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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國內幼兒音樂教育師資 、 國內幼兒音樂教育師資 國內幼兒音樂教育師資 國內幼兒音樂教育師資

一、 、 、國內幼兒音樂教育師資 、 國內幼兒音樂教育師資 國內幼兒音樂教育師資 國內幼兒音樂教育師資

日本戰敗撤退後,當時台灣師資培育機構甚少,1946 年僅有省立師範學院二年制 音樂專修科,1955 年升格為省立臺灣師範大學,音樂學系隸屬文學院。1967 年改制為國 立臺灣師範大學,半世紀來,培養了台灣最多的音樂教師,也造就不少音樂藝術與學術 專業人才,但當時幼稚園音樂教育不受重視,造成師資品質良莠不齊。直至民國 83 年 起,台灣師資培育管道邁向多元化,幼稚園音樂教育師資逐漸受到幼教團體重視並逐漸 發展,呈現嶄新的樣貌。除了強調師資培育多元化,也重視幼教師資與幼兒音樂教師需 對幼兒適性發展有所瞭解。因此,培育幼兒音樂教育師資之重點,著重教師在未來必須 能面對不同性質幼教機構;與重視幼兒發展性上的差異,接受各種挑戰(洪福財,2005;

賴美鈴,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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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 一 一) ) )音樂相關科系畢業之師資 ) 音樂相關科系畢業之師資 音樂相關科系畢業之師資 音樂相關科系畢業之師資

從許多幼教相關文獻,得知有關音樂師資培育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是由師範學校

(含各級師範院校)所主導,直至 1994 年公佈師資培育法簡稱「師培法」,開放一般大 學開設教育學程培育師資。音樂教育師資大門才從單一封閉期正式鬆綁,進行了許多多 元化制度大改革。以下針對音樂師資培育發展與轉變分為兩大時期:

1. 單一封閉期:威權體制下的音樂教育

日本撤退後,師資培育仍處於威權體制下,1946、1948 年台灣小學音樂師資培育以 台中、台北師範學校兩所為主,而台灣師範大學音樂系所培育師資是針對國高、中音樂 教師為主。「一元化」師資培育制度,使得當時合格音樂教師嚴重不足,專業音樂教師 人數相當有限,且僅針對中、小學音樂教師為主,對於幼稚園音樂教師絲毫不受重視,

極少數音樂相關科系畢業生,畢業後會選擇進入幼稚園進行音樂教學。因此,當時幼稚 園音樂課程,大都由幼稚園教師進行音樂教學(吳武典,2004;李俊湖、陳志強、陳禎 祐、白博仁,2007;賴美鈴,2003)。

2. 多元開放時期:多角化的師資培育

直至 1970 年大專音樂科系迅速發展,非師範學校體系音樂系畢業生有一部分投入 中、小學的音樂教學工作,使音樂師資長期短缺的情況獲得改善。大學音樂系由原來的 一所,增至二十三所,其中包含師範院校體制之台灣師範大學、高雄師範大學及九所師 院改制大學。另外包含政治作戰學校、國立台北藝術大學、國立台南藝術學院、台南女 子技術學院、台灣藝術大學、東吳大學、輔仁大學……等。由於音樂教育日漸受重視,

因此,直至 2002 年台灣已有二十幾所大學設置音樂研究所,音樂研究所的總數與大學 音樂系的總數已旗鼓相當、不分上下。同時 2001 年台灣師範大學和台北藝術大學同時 設立音樂博士班,使得國內也有了進修音樂領域最高學位之學府(吳武典,2004;吳舜 文,2003;張德銳、丁一顧,2005)。

承上述可知,台灣的師資培育制度「顯然已由單一封閉邁向多元開放」,由「公立 院校總攬培育計畫轉向公私立院校參與培育計畫」,由「公費原則改為自費為主」,由「計 畫性的培育轉為市場導向」,國內政府機構、學者逐漸重視音樂和其他藝術領域及科技 的結合。「師資培育法」公布,改變了傳統的師資培育制度,音樂師資培育、教學、學 術研究,已進入嶄新紀元(吳武典,2004;張德銳、丁一顧,2005;賴美鈴,2003;楊 巧玲,2004;鄭崇趁,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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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二 二 二) ) )國內幼兒音樂教師師資之現況 ) 國內幼兒音樂教師師資之現況 國內幼兒音樂教師師資之現況 國內幼兒音樂教師師資之現況

隨著國內幼教環境的改變,為了因應在公立、私立幼稚園需求過剩的窘境下,突顯 園所的特色,或是園所教師在音樂教學上的能力不足;或缺乏信心;或是為了在競爭激 烈的幼教環境中,開闢一條嶄新的道路,許多經營者紛紛聘任園所編制外的教師,入園

為幼兒進行才藝教學,以滿足家長對專業師資的認同與支持,外聘音樂教師儼然成為普 遍趨勢及幼稚園招生的手段之一(吳宜蓁,2007;李萍娜、顏端儀,2008;李萍娜,2009;

邱憶惠,2003;林格,2008;黃麗卿,2002;曾沈連魁,2008)。由於國內幼兒音樂教 師師資來源參考文獻較不足,為補其不足之處,故研究者除了蒐集相關文獻外,更進一 步訪問幼教學者(訪談 2010/8/24 魏美惠教授,下午 2:00)。除此之外,透過文獻參考中 發現,教育部對於一般公私立幼稚園,幼兒音樂教育師資來源及音樂課所使用的教材,

並無明確的規範與標準,現今幼稚園音樂教師,極少數是真正受過完整且專業的音樂訓 練。因此,研究者綜合文獻及訪問資料後,將幼稚園內音樂教師的類型大致可分為以下 幾大類:

1. 由園方外聘音樂專業教師入園實施幼兒音樂活動,以音樂教學為主,不涉及統整性 活動,強調分科教學。教師本身有些並未具備幼教合格師資之資格(王淑芳,2005;

劉秀枝,2003)。目前國內有許多音樂師資的訓練中心,例如「美育」、「中華奧福 協會」等,都是目前幼稚園所,實施音樂教學時,外聘師資主要來源之一。

2. 部分公、私立幼稚園為了提升園所競爭力或教師專業能力,安排園內在職幼教老 師,參加音樂相關的研習課程(林格,2008)。此外,參與研習教師有些具有合格 幼教資格,有些則是園內資深幼教工作人員,在園內擔任音樂教學相關工作,園方 為提昇教師的專業能力,或為使教學能跟上時代潮流,由園方補助研習經費,利用 假日安排教師參加音樂研習課程,以充實教師的音樂知能(王淑芳,2005)。

3. 園所內幼教老師本身對音樂教育有興趣,參加由縣、市政府、大專院校或民間音樂 團體,如:樂器社、美育奧福機構等,開辦幼兒音樂相關學程,提供教師在職進修 的方式,充實自我音樂專業能力,進而發展自己的音樂教學理念及教學技巧(王淑 芳,2005)。

以上這三種為國內幼稚園音樂教育師資來源主要管道,普遍存在於幼稚園生態中。

本研究將以第三類教師為研究與探討的對象,主要目的在於探究師幼教音樂人音樂教學 之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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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三 三 三) ) )外聘音樂教師與幼稚園教師 ) 外聘音樂教師與幼稚園教師 外聘音樂教師與幼稚園教師 外聘音樂教師與幼稚園教師在 在 在音樂 在 音樂 音樂 音樂教學上的差異 教學上的差異 教學上的差異 教學上的差異

1. 外聘音樂教師課程設計較以個人偏好為主,重視幼兒音樂技能的啟發

幼兒的學習強調統整化的學習,需落實與其他領域相互結合,藉由音樂活動培養幼

兒統整學科知識、統整概念、統整經驗及社會理解,連結主題活動中之「觀察發覺」、「轉 化」、「解決問題」、「溝通協調。教師可藉由不同的活動,適時將音樂帶入學習領域,而 不像外聘音樂教師僅是在有限時間內完成教學,無法將音樂活動融入主題活動中。外聘 音樂教師偏重於片段式學習,無法兼顧幼兒的興趣。由此可知,音樂教學非僅著重在音 樂認知活動,更需藉由音樂活動引發幼兒積極參與教學活動,因此,外聘音樂教師應將 音樂活動視為生活經驗的連結器(李萍娜,2009;邱憶惠,2003;許允麗,2007)。

2. 幼稚園音樂教師較熟悉幼兒身心發展與教學的適切性

幼稚園教師經長時間的師資培育,對於幼兒的發展、保育與輔導,有豐富的知識與 足夠的教學經驗,能掌握教學現場的突發狀況,並針對幼兒的個別差異,採適切的方式 引導幼兒學習。外聘音樂教師固然擁有專業的音樂素養,卻不具備幼教背景與專業知 能,幼兒僅具備音樂技能,無法深化成為幼兒發展所需之內在涵養(李宜娟,2006;李 萍娜,2009;林格,2008)。

3. 幼稚園教師強調「音樂能力」與「非音樂能力」的並重,而外聘音樂教師音樂強調 呈現精熟的「音樂技能」

外聘音樂教師對幼兒的了解並不深入,強調音樂「能力」、「技巧」的呈現,而為了 呈現教學效果,教室常規能得到適度的掌控,對於與音樂性質無關、非期待性的答案,

外聘音樂教師較常採取忽略或轉移話題的方式,卻失去許多集體創作的空間及失去塑造 一個尊重、真實、平等的教室學習環境。然而幼稚園教師能視活動發展情況,共同討論、

建構、分享經驗,為了激起音樂創作的火花,視音樂活動內容,調整並評估教室常規的 轉換與詮釋,以利於幼兒對不同觀點產生思考力、判斷力,進而影響往後的社會互動能 力(李萍娜,2009;黃麗卿,2002)。

綜上所述,不論是幼教師或是外聘音樂教師都應將幼兒音樂教育著重於提升幼兒音 樂的素養,而非僅是音樂技巧的呈現,唯有落實音樂教學適切性,將音樂教育的目的建 立於培養幼兒音樂的感受力、審美能力,才能真正落實音樂生活化、生活藝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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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四 四 四) ) )外聘音樂教師與幼 ) 外聘音樂教師與幼 外聘音樂教師與幼 外聘音樂教師與幼教 教 教 教音樂教師 音樂教師 音樂教師 音樂教師之相關研究 之相關研究 之相關研究 之相關研究

國內許多幼稚園以「以才藝教學為招生的主軸」,在社會價值觀「超前學習」、「不 要輸在起跑點」的脈動下,導致私立幼稚園外聘音樂教師,成為一種趨勢。音樂教育的 真正精神應是落實於教學活動中,陳妍余(2008)研究的結果發現外聘教師在幼兒音樂

教學以「欣賞」及「樂器」教學為主導,許多音樂教師未將幼兒音樂教育的精神落實於 教學活動中,幼兒音樂活動流於音樂教學的形式及技巧上的學習,而非帶領孩子享受、

欣賞音樂。其次,坊間音樂教師資質參差不齊而成為隱而未見的危機。李萍娜(2009)

的研究亦發現,外聘音樂教師之所以能順利進行音樂教學,主因在於帶班教師的協助,

帶班教師成為音樂教學中的常規控制者、教學協助及參與者,外聘音樂教師進行討論 時,多以封閉式問答為主,成為教學上最弱的一環。違背現今學前音樂教育強調以「幼 兒為中心」、「統整」、「自由遊戲」、「社會互動」之基本原則(李萍娜,2010;邱憶惠,

2003)。

伍鴻沂(2001)、陳藝苑(2003) 調查研究發現,幼稚園教師對音樂教學相當有信心,

進行教學時的態度也能符合幼兒發展與幼兒音樂教育的宗旨,唯獨須在音樂專業能力加

進行教學時的態度也能符合幼兒發展與幼兒音樂教育的宗旨,唯獨須在音樂專業能力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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