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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投資金類型、投資動機與管理方式

網路新創團隊於種子階段,資金多數來自于過去工作的儲蓄或者跟家人朋友

借錢,因為公司開發初期資產多屬於來自於團隊知識能力的無形資產(Hsu,

2004),不易評估資產價值並作為抵押使用,尚未有市場交易記錄,事業風險 很高,許多新創公司因為無法取得資金而失敗。雖然事實顯示多數快速成長的 企業是透過保留盈餘及銀行貸款來成長,但根據學者研究,科技公司中只有 25%是如此(Robert Cressy,2006),多數仍需要創投資金。

由於數位經濟時代具有網絡效應(network effect)、不相容性(incompatibility)

及鎖住(lock-in effect)效應,現今是贏者全拿(winner take all)的世代(Shapiro

& Varian,1999;Yang & Ma,2011),網路新創公司需要資金快速成長,取得 市場領導定位,持續地創造競爭優勢,Facebook、Yahoo 和 Google 等網路公司,

由於在創業初期被挹注資金,才能快速成長取得現今市場地位。看中快速成長 機會,願意提供資金給予網路新創公司的投資者,則被稱之為創業投資者。由 於投資未上市公司,創投資金流動率較差,預期報酬主要來自資本利得而不是 股票股利,因此創業投資者主要投資的是在龐大潛在市場中,具有競爭優勢可 以快速成長的新創公司(Robert Cressy,2006)。實務上,依照投資的公司發展 階段,可簡單區分為天使創投跟創業投資,將透過文獻探討比較不同創投業者 之特性,並討論為何銀行不適合作為網路新創公司資金來源。

 

壹、天使創投(Angel Capital)

天使創投是指創業成功有資金,針對新創公司種子階段投資的個人,由於投 資資金皆由由個人出資,規模相對一般創投較小,平均每案第一次投資金約在 100 萬台幣(林之晨,2011),主要針對種子期創業團隊投資。由於沒有外部資 金,無需對其他股東負責,相對于一般創投,可以負擔直到好的機會跟團隊加 入(Paul, Whittam & Wyper,2007),除了財務目標外,天使創投大多是創業 有成的個人兼職投資管理,可能因為對創業團隊的事業發展有興趣而決定投 資,相較於一般創投會有個人的投資動機,也能提供創業團隊創業過程的經驗 並給予協助(Benjamin & Margulis,2000)。

天使創投退出策略(exit strategy)相較一般創投有限,資金規模較小,投資 的產業較特定,投資案源較有限(McGowan & Durkin,2002),由於投資種子 期創業團隊,缺乏可以比較市場風險的數據,也沒有團隊來分析及收集市場資 訊,強調主觀判斷及直覺(Van Osnabrugge & Robinson,2000),相較於一般 創投無法進行分散風險投資(Mason & Stark,2004)。除了市場風險外更重視 代理問題,也就是創業團隊因為私利做出不利於投資人的決策,因此投資後會 涉入日常營運活動,確保公司的決策品質(Van Osnabrugge,1998),評估投資 決策時會較強調創業團隊,對創業團隊的信任與否是投資關鍵(Paul, Whittam

& Johnston,2003)。

在美國天使創投由於投資最早的創業階段,可以最低價格取得多數股權,獲 得高額報酬,平均報酬率是 3 倍,台灣因為法律規定每股面額 10 元,於事業 風險最高階段投資卻無法獲得相對應報酬,導致一般投資人不願意在種子期跟

創建期投資(張育寧,2013)。此外,天使創投投資後會積極參與日常營運,

將有可能造成創業團隊的困擾。天使創投的資金較有限,無法協助企業持續成 長,當要擴大營業規模時,需要另外尋找資金。相對于銀行貸款利率,天使創 投的基金成本很高,平均來說年利率超過 25%(Steven Rogers,2009)。

貳、創業創投(Venture Capital)

創業投資是指由專業經理人團隊操作,協助投資人評估並選擇具有高成長潛 力價值低估之企業,追求高報酬的基金。投資資金來源主要有兩種,一是來自 於企業,稱之為企業創投,二是來自於法人團體,例如機構投資人、商業銀行,

以私募基金的形式操作。由於需聘雇專業經理人來專職管理資金運作,相對於 天使創投管理成本較高,為了提高投資效率,一般不會投資小金額案子,平均 每案第一次投資金額為 3000 萬台幣(林之晨,2011)。企業創投的投資動機主 要是策略考量,為了擴展與開發新產品、顧客與服務(Steven Rogers,2009)。

管理團隊需對投資人負責,確保投資達到預期報酬,因此,對於種子期創業 團隊,公司尚未穩定、市場充滿不確定,事業風險高的創業階段一般不會進行 投資(Gupta & Sapienza,1992),為了降低投資風險,投資團隊會收集市場資 訊,雇用專業公司審查(due diligence),在評估投資案時相較于天使創投,會 投入較多時間跟成本進行查核(Van Osnabrugge,1998),發展管理機制避免代 理問題(Fenn & Liang,1998;Hains, Madill & Riding,2003.)。評估多以財務 報酬為主,不會有情感因素,投資後由於基金有管理成本,不會對創業公司干 涉太多日常營運,而是透過營運活動及財務表現來監督成果(Gompers &

Lerner,2001)。

 

投資團隊一般沒有創業經驗,實證結果顯示創投自身的經驗對投資結果影

響不大(Robert Wiltbank,2005),投資後主要提供創業公司財務咨詢,協助建 立組織行政系統,透過人脈網絡招募專業經理人(Manigart & Sapienza,2000),

同時可運用龐大資金投資多個產業、團隊達到分散風險目的。由於創業投資基 金會擔任新創公司董事會成員,創辦人對公司的部分控制將會受至於外部投資 人,當創辦團隊管理能力不足時就會被創投撤換,創辦團隊享有之財富會因股 權稀釋而降低(Robert Cressy,2006)。創投退出方式有要求新創公司買回手中 股票,公開發行上市將股票賣出,或者是邀請其他創投基金投資下一回合增資。

參、銀行

銀行資金來源是民眾及企業的存款,作為託管單位進行資金運作。資金存放 在銀行而不是為了財務報酬而是確保價值保存,因而銀行在資金管理傾向風險 趨避,避免存戶權益受損,並收到金管機關嚴格監督。雖然一般小型企業主要 的外部融資管道是銀行,作為營運資金使用(Robert Cressy,2006),但網路新 創公司不容易向銀行貸款。因為銀行會要求抵押品、過去營業記錄以及企業的 營運模式。

網路新創公司一般都是創新的商業模式,在種子期跟成長期市場充滿不確定 性,銀行在評估貸款抉擇時,面對資訊不對稱情況,因為缺乏交易記錄,事業 前景資訊不容易取得,對商業模式不熟悉,導致面對兩種風險:第一,逆向選 擇風險,貸款給會接下來會失敗的事業,而沒有貸款給即將成功的公司。第二,

道德危機風險,銀行不容易對貸款公司進行監督,確保不會進行高風險投資。

對銀行來說,承擔新創公司的事業風險並未得到好處,因此,一般銀行只提供

貸款不會做資本投資。若貸款人願意抵押資產,表示對自己很有信心能獲得成 功,並且可以降低道德風險跟逆向選擇的風險(Mason & Stark,2004)。不過,

網路新創公司的資產主要是無形資產如技術專利,不足以作為抵押品進行貸款

(Rober Cressy,2006)。

肆、名詞解釋

以下針對重要名詞定義解釋:

ㄧ、正向回饋:由 Shapiro & Varian 於 1999 年,探討網路經濟規範所提出的概 念,意指當越多消費者使用該產品服務,其價值就會越高

二、不相容性:網路公司採取不同的軟體與程式製造產品,促使與其他競爭對 手的產品跟系統無法相容,以提高顧客轉換成本,增加競爭優勢。

三、鎖住效應:當產品價值隨著購買使用的消費者數量增加而不斷贈加,會因 為轉換成本提高,導致消費者不願意採用其他產品服務,產生鎖住效應

  料。是以,近期創投市場出現新興的投資形態-超級天使(Super Angels),超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級天使指的是資金來源自法人團體,針對種子期創業團隊投資的創投基金,平 均第一次投資金額為 100-3000 萬台幣,有專業管理團隊全職經營,收集市場資 訊並評估新創公司,團隊成員有創業經驗,可將經驗分享給新創團隊(林之晨,

2011)。

實務上,銀行一般不願意提供貸款予網路新創公司,因其對商業模式不熟 悉且市場具有高度不確定性,風險不易評估,近年來國內由於政府政策緣故,

部分銀行有提供小額信用貸款,然根據研究者了解,種子期網路新創團隊較少 申請其貸款,因其該階段獲利模式尚未穩定,消費者需求尚待確認,於撰寫商 業計劃時不易提出較完善的還款方案。

陸、種子期創投業者之特質

根據文獻探討,整理出種子期創投業者特質如下,

ㄧ、創投資金來源於個人財富或法人團體,投資人有創業經驗 二、投資後將會參與日常營運活動並提供經營管理建議

三、投資動機以財務報酬為主,但可能會有個人因素 四、以創業團隊作為投資評估重點

五、以權益投資為主,退出投資方式主要是將股權轉售給下一輪的投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