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創新產出
改變是企業生存基本特徵之一,使企業在競爭激烈環境中不斷追求創新,在 創新過程中,為能在市場上與其他競爭對手競爭同時又能滿足顧客需求,會產生 如:新產品及新原料、新製程、新服務和新組織形式等創新活動(Ettlie & Reza, 1992)。如同 Beneito(2006)指出在知識生產函數中企業成功投入創新後會獲得相 關創新產出。創新產出,如:專利權(Beneito, 2006 ; Ceccagnoli, 2009;Coad & Rao, 2008)、新製程開發(Ettlie & Reza, 1992;Chudnovsky et al., 2006)及新產品開發
(Cooper, 2008;Parthasarthy & Hammond, 2002),分述如下:
一、專利權
專利權是重要創新產出(Tang, 2006),專利被視為因保護創新而產生競爭優 勢的一種機制,最常被使用於企業將創新商業化過程中,以防禦訴訟之威脅,或 者是授權企業相關技術給其他公司,以收取權利金,或是用於為取得先機以阻止 其他公司將創新申請專利等(Ceccagnoli, 2009),相關研究亦將專利視為創新產出,
專利是發明程序的直接產出,是獲取技術改變的指標,第二,專利發明其所能帶 來的價值至少會超過申請專利之成本,第三,專利若依技術範圍加以分類,可瞭 解組織創新活動之內容及方向,第四,專利統計資料數量多且涵蓋時間長,最後,
專利為公開文件,能提供詳盡資料,其進一步認為,企業會將其大部分的發明申 請專利。而 Beneito(2006)認為可以以有限之專利統計做為衡量企業部分創新產 出。知識密集產業需了解專利對於企業貢獻,另 Stuart(2000)指出依慣例企業會 將其創新申請專利,不只保護創新更可藉此獲取利潤。
企業若將創新申請專利可嚇阻競爭者,因要進入相同市場需支付昂貴之替代 成本(Waterson, 1990),但在競爭激烈環境中,企業並不滿足,Ceccagnoli(2009)
提出為了保護有價值之創新專利,企業會持續創新,以產生相關之發明或取代現 有專利,並改善原始產品,如同 Ziedonis(2004)提出在市場技術高度分散時,只 有在自己善長領中發展,會限制發展範圍,而在相關技術領域中發展,並申請專 利,會形成相關專利組合。另外,Ceccagnoli(2009)指出企業透過專利保護所形 成之專屬性即企業創新時取得價值創造的程度,專屬性高可限制其他公司模仿其 創新以及其擁有之特殊互補資產對於企業經濟績效而言會產生正向顯著影響。顯 現目前對於企業而言,專利對於企業而言實屬重要,企業仍會申請專利、獲取專 利,以有效推動其專利策略。
創新活動軌跡可以專利權表示之(Faber & Hesen, 2004;Powell & Snellman, 2004),台灣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每年均會公告專利權申請數及核准數等相關資料,
根據 2008 年產業技術白皮書(2009)指出台灣專利發明約有七成是屬於企業專利,
若以產業別來看,高科技產業所申請數量及核准數量均最多,展現出高科技產業 藉由創新能力,提升商品附加價值,並透過專利保護企業創新活動。企業會至各 國家申請專利,主要考量以該專利產品製造、使用及銷售地點之國家為主,如無 法在該國取得專利,則會遭遇侵權訴訟或競爭者仿冒而失去優勢,故企業會考慮 至各國申請專利,例如要在美國銷售相關產品,為能順利銷售,企業便會在美國 申請專利,以獲致美國對於智慧財產權的保護。美國、日本及中國大陸(含香港)
是台灣近年最大貿易出口國,由表 2-5 可知台灣在美國專利商標局(United States Patent and Tradmark Office,USPTO)、日本專利特許廳(Japan Patent Office,JPO)
及中國大陸知識產權局(State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SIPO)申請情形,隨著
台灣生產技術提升,加上各國愈來愈重視智慧財產權,台灣在美國、日本及中國 大陸專利表現均呈現逐年增長之趨勢,可知企業仍持續在各國申請專利及獲取專 利,顯示專利權數對於企業而言,是重要創新產出。
表 2-5 台灣在美、日及中國大 陸所有專利獲准概況 項目
年
美國 USPTO 日本 JPO 中國大陸 SIPO 件數 占有率 排名 件數 占有率 排名 件數 占有率 排名 2003 6,676 3.57 4 1,979 1.23 4 11,329 6.22 3 2004 7,207 3.97 4 1,854 1.13 4 11,031 5.80 3 2005 5,993 3.79 4 2,305 1.39 4 11,811 5.52 3 2006 7,919 4.03 4 2,370 1.30 4 13,203 4.93 3 2007 7,923 4.09 4 2,225 1.09 5 15,806 4.49 3 2008 7,779 4.19 5 2,134 0.99 5 17,466 4.95 3
資料來源:2008 年產業技術白皮書(2009);2009 年產業技術白皮書(2010)
根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專利業務統計-2005 年至 2009 年百大排名(2010)資 料,如表 2-6 資料顯示,在半導體廠商部分,其所獲專利公告認證件數為 900 至 1850 件之間,占整體的 11 %至 20 %,顯示廠商會將其創新發明申請專利,以獲得 專利核准,以保護其創新活動,避免他人侵權,保護智慧財產權。
表 2-6 2005 年至 2009 年專利公告認證數總件數及半導產業件數
年度 專利百大公告認證數(件) 半導體產業數(件) 比率(%)
2005 9,431 1,804 19.13 2006 9,179 1,842 20.07 2007 8,994 1,434 15.94 2008 7,173 889 12.39 2009 8,491 950 11.19
資料來源: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專利業務統計-2005 年至 2009 年百大排名(2010)
相關研究指出以專利權為分析會有其限制,如:專利權數不足以衡量研發深 度、廣度及無法捕捉經濟及技術創新活動的所有軌跡(Trajtenberg, 1990)。針對以 上限制,應以專利引用數補足專利權數缺點(Albert, Avery, Narin, & McAllister, 1991;Deng、Lev, & Narin, 1999;Trajtenberg, 1990)。
專利權引證數(Patent citation),係指獲核准專利權後被後續核准專利權引證 次數,透過專利權引證數可用以評估企業專利權品質(Archibugi & Pianta, 1996;
Karki, 1997;Katila, 2002;Trajtenberg, 1990),若被引證次數越高,代表該專利權 為基礎專利或先驅專利,該專利可能是重要發明或是發明技術之基礎,公司專利 權引證數越高則專利價值愈高(Trajtenberg, 1990),若公司擁有較多之專利權引證數,
可推得公司較其他競爭對手更具競爭優勢,公司創新能力較強。相關研究以專利 權引證數此表示專利品質(Deng et al., 1999;Hagedoorn & Cloodt, 2003)。
Trajtenberg(1990)指出在 CT Scanners 中以每個專利被引證數為權重求得加 權的專利權數,其對於相關專利價值的衡量,發現以專利引證為基礎之指標與創 新經濟與社會價值的獨立測量有緊密的關係,其進一步發現專利被引證數越高,
則專利之價值愈高。另 Albert et al.(1991)指出受專利保護的創新成果所獲得之 專利權引證數與其重要創新技術存在正向相關。可知當專利證數愈高,愈能顯現 創新產出專利權在企業經濟及技術上重要性。
若只看專利權數無法得知全部專利內涵,透過專利引證資料會得知進一步資 訊,且由於專利權引證數由專利機構所賦予,當專利申請人未將所需公告資訊詳 細說明時,可藉由專利權引證數得知相關專利之重要性,是以專利權數及專利權 引證數表專利權的數量及品質。另 Katila(2002)指出在企業創新流程中,知識年 齡會影響新產品的推出,新產品開發過程會需要相關產品或技術知識,以專利權 數及專利權引證數代表知識年齡,可瞭解企業搜尋相關知識及創造新知識過程。
二、新製程開發
在產品技術一日千里的高科技產業中,變更製程的能力對於新產品開發愈來 愈重視,表示應對製程研發注入相關資源(Pisano & Wheelwright, 1995)。所謂製 程創新為組織中生產技術的改變,即在既有的技術中發展新製程或是在新製程中 再將不好的或不適用的部分去除,再發展新製程的過程(Bigoness & Perreault, 1981;
Hatch & Mowery, 1998)。另 Pisano and Wheelwright(1995)認為若能將製程發展 視為產品研發必要之部分之一,可獲得優勢,並提出製程開發可為企業帶來四項 好處,首先,縮短新產品上市時程,製程開發會以巧妙的方式影響產品研發過程 的前置時間,以高科技產業為例,在開發功能性產品原型或具代表性產品樣本前,
會先進行製程發展,因製程開發太慢會延遲產品原型的前置時間,反之,在製程 發展上努力,可縮短產品上市時程,第二,快速提升產能,好的製程技術取決於 製程發展,好的製程發展會產生好的製程技術,製程技術會使產能速度提升,第 三,強化產品的功能產生與顧客接受度,顧客會在意產品的特性,如:純度、體 積、重量及可靠性等等,而這些都直接取決於產品製程的細節,最後,為延長獨 占地位,企業利用製程技術創新以保護並延長其產品的獨占地位,若在此時若有 專利的保護及難以抄襲的創新製程技術,更能有效阻擋模仿者,並持續以製造成 本與品質優越勝出。
除此之外,執行製程創新後會使生產過程程序減少,更有效率地生產,經由 不斷地改善製程,使能達到成本下降的目標(Chudnovsky et al., 2006;Hatch &
Mowery, 1998)。以半導體產業為例,Maocher and Mowery(2009)指出透過新製 造創新流程、開發和引進新的製造技術的要求及重視,可使組織得以持續競爭優 勢。製程管理是關鍵,對某項技術製程由 180 道製程減少為 150 道製程,減少新 製程創新程序使成本之下降,可為企業帶來好處。Aschhoff and Schmidt(2008)
即指出企業會和同業合作以進行創新和研發,可降低企業新製程開發之成本。而 在目前競爭的環境中,企業會同時利用內部及外部資源以發展新製程,Ettlie and Reza(1992)即提到在製造業中,製程創新會影響到組織的生產力顯見製程創新 之重要性,企業會同時整合內部及外部機制有助於企業從製程創新中獲取利益。
三、新產品開發
創新活動大部分是在投入創新概念後在市場中推出新產品,象徵創新潛在商 業活動,新產品開發為產生新產品前之階段,在高科技產業中,新產品開與新製
Gate 流程,使企業在開發新產品過程中,既可在開放式創新模式中獲利又可使企 業所面對之風險達到最低(Chesbrough, 2003;Grönlund et al., 2010)。
隨著環境的改變,企業開始尋找新的方法以有效地管理創新流程,新產品開 發專案可能在封閉式創新模式中被取消,但其在開放式創新模式中因向外部找尋 資源、評估機會及增加潛在夥伴,不斷地接收及過濾外界資訊,加入有利於新產
隨著環境的改變,企業開始尋找新的方法以有效地管理創新流程,新產品開 發專案可能在封閉式創新模式中被取消,但其在開放式創新模式中因向外部找尋 資源、評估機會及增加潛在夥伴,不斷地接收及過濾外界資訊,加入有利於新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