花卉等 農作物栽培之行業。

畜牧業:從事家畜及家禽之飼育、放牧,以生產肉、乳、皮、毛、蛋等之行業。

昆蟲、爬蟲、觀賞動物及鳥類等之飼育亦歸為本類。

林業:從事林木、竹苗之育苗、移植、種植、保護、管理、採伐,林產物之初步 處理及森林中野生物之採捕等行業。

漁業:從事水產生物採捕或養殖之行業。採捕又分為在較遠的海洋或近海的捕撈 的海洋漁業與內陸較近的河川或水庫的內陸漁撈業兩種。養殖又分為海面養殖業 及內陸養殖業兩種。

經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與主計處之統計第一級產業相關項目如下,於民國 102 年統計農牧戶數為 780,307 戶、102 年統計農耕地面積 779,830 公頃,民國 102 年統計漁戶數為 128,334 戶,自民國 79 年至 99 年間,農牧戶家數與漁戶家 數逐年減少,相反只有林業戶數有逐年增加,其原因涵蓋於國際貿易組織(WTO) 以及政府政策與極端氣候影響…等眾多原因而導致。

第一級產業在六級產業中是最重要的一環,六級產業的基底是以農業為出發 點,同時六級產業較重視的宗旨為地產地銷,雖然能透過國外進口取得獨特的原 物料,但六級產業是所謂一條龍的產銷整合,國外進口的缺點是無法有效的控制 產量與品質,因此在地化的優勢極為重要,現今六產中的微熱山丘、銀川米及立 川漁場,都是靠穩定產量與品質而蓬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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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第二級產業

第二級產業即為主要進行將第一級產業的產品或者是其他產品進行加工的 產業,行政院主計總處將製造業定義為「從事以物理或化學方法,將材料或物質 轉變成新產品,不論使用動力機械或人力,在工廠內或家中作業,均歸為製造業」。 產品之大修、改型、改造作業、產業機械及設備之維修及安裝、組件之組裝視同 製造業。機械設備之專用零組件與其所屬機械設備主體之製造歸入同一類別。非 專用組件如原動機、活塞、電動機、電器配件、活閥、齒輪、軸承等之製造,則 以組件本身歸入製造業之適當類別,製造業涵蓋的範圍非常廣泛,從食品製造到 金屬製造、電子製造到紡織業,目前台灣總共有 21 大類的製造業。

經由行政院組計處統計第二級產業,台灣的製造業在民國 60 年製造業總家 數統計為 42,686 家,直至民國 100 年總家數上升為 157,284 家。其中以金屬製 造業為做多共 41,200 家、其次為機械設備製造業 19,086 家、第三高則為塑膠製 品製造業 11,033 家、第四名為印刷及資料儲存媒體複製業 9,662 家、第五名為 食品製造業 6993 家。

第二級產業也是相對重要的一環,第二級產業在六級產業中大致可分為兩種 選擇。較常見的一種是透過第一級產業的農業生產或其他產業生產出的原物料,

透過第二級產業的加工製造,創造出完整的產品,因此在一個六級產業中,如果 沒有二級產業的製造,即使第一級產業所生產的原物料,部分可以透過第三級產 業銷售出去,但決大部分的產品因為沒有經過加工而無法構成完整的產品,因此 這類型的六級產業少了第二級的加工,會減少更多品項甚至無法製造出產品而失 敗。第二種則是與六級產業有較為相似的概念,也就是機械器具的企業,不需要 透過第一級產業生產出的農作物進行加工,只需要整合二級產業並專業分工即可,

也就是較屬於橫向發展的部分,例如自行車的 A-TEAM,結合國內自行車的業者,

將整台腳踏車的結構中最好的部分由最好的廠商提供,共同創造出產品之後透過 第三級銷售出去,不過未有第一級農業是否可歸納為六產定義中,則有待考察。

但是,第二級產業的重要性不論在一般市場或六產中,都是極為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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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第三級產業

第三級產業即為本身不生產產品,只透過販賣產品或提供行為、動作、服務 使顧客得到報酬或購買產品的產業,通稱服務業。至今服務業所涵蓋的範圍極廣,

但定義已逐漸模糊,從銀行到餐飲服務員都屬於此一部分,都是以人做為接受方 與提供方為本,但服務已逐漸和機械、第二級產業相為融合,有時候機械也能提 供服務,服務員有時所服務的也不見得都是人類,但依據服務業的定義,我國行

但定義已逐漸模糊,從銀行到餐飲服務員都屬於此一部分,都是以人做為接受方 與提供方為本,但服務已逐漸和機械、第二級產業相為融合,有時候機械也能提 供服務,服務員有時所服務的也不見得都是人類,但依據服務業的定義,我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