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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方法

第二節 研究方法與對象

本研究以文獻分析、訪談法為主,為能瞭解全民國防教育實施現況及成效,

研究對象包括熟悉行政院組織改造之決策管理者、協助推動軍訓組織改造政策之 學校軍訓主管階層及執行學校軍訓工作之高中職校一般教官代表等進行訪談,本 節將說明本研究的研究方法與研究對象。

壹、 研究方法

在社會科學之方法論中,依照不同的哲學觀與研究旨趣,分為質性與量化兩 大研究典範。質性研究的關注焦點在於社會事實的建構過程,以及人們於不同、

特有的文化社會脈絡下的經驗與解釋。量化則傾向予以統計概念的普遍原則,驗 證資料的信度與效度(胡佑慧,1996)。

一、文獻分析

文獻分析法(Document Analysis)是指根據一定的研究目的或是課題,透 過蒐集有關市場資訊、調查報告等文獻資料,從而全面地、正確地掌握所 要研究問題的一種方法,蒐集內容儘量要求豐富及廣博;再將四處收集來 的資料,經過分析後歸納統整,再分析事件原因、背景、影響及其意義等。

本次研究參考前人研究的成果,作為研究者研究相關理論之主要依 據,尤以前人所作類似文化教育之研究,更是本研究立論之依據。初步的 文獻探討引導研究者決定研究的方向、方法及架構,且有助於瞭解整個研 究的情境脈絡,因此相關研究資料的蒐集、閱讀、分析與整理,是本研究 的重要部分。同時彌補了研究者主觀論述上之不足,不但可從前人研究之 結果參照現今之事實,對於不足或未予探討部分,亦依據現實狀況予以補 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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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訪談法

本文採用訪談法,乃質性研究中常見的資料蒐集方法之一。訪談法是 一種帶有目的的對話(conversations with a purpose)(Burgess,1984)。此類 訪談法往往沒有預設問題的答案,問題是採用開放式的。又可區分為非結 構式和半結構式的訪談。非結構式訪談完全去除訪談問題的順序,沒有標 準化程序,大多以一種日常生活對話進行訪談,資訊係透過訪談者與受訪 者間的互動而獲得。半結構式訪談的研究者則會訂出訪談大綱;談話的內 容沒有嚴格限制,大多根據談話的進度,適時的追問和修正問題。基於研 究需要,本文採用半結構式訪談,在進行究訪談之前,先擬妥一份訪談大 綱,作為訪談的使用參考,必要時,可依據受訪者的情況,離題進行訪談,

並鼓勵受訪者對某些主題做更多更詳細的說明,以獲得更多與研究主題有 關的資料。

Johnson(2002)認為深度訪談中,研究者必須清楚自己的研究問題,

深度訪談的目標;從訪談中探求深度的訊息和深度的理解。並認為所謂深 度理解的意涵是:

1.訪談者必須有同理心,持有和該成員有相同層次的理解;

2.必須超越通識的感受,探索其潛沉在表像下所隱含的深層意義;

3.深度理解部份出自對通識的假設,部份出自研究者的理解;

4.可以捕捉受訪者對某些活動、事件、文化及事物所表達的多元觀點;

(王仕圖、吳慧敏,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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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研究對象

本研究以曾任或現任臺東縣軍訓教官職務者為主要研究對象,臺東地區現有 高中職校計國立臺東高中、臺東女中、臺東高商、關山工商、成功商水、臺東體 中及私立公東高工、育仁中學等9所,教官人數計有32人,研究擬針對包括熟悉行 政院組織改造之決策管理者、協助推動軍訓組織改造政策之學校軍訓主管階層及 執行學校軍訓工作之高中職校一般教官代表等人員,以半結構式訪談方式進行,

旨在探究全民國防教育課程在政策上、在教學實務上面所對的困境或可改進之 處,進而研究相關因應措施。本研究主要訪談對象如表3-1:

表 3-1 研究訪談對象

類型 編碼 現任(曾任)職務 擔任教官年資 備考 管理者 A1 軍訓督考單位助理 12 年 10 個月 現任 A2 軍訓督考單位助理 9 年 4 個月 現任 學校軍訓主管階層 B1 高中職校主任教官 11 年 6 個月 曾任 B2 高中職校獨立組長 6 年 4 個月 現任 B3 高中職校獨立組長 4 年 10 個月 現任 B4 高中職校主任教官 1 年 10 個月 現任 B5 高中職校獨立組長 1 年 10 個月 現任 高中職校一般教官代表 C1 高中職校一般教官 4 年 10 個月 現任 C2 高中職校生輔組長 3 年 4 個月 現任 C3 高中職校一般教官 2 年 4 個月 現任 C4 高中職校一般教官 2 年 4 個月 現任 C5 高中職校一般教官 1 年 10 個月 現任 C6 高中職校一般教官 1 年 4 個月 現任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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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研究信實度

信度及效度是傳統實證主義(positivism)用於量化研究的判定標準,其調查方 法中以訪談法為真正而具體的實證方法,其可靠度與可信度較高,也是最具科學 與客觀的方法。然而,質性研究所重視的並非歸納出一通用的法則或是驗證因果 架構及統計推論,而是「人們在不同的、特有的文化社會脈絡下的經驗和解釋」, 相較於量化研究是有其差異性的。本研究是針對在不同的學校、職務以及經驗中 作為,對相同的議題所做出的解釋及推論,因此一般量化研究所採用的之考驗信 度、效度的方法並不適合質性研究。本研究將依據下列見解作為提高信實度的作 法。

壹、 可信性(credibility)

這是「真實性」(truth value)的問題,即內在效度,指「研究者在研究過程所 收集到的資料真實程度,研究者真正觀察到所希望觀察的」(潘淑滿,2010)。研究 者在與受訪者進行深度訪談的過程中,以尊重的態度、同理心的感受,認真用心 的傾聽及紀錄,使受訪者能建立信任感,進而毫無保留的表達自己本身的經驗與 感受,較能夠蒐集到受訪者真實的想法與切身經驗。

貳、 可靠性(dependability)

這是「一致性」(consistency)的問題,即內在信度,係指個人經驗的重要性 和唯一性,因此,取得可靠性的資料是研究過程中運用資料收集策略的重點。只 在相同研究主題與相同情境脈絡下,研究者的研究發現在進行重複研究時是否會 得到相同的結果。研究過程中,研究者必須要說明研究過程與決策,以供判斷資 料的可靠性(胡幼慧,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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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 遷移性(transferability)

這是「應用性」(applicability)的問題,即外在效度,指經由研究者謹慎的將 資料脈絡、意圖、意義、行動轉換成文字資料,有效的將受訪者所陳述感受與經 驗作資料性的描述與轉換成文字敘述。藉由增加資料可轉換性的技巧為深厚的描 述,以建立資料的可比較性和遷移性。

肆、 驗證性(confirmability)

這是「中立性」(neutrality)的問題,指研究結果非來自於研究者的偏見、動 機與觀點,研究者對研究資料不加入個人的任何價值判斷,而是根據研究對象與 研究脈絡間交互作用。研究者在訪談過程中亦保持客觀中立,在取得資料後,若 是遇到研究者不清楚受訪者所表達的部分時,將請受訪者再次做說明,或將自己 所解讀的意涵向受訪者求證,以防資料轉換的過程產生錯誤或誤解受訪者之原意 (胡幼慧,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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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研究倫理

質性個案研究的進行,通常會與研究場域的人有長時間密切接觸,在此一互 動過程中,人際之間的道德、責任及權利等規範就會被彰顯出來(黃瑞琴,2003)。

所以,研究者應盡本分維護研究倫理,保護當事人權益,善盡自己的職業道德與 良知。

本研究的具體做法如下:

一、事前告知

在訪談每一位研究參與者前,研究者會先告知參與者訪談目的,並保 證只將研究參與者所說內容做為本研究報告之用,不會另行提供其他管道 運用。

二、真實呈現

在研究過程中必須隨時考量研究對象的感受、設身處地的為其著想,

絶不為了達到研究目的,而傷害參與研究對象,使其產生不舒服地感受。

對於研究對象的資料蒐集與分析,盡量呈現事實真相,避免造成他人誤解 或扭曲。且無論研究結果如何,研究者均真實呈現研究結果。

三、隱私與保密

本研究之對象以編碼方式呈現,不呈現真實姓名。在研究過程中,為 顧及研究對象之隱私,所有參與者之相關資料,研究者負絕對保密與匿名 之責。在研究歷程中避免主動向同儕提起研究對象,所訪談或耳聞的內容 絕對保密,不扮演居中傳話或當話題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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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為瞭解臺東縣高中職校全民國防教育課程實施現況與成效,以及授課教官對 本課程未來展望之相關看法,本研究訪談對象設定為包括熟悉行政院組織改造之 決策管理者、協助推動軍訓組織改造政策之學校軍訓主管階層及執行學校軍訓工 作之高中職校一般教官代表等進行訪談,本章以訪談內容區分為現階段執行情 形、後續課程發展期許,以及其他相關事項等三節次,分別敘述如後:

第一節 現階段執行情形

本節主要以軍訓教官對現階段實施全民國防教育課程必要性、對高中職校學 生全民國防意識是否有提升作用、以及現行課程內容優缺點分析等問題為訪談主 軸,期能瞭解現階段全民國防教育實施成效。

一、現階段,我國全民國防教育課程是否有其實施之必要性?

全民國防教育的實質意義係為了我國國土防衛及國家安全之觀點建立的,當 然有其必要性且很重要,國家安全是為了全民的永續發展,而且我們的子子孫孫 都將在這片土地上世世代代的延續生活下去,因此我們的國土安全、土地政策、

外交政策、環境保護、反恐作為,防災應變能力及經濟命脈等相關議題也都應同 時被重視,因此實施全民國防教育為當前之必要性課程。【A1-1】

全民國防教育法第一條:「為推動全民國防教育,以增進全民之國防知識及全 民防衛國家意識,健全國防發展,確保國家安全,特制定本法。」可以看出全民 國防教育之理念。自 2005 年全民國防教育法公佈實施以來,即透過各種方式教育

全民國防教育法第一條:「為推動全民國防教育,以增進全民之國防知識及全 民防衛國家意識,健全國防發展,確保國家安全,特制定本法。」可以看出全民 國防教育之理念。自 2005 年全民國防教育法公佈實施以來,即透過各種方式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