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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三節 其他相關事項

本節探討除了第一、二節全民國防教育實施現況及未來展望之主題外,針對 教官是否足以勝任教學工作?由教官擔任教學工作是否具正當性?等議題,希望 藉由受訪教官們平日在學校從事教學任務的體認及自我檢視,瞭解教官們對身為 教學工作者的立場,有何檢討及精進的想法。

另教官除了教學任務外,尚肩負著校園安全維護的重要使命,如何在「教學」

與「校安」兩者不同的角色中取得最佳平衡,亦是本節欲研究之重點議題。

一、軍訓教官是否足以勝任學校的全民國防教學工作?

一般教官均受過相當的軍事養成教育及擔任軍訓教官的訓練,雖未修習過教 育相關理論,但是軍人本身的率直就是最不需要包裝的正直教育,但是談到教學 卻也是一個專業的領域,所幸教育部長官一直重視教官在教學現場的教學表現,

故採取每年規畫相關輔導及教育之能學分班供教官同仁修習以增進全民國防教學 工作,的確是有相當正面的提升,至於勝任的問題一定也有,就像是老師修習師 培教育後當了老師,但也是有人因為種種因素而成為不適任教師,因此個案式的 特例並非可以一概論之,只要我們不斷追求新知,敬業樂群相信沒有人無法勝任 的。【A1-2~3】

對於軍訓教官是否足以勝任全民國防教學工作,應從兩方面來談,第一為教 學技能,相信在術科方面,教官均能駕輕就熟,因為教官長期於部隊中,相關的 技能都可以應付,只是教官的來源多元,相關的程度有所差異。第二試教學態度 與熱忱,在這方面,教官的差異就很大。因此,如果能夠有正確的教學與熱忱,

就能勝任。【B1-2~3】

軍訓教官多經部隊洗禮,並完成新進教官訓練與每週專業研討、每季地區專 業人員研討、在職進修、教育暨輔導知能學分班課程,相信絕對足以勝任學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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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國防教學工作。【B2-2~3】

當然可以。因為只有軍訓教官有實際在部隊服務的經驗。尤其是在防衛動員 或是實彈射擊等實作課程,軍訓教官較ㄧ般學者更足以勝任。【B3-3】

軍訓教官由國軍各階層擔任,對於現今國防政策都有瞭解,特別是國軍特性、

國軍裝備,都能做出深入介紹,足以勝任全民國防教學工作。【C2-2】

以教學而言是絕對可以的。【C3-3】

全民國防教育是歸類於通識課程,非屬一門專業學科,所以課程的安排上偏 重於理論及概念性的講授,就實質訓練跟經驗上看來,軍訓教官應較一般老師更 適合擔任全民國防教育課程教學工作,畢竟絶大多數的教官是從軍事系統轉入至 教育系統的。其不論在講授歷代戰爭或兵學應用方面,相信軍訓教官可以提供相 對較完整的資訊。

「全民國防教育」對於學生升學而言,毫無實質幫助,對於畢業即將投入職場 學生而言,亦然,所以沒有是否能勝任的問題,只要取得軍訓教官任職資格,均 可擔任全民國防教學工作。【B4-2~3】

每位軍訓教官在上課前均完成授課計畫評鑑及教學演示,不合格者將進行補 報,直至合格為止,所以學校內每位軍訓教官可勝任全民國防教學工作,是不容 置疑的。【B5-3】

因我們皆是受過軍訓教官培訓且是定期的實施專業研討與學分制的進修上課, 個人認為是可以勝任學校的全民國防教學工作。【C1-2】

所謂教學相長,軍訓教官藉由專業研討及職前訓練應可勝任全民國防教學工 作。【C5-2】

經訪談發現,教官同仁對自己軍事專業能力在教學上可以充分發揮均是持正向 的看法。全民國防教育的目標與一般學科不同,師資結構也應有所不同,所以,

全民國防教育的實施,此任務交負由受過軍事教育的軍人授課,必能達成教育目 標,提升國防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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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軍訓教官若取得全民國防教師資格,是否對其在學校授課之立場 更具有正當性?

當然,如果這樣的話學校教師同仁間彼此都是合格的正式教師,當然教學的正 當性是會提升,但是相對地能否成為稱職的全民國防教育師資就要端看個人對於 課程及準備的敬業程度。有資格並不一定課就上的好。【A1-3】

依全民國防教育法第第八條第二款明訂,各級學校全民國防教育人員,規定如 下:

高級中等學校、專科學校五年制前三年及其相當層級之進修學校:由具第四條所 定課程內容專業之該教育階段合格教師擔任;師資不足時,得由教育部認可經全 民國防教育人員培訓合格之軍訓教官擔任。

故若軍訓教官取得全民國防教師資格,對其在學校授課之立場將更具有正當 性,建議採軍護教師轉任護理教師之方式,以工作時數折底實習時數,並退過修 習學分及訓練考核,取得全民國防教師資格。【B2-3】

我認為如果法令有規定,當然就需要依法取得全民國防教師資格,如果沒有,

那些有主動取得全民國防教師資格的人員,就應予獎勵及肯定,例如可比照輔導 知能班的加分制度,酌予加資積分。【B3-3】

教育部目前未設立「全民國防教師資格」培訓暨認證機構,依據「各級學校全 民國防教育課程內容及實施辦法」,目前師資人員由國防部會同教育部辦理,但仍 以現役軍人轉任為主;全民國防教師資格取得與否,目前及爾後並不影響教官授 課正當性。【B4-3】

根據我國〈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規定:高中以下學校教師需修習規定之教育學 科及學分者;〈教師法〉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教師採檢定制。而高級中學軍 訓教官是由教育部招考薦派至學校服務,一直未有法令要求軍訓教官具有教師資 格或有管道提供軍訓教官得教師資格(黃德根,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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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訓教官現在學校擔任全民國防教育授課講師,常被質疑專業能力不足,如能 安排軍訓教官取得教師證明,更能站的立場,更能名正言順的在學校教學。【B5-3】

鑒於教師需有教師資格,軍訓教官亦比照辦理更具有正當性。【C2-3】

在校園中只要從事教學工作,依照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理應具有教師資格,教 官既然在學校從事全民國防教育課程的教學工作,就應該進修相關教育學分或學 程,以符合教學工作的身份。

具有教育部教師資格當然最好,但其實轉軍訓教官時就有考試,軍職在學校當 教官立場問題並沒有改善,授課立場的問題還是需要經過身份轉換才是真正解決 問題的方法。【C3-3】

軍訓教官如有全民國防教師資格,在學校授課之立場更具正當性,如同教師有 教師執照。【C5-2~3】

全民國防教育的領域牽涉的知識層面極為廣泛,教官在軍事方面的專業普遍受 到肯定,唯一須補強的是在教育心理學科及教學技巧等方面,相較一般教師所具 備的教學能力,實有加強的空間。若能經由專業培訓且並通過相關的資格認證,

相信對軍訓教官在校園中擔任教學工作之正當性,能更名符其實。

三、軍訓教官在學校所扮演的角色與主要工作為何?

軍訓教官在全民國防教學上佔有一定的重要性比例,至於擔任一位教官實際上 除了分擔學校行政事務外,多半是挺身而出照顧學生而獲致師生家長的信賴與肯 定,因此照顧好學生、陪伴青少年時期的年輕人經歷過苦澀的年代其實對這個國 家而言亦是一股相對安定的力量,因此我很樂於讓自己有幸成為某位孩子生命中 的貴人,以此自許。【A1-3】

早期的軍訓教官在學校以教授軍訓課程為主,後因軍訓教官除戰技以外,另有 管教之專長,因此亦增加了學生生活輔導功能,後來又增加了校園安全等業務。

因此,軍訓教官在學校所扮演的角色除了擔任全民國防教育授課之外,亦要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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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定的基石,亦即做好校園安全及學生生活輔導,穩定校園,以支持學校遂 行教學活動。【B1-3】

全民國防課程授課教官,校園安全及學生生活輔導為主要工作。【C2-3】

個人認為軍訓教官在學校的角色為學校校園安全維護、對學生而言為生活輔導 工作、教育方面則是全民國防教育。【C5-3】

「教學本務」,的確,教官在學校中的最主要目的就是擔任全民國防教育課程 的教學工作,但經由訪談結果可以得知,身處第一線的教官們,不少人認為教官 在學校擔任的角色,「教學」僅是其中之一項,絶大部份所在擔負的角色反而是校 園安全的維護者,以及學生平日生活輔導的管理者。

軍訓教官在學校所扮演的角色多為校園安全的守護者,自然工作項目為校園安 全與生活輔導,尤其現今幾乎全國高中職生輔組長均由教官擔任,原因多為教師 不願擔任暨辛苦又有危險性的訓導工作,而且幾乎全校教官都投入生活輔導工 作,但因為教官歷練軍職,較為任勞任怨,故在校園安全與生活輔導工作日漸趨 重,尤其是兼任生輔組長之教官,面對許多新興業務,在各處室工作推諉下,往 往接由生輔組承攬下來,如近年沸沸揚揚的性平教育業務,不少學校都由生輔組 一手包辦,而非原先規劃之受理窗口,甚至不少學校「關懷 e 起來」通報、「中途 離校」通報,在各處室推諉下,多由生輔組默默承受,所以教官在校內的主要工 作並非教學,而是以生活輔導、校園安全居重,故有本末倒置之疑慮,也易為有 心人士詬病與攻擊,這也是教育部該研析討論的一環。【B2-4】

軍訓教官進入校園係因「全民國防教育法」規範授課相關規定所致,然實質上,

卻同時擔負了學校多數教職員所不願負之責,多數學校已變相使用教官乙職,且

卻同時擔負了學校多數教職員所不願負之責,多數學校已變相使用教官乙職,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