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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具有濃厚國外色彩的幼兒音樂教學法 、 具有濃厚國外色彩的幼兒音樂教學法 具有濃厚國外色彩的幼兒音樂教學法 具有濃厚國外色彩的幼兒音樂教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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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具有濃厚國外色彩的幼兒音樂教學法 、 具有濃厚國外色彩的幼兒音樂教學法 具有濃厚國外色彩的幼兒音樂教學法 具有濃厚國外色彩的幼兒音樂教學法

隨著時代變遷,家庭結構轉型為核心家庭及家庭經濟能力提升,家長逐漸重視孩子 們的教育,建立起「不能讓孩子輸在起跑點上」的思維,重視孩子在各方面能力的發展。

家長願意花錢,讓自己的小孩學習各種才藝,調查研究發現在學習各類才藝課程中,以 音樂學習的時間最長(蔡美芳,2003)。有鑑於此,研究者根據文獻整理分為國外引進 的音樂教學法體系和國內本土音樂教學法。

二十世紀的兒童音樂教育逢勃發展,其中廣受到肯定的四大教學法為:達克羅士音 樂教學法、奧福音樂教學法、高大宜音樂教學法及鈴木音樂教學法是當前國內幼兒音樂 教育的主流。以下介紹四大音樂教育的教學理念、目標及教學特色及日本山葉音樂教室

(鄭方靖,2002;歐遠帆,1995)。

( ( (一 ( 一 一 一) ) )達克羅士音樂教學 ) 達克羅士音樂教學 達克羅士音樂教學 達克羅士音樂教學

達克羅士(Emile Jaques-Dalcroze)(1865~1950)生於維也納,歿於日內瓦,瑞士籍 音樂家、音樂教育家、作曲家、鋼琴演奏家、聲樂家及詩人。教學理念形成式來自於他 個人的教學經驗(李茂興,1997;鄭方靖,2002;黃麗卿,1998)。達克羅士教學擔任 音樂學校教師時,發現大部份的學生有琴匠般有很好的演奏技巧,但缺乏音樂的生命力 及感情,於是開始著手研究及改善這種情形,發現透過身體去感受節奏、律動,不但學 生喜歡,學習成效也漸漸提昇了。因此他認為任何音樂理念,可以藉由身體律動轉化成 音樂。他認為把肢體活動當成樂器,就能將內在的情感轉化成音樂的形式表達出來。其 教學理念如下(林朱彥,1994;黃瑾,2006;黃麗卿,1998)。

1. 人的身體本來就是樂器,可以透過自身活動,將內心的情緒轉化為音樂表現出來。

2. 每個人都有天的音樂節奏感,但要透過教育將它誘導出來。

3. 音樂訓練中,人們最容易界的是節奏與動作,而節奏與力度是音樂要素中,最重要 的組成部分。

達克羅士認為音樂訓練,最好的工具是耳朵與身體,透過律動、舞蹈、結合說白節 奏與唱歌,幼兒從中習得音感的好方法。達克羅士的教學內容豐富,教材取自任何風格

的音樂,只要老師能夠掌握各種不同的音樂風格和內涵,引導學生去體驗就不致於凌亂 無綱。

達克羅士重視的教學方式以律動、聽音視唱、即興創作三項為主:

(1)律動:藉由身體來感受音樂的速度快慢、力度之大或小、長音與短音、高音或 低等音樂的元素,由身體直接體驗音樂,透過音樂刺激感官,產生印象,再以肢體動作 呈現不同音樂所蘊含的特色,是獨特且自發性產生的。

(2)聽唱及視唱:訓練耳朵將語言和音樂結合,形成音樂的節奏,利用說白的方式,

提升音樂者對音樂表現,培養幼兒的絕對音感。

(3)即席演出:席時演出起源是為敲擊樂器和聲樂表演,日後逐漸發展成音樂學習 集大成,不管是肢體律動、說白演奏、故事、歌唱及樂器演奏,都可以作為即興演奏。

因此,即興演奏目的除了啟發幼兒的創造力外,也培養幼兒能夠快速且明確地表達他對 音樂的情感與詮釋(陳亮君,2010;陳筱軒,2008;黃鈺婷,2002;黃麗卿,1998;鄭 方靖,1997,2002;歐遠帆,1995)。

陳映蓉(2005)研究指出達克羅士教學法有助於學習者聽覺的敏銳度外,更能增進 學習者的肢體動作敏銳度與協調能力,進而達成主動參與音樂活動之宗旨。林雨青

(2005)研究發現達克羅士教學法,有助於學習者展現肢體創造力,透過同儕師生的互 動過程中,學習與人互助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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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二 二 二) ) )奧福音樂教學法 ) 奧福音樂教學法 奧福音樂教學法 奧福音樂教學法

卡爾‧奧福(Carl Orff)(1895~1982)出生於德國慕尼黑一個音樂世家。青少年期間 愛上了現代舞蹈,於是產生為舞者作曲的志願。他所寫的舞曲打破了傳統,讓舞者一邊 跳舞、一邊彈奏樂器,讓音樂和舞蹈結合,開啟了舞台表演的新風貌(陳亮君,2010;

鄭方靖,2002;歐遠帆,1995)。

1926 年他與凱特曼研究一套可以合奏的打擊樂器,這些以「片」做的樂器,成為「奧 福」音樂教育最主要的特色。以舞蹈和律動來感應音樂,運用說白節奏和器樂合奏的即 興創作,得到許多人的肯定與迴響。奧福認為每一個人天生都有音樂性,音樂須與律動、

舞蹈及語言相結合,才能產生意義。音樂教學是引導幼兒從日常生活中的語言、歌唱、

律動、舞蹈、遊戲經驗開始(林朱彥、劉曉君、粘婉鈞,2008;黃瑾,2006)。因此,

奧福音樂重視孩子的想像力、創造力、參與力及親身體驗。研究者綜合許多研究學者的

觀點,統整奧福音樂教學理念(李茂興譯,1997;陳筱軒,2008;陳藝苑,2004;黃麗 卿,1998;鄭方靖,2002):

1. 激發幼兒的想像力與音樂潛能。

2. 發展幼兒由聽、唱、視譜能力及興趣。

3. 培養幼兒對節奏的感受、反應和表現。

4. 加強幼兒節奏樂器的學習與合奏經驗。

5. 增進幼兒演唱、節奏及創作的興趣和能力。

6. 提升幼兒欣賞音樂的興趣和能力。

7. 訓練幼兒獨立及團體表現的能力和精神。

奧福音樂教學強調透過唱歌、敲奏樂器(天然樂器、自製樂器、有調無調樂器)、

即興表演、律動舞蹈讓學習者充分表現音樂的能力。他認為老師必須善於引導幼兒發揮 想像力、創造力。因此,奧福老師經常問幼兒的話是:「想一想,還有沒有跟別人不一 樣的想法?」奧福認為每一個人都有音樂的潛能,教學就是要鼓勵學生創作,無論是音 樂表現或肢體律動,都要秉持發揮創意的精神。

奧福教學方法由主要是以律動、歌唱說白、樂器合奏、即興創作、戲劇等模式,發 揮幼兒音樂的潛能,也配合幼兒身心靈的發展,由具體到抽象、由模仿到自由創作,由 簡單的節奏樂器到旋律樂器,為了發展幼兒團體合作的特性,也發展了合奏的教學。奧 福音樂教學不僅教音樂,而是從音樂出發,結合了詩歌、美術、舞蹈、戲劇等戲劇活動,

形成完整的人格教育(林朱彥等人,2008;陳淑文,2004;陳藝苑,2004)。

陳慧珍(1997)、林朱彥、顏筱婷(2006)研究發現由於才藝教室廣泛推廣,使奧 福音樂教學法在幼兒音樂教育已成為一大主流。由此可知,奧福音樂教學以豐富的教學 型態,讓幼兒在音樂活動中發揮創造力、想像力,奧福音樂教學法儼然成為幼稚園音樂 教學一大主流。林朱彥、劉曉君、粘婉鈞(2008)研究發現奧福音樂教學法有助於幼兒 音樂概念的形成,尤其以「音色」概念教學學習反應最優。因此,奧福音樂教學也被廣 泛使用於音樂治療(李玲玉,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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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三 三 三) ) )柯大宜音樂教學 ) 柯大宜音樂教學 柯大宜音樂教學 柯大宜音樂教學

柯大宜(Zoltán Kodály)(1882~1967)出生於匈牙利一個音樂世家。受到達克羅士的 影響,立志成為一名音樂教師。他很關心民族音樂的問題,認為學習音樂要從自己的民

謠開始,因此寫了很多和兒童有關的教材,其中以歌唱遊戲、兒童遊戲和視唱遊戲最多。

綜合學者的研究觀點,其理念如下:(黃麗卿,1998;鄭方靖,1997,2002;李茂興譯,

1997)

1. 音樂教育普及:柯大宜認為音樂教育是屬於每一個人,所以每個人都有接受音樂教 育的權利與義務,只有透過音樂教育才能提升生活品質。

2. 強調唱歌的教學:人類天生具有美好的樂器:歌喉。因此,學習音樂應該由唱歌開 始,對孩子而言唱歌和說話是自然發生的,在歌唱中能夠學習到歌詞中的字彙與音 調,對孩子而言是相當有益處。

3. 早期音樂的重要性:他認為音樂學習應從胎兒開始,提倡「音樂胎教」。幼兒時期 的音樂教育是音樂教育的基礎。

4. 音樂本土化:他強調民族音樂教育,富有民族風格的民謠、兒歌是重要的音樂教育 素材,除了感受音樂元素之外,更能傳承文化遺產,因此讓孩子學習本土音樂是很 重要的。

柯大宜音樂教學方法主要以歌唱教學,手勢教學及節奏教學。其中教學主體是以歌 唱教學為主,採首調唱名法,所有的大調主音由 DO 開始,所有的小調主音均 LA 開始,

掌握了首調唱名法再採用固定唱名法,藉此來訓練學生的視唱、聽音及理解合聲、移調 等能力。配合歌唱教學,柯大宜引進「手勢法」來輔助學生視唱教學,分別用七種不同 的手勢動作,以了解音階中音與音之間的高低變化。在節奏教學上引進「節奏唱名法」,

透過這個方法,孩子除了可以唸、唱節奏外,也可以加入拍手、踏步等肢體活動,感受 節奏長短變化,而且所使用的教材,需要具有遊戲性,來增進學習音樂的樂趣。

林榮吉(2002)、林朱彥等人(2008)研究發現,柯大宜音樂教學法比傳統音樂教 學更能提升幼兒節奏能力。趙蘭珠(2006)研究發現運用柯大宜音樂教學與有助於幼兒 學習興趣,使音樂課程能在愉悅、喜樂的情境下進行,增進幼兒對音樂的信心與成效。

由此可知,課程中若能適切運用柯大宜音樂教學法,將能使幼兒在音樂學習上更快掌握 節奏之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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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四 四 四) ) )鈴木音樂教學 ) 鈴木音樂教學 鈴木音樂教學 鈴木音樂教學

鈴木鎮一(1898~1998)生於日本名古屋,17 歲才開始學習小提琴,22 歲到德國留 學,八年後回到日本,與三個兄弟組成了「鈴木」四重奏樂團。鈴木認為「才能不是天

生的,任何兒童只要給予適當的環境,都能栽培養出自己的能力」。因此,他在教學層 面提出了五點,認為是培養音樂能力的重要因子,分別是:更早的學習時期、學習環境、

指導者、指導方法及練習機會(黃麗卿,1998;鄭方靖,2002)。茲將重要的教育理念 分述如下:

1. 音樂學習如同母語學習,需要環境的塑造。

2. 掌握兩大學習關鍵─模仿、練習。

3. 教學內容偏向樂器彈奏。

鈴木的教學理念中可看到現代的音樂教學法,不再是以教師為主導,而是注重幼兒 的發展及學習原則,這非常符合皮亞傑、布魯納及桑代克的認知發展歷程及學習原則,

重視孩子主動學習的動機及學習的原則及歷程。汪建宏(2006)、王毓雅(2001)研究

重視孩子主動學習的動機及學習的原則及歷程。汪建宏(2006)、王毓雅(2001)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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