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劍道的發展現況
本節首先是瞭解劍道的起源,其次探討台灣劍道運動發展現 況及段位制度,最後探討劍道運動的理念與競賽制度,藉以正確 了解劍道運動的意涵。茲將分述如下:
一、劍道的起源
在日文中武士稱為「侍」,原是指近身侍衛之意(陳瑞林,
1997)。刀劍在古代被視為武士的靈魂與精神象徵,日本武士必 須常年佩刀,刀不離身,故在所有的古武術門類中,劍術是武 士必須掌握、流傳也最為普及的武藝技法之一(華武堂,2006)。 日 本 武 家 文 化 的 形 成 , 不 論 在 精 神 上 或 物 質 上 , 都 深 受 宋 代 禪 宗 文 化 的 影 響 , 尤 以 鐮 倉 時 代 新 興 佛 教 的 禪 宗 文 化,對於日本武士道精神的啟發很大(聖嚴法師,2007)。
而 劍道的發展在日本其漫長的歷史演進中,承載了深厚的文化 底蘊。
10 世紀時,由於日本國內混亂的局勢更加激烈化,地方豪 族基於保護領地與家、家臣之需要而共同鍛鍊武藝,用以儲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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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力,此乃武士之起源。武士們將中國式刀劍的操作技術轉變 為日本式劍法,經由安平朝中期至末期不斷發生的實際操作經 驗之中,發展出日本獨特的劍法,進而建立了今日劍道的基礎
(平川信夫,1998)。
二、台灣劍道運動的發展現況
(一)發展沿革
日治時期在臺灣的武道活動發展,初期只是來台相關的 日籍軍警、官吏、產業人士的需求下,包含在1895 年成立 的「大日本武德會」的活動之中,而武德會也藉由弓道、馬 術、相撲、柔道、劍道等活動,達到在台人員思鄉、娛樂、
慰藉之目的,警察也會固定於武道場,進行於午後武術訓練 之長年教育(陳義隆,2008)。
劍道是日據時代學生所修習的運動科目之一,陳義隆
(2008)指出 1936 年劍、柔道成為中學校之必修課程,且 訂立「劍道教授要目」、「柔道教授要目」,明確訂定學年的 指導方向,並於1941 年 3 月,將國民學校課程中的體操科 更名為「體鍊科」,並且在國民學校五年級以上的男子必須 學習劍道、柔道的課程。在老一輩中無論是醫界或學界,
普遍都曾接觸過這項運動。光復後,全民運動逐漸推行,
國內劍道運動愛好者,也紛紛在各地組成團體或創立道館 並於1958 年向全國技擊委員會申請成立擊劍部東洋組,於 是國內劍道運動再度復甦萌芽(徐維聯、楊漢琛 2003)。
目前國內劍道運動發展主要兩大龍頭,中華民國劍道協會 與台灣劍道聯盟,均為推展台灣劍道運動而努力。
(二)台灣地區道館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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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於「段位」,主要是用來評價習劍者的技能,而「稱號」則 是評價習劍者的指導能力以及對於劍道的推廣及貢獻程度(日 本劍道,2008)。
1934 年,全日本劍道連盟將劍道制定了段位審查規則,將 劍道「段位」設為十段制,另外還設有「鍊士」、「教士」、「範 士」三種稱號(奧村繁信,2003)。2000 年進行稱號,段位的 審查規則修改時通過,範士改為通過經過稱號段位為最高位 階,這情形下九段及十段為不審查(武安義光,2003)。
四、劍道運動理念
一般都認為「劍道」衹是外表的手腳功夫,事實上劍技不 過是一種手段而已。其實劍道是一種自律自主的活動,格鬥時 必需專注、認真的應付,更以堅毅不拔的精神來抗衡對方的攻 擊,以期能在逆境中磨練成長。並且,練習時常有孤注一擲,
捨身攻向對方的動作,因此,不僅能培養出堅強的意志力,也 能培育出專注、果敢的性格,以及積極進取的工作態度(郭弘 一,1999)。1976 年全日本劍道連盟發表一段聲明:「劍道就 是憑藉修鍊劍的理法,來形成人格之道」同時發表的「修鍊劍 道須知」中,說:「憑藉正確而認真的學習,來磨練身心,養成 旺盛的精力、追循劍道的特性、尊重禮節、重視信義、真心誠 意,時常為自己的修養而努力。」由此可知,劍道著重的不單 是技術,而且著重個人的修養。劍技並不是劍道的最終目的,
而是提高個人修養的手段(湯野正憲,岡村忠典,1997)。劍道 在某種程式上,是武道的靈魂和代名詞,「求勝」,但「不唯 勝是求」是日本劍道的最高境界,這一境界深受禪宗的影響,
「不殺人,我們以不被殺為勝」,體現了劍道受儒家道德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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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陳永軍,2002)。在劍道的訓練中蘊藏了東方哲學的智 慧,它講求氣、劍、體一致,以靜制動、不變應萬變、後發制 人、弱勝強、柔克剛等等,在劍道練習中都能體會到。劍道還 很強調精神力量,通過它可以訓練出一種處變不驚、以心靜如 水的沉著來應對危機的能力(湯野正憲,岡村忠典,1997)。
五、競賽制度
目前台灣的比賽制度,依中華民國劍道協會比賽規則,比 賽方式分為團體得分賽、團體過關賽、個人賽三種。通常團體 賽的組員有五至七人,每場比賽均派五人上場,並且不得少於 三人。國小組一般以註冊五人每場比賽派三人上場為主。比賽 時間依大會訂定,社會組一般以每場五分鐘為主。
(一)團體得分賽
出場順序於每場出賽前提出名單,相同序位的選手進 行,贏的人次多的組別獲勝。以上比賽,假若平手的狀況出 現,便要比較雙方被裁判所採記的支數。假使相同,則進行 代表戰(兩隊各派出一選手舉行代表戰)。
(二)團體過關賽
依照段位排列,高者在後。獲勝的選手不用下場,落敗 的那方換人上來挑戰。雙方平手同時下場,主將除外。直到 其中一方沒有選手為止,主將戰必須戰敗才算,如與主將平 手須採延長賽直至勝負為止。
(三)個人賽
時間內得分最高者為優勝,若一方先得分兩次即可結束 比賽,平手則繼續延長賽(中華民國劍道協會比賽規則,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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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而言如果談到使用刀的日本武術,則可能會先想到 日本的劍道。不過劍道所使用的是竹刀而非真刀,劍道是模 仿真刀的武術,而現代劍道的種種訓練及實戰技巧,是以劍 道規則以及劍道裝備特性而發展出來的。因為規則化所以逐 漸運動化,採規則取勝,漸漸脫離真刀勝負的意味,所以現 今劍道的修鍊逐漸分歧成兩大領域,一為竹刀劍道偏向運動 化,另一為真刀勝負的領域,所以在動作技巧及認知上有很 大的差異。
綜上所述,劍道是一項歷經多個不同年代的轉變及改良,而 衍生的日本獨特傳統運動文化。劍道運動在台灣的發展,有深遠 的文化背景,值得保留與探討。劍道是一門哲學,也是一種心靈 的修鍊,以劍認識自我及人生的運動,著重的不單是技術,更是 著重個人的修養,劍技並不是劍道的最終目的,而是提高個人修 養的手段。劍道運動有不同於其他運動的魅力存在,值得探討參 與者的參與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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