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前言
跨國婚姻反映了全球化,同時也是全球化的結果,既是文化整合的象徵,也 是文化衝突的戰場。亞洲是跨國婚姻比例最穩定上升的地區,而台灣的跨國婚姻 比率則在亞洲居冠(Jones, 2011)。
二十世紀後半葉,亞洲快速地邁向全球化發展,居民亦捲入國際遷移的浪潮,
在一批批台灣優秀人才移民至歐美各國的同時,在台灣鄉下相對落後的邊陲地區,
卻也產生一種另一類的移民現象,即是新移民女性的出現(顏朱吟,2009)。在 1970 年代末期至 1980 年初期,台灣地區因為國際分工、本土女性教育程度提昇 以及受到婚姻斜坡觀念(marriage gradient)之影響,因此在婚姻仲介積極的介入下,
產生東南亞女性透過婚姻管道,開始出現在台灣(王宏仁、張書銘,2003;蕭昭 娟,2000)。故,台灣新移民家庭的形成,是一種女性在國際間的移動現象。此 移動現象有其背後的社會結構因素與脈絡─全球資本主義與父權主義的結盟;性 別、階級、族群、年齡上的多重宰製(邱琡雯,2003)。因此,新移民家庭的組 成,尤其促成新移民家庭組成的新移民婦女,勢必會面臨資本主義與父權主義結 構之約束,同時面對性別、階級、族群、年齡因素影響的社會適應問題。
為能積極的維護新移民女性的權益,以及提昇其生活適應能力,於 1999 年 內政部首先訂定「外籍新娘生活適應輔導實施計畫」,並開始補助地方政府及民 間團體辦理「外籍新娘生活適應輔導班」,協助外籍配偶之生活適應及語文訓練,
輔導融入我國的生活為目標。然而,跨國婚姻所組成的新移民家庭所面臨的問題 與需求涉及多元層面,必須經由跨部會的整合與分工。於是自 2002 年起,內政 部全面啟動外籍與大陸之整體照顧輔導機制,並且陸續訂定「外籍與大陸配偶照 顧輔導措施」、「婚姻媒合定型化契約範本」,以及規劃成立「入出國及移民署」。 另外,行政院游錫堃院長於 2003 年 2 月 21 日所召開的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 會第 16 次委員會議時明確裁示:「目前我國的外籍新娘及大陸新娘已達 23 萬餘 人,對於這些來到這裡,也擔負著照顧養育我們下一代的女性,政府對於她們個 人或家庭的基本權益及需求,應視為一項重要的政策來加以面對,同時應提出具 體的措施,並編列預算來執行。」(內政部,2003a)。該項裁示不僅成為內政部 彙整訂定「外籍與大陸配偶照顧輔導政策及實施方案」的依據,也是各相關機關 逐年爭取擴編預算的憑藉。
為使「外籍與大陸配偶照顧輔導措施」更為周延完善,內政部將原訂之 6 大 重點工作(39 項具體措施),經 2003 年 6 月 23 日及 10 月 16 日 2 次修正增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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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大重點工作,內容包括生活適應輔導、醫療優生保健、保障就業權益、提昇教 育文化、協助子女教養、人身安全保護、健全法令制度、落實觀念宣導等(邱汝 娜、林維言,2004)。「外籍與大陸配偶照顧輔導措施」背後主要的政治理念是,
一、符合人權理念,提升國家形象;二、維持家庭功能,促進社會安定;三、厚 植人力資源,強化國家競爭力。政策的目標是,一、協助輔導外籍與大陸配偶早 日融入我國生活環境,與國人共組美滿家庭,避免因適應不良而衍生各種家庭與 社會問題;二、以共創多元文化社會價值為精神,整合政府及社會資源,建構多 元照顧輔導措施,平等對待外籍與大陸配偶,落實保障其權益與需求(內政部,
2003b)。基本上,從 2003 年開始各部會在推動新移民家庭(外籍配偶)的相關 服務,主要是依據此措施,並且每年會進行檢討及修訂。由於,外籍配偶中以東 南亞籍為多數,並且無論是外籍或是大陸配偶多數為女性。因此,本研究對象是 以東南亞與大陸之女性配偶為主。
追求個人的幸福感是個體存在的意義,並且透過個人的意志,是具有創造幸 福的能力(鄔昆如,1994)。在加上社會福利服務最大的使命與宗旨是在提昇個 人的福祉、幸福感,以及在五○年代馬斯洛人本心理學家積極倡導從人類基本需 要的滿足和潛能的實現觀點出發,來解釋健康的人生,成功的推動了積極心理學。
故,Martin Seligman 於 1998 年首先在美國心理協會中提出積極心理學(positive psychology) 的 概 念 ; 並 與 Csikszentmihalyi 共 同 建 構 出 積 極 心 理 學 (positive psychology)之概念範疇(Seligman & Csikszentmihalyi, 2000)。其主要有三個範疇:
一、積極的經驗(positive experience),如快樂、幸福感等;二、積極的特質(positive trait),如自我決定(self-determination)、智慧(wisdom)、創造力(creativity)、美德 (virtues)等;三、積極的環境(positive community),如社會關係(social relationship)、
文 化 規 範 (culture norms) 、 家 庭 影 響 潛 能 的 發 展 (effects of family on the development of talent)等。換言之,以積極心理學的角度來探討目前各人口群的生 活現況,已經成為重要的研究趨勢,期能以更積極正向的觀點,來引導對生活的 認識與追求。在此情況下本研究在瞭解高雄市外籍及大陸配偶的生活現況之時,
亦將以積極心理學之重要概念──幸福感,進一步的探討高雄市外籍及大陸配偶 所感受到幸福感之內涵,以做為高雄市相關單位提昇高雄市外籍及大陸配偶幸福 感之參考。本研究所謂的幸福感是以 Ryff & Singer (1998)提出「心理幸福感」
(psychological well-being,簡稱 PWB),其包括了自主(autonomy)、環境駕馭 (environmental mastery)、個人成長(personal growth)、積極的人際關係(posi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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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ions with others)、生活目的(purpose in life)及自我接受(self-acceptance)等六個 面向。
根據上述,本研究之目的有:
一、瞭解高雄市外籍及大陸配偶之生活現況,以作為擬訂相關服務政策之參考。
瞭解高雄市外籍及大陸配偶對感受到目前社會環境對他們友善性之程度,作 為修訂外籍與大陸配偶照顧輔導措施,以強化外籍及大陸配偶生活環境的友 善性。
二、瞭解高雄市外籍及大陸配偶對幸福感之想法,以及影響高雄市外籍及大陸配 偶幸福感之相關因素,作為提昇高雄市外籍及大陸配偶幸福感之主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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