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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出院準備服務

一、出院準備服務定義與發展

出 院 準 備 服 務 的 概 念 最 早 起 源 於 持 續 性 照 顧 及 轉 介 系 統 (American Hospital Association,AHA)。1960 年代健康照護之概念延伸 到出院後的持續性照顧的問題,因此耶魯大學以個案之觀念建議將,

「出院準備服務」工作納入美國醫院評鑑項目之一。1972 年美國醫 院 協 會 (American Hospital Association,AHA)提 出 了 病 人權利法案

(Patients Bill of Rights),其中明列「病人有權要求合理的連續性照護,

有權預約醫師,亦有權要求醫院提供出院後獲得連續性照護等機 制」。真正影響美國出院準備服務發展主要關鍵是 1982-1983 年所實 施的相關疾病診斷關係群(Diagnostic Related Grouping, DRG)給付制 度。首先此制度應用在老人保險制度(Medicare),醫療體系採取管理 式照護(Management Care)來因應,其中出院計劃就成為其最重要關 鍵,並發現出院準備服務的施行,能有效控制住院日數(length of stay, LOS),降低醫療成本(李世代、張淑卿、譚延輝等,2002)。

我國出院準備服務體系之發展,多以美國經驗為政策推動與發展 的參考。由於台灣人口逐年老化及疾病型態的改變,為減少慢性病患 在穩定期過於耗用急性醫療資源,行政院衛生署在 1994 年正式啟動 出院準備政策推動,選定高雄聖功醫院、嘉義基督教醫院、花連慈濟 醫院三家,針對出院服務工作加以補助試辦計畫。次年改以慢性病出 院計劃為核心來推動,期望在 2000 年達到全民健康之目標。並更名 為「出院準備服務計劃」擴大補助醫療機構進行試辦,並列為醫院評 鑑項目之一 (葉莉莉、田玫,1998;李世代、張淑卿、譚延輝等,2002)。

「出院準備服務」(discharge planning)乃是包含健康照護團隊和 家屬,透過有組織、有計劃、有系統之決策行動,確保健康照護之連 續,體認患者潛在之危險性,以整合性的健康照護資源,在人性化之

考量下,達到醫療、保健、生活照護品質及成本效益之訴求下,以最 適當的時機,最妥善的資源耗用,為求照護之適切適所,將病人或受 照顧者,安全順利地由一個照護場所、設施、環境或體系,轉(遷)往 另一照護單位,尋求或找到個案管理之最佳解決方案(李世代,2003)。

出院準備服務是一持續性的照護過程,是由各專業人員所組成的團 隊,共同運用出院計劃、照護管理、社區資源等,提供個案適當的健 康照護以滿足個案照護需求,並作為急性醫療及後續照護體系的橋樑 (李麗傳,2001;葉莉莉, 2002 )。要達到高品質的出院準備服務有三 項重要條件,包括:(1)具備醫療團隊提供的照護(2)有效的團隊溝通(3) 照護的成果評量(Nixon, Whitter, 1998 )。

一、出院準備服務計劃程序

1. 高 危 險 病 患 界 定

出院準備服務的執行,所追求的是善用有限的醫療資源,提供給 最需要的個案,達到最高效益。而高危險病患界定之考量,可結合醫 院經營理念與特長,在年齡、健康狀況、功能層級、支持系統、經濟 狀況、後送支援等因素下,設計出高危險群篩檢表。

2. 確 認 病 患 與 家 屬 需 求

在合理時間收案及轉介,經過專責人員應用結構化評估工具,來

完整評估個案以確認需求。

3. 擬 訂 照 護 計 畫

在確認需求評估擬定後,在急性醫療住院期間聯結醫院照護體 系,此階段重點在於滿足住院期間照護需求,與學習未來出院後家庭 照護技巧,這種照護需求介入,包含醫院內部各專業人員參與才能有 效掌握個案出院時機。出院後追蹤過程,可彌補住院期間照護計劃之 不足或修正,其重點是居家照護銜接過程中的檢視,是否滿足了個案 或家屬的需求。

4. 執 行 服 務 與 轉 介 安 排

除醫院內部轉介外,依個案需求也可能會需要機構外部的轉介,

這轉介並不僅止於醫療,更會包含社政資源的轉介。轉介對個案本身 必需達到個別化、有意義、真正有用為原則,在轉介過程中個案是有 權利可以拒絕接受轉介安排。

5. 追 蹤 評 值 成 效

對個案而言,此階段是審視服務過程最終的評值。對機構而言,

亦不乏為服務提供的品質審視,可透過品質改善機制流程不斷提升機 構照護能力。具體可以測量的成效指標,如主動照會之正確性、及每 位出院準備服務專員之服務量、及出院準備服務執行之程度、個案品

管指標、成本效益等成效指標,從定期執行追蹤及記錄過程中來檢視 服務成效(李世代等,2002;葉莉莉,2002)。

二、個案管理師角色與功能

面對論病例計酬和診斷關聯群的支付制度衝擊下,醫院必需兼顧 病人照護品質及成本控制,建議與醫師合作實施護理個案管理制度,

可提升護理角色的功能,更有助於醫院經營(林文香,1995) 。個案管 理師在臨床上常利用管理式照護之工具來協調、整合各種醫療照護服 務。藉協調及整合式照護服務,幫助個案運用現有資源以滿足個案全 人需求(楊克平,1997;2001) 。個案管理人員與個案案家互動的過程 中,需要去克服因服務資源之片斷、分散、重疊或是相互不連接等造 成後續協助照護的困難,確保個案能得到具有持續性、效率性、且合 於成本效益的照護服務(陳惠姿、李孟芬,2001) 。個案管理師工作職 責包含(Sinons,1992):

1. 確認臨床路徑的執行。

2. 發展、協調與監測照護所需的資源。

3. 維護病患照護品質與經濟效益。

4. 維護病患照護品質的同時並能減少病患住院天數。

5. 完成臨床路徑執行之照護成果,進行協調與談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