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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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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當民族與民族間的法律、習俗、品格以及生活習慣彼此呼應,世上再無勝過於此的情誼。」

──埃德蒙.柏克(WS9:247)1

第一節 前言

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西方學界開始省思應當如何避免國際間永無止境的戰爭,因 此國際關係研究終於從政治學領域中被獨立出來,成為一門專業的學科(Brown﹐2002;

2015;2018)。一百年的時間過去了,隨著人類科技的蓬勃發展,國與國之間的互動日 益頻繁、也愈趨複雜。為了回應政治現實問題的政治理論自然也不斷發展與改造。

Edward Carr 自 1939 年出版《兩次世界大戰之間的國際關係 1919-1939》(The Twenty Years' Crisis, 1919-1939: An 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以下簡稱

《二十年危機》)後,相關的討論也隨之而來。Carr 首開將國際政治思想分類之濫觴,

他認為,綜觀國際政治的發展歷史可以發現現實主義(realism)和烏托邦主義(utopianism)

此二思想各自在歷史的舞台中占據了相當重要的位置(Carr﹐1948);在此之後,Martin Wight 則是認為這種二分法過於粗略因而提出三分法,在現實主義與革命主義(revolu-tionism)的兩極之中拉出了理性主義(rationalism)一條新路徑作為一種中道的思想傳 統。此後,研究理性主義的學者逐漸形成一個特殊的學術社群,有人將之稱為「英國學 派」(the English school)。然而英國學派內部並非鐵板一塊,其內部亦有諸多歧見,甚 至有人主張「英國學派」根本不存在(Linklater and Suganami﹐2006)。這場學者們自我 認同或命名上的爭論無論結果為何,我們依舊可以在此之中清晰辨識出兩種路線之爭:

多元主義(pluralism)和團合主義(solidarism)。兩者關注的重點不盡相同,故彼此多有 論戰。學者梁文韜便試圖闡述此二流派的論點,並以「人道干預」作為引子來比較異同。

他指出:

1 柏克全集(The Writing and Speech of Edmund Burke)共九冊,本文皆以 WS 代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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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道干預議題被認為牽涉秩序與正義的對立、主權跟人權的衝突,以致權 力、法律和道德之間的不協調,試圖在現實主義與革命主義之間找出中間 路線的理性主義者更是充分體驗到其中的理論張力。(梁文韜﹐2012:17)

這種衝突感追根究柢必然得回到西伐利亞體系(Westphalia system)對國際關係、乃至 於國際政治理論帶來的影響。多元主義和團合主義的爭論既然是主權與人權的矛盾,那 麼也可說是對西伐利亞體系的挑戰,意即,它們的核心爭點或可精簡為:國際政治的主 體究竟是主權國家還是個人2

在這場辯論中,有一道復古的聲音始終被埋沒,鮮少有人提及這位思想家。埃德蒙.

柏克(Edmund Burke﹐1729-1797)身為一名兼具思想性與政治實踐的人物,其一生中 幾場重要的代表性「戰役」都與國際情勢有莫大關聯。作為第一代大英帝國的國會議員,

他先後就美洲、愛爾蘭、印度、法國大革命發表多次留芳後世的演說;再者,帝國這種 政治形式並未從歷史中褪去太久。直到1997 年大英帝國移交香港主權為止,帝國才在 形式上退出國際政治舞台。然而帝國的遺緒尚存,有些國家甚至想扮演帝國的角色、挑 戰西伐利亞體制。因此在帝國的脈絡底下探討國際政治理論亦有其必要,而柏克正好就 是橋接兩者的不二人選。在國際政治理論的三分法脈絡光譜之下,Wight 如此形容柏克:

「堅毅地行軍在理性主義的道路上,雖然其行蹤飄忽不定。」(Wight﹐1992)。或許正 是這種「飄忽不定」使得有些學者主張柏克難以歸類在任何一種傳統之中(Boucher﹐

1998; Welsh﹐1995)。柏克的思想該如何定位容筆者留至正文處理,不過即便暫且擱置 此一爭論,這都意味著柏克思想的複雜性能帶給國際政治理論不同的洞見。

2 Chris Brown(2015)認為團合主義和多元主義的核心差異在於「價值」、「善」(good)等觀念的認知不 同。前者主張國際社會存在普世價值和共同善,後者則反對此立場,主張國際社會存在著不同的善觀。

不過Brown 也提到團合主義者的終極關懷是個人而非國家,故筆者認為將核心爭點聚焦在主體層次可能 更為精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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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學界過去處理柏克的國際政治議題時,不外乎從兩個面向去談。一是從他 的《論弒君的和平》(Letters on a Regicide Peace)來建構柏克對於歐洲共同體的想像(如 Welsh﹐1995;Fidler& Welsh﹐1999);二是從柏克對 Hastings 的彈劾案及對東印度公司 的批判切入,以說明柏克的普世性關懷和萬民法的應用(Pitts,2018)。然而前人的研究 似乎都不約而同的將歐洲社會與歐洲以外的社會割裂處理,並沒有放在同個平台比較。

換句話說,國際社會的範疇只包含了歐洲地區,非歐洲地區(如印度)因為沒有共同的 價值基礎、宗教信仰,自始被排除在外,但又由於柏克在某種程度上具有普世主義的色 彩,因此萬民法(或自然法)的力量共同約束了歐洲與非歐洲。這種「以歐洲共同體為 中心、再以萬民法填補空白」的同心圓詮釋在一定程度上或許與柏克的國際政治思想有 所衝突。同心圓的圖像暗示著歐洲與非歐洲並不在同一個基準點上。同心圓的核心是以 各個歐洲國家所構成的國際社會,外圍則是回歸以人為本的最終關懷,說明非歐洲地區 的住民也不應受到非人道對待。這種理論架構並未能將柏克所參與的國際政治事件融貫 為一套國際政治理論,只能看作是柏克對不同事件的不同評論。

筆者認為柏克無論是在審視歐洲或非歐洲的議題時,皆緊扣著其一貫的保守主義思 想精隨,意即從各地區的傳統與文化作為著眼點,思索英國社會與該社會互動下,兩者 會產生怎樣的火花與影響。因此若欲建構一套柏克式的國際政治理論,「社會」的觀念 極為重要,而所謂的「國際社會」(international society)也應當以「諸民族間的社會」

(inter-national society)來理解,或許更能理解柏克的國際政治思想,此種理解在帝國 統治下尤為重要。

回到當代的多元主義和團合主義論戰,本文將試圖借用柏克的思想資源來闡述「社 會」此一概念應當從主權國家與個人的光譜兩極中被拉出來獨立看待。對柏克來說,社 會是孕育個人的載體、賦予國家性格的有機體,它是先於此二者的存在。換句話說,主 權還是人權都是在「社會」此一實體得以存在、穩健茁壯的前提下才具有意義。

的人可說是屈指可數。Wight(1992)界定了現實主義、理性主義、革命主義三大傳統,

雖然他稱柏克的思想有點難以捉摸,但仍認為將其納進了理性主義是毫無疑慮的。在人 共存與不干預惟有在共享這些前提下才可能實現」(Brown﹐2002:34-35)。這種見解亦能參照Bull(2012)

與Welsh(1995)所謂之「中世紀主義」(medievalism),尤其 Bull 在晚年更加注重了歐洲這種建立在共 同文化背景之上的團合面向。此二人之觀點下文將繼續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