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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拍賣網站交易糾紛

第二節 刑事糾紛案例

本節將介紹目前發生於國內拍賣網站上,利用網路拍賣的特性,而使 用各種不同犯罪手法的刑事糾紛的案例,特別是涉及詐欺取財罪嫌的交易 糾紛。整理後可知發生於拍賣網站上的詐欺案例多屬詐欺取財之財產犯 罪,例如賣家可能使用不實的商品描述來騙取買家下標匯款,或是買家欺 騙賣家已完成匯款而要求賣家寄出物品等等,犯罪手法五花八門,接下來 逐項介紹數個真實案例。

第一項 販賣侵害著作權或商標權商品--橘子媽媽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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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2003 年 7 月間,Yahoo!奇摩拍賣網站爲慶祝拍賣網站商品數量破 兩百萬,與其網站評選出的幾位優良賣家共同召開記者會,其中「橘子媽 媽」便是一個正面評價數千的優良賣家,然而就在2003 年 12 月間,開始 有網友指稱橘子媽媽販賣假貨,主要是其以低於專櫃正品不少的價格,販 賣號稱為工廠私自流出之「剪標品」60的「Burberry」品牌衣物,然而買賣

59 整理東森新聞電子報相關報導: http://www.ettoday.com/2003/12/19/10846-1559982.htm。

60 所謂剪標品,多是指有小瑕疵的原廠正品,廠商以較低價格賣出,但於衣物上的標籤會剪上 一刀或一洞,以與一般正品有所區別。

雙方各說各話,因為並沒有一個具有公信力的驗貨管道可以證明橘子媽媽

第二項 利用不實評價詐欺取財得利

於此介紹典型網路拍賣詐欺的案例,犯罪手法相當清楚簡單,即以低 於市面價格的商品吸引買家,其中多如筆記型電腦、數位相機等高價位商 品,於買家結標匯款之後,便失去聯絡,例如Yahoo!奇摩拍賣帳號為

「x6684s」的這個賣家,最初其為已累積了數十個正面評價(多為買家身 份)的拍賣網站使用者,之後開始刊登低於市價數位相機吸引買家,每筆 結標價格為一兩萬元不等,並且可能使用多重帳號或是盜用他人帳號給予 自己數位相機交易成功的優良評價,讓網友以為已經有成功交易存在而鬆 懈警戒心結標匯款,之後便出現了一連串的負評,因為已匯款的網友發現 此賣家音訊全無,當然也並未收到任何數位相機商品:

x6684s 於 2004 年 1 月開始出現數位相機交易成功優良評價:

圖3-1 詐欺帳號優良評價頁面

之後x6684s 開始有連續 25 個負面評價指稱此賣家收了錢後消失無蹤:

圖3-2 詐欺帳號極差評價頁面

以筆者所見和所蒐集的案例,遭到此種詐欺手法而受財產損害的拍賣網站買 家不在少數,目前處理方式多為受害者自行去警局報案或備案,或是互相聯絡組 成自救會,但對於之後是否能順利要回受騙金額則不得而知。而身為拍賣網站服 務提供業者,Yahoo!奇摩拍賣網站對於目前此種層出不窮的詐欺事件,其處理 的制度和流程包括64:提供一詐欺檢舉信箱受理詐欺檢舉,詐欺處理小組接獲 檢舉後,會確認該名賣家是否具有詐欺嫌疑,並調查詐欺賣家是否有其他 多重帳號,嫌疑重大時,將會對所有帳號一併停權,以防更多會員上當;

而因涉嫌詐欺被停權的帳號,防詐小組會於每個工作日公告黑名單,同時 該帳號的評價等相關頁面上會出現警示語,提醒尚未匯款的買家勿上當。

最後並提供一「買家/賣家保障方案」,讓受害者申請補償。

64 Yahoo!奇摩拍賣如何處理詐欺檢舉? http://tw.help.yahoo.com/auct/safety/antifraud.html , 2006/7/4 造訪。

由此制度觀之,許多涉及詐欺的帳號應會在受害者的檢舉下而被

http://tw.help.yahoo.com/auct/policy/protection.html ,2006/7/4 造訪。網頁內容資料可參見附錄八。

且有許多條件限制,例如排除了現金交易、當面交易或預購款等類型的交 易糾紛,另外在申請文件方面,賣家須向警方報案而持報案三聯單,買家 若是商品不符的情形下則需有鑑定書等等,時間上的限制則為商品結標後 30 日內提出詐欺檢舉,Yahoo!奇摩拍賣網站於受理調查後再處理後續的 補償申請。對於拍賣網站受到詐欺的使用者有諸多賠償限制,補償金額也 相當有限。

第三項 會員帳號資料之冒用問題

對於會員帳號的管理問題,筆者於論文第二章第二節中已介紹了拍賣 網站會員的註冊流程,只要有一有效的手機門號與信用卡卡號,便可迅速 的取得一個拍賣帳號,而有心人士甚至詐騙集團,對於拍賣網站網路交易 詐欺犯案的準備,便是先取得拍賣網站會員帳號,而由於會員公開評價制 度的建立,理所當然使用高評價的帳號可降低受害者心防,讓詐騙更為順 利。因此,可能有多重帳號的產生,即同一人或一集團申請數個帳號,互 相交易並給予良好評價,以累積某個特定帳號的正面評價,就如同上述數 位相機詐欺案例中的最初三個正面評價,便很有可能是多重帳號的傑作。

另外有可能的一種情形便是會員帳號被盜用來作為犯罪工具,盜用的 手法也許是會員帳號密碼被側錄或破解等等,此時該網路犯罪首先便涉及 了電腦犯罪,例如無故取得或變更他人電磁紀錄66,或是偽造私文書罪67, 以及涉及與隱私權相關的「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68等等。但筆者認

66 我國刑法第 358 條:「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 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359 條:「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 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67 我國刑法第 210 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20 條:「在紙上或物品上之文字、符號、圖畫、照像,依習慣或特約,足以為表示其用意之 證明者,關於本章及本章以外各罪,以文書論。錄音、錄影或電磁紀錄,藉機器或電腦之處理所 顯示之聲音、影像或符號,足以為表示其用意之證明者,亦同。」

68 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4 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而

為此種方式其實機率會比多重帳號小很多,因為只要該被盜用帳號的主 人,本身仍有在定期上線使用拍賣網站,就絕對不難發現自己的帳號正在 從事自己所不知道的交易,畢竟刊登商品、結標商品等等都會在會員的功 能網頁中顯示,因而筆者認為只有在該帳號主人長久不使用該帳號的情形 下,才會輕易被盜用來行使詐騙。

除此之外,還有一種手法為「租用帳號」或「買賣帳號」,拍賣網站 上一些交易評價良好的會員們便曾收到不明人士以一些藉口,例如自身無 信用卡手機但又很想購買某樣拍賣網站商品等等,而要求租借帳號,甚至 轉賣高評價帳號,若會員因一時貪圖小利而出賣自己信用良好的帳號,便 極有可能成了詐騙集團的幫兇而不自覺。

第四項 妨害名譽--呂老師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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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例發生於2003 年底,是從兩個 Yahoo!奇摩拍賣會員之間的一 般物品狀況認知差異的交易糾紛,最後演變成雙方互告詐欺、毀謗、妨害 名譽等罪嫌的刑事糾紛,買賣雙方現實雙方的職業均為老師,目前於拍賣 網站也都是各達數百個良好評價的會員,卻因此項網路拍賣糾紛而興訟。

此案例起因是一拍賣網站會員(帳號sisiring)於拍賣網站上販售一套 吊牌已拆的衣服,商品說明為全新未穿,而另一會員(帳號nuunuu0915,

即網友所稱之呂老師)於結標匯款收到商品後,認為衣服有起毛球並非全 新,而給予賣方sisiring 一個普通評價,賣方 sisiring 收到評價後希望以退 款退貨的方式處理,但呂老師以沒時間去郵局為由拒絕將商品寄回,於是 賣方sisiring 希望以退款一半的處理方式作為補償,於是在收到呂老師給的 金融帳戶帳號後退還了結標金額一半的款項,並希望呂老師能於收到退款 後更改該普通評價,但呂老師卻以其並不想收到退款、衣服真的很舊等等 為由來回應,並且在評價頁面或是以電子郵件的方式,向賣方sisiring 表明

對於個人資料檔案為非法輸出、干擾、變更、刪除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妨害個人資料檔案之正確,

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69 資料來源:整理台大「批踢踢實業坊」之「e-shopping」看版精華區「呂老師事件」之電子佈 告欄文章;並以信件聯絡賣方sisiring 詢問案情後續發展。

自己有律師執照或家族企業有數家律師事務所等等讓賣方sisiring 覺得受 到威嚇的言論,於是賣方sisiring 希望能求助於其他網友,便於台灣大學的 電子佈告欄「批踢踢實業坊」之「e-shopping」看版發表糾紛經過,得到許 多網友熱烈回應與支持,也有連署活動欲向Yahoo!奇摩拍賣網站檢舉呂 老師一些違反拍賣規定的行為,但卻有部分網友出現反應較激烈的言論,

甚至到呂老師自己所架設之網站留言版謾罵,因此於2004 年 3 月至 4 月 間,呂老師寄律師函至會員sisiring 的租處與過去就讀之大學,要求校方處 分等等,之後並控告會員sisiring 詐欺、妨害名譽,而會員 sisiring 亦委託 律師正式向呂老師提出毀謗、妨害名譽之訴,雙方自此正式進入互控的司 法程序。

此案目前仍無判決結果,呂老師已被檢察官起訴,而賣方sisiring 最 初為不起訴處分,但呂老師仍委請律師聲請再議而發回調查,故原本只是 一件金額極低(結標金額台幣三百元)的交易糾紛,卻演變成讓雙方心力 交瘁、佔用司法資源的刑事訴訟,而整個事件過程中,Yahoo!奇摩拍賣 網站仍一貫秉持其於服務條款中所明定的中立立場之角色,不介入會員之

此案目前仍無判決結果,呂老師已被檢察官起訴,而賣方sisiring 最 初為不起訴處分,但呂老師仍委請律師聲請再議而發回調查,故原本只是 一件金額極低(結標金額台幣三百元)的交易糾紛,卻演變成讓雙方心力 交瘁、佔用司法資源的刑事訴訟,而整個事件過程中,Yahoo!奇摩拍賣 網站仍一貫秉持其於服務條款中所明定的中立立場之角色,不介入會員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