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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架構與設計

第四節 其他影響分裂投票的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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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選民於兩黨在各議題的評價上,多一道呈現矛盾的議題,或是表現出沒有差 別的意見。政黨政治矛盾與分裂投票的假設如下:

假設 3-1:政黨政治矛盾愈高的選民,愈傾向在總統與區域立委選舉採取分裂投 票;政黨政治矛盾越低的選民,越傾向在總統與區域立委選舉採取一致投票。

假設 3-2:政黨政治矛盾愈高的選民,愈傾向在總統與不分區立委選舉採取分裂 投票;政黨政治矛盾越低的選民,越傾向在總統與不分區立委選舉採取一致 投票。

然而,這種測量的缺點在於,無法區辨選民究竟是在 10 道題目中皆回答「兩 個政黨都不錯」或「兩個政黨都不好」所導致的矛盾,或是選民分別在其中五道 題目回答其中一個政黨較好,而在另外五道題目回答另外一個政黨較佳的矛盾。

同樣地,候選人情感矛盾與政黨情感矛盾的測量,也沒有辦法辨明受訪者的態度 強度與政治矛盾的關聯;分數高的受訪者可能屬於「態度矛盾」,亦可能是「無 差別」的選民。

就分裂投票的理論意涵而言,「無差別」選民的投票行為難以預測,故較可 能有不一致的情形發生。本文的測量方法上,存在先天的缺陷,無法清楚辨別選 民在這十道題目的回答究竟是不是根據他們縝密的價值判斷,抑或只是憑藉模糊 地印象作成的答案。慎言之,若政治矛盾的相關研究僅僅考慮態度之方向性上的 矛盾,或只重視矛盾的程度,皆不能一窺態度的全貌,而有失偏頗。唯有同時斟 酌兩個面向,相得益彰,才能符合理論的精神。

第四節 其他影響分裂投票的變數

雖然本研究的焦點是選民的政治矛盾程度影響分裂投票的效果。但既有的蓄 意說與非蓄意說,仍然帶給吾人許多啟發;同時也是分析選民的一致與分裂投票 時,必須考慮的因素。有關變數的測量與編碼,筆者詳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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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平衡

除了政治矛盾之外,本文亦納入政策平衡以分析「蓄意說」對分裂投票的解 釋力。關於政策平衡的操作化,Carsey and Layman(2004, 545)的方法如下:

Party Balancing = |RID - CID| - |RID – (GOPID + DID) / 2|

其中,RID是受訪者在「自由或保守意識形態」面向的自我定位。DID是受訪者認 為民主黨在意識形態面向的位置。GOPID是受訪者認為共和黨在意識形態面向的 位置。CID則是最接近 RID的 DID或 GOPID的值。持平而論,迥異於歐美國家政 治情勢,自由或保守的意識形態似乎無法套用於台灣的政治環境。相較而言,兩 岸統獨立場係當前台灣社會備受矚目的政治議題,也是研究民眾政治行為的關鍵 變數,當然也是研究一致與分裂投票必須考量的因素;特別是 Sheng(2007)指 出,在 2000 年以後,藍綠陣營在統獨議題上已經有明顯的兩極化趨勢。TEDS 2012 在「M1」以 0-10 的量表測量受訪者的統獨立場,以及在「M1a」測量選民 認知的國民黨的統獨立場;在「M1b」測量民進黨的立場。在統獨議題上,0 表 示主張獨立;10 表示主張統一。代入前述方程式之後,即為「統獨議題平衡」的 連續變數。

此外,社會福利亦是國人所關注的議題。近年來,政府財政狀況日益窘迫,

整體的經濟表現也不若預期;故政府欲提供更完善的社會福利,將不免增加人民 的稅負。當若干民眾同意加稅以增進社會福利,而部分民眾不希望透過加稅以換 取社會福利的完備,社福政策即為「立場性議題」(position issue)。TEDS 2012 同 樣於「M3」以 0-10 的量表測量受訪者的社福立場,以及對國民黨與民進黨的社 福立場之認知(「M3a」與「M3b」)。在社福議題上,0 表示主張維持現有的社會 福利,避免增加納稅負擔;10 表示主張積極增加社會福利,即使加稅也無所謂。

代入政策平衡的公式後,稱為「社福政策平衡」的連續變數。

根據 Carsey and Layman(2004, 545-546)的觀點,政策平衡分數為-5 的受訪 者認為,兩個政黨的立場完全極端相對,且自身的立場位於其中一個極端;換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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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這類型的受訪者傾向依據政黨標籤投票,故採取一致投票。另外,政策平衡 分數為 5 的受訪者,雖然同樣認為兩個政黨的立場完全極端相對,然而其自身的 立場位於兩個極端之間,在兩黨立場之間達到平衡;這些受訪者屬於政策平衡選 民,因此傾向分裂投票。依據相同邏輯,本文假設政策平衡的分數愈高,選民愈 傾向分裂投票;反之,則傾向一致投票。

(二)制衡觀

猶如前述,分裂投票的蓄意說發源於認知麥迪遜主義,意指信仰分權制衡之 分立政府優於一致政府的選民傾向分裂投票。雖然在一些針對直轄市與市議員選 舉的研究中,分立政府並非是選民分裂投票的主因(吳重禮 2008, 27-58;許勝 懋 2001, 117-158;2009, 69-96),但是在中央政府層級的選舉中,選民支持分權 制衡的政府,是否導致分裂投票?或未可知。故筆者仍然納入制衡觀的變數為以 下的分析。TEDS 測量「制衡觀」的方法,係在「F8」詢問選民同意「總統與立 法院的多數立委最好是不同黨,才能相互制衡」或「總統與立法院的多數立委最 好是同一政黨,才可以貫徹政策」。作者將回答前者的受訪者視為「有制衡觀」, 回答後者的樣本則編碼為「無制衡觀」。按照認知麥迪遜主義的說法,有制衡觀 的選民傾向分裂投票,無制衡觀的選民傾向一致投票。

(三)政黨認同

在非蓄意說中,選民的政黨認同對投票行為有莫大的影響,諸多實證研究的 結果亦顯示具有政黨認同或政黨偏好越強的選民,較不傾向採取分裂投票(吳重 禮 2008, 27-58;吳重禮、徐英豪與李世宏 2004, 75-116;徐火炎 2001, 77-127;

許勝懋 2001, 117-158;2009, 69-96;游清鑫 2004, 47-98;蕭怡靖與黃紀 2010, 1-43)。若該選民衷心地支持某政黨,其分裂投票的可能性微乎其微。TEDS 2012 以複合題組訪問選民的政黨立場。問卷先以兩道題目(「Q1」與「Q1a」)確認選 民是否有偏向或稍微偏向國內的幾個主要政黨,包括國民黨、民進黨、新黨、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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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黨與台聯;再於「Q1b」詢問其支持哪個政黨。這次的總統與區域立委選舉,

主要還是兩大黨在相互競爭;本文的一致與分裂投票模式,亦分別在總統與區域 立委選舉採狹義說,而總統與不分區立委選舉則以政黨聯盟分類。據此,筆者在 政黨認同的處理上,偏向國民黨與新黨的選民歸入「泛藍認同」,偏向民進黨與 台聯的選民則分為「泛綠認同」,沒有政黨偏向的選民則視為「無政黨認同」。然 而,因為有親民黨的宋楚瑜、林瑞雄參選總統、副總統,故本文將偏向親民黨的 樣本捨去,以避免分析的謬誤。可以預期的是,泛藍認同的選民傾向泛藍的一致 投票,泛綠認同的選民傾向泛綠的一致投票,無政黨認同的選民,則較可能進行 分裂投票。

(四)教育程度與政治知識

在第二章的討論中,選民的政治矛盾與政治意識習習相關。Zaller(1992, 21-22, 333-336)認為,政治意識指涉人們藉由認知途徑獲取政治主張的能力。他歸 納學界測量政治意識的指標,不外乎媒介暴露(media exposure)、政治參與、教 育程度與政治知識;政治知識的程度為受訪者資訊量的多寡,較能代表政治意識 的概念。另外,在本土的相關研究中,教育程度與分裂投票存有若干程度的相關 性(吳重禮 2008, 27-58;徐火炎 2001, 77-127;游清鑫 2004, 47-98);政治 知識也可能影響分裂投票(蕭怡靖與黃紀 2010, 1-43)。因此,作者選取教育程 度與政治知識兩個變數,控制政治矛盾對分裂投票的效果。

在 TEDS 2012「S4」的題目中,教育程度的類別相當繁雜,故作者依教育的 階段簡化成四分類:「不識字」、「識字但未入學」、「小學肄業」與「小學畢業」

編為「國小以下程度」;「國、初中肄業」與「國、初中畢業」編為「國中程度」;

「高中職肄業」與「高中職畢業」編為「高中程度」;「專科肄業」、「專科畢業」、

「大學肄業或在學中」、「大學畢業」與「研究所(含在學、肄業、畢業)」編為

「大專以上程度」。另外,政治知識的測量係詢問受訪者七道題目,包括「G1」

的「現任的美國總統是誰」、「G2」的「現任的行政院長是誰」、「G3」的「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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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誰或哪個機關負責解釋憲法」、「G4」的「請問目前我國的財政部長是哪一 位」、「G5」的「請問台灣去年(民國一百年)底的失業率是多少」、「G6」的「這 次立委選後,立法院中的第二大黨是哪個政黨」與「G7」的「哪一位是現任的聯 合國祕書長」,作者將回答正確的受訪者編碼為 1,答錯、知道但忘記名字或回答 不知道的受訪者編碼為 0,加總成為 0-7 的連續變數;其意義為受訪者回答正確 的題數。單就政治意識與分裂投票的關係而言,政治意識較高的選民,理應有較 為一致的觀點,故較有一致投票的可能性。

(五)年齡與省籍

游清鑫(2004, 47-98)探討 2002 年高雄市長與市議員選舉中,選民分裂投 票的成因。其發現選民的年齡越大,採取泛藍一致投票的機率,顯然比分裂投票 來得高;但在泛綠一致投票與分裂投票之間,卻無顯著差異。換言之,泛藍選民 而言的分裂投票與否,反映出選民的世代差異;年齡越大的泛藍選民較有穩固的 認同感。另一方面,外省籍的選民較本省籍選民有泛藍一致投票的傾向(吳重禮 2008, 27-58;游清鑫 2004, 47-98)。綜言之,年齡與省籍的效果,可能只反映於 特定類型的一致與分裂投票。TEDS 2012 之年齡與省籍的題目,分別在「S1」與

「S2」。

歸納以上幾點,筆者認為選民的政治矛盾、政策平衡、制衡觀、政黨認同、

教育程度、政治知識、年齡與省籍等變數,皆可能與一致與分裂投票有關。是故,

本研究的分析架構,如圖 3-7 所示。重點是,在國內的相關研究中,並未對前面 兩個變數有深入的探討與分析。固然,政治矛盾與政策平衡的說理甚明,應用於 台灣選民的分裂投票,仍有幾項爭點,包括政治系絡的不同、測量方式的差異,

本研究的分析架構,如圖 3-7 所示。重點是,在國內的相關研究中,並未對前面 兩個變數有深入的探討與分析。固然,政治矛盾與政策平衡的說理甚明,應用於 台灣選民的分裂投票,仍有幾項爭點,包括政治系絡的不同、測量方式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