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問卷分析
第二節 研究樣本的環境友善性
在本研究對環境友善性的測量是分成移民政策(6 題)、就業環境(5 題)、
工作環境(6 題)、醫療環境(6 題)、社會生活環境(6 題)、子女學校環境(4 題)、家庭與婚姻(9 題)七個層面,共 42 題問項,並以分數 7、6、5、4、3、
2、1 分別表示完全同意、同意、有點同意、沒意見、有點不同意、不同意、完 全不同意,得分越高表示環境友善性程度越佳。研究結果發現,在 42 題問項中 有 21 題問項是超過七成的研究樣本表示有點同意、同意、完全同意此狀況,其 中又以“我覺得同學會願意與我的子女交朋友”最高(87.6%),其次是“我覺得我 的子女與學校老師的互動是良好的”(87.0%),再其次是“學校可以協助我解決 孩子教養上的需要”(86.7%)。比例最低的情形是“我的配偶會學習我母國的語 言”,其次是“當我找工作的時候,雇主不會因我的國籍而有差別待遇”,皆未達 到六成,兩個問項分別落在家庭與婚姻、就業環境層面。
另外,就整體環境友善性情形的七個層面進一步比較,研究樣本在就業環 境、家庭與婚姻的平均數較低(平均數=5.03)、其次是工作環境(平均數=5.14),
可見在研究樣本的環境友善性情形需多關注其就業環境以及家庭婚姻。相對的,
子女學校環境、社區生活環境之友善性較高。整體而言,研究樣本對自己本身 環境友善性是 42 題的感受性問項之平均數為 5.28,是介於有點同意到同意(詳 細資料請見表 4-2-1~4-2-1(續 1)、4-2-2)。
96 我有管道可以得知移民相關資訊 9(2.2) 23(5.7) 18(4.5) 52(12.9) 81(20.0) 164(40.6) 57(14.1) 302(74.7) 政府有提供多種語言版本的資訊,有利
於我獲得資訊 7(1.7) 13(3.2) 16(4.0) 57(14.1) 68(16.8) 178(44.1) 65(16.1) 311(76.9) 我覺得移民面談的過程是友善的 11(2.7) 18(4.5) 28(6.9) 62(15.3) 73(18.1) 161(39.9) 51(12.6) 285(70.5) 我覺得申請準歸化國籍證明,需要取得
基本語言能力是合理的 4(1.0) 9(2.2) 20(5.0) 56(13.9) 74(18.3) 182(45.0) 56(13.8) 312(77.2) 就業環境
我覺得政府的就業輔導措施,對我的求
職是有幫助的 7(1.7) 14(3.5) 32(7.9) 59(14.6) 85(21.0) 144(35.6) 63(15.6) 292(72.2) 我覺得在台灣移民的就業管道是開放的 6(1.5) 14(3.5) 24(5.9) 58(14.4) 70(17.3) 179(44.3) 53(13.1) 302(74.7) 我覺得移民的就業補助可以協助我減輕
經濟負擔(如: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臨時工 作津貼)
11(2.7) 14(3.5) 22(5.1) 68(16.8) 77(19.1) 150(37.1) 62(15.3) 289(71.5) 我在找工作的過程中有相關單位協助
(如:職訓局、就服站) 12(3.0) 24(5.9) 34(8.4) 74(18.3) 67(16.6) 148(36.6) 45(11.1) 260(64.3) 當我找工作的時候,雇主不會因我的國
籍而有差別待遇 21(5.2) 43(10.6) 43(10.6) 67(16.6) 81(20.0) 106(26.2) 43(10.6) 230(56.9) 工作環境
我覺得工作場所的同事對我是友善的 6(2.2) 10(3.6) 20(7.2) 34(12.3) 38(13.7) 130(46.9) 39(14.1) 207(74.7) 我覺得我的雇主不會因為我的國籍有不
合理的要求 4(1.4) 18(6.5) 21(7.6) 36(13.0) 51(18.4) 110(39.7) 37(13.4) 198(71.5) 我在工作上遇到困難,有人可以協助我 4(1.4) 9(3.2) 12(4.3) 28(10.1) 64(23.1) 124(44.8) 36(13.0) 224(80.9) 10 我的雇主會幫我投保相關保險(如:勞保) 10(3.6) 20(7.2) 17(6.1) 34(12.3) 39(14.1) 111(40.1) 46(16.6) 194(70.8) 我覺得工作時數符合我的期待 2(0.7) 17(6.1) 32(11.6) 40(14.4) 55(19.9) 92(33.2) 39(14.1) 186(67.2) 我覺得工作薪水符合我的期待 2(0.7) 22(7.9) 37(13.4) 40(14.4) 51(18.4) 92(33.2) 33(11.9) 176(63.5) 醫療環境
我覺得政府對移民的醫療補助能滿足我
的需求 3(0.7) 24(5.9) 23(5.7) 69(17.1) 81(20.0) 153(37.9) 51(12.6) 285(70.5) 有相關單位可以協助我加入全民健保
(如:公所、雇主) 5(1.2) 10(2.5) 14(3.5) 60(14.9) 62(15.3) 196(48.5) 57(14.1) 315(77.9) 醫療院所的工作人員知道有關移民的就
診相關資源 5(1.2) 17(4.2) 25(6.2) 75(18.6) 93(23.0) 146(36.1) 43(10.6) 282(69.8) 我覺得醫療院所的工作人員對我是友善
的 0(0.0) 9(2.2) 23(5.7) 37(9.2) 91(22.5) 193(47.8) 51(12.6) 335(82.9) 7 醫療院所會有工作人員協助我就診 0(0.0) 5(1.2) 19(4.7) 48(11.9) 76(18.8) 193(47.8) 63(15.6) 332(82.2) 8 政府會為移民提供醫療保健資訊 5(1.2) 11(2.7) 22(5.4) 56(13.9) 82(20.3) 168(41.6) 60(14.9) 310(76.7) (*註 1:工作環境總數 277 人扣除沒有工作者;子女學校環境總數 307 人扣除沒有子女者
*註 2:合併“有點同意”與“同意” 與“完全同意”三個選項之次數、百分比,並且依高低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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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居住的社區居民對我是友善的 6(1.5) 9(2.2) 14(3.5) 54(13.4) 73(18.1) 177(43.8) 71(17.6) 321(79.4) 當我有需要時,可以獲得社區內社福團
體的協助(如:新移民服務中心) 6(1.5) 13(3.2) 16(4.0) 48(11.9) 65(16.1) 181(44.8) 75(18.6) 321(79.4) 當我有需要時,可以獲得社區內政府單
位的協助(如:警察局、公所) 7(1.7) 11(2.7) 11(2.7) 44(10.9) 89(22.0) 176(43.6) 66(16.3) 331(81.9) 9 社區的交通標示清楚,方便我往來各地 2(0.5) 10(2.5) 11(2.7) 38(9.4) 69(17.1) 205(50.7) 69(17.1) 343(84.9) 4 社區會辦理我適合參加的活動。 7(1.7) 22(5.4) 17(18.8) 76(18.8) 79(19.6) 143(35.4) 60(14.9) 282(69.8) 我覺得社區人士不會歧視移民子女 10(2.5) 20(5.0) 34(8.4) 56(14.6) 70(17.3) 164(40.6) 47(11.6) 281(69.5) 子女學校環境
我覺得我的子女與學校老師的互動是良
好的 1(0.3 5(1.6) 2(0.7) 32(10.4) 51(16.6) 155(50.5) 61(19.9) 267(87.0) 2 老師會尊重不同國籍的家長 2(0.7) 8(2.6) 10(3.3) 27(8.8) 56(18.2) 147(47.9) 57(18.6) 260(84.7) 5 我覺得同學會願意與我的子女交朋友 1(0.3) 3(1.0) 3(1.0) 31(10.1) 48(15.6) 154(50.2) 67(21.8) 269(87.6) 1 學校可以協助我解決孩子教養上的需要 1(0.3) 7(2.3) 6(2.0) 27(8.8) 54(17.6) 155(50.5) 57(18.6) 266(86.7) 3 家庭與婚姻
我的配偶會學習我母國的語言 33(8.2) 47(11.6) 31(7.7) 70(17.3) 76(18.8) 110(27.2) 37(9.2) 226(55.9) 我的家人會協助我學習台灣語言 13(3.2) 26(6.4) 24(5.9) 59(14.6) 67(16.6) 169(41.8) 46(11.4) 282(69.8) 我的家人會尊重母國的文化習俗 14(3.5) 18(4.5) 26(6.4) 68(16.8) 73(18.1) 163(40.3) 42(10.4) 278(68.8) 我的家人會尊重我的意見及想法 12(3.0) 20(5.0) 33(8.2) 59(14.6) 76(18.6) 159(39.4) 45(11.1) 280(69.3) 我覺得我的家人視我為同一家人 9(2.2) 19(4.7) 24(5.9) 61(15.1) 67(16.6) 163(40.3) 61(15.1) 291(72.0) 我的家人會告訴我福利相關的訊息 14(3.5) 26(6.4) 29(7.2) 70(17.3) 76(18.8) 135(33.4) 54(13.4) 265(65.6) 我身上沒有背負著傳宗接代的壓力 13(3.2) 15(3.7) 24(5.9) 64(15.8) 54(13.4) 157(38.9) 77(19.1) 288(71.3) 我的家人支持我與娘家的來往 10(2.5) 16(4.0) 28(6.9) 56(13.9) 54(13.4) 169(41.8) 71(17.6) 294(72.8) 我的家人會鼓勵我結交朋友 16(4.0) 29(7.2) 34(8.4) 59(14.6) 62(15.3) 140(34.7) 64(15.8) 266(65.8) (*註 1:工作環境總數 277 人扣除沒有工作者;子女學校環境總數 307 人扣除沒有子女者
*註 2:合併“有點同意”與“同意” 與“完全同意”三個選項之次數、百分比,並且依高低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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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2-2 環境友善性各層面及整體環境友善性平均數
層面名稱 平均數 標準差 平均數排名
移民政策 5.33 0.97 3
就業環境 5.03 1.17 工作環境 5.14 1.10
醫療環境 5.33 1.00 3
社區生活環境 5.37 1.02 2
子女學校環境 5.70 0.94 1
家庭與婚姻 5.03 1.14 整體環境友善性 5.28 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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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個人基本資料與環境友善性之雙變項分析
(一)移民政策層面
研究結果發現,研究樣本不同的原生國、在台是否接受過正式教育、在台 資格與其移民政策有明顯的差異存在(詳細資料請見表 4-2-3、4-2-4)。
在本研究中發現,外籍配偶感受到移民政策的友善程度明顯的高於大陸籍 配偶。在台灣接受正式教育者其感受到移民政策的友善程度明顯的高於未接受 正式教育者。研究樣本在台資格領有居留證者其感受到移民政策的友善程度明 顯的高於領有台灣身分證者。
由上述可知,研究樣本是外籍配偶、在台灣接受正式教育者、在台資格領 有居留證者感受到自己移民政策的友善性情形較佳。
(二)就業環境層面
研究結果發現,研究樣本不同的原生國、服務區域、來台時間與其就業環 境有明顯的差異存在(詳細資料請見表 4-2-3、4-2-4)。
在本研究中發現,外籍配偶感受到就業環境的友善程度明顯的高於大陸籍 配偶。服務區域為旗山區感受到就業環境的友善程度明顯的高於高雄市、鳳山 區、岡山區。研究樣本來台時間 3 年以內感受到就業環境的友善程度明顯的高 於來台 8~11 年者。
由上述可知,研究樣本是外籍配偶、服務區域為旗山區、來台時間 3 年以 內者感受到自己就業環境的友善性情形較佳。
(三)工作環境層面
研究結果發現,研究樣本不同的原生國、在台資格、是否有專業證照、目 前是否有工作、工作性質、是否滿意目前工作、是否有找過工作的經驗、求職 是否曾遭遇到困難、來台時間、平日生活費主要來源、職業聲望與其工作環境 有明顯的差異存在(詳細資料請見表 4-2-3(續 1)、4-2-4(續 1))。
在本研究中發現,大陸籍配偶感受到工作環境的友善程度明顯的高於外籍 配偶。研究樣本在台資格領有身分證者其感受到工作環境的友善程度明顯的高 於領有台灣居留證者。有領取專業證照感受到工作環境的友善程度明顯的高於 沒有專業證照。目前有工作者感受到工作環境的友善程度明顯的高於目前沒有 工作者。研究樣本工作性質為全職者感受到工作環境的友善程度明顯的高於兼 職者。滿意目前工作者感受到工作環境的友善程度明顯的高於不滿意目前工作 者。研究樣本有找工作的經驗感受到工作環境的友善程度明顯的高於沒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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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經驗者。求職沒有遭遇到困難感受到工作環境的友善程度明顯的高於求職有 遭遇到困難。研究樣本來台時間 8~11 年、12 年以上感受到工作環境的友善程 度明顯的高於來台 3 年以內者。研究樣本平日生活費主要來源為本人工作收入 感受到工作環境的友善程度明顯的高於配偶提供、其他。研究樣本職業聲望 2、
3、4、5 感受到工作環境的友善程度明顯的高於職業聲望 1。
由上述可知,研究樣本是大陸籍配偶、領有身分證、有領取專業證照、目 前有工作者、工作性質為全職者、滿意目前工作者、有找工作的經驗者、求職 沒有遭遇到困難、來台時間 8~11 年、12 年以上、平日生活費來源為本人工作 收入、職業聲望 2、3、4、5 者感受到工作環境的友善性情形較佳。
(四)醫療環境層面
研究結果發現,研究樣本不同的鄉鎮別、原生國、在台是否有專業證照、
目前是否有工作、服務區域與其醫療環境層面有明顯的差異存在(詳細資料請 見表 4-2-3(續 1)、4-2-4(續 1))。
在本研究中發現,研究對象居住在高雄縣者感受到醫療環境友善性明顯的 高於居住在高雄市者。原生國為外籍感受到醫療環境友善性程度明顯的高於大 陸籍。研究樣本在台沒有專業證照者感受到醫療環境友善性明顯的高於在台有 專業證照者。研究樣本目前沒有工作其感受到醫療環境友善性明顯的高於目前 有工作者。服務區為在旗山區感受到醫療環境友善性明顯的高於高雄市者。
由上述可知,研究樣本是居住在高雄縣、原生國是外籍、在台沒有專業證 照者、目前沒有工作者、服務區域為旗山區感受到醫療環境的友善性情形較佳。
(五)社區生活環境層面
研究結果發現,研究樣本不同的原生國與其社區生活環境有明顯的差異存 在(詳細資料請見表 4-2-3(續 2)、4-2-4(續 2))。在本研究中發現,原生國 為外籍感受到社區生活環境友善性明顯的高於大陸籍。由上述可知,研究樣本 原生國是外籍配偶感受到社區生活環境友善性情形較佳。
(六)子女學校環境層面
研究結果發現,研究樣本是否皆受過正式教育、不同的在台資格、在台是 否有駕照、不同工作性質、服務區域、年齡、來台時間、平日生活費主要來源 其子女學校環境有明顯的差異存在(詳細資料請見表 4-2-3(續 2)、4-2-4(續 2))。
在本研究中發現,在台有接受過正式教育者感受到子女學校環境友善性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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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明顯的高於在台沒有接受過正式教育者。在台資格為領取身分證者其感受到 子女學校環境友善性程度明顯的高於在台資格為領取居留證者。研究結果發現,
在台沒有駕照者感受到子女學校環境友善性程度明顯的高於在台有駕照者。工
在台沒有駕照者感受到子女學校環境友善性程度明顯的高於在台有駕照者。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