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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本節根據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結合文獻探討及訪談結果,將本研究所得之 研究結論,提出以下幾點說明:

一、全民國防教育乃是世界各國提升國民國家意識之主要管道

在維護國家及國民安全的需求下,世界各國皆有各自不同的全民國防教育作 法,但最終目標都是希望培養國人具有基本國防意識。例如瑞士「兵民合一」制 度,政府官員每年都要到軍事學院接受 2 至 4 周的訓練;以色列採取全民皆兵政 策,高中學生男女生則更是普遍的實施國防教育與軍事訓練;美國有優良的動員 與兵役制度、民防制度和所謂的「ROTC」在大學中設立軍事教育機構;法國則是 結合國防部與教育部,訂定必要的軍事教學計畫,在大學中開設與國防有關課程,

提供青年學子必要的國防知識與國防精神教育;德國透過選派軍官到學校為青年 學生教授國防教育課程,使學生瞭解國家的國防暨安全政策,以及相關的國防知 識等。各國或許因國情不同、所面臨的國際情勢不同、教育體制不同等諸多外在、

內在的現況差異,造成全民國防教育實施方式各異其趣,惟共同目標卻都是以「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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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整體安全」為優先考量。

我國現階段兵役制度目標是走向全募兵制,而不論是現行徵募併行制,或未 來全募兵制,主要均是要維持我國整體戰力,確保國土安全,進而達到平時養兵 少,戰時用兵多的目標。藉由全民國防教育課程的實施,對於提升青年學子對國 防事務的認知、國家安全的意識,絶對有其根本必要性的。

二、現階段課程實施所要求之教學規範,侷限教官授課內容及方式

教育部對軍訓人員教學的相關要求可有效管理教學紀律,但教學紀律與教學 成效的相關性似乎不大,例如嚴格要求授課計畫格式、內容時間、分隔頁碼、授 課提報、主管還要同意蓋章……等等畫蛇添足的規定,導致軍訓人員為了符合規 範而花過多時間,而實際上教學準備及創新工作,反而受到了侷限。制式化的規 範應儘量簡化,教學觀摩試講試教應落實評鑑新進教官是否可勝任教學工作,評 鑑合格後則無需每學期再實施。否則一再重覆每學期授課計畫提報的要求,對大 多數教官而言只是應付了事,並無實質幫助。應在教官們皆已有能力勝任教學工 作的前提下,鼓勵教學多元化的創新作為。

三、教官除了教學本務外,更多的時間及精力是投注在維護校園安全 的工作上

就現況而言,高中職校軍訓教官在校主要工作可歸納為下列五項:

(一) 軍訓教學:依現有軍訓及國防通識課程,平均分配教官授課。

(二) 安全維護:包括每日學生上下學指揮與交通安全維護、晨間及課間(午休) 巡查、校內及校外意外災害事件協處、校安中心執勤。

(三) 生活輔導:學生違規處理、偏差行為輔導、家長及導師訪談、、特定人 員藥物濫用尿液篩檢、紫錐花運動宣導(反毒)、協助學生宿舍 及交通專車管理及校外賃居及打工訪視等。

(四) 備勤任務:每日在校時間除執行教學及勤務工作外,其餘時間於教官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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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命,實施教學準備、支援及協助其他行政工作等。

(五) 其他:教育服務役替代役男訪視、駐站輔導、校外會(春風專案)聯巡等及 長官臨時交代事項。

教官存在校園係以教學為首要,為現今教育現場,上級長官為確保教官能持 續留在校園及突顯教官的重要性,乃不斷交付各項工作「創造被利用的價值」,故 教學工作僅佔教官平日工作的一小部分,相信大多數的軍訓同仁本著軍人以服從 為天職的信念,雖不排斥日益增加的勤務,惟仍建議教官應回歸教學本務,而校 園安全、生活輔導以及校外會工作應予以簡化,畢竟教官存在校園係推動全民國 防,而非「高級保全」、「校警」等身份,各級長官亦應減少不必要的任務賦予及 要求,如同部隊近年來回歸「戰訓本務」之政策,軍訓教官也應適當回歸「教學 本務」,以推動全民國防為首要,提升全民國防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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