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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貳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匯流

匯流的概念是 Nicholas Negroponte 所提倡的,他將它界定為:「原本視為不同 事物的界線融合為一的現象。」(Negroponte、1995)。匯流是指多媒體平台(multiple media platforms)內容的流動,表示多媒體產業之間的合作,及媒體閱聽人在選 擇媒體上的移動行為,也就是媒體閱聽人在任何地方都可以獲得他們想要享受的 內容9。最為廣義的媒體匯流表示,各種媒體體系互相共存,媒體內容在不同媒 體之間流傳的情形。也就是說,這是一種不斷進行的過程,意味著各種不同媒體 體系間的交融,而不是一個固定的關係(Jenkins、2006)。所以,匯流表示各媒 體或内容之間的差異逐漸消失,改變成互為相似的形態,是不同領域之間的結合

(Kim、2010)。例如,電視代替以往扮演故事(storytelling)媒體角色的廣播,結果,

廣播成為搖滾音樂的主要活動舞台。在 1950 年代,漫畫書屬於大眾媒體,如今 變為利基(niche)媒體。由此可知,媒體的社會地位有可能提升,又有可能下落。

然而,並不是因著電影的出現,導致劇場消失,或因著電視的出現,導致廣播消 逝,乃是舊媒體與新媒體依然互相共存。根據 Cheskin Research 的 2002 年報告表 示:「人們以往對匯流的看法就是,如同多功能遙控器,各種不同的裝置融合為 一種裝置,包含所有功能於一身。但以目前的情況來看,硬體仍然分化,內容才 匯流化。」在這種社會潮流下,藉由內容匯流,將某一個平台成功的內容擴散至 另外一個平台(Jenkins、2006)。

近來發現數位匯流之演化,從機械性的技術經濟法則演變為注重社會文化價 值的內容。例如,結合古典音樂、RAP、歌劇、流行音樂的跨音樂類型廣受歡迎。

9 http://henryjenkins.org/2006/06/welcome_to_convergence_cultur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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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學方面,在純小說上採取科學小說寫法,或在詩詞上添加圖畫等,嶄新出版 方式登場。另外,在電視節目裡,融合教育、娛樂(綜藝)、連續劇、喜劇的現 象越來越普遍。在藝術方面,藝術家融合平面與立體,或結合藝術與非藝術要素,

進行新的嘗試。在電影方面,打破傳統內容與形式的匯流作品繼續受歡迎。在美 食方面,結合東西方料理的複合料理受人青睞。尤其,媒體是匯流最具代表性的 例子,在企業、產業、服務方面,具有重大意義(Kim、2010)。匯流不意味穩定 性或統一。雖然它追求整合,卻維持著變化的緊張狀態。因此,匯流深化並沒有 絕對法則,其變化過程非常複雜。可見,媒體內容是不斷求變的。

現今的文化可說是,多種媒體聯手形成各種不同的平台,擴張生產者的領 域,媒體閱聽人則隨時隨地使用各種多媒體平台的匯流文化。藉由媒體內容的循 環過程,就會產生不同的媒體體系,並且媒體經濟互相競爭,媒體閱聽人則超越 國境,積極參與在其中。首先,匯流文化因技術上的進步而形成,導致各種多媒 體功能結合在一起。因著媒體匯流,文化地形產生改變,媒體閱聽人廣泛分散,

形成內容的全新資訊與網絡10。各種媒體體系、競爭激烈的媒體經濟、以及超越 國境移動的媒體內容的循環,都倚賴於消費者的積極參與。因此,匯流找出全新 的資訊,加以媒體內容間的連結,扮演改變文化的角色(Jenkins、2006)。

在現代,匯流與無所不在的網路改變文化內容的概念。媒體與內容互相共 存,跨平台。因著通訊的整合,在電腦上可以即時收看電視連續劇,或可以在自 己可收看的時間觀賞,或藉由手機的 DMB 來收看。由此可見媒體與內容間的高 結合度,並且透過新媒體服務,可以看見多元化及細分化的情形。第二,因著內 容間的融合,能夠重複使用並加以整合。例如,《魔戒》在電影院上映的同時,

遊戲、唱片、漫畫也同步上市。並且,它也會影響收益模式及消費方式,並且豐 富影像內容市場(Hybrid Culture Lab、2008) 。

根據洪春暉(2004),匯流最大的特色即是打破原有的產業界線,在寬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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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提供競爭性的服務。數位時代的來臨,將產品進入數位化。許多工作內容都 能藉由電腦這個平台完成,整合了媒介、資訊與傳播,人們在電腦前透過寬頻網 路購物、下載音樂、利用網路電話進行溝通。

音樂產業也受到這波熱潮的影響,數位音樂的出現,導致傳統音樂產業經營 模式變質,隨著網路蓬勃發展,音樂突破實體媒體的限制,改以音樂檔案的型態 透過網路直接傳遞給消費者,以美國 Apple 提供唱片公司授權音樂檔案下載,採 單首下載計費、小額多樣的消費選擇,使消費者不必限於要買整張 CD 唱片的購 買模式。

圖 2-1 音樂消費模式演進

資料來源:洪春暉,資策會 MIC

科技產品的不斷進步,這樣子改變早己模糊了產界之間的分界,電腦、電話、

電視、音樂都在這個綿密的網路中,下載軟體的盛行,唱片音樂市場在科技的影 響下,免不了各企業間的合緃連橫不斷發生,新的產業將逐漸浮現台面。

科技進步帶給人們許多便利性,但相對地也模糊了產業間的界線關係,以唱 片界為例,數位音樂的盛行,科技產品的整合性,消費者再透過交換軟體交換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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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無礙地,是加速線上音樂網的發展。

以傳統的 CD 唱片而言,生產成本包含了詞曲創作、演奏、演唱、錄音、壓 片、包裝、行銷管理、舖貨運送、通路上架等,而數位音樂則因產品透過網路傳 送,可省下後段壓片、包裝、舖貨運送與上架等成本;但是數位音樂卻新增了網 路與資料庫管理維護、軟體介面開發等成本,若不計入行銷費用差異,估計數位 音樂平均生產成本仍可望較統音樂為低,製本音樂過程成本的降低也是科技進步 帶來的優點。

網際網路在 90 年代中期開始在全球發燒,其中音樂產品是受到影響最大的 商品之一。消費者可以在網路上,直接購買 CD 或下載音樂。根據 1998 年美國 的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Recording Merchandisers 所做的年度調查報告所示,透過 網路消售的音樂產品佔 1997 年度所有音樂產品銷售總額的 0.3%,1998 年度時己 增加為 1.1%。讓報告同時預測,於 2005 年時,透過網路銷售的音樂產品將佔讓 年度所有音樂產品銷售總額的 10%。綜合以上論點,可知數位科技網際網路的早 己改變人們對音樂的認知,透過科技的進步,聽音樂不在只是 CD、錄音帶,取 而代之的是速度更快,存取更方便的數位音樂(洪春暉、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