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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暴露總人口風險法

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4.2 大社、仁武、林園工業區揮發性有機物削減策略

4.3.2 區域暴露總人口風險法

模糊聚類分析法在區域劃分上能夠以科學且客觀之方式處理問題,

但在實際執行上若遇到考慮因子較多或欲劃分之區域較廣,則計算將變 得繁雜冗長。故本研究亦應用「區域人口總暴露風險分級」方法以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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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大範圍區域劃分之需求,並以高屏空品區進行案例分析,並針對其區 域劃分成果進行闡述及合理性之探討。

本研究以原高雄市、原高雄縣與屏東縣共七十二個鄉鎮區為單位,

評估各鄉鎮區居民之暴露風險程度。圖 4-6 為高屏空品區民國九十九年 人口密度分佈情形,可看出原高雄市人口密度明顯高於其他地區,約有 14,000 人/km2;而原高雄縣及屏東縣人口密度則較低,如屏東市約為 3,200 人/km2。顯示高屏空品區內,人口密度受到地形影響而分佈極度 不均勻。臭氧濃度分佈方面,圖 4-7 為民國九十七年至民國九十九年之 平均臭氧濃度分佈圖,其中屏東縣臭氧濃度值偏高,推測原因為屏東縣 緯度較低,光日照強度較其他地區為高,因而增強屏東縣光催化反應之 進行。

將高屏空品區人口密度與臭氧濃度平均值相乘後,即取得區域人口 總暴露風險分級圖,如圖 4-8 所示。本研究將區域人口總暴露風險分為 四級:無危害、輕微、中等、及嚴重,各等級所涵蓋之行政區域如下:

a. 嚴重區域:三民區、新興區、苓雅區、鹽埕區、旗津區、及前 金區等六區

b. 中等區域:鳳山區、前鎮區、鼓山、左營區、及楠梓區等五區 c. 輕微區域:大社區、仁武區、小港區等其它十六區

d. 無危害區:其餘鄉鎮區

區域劃分結果顯示,嚴重區域皆位於原高雄市人口密集區,屏東縣 多為輕微。探究其原因,雖然屏東縣臭氧濃度偏高,但因人口密度較低,

總風險相對於高雄地區為低。實際應用於總量管制之抵換交易制度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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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原高雄市人口總暴露風險較屏東縣高,就維護區域居民健康立場下,

抵換比例應較大,使位於原高雄市之污染源需付出較屏東縣污染源高之 代價,以減緩環境現況之惡化,並降低居民承受之健康危害之風險。

圖 4-6 高屏空品區人口密度分佈圖 圖 4-7 高屏空品區臭氧濃度平均值 分佈圖

圖 4-8 高屏空品區之區域總人口暴露風險分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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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將區域劃分結果依其環境現況差異給定區域環境特性參數 (FR),分級後區域環境特性參數設計結果彙整於表 4-15。模糊聚類分析 法中,本研究判定在綜合四項因子情況下,小港區因工業密集度較高,

所以給予最高參數值;旗津區則因在各因子表現上皆較高,但土地利用 類型因子相對於小港區較低,故給予次高之參數值;三民區、新興區、

鹽埕區、苓雅區、鼓山區、前金區、鳳山區等七區因各因子表現相近,

且土地利用類型相對於小港區與旗津區低,故給予第三高之參數值;最 後,上述未提起之鄉鎮區,因各項指標皆相近,且在土地利用類型與人 口密度因子表現上較低,承受之危害程度亦低,故給予最低之參數值。

總人口暴露風險分佈之分級,則是依危害強弱,分為嚴重、中度、輕度,

以及無危害,分別給予 1、0.75、0.5、0.25 之環境特性參數。

表 4-15 區域劃分及區域環境特性參數設計結果

區域劃分方法 區域劃分涵蓋之地區 區域劃

分分級

區域環境特性 參數(FR)

(A)模糊聚類分 析法

小港區 一類 1

旗津區 二類 0.75

三民區、新興區、鹽埕區、苓雅區、鼓 山區、前金區、鳳山區

三類 0.5

其它高屏縣市之地區 四類 0.25

(B)人口總暴露 風險分級

三民區、新興區、苓雅區、鹽埕區、旗 津區、及前金區

嚴重 1

鳳山區、前鎮區、鼓山區、左營區、楠 梓區

中度 0.75

大社區、仁武區、小港區等十六區 輕微 0.5

其高屏縣市之地區 無危害 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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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高屏空品區以模糊聚類分析法與人口總暴露風險分級法劃分結果 作比較,由於人口總暴露風險分級未考量土地利用類型,使得小港區被 歸為輕微等級,與模糊聚類分析法之結果差異較大;三民區、新興區、

鹽埕區、苓雅區、鼓山區、前金區、鳳山區在模糊聚類分析法中危害分 級較低,但以人口總暴露風險分級法劃分時等級較高,原因為在未考量 土地利用類型與大氣擴散條件下,較高之人口密度具有較高之總危害風 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