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創新定義種類及目的
一、創新定義
「創新」一詞的出現,可追溯到 1912 年 Schumpeter 提出創新是資本主義發展 的動力.。創新是將各種生產要素加以組合,創造一種新的生產函數,使各個生產 要素在不同組合下,能創造出更多產出,其創新概念包含:新產品的提出或對一 件原物在性質上作某種改進、新生產方法的提出、新市場的開發、新原料或半製 成品來源的發現及新產業組織的形成(Schumpeter, 1934)。透過生產函數將資源有 效地結合,產生可商業化的新產品或新服務即是創新。Pisano and Teece(2007)指 出即使創新具有不確定性,存有潛在風險,但企業仍會不斷從事創新活動,以從 中獲取足夠利潤,進一步保有競爭優勢,在管理上不論其可能會遇到的問題有多 少,創新對於許多公司而言,仍是不可缺少的活動。
自 Schumpeter 提出創新概念後,以創新為主的研究非常多,也對創新下了定 義,早期研究者如 Tushman and Nadler(1986)強調製造出新產品、服務及製程,
近期研究除了這部分外,強調組織要經由學習增加創新,如 Amabile, Conti, Coon, Lazenby and Herron(1996)強調所有的創新來自於新概念成功推行,企業有新知 識、概念產生是經由學習所產生的,此外 Calantone, Cavusgil and Zhao(2002)也 建議創新和組織學習有關,Tang(2006)進一步將知識視為一經濟活動,定義創 新為發現、學習的過程和技術來源的應用,同時認為競爭會促進創新。所以創新 可說是知識產生、擴散及應用,逐步地增加知識間互動過程(Tödtling, Lehner, &
Kaufmann, 2009)。創新此一生產要素,不只是產生新產品、新技術及新服務,經 由學習更能增加創新能力,發展出更符合市場需求之創新產出。
二、創新種類
科技創新可依其所造成影響可分為躍進式創新及漸進式創新等不同類型,不 同創新類型往往需要不同的潛在知識,其所產生之結果不論是對競爭者或是對客
表 2-2 創新種類
研究論文 創新種類
Tushman and Nadler, 1986
1.產品創新:提供新產品或新服務。
2.製程創新:改變產品製造或服務提供方式。
不論是產品創新或是製程創新對於公司而言是同等重要。
Henderson and Clark, 1990
1.躍進式創新:建立一新的優勢設計,此設計為新的主設計觀 Christensen and Wheelwright, 2009
1.躍進式創新:全新的產品、服務和生產、經銷系統。
2.漸進式創新:改進、提高已存產品、服務和生產、經銷系統。
3.結構式創新:元件之重組。
各研究者依不同構面將創新分類,Henderson and Clark(1990)指出瞭解創新 種類,及其改變程度為何後,對於新知識,企業必須將知識將以區分,有益的與 無益的,有益知識搭配創新模式,才能有成功創新效果,建立結構知識即如何將 元件整合連結在一起組成完整的產品管理,達到創新目的和效率,在半導體產業 中結構創新可使企業瞭解半導體產業中先進設備的演進及自己與競爭者差異,且 Hatch and Mowery(1998)認為在半導體產業中,要瞭解許多半導體科學製造過程 是有限的,且績效在未經實驗是無法預料,所以對於公司階層新製程的創新及績 效的管理就顯得重要。在高技術密集度的 IC 產業中,Macher and Mowery(2009)
認為產品價格是快速下降,而技術進步則是反方向的快速上升,廠商應更重視開 發和引進新製程技術,並以此獲得較好績效,其並認為企業內隱知識重要,如同 Salmon and Martin(2008)指出此產業是知識密集產業,從做中學以發展先進製程。
過程中除了內部知識,Cassiman and Veugelers(2006)指出創新過程中,應納入外 部知識的獲取。如同 Chesbrough(2003)提出企業應突破其封閉疆界,有效運用 流進與流出之知識,進而從事創新活動,即為開放式創新,漸漸瞭解創新所需相 關知識來源不應侷限在企業內部,應是內部及外部知識是同等重要,將相關訊息 加以評估比較,以篩選出對企業有利知識,封閉式創新與開放式創新比較為如表 2-3,而 Cassiman et al.(2010)進一步指出在開放式創新中,公司應該且能夠利用 內部及外部相關創新概念,以接近市場,並與學術單位有正式契約關係,以與新 科技相連接。發展半導體相關研發專案能使公司的創新績效提高,過程中不只是 依賴自己投入相關資源於創新上,更應與其他研究夥伴合作,發展前瞻技術,使 半導體產業能不斷進步。
表 2-3 封閉式創新與開放式創新比較表 獲利。如 Cassiman et al.(2010)
指出 IC 產業中透過研約契專案 Salomon and Martin(2008)指出 IC 產業中尤其是指 IC 製造,要 發展 Time-to-build,快速新技術。
修改自 Chesbrough(2003,p. xxvi)
三、創新目的
創新使企業推出新產品並有利可圖,Chudnovsky, López and Pupato(2006)指 出創新為影響企業績效的重要因素之一,在發展中國家,企業若增加投入創新研 發及獲得技術所做的支出,會提高新產品上市及改善新製程的機率,以及增加企 業報酬,同樣地,Galanakis(2006)亦指出企業從事創新活動可將產品推入市場,
進而獲取利潤,其利用"Systems Dynamic software package",動態模式分析創新,
當企業投入創新使企業較有機會產生成功的新產品開發,成功地推出新產品於市 場中,當新產品銷售額增加,進一步使企業獲利機會提高,Powell and Snellman
(2004)指出發展全新產品或服務後,被廣泛使用後,其生產成本會下降,會產 生規模經濟的情況。相關研究皆強調創新為發展新產品,並成功將產品推入市場 及成功銷售,致使企業從中獲利,以顯現創新重要,Galanakis(2006)進一步提 出當管理者企圖要藉由刪減創新投入經費,短期或許可美化財務報表,但這項決 議在長期終將導致市場佔有率下降及不能立即回應技術變化過程,最後將導致企 業財務惡化。如同 Ehie and Olibe(2010)指出即使環境不佳,若對於創新研發的 經費不可刪除,以達到創新目的。
Chesbrough(2003)指出創新公司花在創新研發支出是不增反減的,但企業仍 是成功的,其原因是企業吸收企業外部專業知識,Ritala and Hurmelinna-Laukkanen
(2009)指出現代經濟中已有愈來愈多的企業與外部利害關係人進行研發及創新 活動,在高科技產業中建立共同價值創新以建立躍進式創新與漸近式創新。與特 殊的夥伴進行研發合作及創新合作,Chesbrough(2006)認為企業在創新研發過程 與其他合作夥伴合作,增加使用外界技術,有創新研發成本降低及節省時間好處,
使得在產品生命週期逐漸縮短的時候,企業創新仍有利可圖,採行開放式創新,
不只可節省成本,若企業進一步發展出新產品、新製程及新服務,企業甚至可從 中獲利,開放式創新的新收益,對企業而言是重要的,如圖 2-2 所示,創新活動是 重要的。
圖 2-2 開放式創新新收益 會產生新的、唯一的、不間斷的機會(Shefer & Frenkel, 2005)。且不論企業是屬 於高技術產業或低技術產業,創新行為仍持續存在,當中又以科學性產業持續創 新較為明顯(Huang & Yang, 2010),在高技術產業公司會藉由持續創新以提升創
封閉型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