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新移民家庭的生活挑戰與需求
第二節 新移民家庭的生活挑戰與需求
台灣多數的新移民家庭之跨國婚姻涉及種族與文化差異權力階級的不對等,
於是衍生出來的種種婚姻與家庭問題是較一般婚姻複雜。Romano(1997)指出跨文 化常見的潛在問題,包括了生活價值觀的衝突、生活習慣的差異、語言與溝通的 障礙、對壓力及衝突的因應及民族優越感等。以下分別陳述新移民家庭的生活挑 戰與可能之需求。
一、新移民家庭的生活挑戰
(一)婚姻生活
跨國婚姻首先要面臨的挑戰是男女雙方生活習慣不同與文化觀點的差異,以 及如何處理存在雙方之間的差異。其中,婚姻價值觀的差異與對婚姻態度的歧異,
一直以來是多數的新移民家庭夫妻必須去調適。不少台灣郎抱持與外籍媳婦是為 了生養後代、照顧老弱傷殘、增加家庭勞動力;而新移民女性遠嫁台灣是為了改 善娘家經濟、遠離原有貧窮生活,期待(葉肅科,2004)。可是,當彼此在現實 的婚姻生活中發現未必與夢想相符之後,必須透過雙方彼此的溝通與調適找到平 衡點。只是,在溝通的過程中,又牽涉到語言溝通的障礙。就國際移民者來說,
語言的不通順,會造成人際互動的侷限。多數的新移民家庭,通常會遇到不同的 語言溝通的障礙,如果雙方未能耐心、學習心或努力溝通,小小的摩擦或誤會就 可變成鴻溝,讓彼此陷入困境(葉肅科,2004)。所以,當語言無法成為溝通的 橋樑時,就容易成為跨國婚姻的衝突來源。蕭昭娟(2000)針對彰化縣社頭鄉多 數的外籍配偶的研究中即指出,剛嫁來台灣的外籍配偶,因聽不懂也不會說國語 或閩南語,而無法跟先生做有效的溝通,導致許多婚姻問題甚至婚姻破裂。為能 解決語言溝通障礙,除了夫家必須積極鼓勵外籍配偶參與識字班之外,本國籍配 偶必須扮演一位語言老師,多與太太多聊天互動,並且接受夫妻雙方雞同鴨講之 窘境是必經的調適過程。
然而,值得討論的是,在新移民家庭中外籍女性配偶是單方面被要求負起學 好移入國家語言的責任,但是丈夫卻缺乏學習外籍配偶的國家語言。這就是一種 父權思維的展現,也因此外籍配偶語言的學習,就常成為台灣夫家對外籍配偶接 納的評估指標,語言學習的快慢也會影響台灣夫家對外籍配偶的觀感,進而影響 外籍配偶的婚姻關係(鄭雅雯,2000)。所以,外籍配偶一方面因夫妻之間婚姻 情感薄弱,另一方面必須滿足夫家期待,生活的壓力隨之而來,並且常因為害怕 觸犯禁忌或行為不當,而產生焦慮、敏感或心理不適的感覺。但是,通常外籍女
9
性配偶基於現實的考量,大部分會選擇隱忍下來,或是想辦法調適,留在台灣生 存。不過,為增進新移民家庭夫妻的正向婚姻關係互動,台灣郎是必須克服國籍 情結與偏見、放棄父權主義的思維,來同理外籍配偶之處境、支援外籍配偶的適 應過程。
除夫妻情感與溝通外,多數的新移民家庭在婚姻生活中還會面臨的一個挑戰,
即是經濟壓力。邱方晞指出(2003),迎娶新移民女性的男性多數為中低社會階 級,經濟狀況通常並不寬裕;一旦,外籍配偶來台之後發現夫家沒有想像中的生 活優渥,甚至負債累累,或是丈夫擁有不良嗜好,例如賭博、酗酒、工作不穩定、
對家庭無責任感時,為了眼前的生活,更為了改善原生家庭的經濟時,新移民女 性可能會急於找工作賺錢,但這樣的舉動有時會影響夫妻之間的感情。另外,根 據游美貴(2009)的研究指出,超過五成的受訪者表示經濟不足(含不穩及困乏),
並夫妻之間的溝通問題主要是因為經濟;並且教養子女的首要困擾仍為經濟負擔。
所以,如同潘淑滿(2003)所言,在沒有感情或信任基礎的婚姻關係中,兩性關 係很容易被窄化到物質基礎,在日常生活互動過程中會以「錢」的放大鏡,來論 斷對方功能與價值。
有人認為跨國婚姻是種剝削,而虐待的例子確實存在,但研究指出跨國婚姻 通常維持較久,外籍女性也常在夫家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總體觀之,縱使背景、
年紀和教育差異大於一般配偶,那似乎不會影響婚姻維持的時間;或許是因為跨 國婚姻的人在婚姻上的投資較多,也或許是因為年輕又貧窮的妻子發現自己很難 逃離婚姻,故婚姻維持時間較一般配偶來得長久(The Economist, 2011)。
所以,初到移民國,移民女性必須重新學習,從做家事到照顧配偶與小孩,
在重新學習過程中,其喪失他人對其身為妻子角色的尊敬。一旦其在身體上與經 濟上是仰賴配偶的,則其身為妻子與個人的地位通常不受重視,所以移民女性得 在一個文化迥異的國度裡,為個人的自我價值與自尊而努力。而族群、種族、語 言與身為人妻、母親與勞工的角色使移民女性在移民國成為高危險群。她們的學 歷低、不具備職業技能,且通常未能說流利的移民國語言,再者,有時甚至得賺 錢以支持其家庭(Witterood & Robertson, 1991)。因此,移民女性在面臨生涯中的 挑戰,大多採取下列策略予以克服:(1)正面的態度;(2)解決移民限制的變通手 法;(3)組織支持協助系統,如社福機構、教會與志工團體的協助;(4)提升語言 能力;(5)家人的協助;(6) 來自母國家社群網絡的協助(Kawkami, 2009 ; Shih, 2005 ; Witterood & Robertson, 1991)。
10
(二)子女教養
多數的女性嫁入台灣,看似為了改善娘家的經濟生活,但對台灣而言,多數 的外籍配偶是不同面向的意義與功能,而人類生物生殖的再生產是其中一項(邱 琡雯,2003)。因此,多數外籍配偶來台約半年至一年時間便很快懷孕生子(莫 藜藜、賴珮玲,2004)。在游美貴(2009)針對大陸及外籍配偶生活處遇及權益 之研究中發現,有九成二的多數的外籍女性配偶與本國籍配偶是有生育子女,生 育時間以婚後一年多最多,其次為不到半年。這現象對於正處於異國生活調適的 外籍配偶,以及正在謀合的異國婚姻之夫妻而言,教養子女相較之下就成為困難 且需要協助的家庭任務;並且外籍配偶必須同時面對文化適應與子女教養的課 題。
在歐美,外籍女性配偶之生育率高於一般女性,然在亞洲也並非全是如此。
在南韓,外籍女性配偶僅生一點○八個小孩,比一般南韓婦女的一點七九個還少。
這項發現十分意外且令人困惑,原因之一可能是南韓的男性配偶年紀較長;另一 個原因是在南韓,60%的外籍女性配偶來自同樣出生率都低的大陸,再者,可能 的原因是家庭貧窮。當夫妻雙方因為貧窮須工作時則無法支付子女之養育費用,
一旦有了子女,在南韓部分越南籍外配則會將子女送回越南數年,由當地的外祖 父母照顧,因為當地的學費較便宜(The Economist, 2011)。再者,移民女性常會 面臨親子教養問題,其親少年子女對於移民國的涵化程度通常甚於其母親,這些 移民女性不僅得處理代溝亦得處理涵化的差距 (Naidoo, 1987 ; Witterood &
Robertson, 1991)。
Hyman & Dussault (2000)針對外籍懷孕議題進行研究時發現,文化改觀對女 性移民的負面影響,會使她們出現不健康行為以及不同型態的文化適應壓力,而 導致她們生出體重過輕的嬰兒。到高雄長庚醫院就診的多數的外籍配偶產婦而言,
其生出的嬰兒多半有體重過輕(嬰兒體重比本地配偶所生出的嬰兒輕一百公克)、
早產機率也比本地配偶多10%(楊艾俐,2003)。在許雅惠(2004)所進行的多 數的外籍配偶家庭兒童生活狀況之研究,就兒童發展遲緩情形而言,受訪者表示
「曾經醫生評估確定」為發展遲緩的兒童比例,高達一成七,高於全國性調查的 兒童發展遲緩平均值。不過,在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委託中華民國發展遲緩兒童早 期療育協會,針對南投縣十三鄉鎮外籍配偶之未滿六歲子女進行「身心障礙篩檢 活動」,結果發展遲緩兒童比率為5%,並未高於當地之兒童。但是「語言遲緩」
之比率卻明顯較高(內政部兒童局,2004)。
11
隨著外籍配偶子女陸續上了小學,關於其學習之相關議題也已成為社會關注 之焦點,其中又以語言表達最受關注。鍾鳳嬌、王國川、陳永朗(2006),將多 數的外籍與本國籍配偶國小學童子女進行配對研究,研究結果發現外籍配偶子女 較本國籍配偶在語言方面有顯著落後情形。根據王秀紅、楊詠梅(2002)研究指 出,東南亞外籍配偶子女所使用的字詞明顯較同年齡兒童少、語言中缺乏複雜性、
較少主動開口講話,平時也較少玩文字性遊戲,間接使其語言表達和學習較慢。
楊淑朱等人(2004)的研究結果顯示,雲林縣外籍配偶在校學業成就以語言領域 表現最差。另外,林璣萍(2003)、陳永朗(2005)透過本籍與外籍學童子女的 配對設計,結果發現外籍配偶學童子女的語言能力表現是明顯的低於本籍學童。
不過根據陳湘琪(2004)的研究,當控制了家庭社經地位、性別、地域等變項時,
外籍配偶學童子女在語言表達能力與本籍者並沒有明顯的差異。然而,基本上外 籍配偶家庭多數為低社經,並且是居住在弱勢社區當中。
至於在學習適應方面,吳芝儀與劉秀燕(2004)指出,外籍配偶子女因受到 父母社經地位較低、家庭成員溝通困難等因素之影響,致使行為表現上較為負面。
蔡榮貴等人(2004)研究發現,就讀國小一至三年級的外籍配偶子女學習適應約 二成五有適應欠佳的情形,主要問題是語言表達能力欠佳、容易分心、國語聽書 讀寫與數理理解能力差。根據鄧秀珍等人(2004)針對外籍與本籍配偶子女生活
蔡榮貴等人(2004)研究發現,就讀國小一至三年級的外籍配偶子女學習適應約 二成五有適應欠佳的情形,主要問題是語言表達能力欠佳、容易分心、國語聽書 讀寫與數理理解能力差。根據鄧秀珍等人(2004)針對外籍與本籍配偶子女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