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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實證結果與模式校估

5.3 其他應用分析

由二元羅吉特模式分析的結果可再進一步做其他的應用分析。本節分析分兩 小節,第一小節計算由計次收費轉計程收費後,高速公路短程旅次用路人選擇高 速公路或替代道路的機率。透過計程收費實施前後使用高速公路的機率和通行費 變動的計算,可再得出選擇高速公路的價格彈性,以了解計程收費實施後對高速 公路短程旅次用路人轉移行為的影響。第二小節根據用路人選擇機率模式的校估 結果,推估計程收費實施後高速公路短程旅次用路人使用效益之福利經濟變化。

由於本研究樣本為過去經常使用高速公路且過去最多只通過一個收費站之短 程旅次用路人,則根據計程收費實施前後通行費被徵收之情形,可概分為三群,

摘要如表 5.3-1。第一群為現在和過去皆未被收費之用路人,即過去沒有被收費,

且現在因 20 公里免費里程也沒有被收費者,此族群在本研究 200 份樣本中佔的 比例最大,有 97 位。第二群為現在的通行費比過去便宜之用路人,即過去有被 收費但現在沒有被收費,或過去和現在皆有被收費但現在的通行費變便宜者,此 族群為本研究樣本第二大群,有 89 位。第三群為現在的通行費比過去貴之用路 人,即過去沒有被收費但現在被有收費,或過去和現在皆有被收費但現在的通行 費變貴者,此族群佔本研究之樣本比例很小,僅有 14 位受訪者為此種情形。本 節分析將依上述分類,探討不同通行費變動情形之用路人在各分析下的表現,尤 其為了解計程收費實施前後通行費有變動(變貴或變便宜)之用路人的移轉行為 及其效用變動。

表 5.3-1 計程收費實施前後通行費變動情況統計表 通行費變動

方向

北區 中區 南區 總和

人數 百分比 人數 百分比 人數 百分比 人數 百分比 皆未被收費 35 36.08 41 42.27 21 21.65 97 48.50 通行費變便宜 47 52.81 16 17.98 26 29.21 89 44.50 通行費變貴 0 0.00 11 78.57 3 21.43 14 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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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路線選擇機率分析與價格彈性分析

本小節的分析是利用顯示性偏好模式(表 5.2-2)校估出的效用函數,分別 對計程收費實施前後通行費有變動之用路人,計算出計程收費實施前後行駛高速 公路的機率及選擇高速公路的價格彈性,機率分析結果如表 5.3-2 所示,彈性分 析結果如表 5.3-3 所示。

機率分析

此部份的機率分析,主要是要了解在計程收費實施之後,通行費有變動的用 路人使用高速公路的機率變化情形。

由表 5.3-2 可得知,總體短程旅次用路人(包含過去與現在皆未被收費之用 路人)於計程收費實施後行駛高速公路的機率整體上升;現在通行費變便宜之用 路人比通行費變貴之用路人於計程收費實施後更加提高了現在行駛高速公路之 機率;通行費變貴之用路人現在使用高速公路的機率也提高了,但提高的幅度很 小。但整體的變化差異非常小。

表 5.3-2 計程收費實施前後用路人行駛高速公路機率表 機率

通行費變動之情況 過去行駛高速公路機率 現在行駛高速公路機率 現在通行費比過去便宜 99.8536% 99.8913%

現在通行費比過去貴 99.6257% 99.6322%

總體短程旅次用路人 99.8523% 99.8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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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性分析

本研究所稱之彈性為選擇高速公路的價格彈性,即為用來衡量通行費變動百 分之一時,對於高速公路選擇機率的變動百分比。此部分的分析,是為瞭解計程 收費實施前後,高速公路短程旅次用路人因應通行費的變動,其選擇高速公路機 率的變動情形。

由表 5.3-3 彈性分析結果,彈性的變化符合需求價格彈性理論,即在負斜率 的需求曲線上,若價格變便宜(需求線上往右下方走),彈性值會變小,而若價 格變貴(需求線上往左上方走),彈性值會變大。

表 5.3-3 選擇高速公路的價格彈性分析結果 彈性

通行費變動之情況 行駛高速公路 (𝜀高速公路) 現在通行費比過去便宜 -0.0243

現在通行費比過去貴 -0.1212 總體短程旅次用路人 -0.0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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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福利經濟變動分析

根據先前建構出之計程收費前後的顯示性偏好模式(表 5.2-1)所校估出之 效用函數,推估高速公路短程旅次用路人於計程收費實施前後效用變動的貨幣化 價值,以比較計程收費實施前後造成用路人的效益差異,以及通行費變動方向不 同之族群的效益差異。

由表 5.3-4 所示之分析結果,現在通行費較過去便宜之用路人於計程收費實 施後,使用高速公路的效用值提高了,以提高的效用值換算成貨幣的價值為 39.5122 元,約為過去計次收費時通過一個收費站之通行費。而現在通行費比過 去貴之用路人於計程收費實施後,使用高速公路的效用降低了,將降低的效用值 換算成貨幣值,損失 27.9350 元。值得注意的是,本研究樣本中,此族群大多數 為過去未被收費而現在被收 2 至 30 元不等的通行費,只有一位中部用路人過去 通過一個收費站,以 38 元的回數票給付通行費,而現在的通行費為 47 元。由於 此族群佔本研究樣本的比例很小,僅有 14 人,佔 7%,因此若有極端樣本就容易 造成平均下來的貨幣損失值偏高。就整體(亦包含過去和現在都未被收費之用路 人)來看,本研究之高速公路短程旅次用路人於計程收費實施後,使用高速公路 的效用提高了,提高的效用值換算成貨幣價值為 9.0894 元。

表 5.3-4 計程收費實施前後用路人福利經濟變動分析

通行費變動之情況

𝐸(𝑉𝑖𝑛𝑓) 𝐸(𝑉𝑖𝑛𝑓) 消費者剩餘變動 事前

平均效用

事後

平均效用 效用差 貨幣值(元) 現在通行費比過去便宜

之短程旅次用路人 4.3569 4.5999 0.2430 39.5122 現在通行費比過去貴

之短程旅次用路人 5.0357 4.8639 -0.1718 -27.9350 總體短程旅次用路人 5.0179 5.0738 0.0559 9.0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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