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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二節 分裂投票的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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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黨與候選人擁有相同程度的感受,導致政治矛盾。另一方面,對政治有興趣、

涉入較深的選民較能獲取較多的政治資訊,同時也較能分辨這些訊息,形成特定 的意識形態。但是,他們也可能因內在的價值衝突,在甲議題賦予某政黨高度評 價,而在乙議題稱善於另一政黨,同樣會產生政治矛盾。

此外,選舉的脈絡(context of election)則引導他們根據何種理由作成投票 決定。Keele and Wolak(2008, 653-673)的因果分析發現,在美國 2000 年總統與 國會同時舉行選舉時,競爭激烈的總統選舉會提升選民在共和黨與民主黨總統候 選人評價的矛盾程度,但眾議院選舉對議員候選人的效應甚微。6顯然地,總統 與國會選舉的脈絡效果並不相同。當兩者同時舉行時,對於選民而言,總統選舉 的印象較國會選舉來得強烈。

第二節 分裂投票的理論

早在十九世紀初,美國政治觀察者發現,有多種選舉合併舉行時,部分選民 似乎未將所有選票投給相同政黨;此疑問要到 1950 年代末期才得到解答。

Campbell and Miller(1957, 293-312)使用「美國全國選舉研究」(American National Election Study, 簡稱 ANES)的民意調查個體資料,證實在 1952 年與 1956 年美 國總統選舉中,確實有相當比例的選民採取分裂投票。Burnham(1965, 7-28)更 利用追溯至 1848 年的集體資料,發現步入廿世紀後,美國選民分裂投票的比例 逐漸增加。不僅如此,分裂投票更與政黨體系的發展和演變,以及「分立政府」

(divided government)成因等議題,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更凸顯分裂投票研究 的重要性(黃紀 2001, 543)。其研究的核心問題圍繞於:選民為何採取分裂投 票?

6 Keele and Wolak(2008, 653-673)使用的資料是 ANES 在 2000 年的調查資料,

藉由「配對」(matching)年齡、教育、收入、性別、種族、政黨認同、意識形 態、房屋自有率、工會成員、居住地區與宗教信仰等變數的方式,區分成近似

「隨機分派」(randomization)的兩組,比較選舉競爭激烈與否對政治矛盾的效 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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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多學者嘗試回答前述問題,卻始終眾說紛紜,未有定論。綜合各家說法,

大抵上可分為「蓄意說」(intentional factor; 或稱為 purposive explanation)與「非 蓄意說」(unintentional factor; 或稱為 accidental explanation)。兩派爭論重點在於:

選民是否有意透過分裂投票,建立行政與立法部門分屬不同政黨的分立政府

(Burden and Kimball 1998, 537-538; 吳重禮 1998, 67-76)。蓄意說認為,選民 刻意採取分裂投票的行為,意圖透過整體投票結果塑造分立政府;反之,非蓄意 說則認為,選民的投票行為是受到其他制度因素影響而採取分裂投票,卻無意間 形成了分立政府的結果。茲針對這兩種學派的觀點,說明如下。

(一)蓄意說

若干學者主張,制度因素與選民分裂投票密切相關。在美國的憲政體制下,

行政權與立法權係「權力分立」(separation of powers)且「制衡」(checks and balances)。如此制度設計,提供選民分裂投票的契機(Sundquist 1988, 618-635)。 倘若選民信仰分權與制衡的價值觀時,便會將選票分別投給不同政黨,亦即所謂 的「認知麥迪遜主義」(cognitive Madisonianism)(Ladd 1990, 66; Sigelman, Wahlbeck, and Buell 1997, 880)。

Fiorina(1996)延伸認知麥迪遜主義的概念,提出「政策平衡模型」(policy balancing model),也有學者稱之為「政黨平衡模型」(party balancing)。7其認為,

在權力分立的總統制國家,選民因為同時就不同政黨的政策感到興趣,因此試圖 產生一個政策立場均衡的政府,以滿足其就各種議題的期望。Fiorina 運用「空間 理論」(spatial model)的概念,描述選民分裂投票的幾種情形。如圖 2-1 所示,

從 V1至 V4代表選民自己理想的政策立場。各區間中,DD 與 RR 分別表示民主 黨與共和黨支持者的一致投票。DR 代表總統投民主黨,國會議員投共和黨;RD 則代表總統投共和黨,國會議員投民主黨。由於總統選舉通常較國會選舉來得有

7 由於政策平衡隱含著政黨間的平衡,因此政黨平衡模型的名稱也為許多學者 所使用(Smith et al. 1999, 738; Niemi and Weisberg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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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力,假設某位選民偏好共和黨的傳統價值,如果他同時也喜歡民主黨的某些 政策,將傾向投票給共和黨總統候選人與民主黨議員候選人。此外,選舉競爭的 激烈程度,也會影響選民的制衡認知。當政黨因為選情壓力,而將自己的政策主 張向中間靠攏時,對於選民來說,兩黨的議題立場差距減少,因此也沒有必要刻 意造成分立政府。政策平衡模型兩個命題在於:首先,選民會優先考慮將選票投 給接近自己立場的總統候選人;其次,選民是否支持不同政黨的議員候選人,端 視兩黨立場極端的程度(Fiorina 1994, 120-122; 1996, 77)。據此,Born(1994, 103-112)歸納政策平衡模型的五項主張:第一,當選民的意識形態立場坐落於兩個 政黨之間,其比較傾向分裂投票。第二,對於選民而言,總統在制定政策的影響 力比國會議員更大。第三,當政黨在意識形態立場有區隔時,選舉容易有分裂投 票的出現。第四,倘若政黨的立場往極端移動,則選民針對該黨的策略投票將會 減少。反之,投給另一個政黨的分裂投票情形將會增加。第五,選民對行政權與 立法權權重的判斷,會影響其分裂投票。

圖 2-1 政策平衡模型

儘 管 政 策 平 衡 符 合 理 論 的 「 簡 單 性 」( parsimonious ) 與 「 直 接 性 」

(straightforward),具備相當的說服力,仍然存有若干的弱點(吳重禮,1998:

70;2000:82)。8首先,政策平衡依賴選民對於自身意識形態與政策立場的認知、

政黨立場的判斷,以及對於行政權與立法權制衡狀況的評估,唯有「政治練達者」

8 值得說明的是,舉凡 Garand and Lichtl(2000:173-191)與 Lewis-Beck and Nadeau(2004:97-112)的實證研究,都支持認知麥迪遜主義,或是政策平衡在 分裂投票的作用。另外,Mebane(2000:37-57)的研究結果更表明,選民有動 機以分裂投票造成「制度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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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tical sophisticated voter)具備這些條件,才能瞭解各個政黨的立場(Garand and Lichtl 2000, 186)。申言之,選民必須擁有足夠的政治知識與獲得政治資訊的 管道,以及一定水準的政治判斷與認知能力,才能夠藉由選舉方式建立制衡政府,

獲致中庸的政策。若干研究發現,數十年以來,似乎只有少數具備高度政治認知 能力者,是意識形態投票取向的選民(Campbell et al. 1960; Converse 1964, 206-260; Nie, Verba, and Petrocik 1976, 110-122; Smith 1989, 159-190; Niemi and Weisberg 1993, 43-53)9,因此選民是否具有足夠「理性」,寄望透過選舉產生相 互制衡的分立政府,仍然存有疑問。

其次,部分學者亦對政策平衡的解釋力抱持疑問。一些研究證實,政策平衡 未能對於分裂投票產生影響(Sigelman, Wahlbeck, and Buell 1997, 879-894; Smith et al. 1999, 737-764);甚者,Alesina, Londregan, and Rosenthal(1993, 12-33)發 現,選民並沒有特別「理性地」考慮如何投票,而僅是根據政府以往經濟表現做 為投票依據。Born(1994, 95-115)利用 1972 年至 1988 年的民意調查資料,發 現政策平衡的相關變數中,只有「總統對於政策的影響力高於國會」與「行政權 與立法權權重」得到驗證。Burden and Kimball(1998, 533-544)則運用總體資料 進行跨層次推論,得到選民無意以分裂投票形成分立政府的結論。這些研究的共 同關鍵在於:選民就總統選舉與國會選舉分別有不同的考量因素。

(二)非蓄意說

迥異於蓄意說的觀點,若干學者認為,選民因為對於總統與國會議員的需求 不同,而將選票分別投給不同政黨的候選人,故產生分立政府的結果(Cox and Kernell 1991, 3-4)。從制度層面觀之,總統選舉的選區與國會選舉的選區不盡相

9 起初,Campbell et al.(1960:218-223)提出「概念化的水平」(levels of conceptualization),認為只有少數選民屬意識形態投票取向。其後,學界在概念 化水平的基石上,發展出「政治練達」(political sophistication)的概念。簡言之,

採取意識形態投票取向的選民,多半是熟稔政治事務的「政治專家」(political expe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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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使得總統與國會議員產生不同的政策偏好與意識形態之區隔。由於總統大選 屬於全國性的選區,其選民異質性高,因此候選人必須訴諸全國性、普遍性與宏 觀性的議題;國會選舉則屬於個別性與區域性的選區,其選民同質性高,候選人 的競選議題難免局限於地方事務(Jacobson 1990, 112-115; 1991, 7; 吳重禮 1998, 72-73)。

Jacobson(1990, 119)和 Petrocik(1991, 35)從職位功能的需求觀之,發現 多數美國民眾認為總統有提供公共財的政治責任,而國會則必須維護選民使用公 共財的權利。因此,選民選擇總統候選人的標準,必然是以最少限度增稅,提供 最周全的國防安全與強大的經濟發展為考量。相對地,選民會選擇最能爭取地方 利益,提供選民服務的國會議員候選人。就選民印象而言,共和黨擅長經濟與國 防政策,而民主黨較為關注社會安全議題,是故民眾會分別投票給共和黨總統候 選人與民主黨議員候選人。易言之,共和黨與民主黨分別擁有各自擅長的政策領 域與議題主張。由於民主黨長期在國會取得多數席位,當總統大選的選情傾向民 主黨的政策主張時,有利於「一致政府」(unified government)的形成;反之,則 產生分立政府。

即使部分實證研究支持前述觀點(Alvarez and Schousen 1993, 410-438)10, 尚有若干不足之處(吳重禮 1998, 73-75)。首先,全國議題與地方議題是否能截 然區分,仍有爭議;特別是在聯邦政府經費短絀的現況下,地方政策的補助勢必 受到影響。其次,此觀點似乎僅是一種「事後解釋」(ex post facto explanation),

因為僅在事實發生之後,以既有的事實來說明政治現象,缺乏預測的能力。顯然 地,上述的推論無法解釋 1990 年代以來兩黨易位的事實,亦即民主黨在 1992 年、

1996 年與 2008 年贏得總統寶座,而共和黨則在 1994 年、1996 年與 2010 年擄獲 國會多數議席。

10 Alvarez and Schousen(1993, 410-438)同樣使用 1972 年至 1988 年 ANES 調查 資料,檢證 Fiorina 的主張與 Jacobson 的觀點。他們的證據傾向支持 Jacobson 的 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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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前述觀點不同的是,部分學者認為,隨著政黨式微,政黨認同的衰退與獨 立選民的增加是選民常態性分裂投票的主要原因(Beck et al. 1992, 916-928;

和前述觀點不同的是,部分學者認為,隨著政黨式微,政黨認同的衰退與獨 立選民的增加是選民常態性分裂投票的主要原因(Beck et al. 1992, 916-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