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反國光石化運動」之理念
本節主要透過「八輕遊台灣」及「溼地.石化.島嶼想像」兩本有關反國光 石化運動之出版書籍及相關網站等資料,初步彙整反國光石化運動的歷程及藝文 界參與反國光石化運動的角色,並進一步探討藝文界參與反國光石化運動的理念。
壹、反國光石化運動的歷程
1991 年我國經濟部宣佈為維持台灣競爭優勢,將於西元兩千年完成興建第 六、第七、第八三座輕油裂解廠。三年後,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 油)於 1994 年與十八家石化廠商簽署八輕計劃合作同意書,隨後於 1996 年正式 提出第八座輕油裂解廠(簡稱八輕)開發案,亦即後來的國光石化開發案(反國 光石化資料庫2014)。
國光石化開發案將對環境及健康造成的危害,陳金隆(2011)指出,國光石 化一旦興建,就環境面的影響,除了彰化大城預定廠址有濕地保育、白海豚迴游 的問題外,在目前全球節能減碳的趨勢下,石化廠大量溫室氣體排放,勢必對環 境造成衝擊。更重要的是,國光石化需要大量用水,當地的水源不足以供應。而 臺灣西部海岸因為超抽地下水,有嚴重的地層下陷問題,如果再抽地下水,問題 將雪上加霜。又,台塑雲林六輕工安事故,造成鄰近鄉鎮居民極大不安,也使國 人更為關切石化業的安全問題(陳惠楓等人,2012)。因而,國光石化不論是否蓋 在彰化,國內環保爭議包括:(一)對農魚產的污染、(二)臨近居民的健康風險、
國光石化從1994 年啟動至 2011 年總統宣布不支持國光石化在彰化的開發案 期間,歷經十八年。在這段漫長的時間中,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爭論亦經歷著 不同時期的演化。因此,本文試從國光石化開發案的時間軸序,結合公民團體推 展反國光石化運動的地理區域及參與團體的屬性,兩者擴張程度的大小,將其概 分為「在地抗爭時期」、「區域聯盟抗爭時期」以及「全國抗爭時期」等三個主要 時期(如圖 2-1-1),概述反國光石化運動的背景與發展歷程。
1994~2004 1994
1996
1999
2003
2005~2008 2005
+ 2006
2006
2006
2008
2009 178
2010
2010~2011
2010 1770
2010
2011
--2011
圖2-1-1 反國光石化運動三個主要發展時期 資料來源:本研究
一、在地抗爭時期:八輕開發案尋覓預定地(
1994 年~2004 年)
1994 年中油與十八家石化廠商簽署八輕計劃合作意願書。並於 1996 年正 式提出八輕開發案,同年,雲林縣長廖泉裕表示,不歡迎中油八輕進駐雲林。
1999 年中油總經理出任八輕籌備小組召集人,經濟部亦全力推動,物色廠址 為屏東蘭州農場、嘉義東石及雲林離島工業區。當時,除屏東縣地方首長大力 反對外,嘉義及雲林兩縣地方執政者皆表示歡迎(反國光石化資料庫網站,
2014)。經濟部官員並於 1999 年對外透露,八輕預定在屏東建廠。致而,地方 政府縣長蘇嘉全立即前往拜訪經濟部,表達屏東縣相親強烈反對八輕的決心 (謝志誠、何明修,2011)。
嗣後,前行政院院長蕭萬長指示將嘉義布袋鹽場區土地規劃為大型工業 區,讓八輕進駐。經濟部官員表示,八輕籌備處原則同意八輕設在嘉義台鹽布 袋鹽場。八輕似乎即將落腳嘉義,引發在地團體的抗爭行動,嘉義縣生態環境 保育協會聲明反對八輕;嘉義縣養殖協會發表聲明加入反八輕陣營;永續台灣 雲嘉聯盟發表聲明,串聯抵制蕭萬長參與總統大選;布袋港區地方居民成立「反 八輕布袋自救會」;王金山組織養殖業者成立「反八輕行動委員會」,台灣布袋 港發展促進會在嘉義沿海插豎「帶動地方繁榮新希望,理性歡迎八輕」,與反 八輕、布袋自救會「反八輕、救自己」旗幟互別苗頭(謝志誠、何明修,2011;
吳晟、吳明益,2011)。
2001 年中油公司表示暫不會在嘉義推動八輕,將重新評估八輕廠址,一是 高雄二輕原廠汰舊換新,二是屏東南州,三是雲林離島工業區或彰濱工業區。
嗣後,2003 年中油公司則表示八輕將成為歷史名詞,中油考慮將原本計劃在 屏東設廠的八輕,移往雲林離島工業區台西區及新興區,八輕計劃將喊停改以
「高科技石化園區」替代。同年五月,雲林縣台西鄉長林煙泉以六輕的污染危 害反對八輕(謝志誠、何明修,2011)。
二、區域聯盟抗爭時期:變身國光石化轉戰彰化(
2005 年~2008 年)
在 2005 年的行政院臨時院會中敲定中油八輕進駐雲林離島工業區,八 輕開發案發展至此時期,有兩個主要的關鍵事件,分別為:2006 年 1 月 19 日由中油公司規劃主導的「雲林石化科技園區合資計畫」與各投資人包括中 油、長春、和桐、中纖、富邦等合資,正式成立「國光石化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官網,2014)。投資石化科技園區的主體,由 國營的中油公司,變身為中油公司及民間業者合資的「國光石化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簡稱國光石化公司),國光石化公司成立,宣稱為台灣公民 營合組公司的先例,為我國最大石化投資計劃,將在雲林離島工業區、阿拉 伯聯合大公國的中東園區設廠。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亦於 2006 年 10 月 2 日,通過中油轉投資國光石化公司的「雲林石化科技園區合資計劃」(謝志 誠、何明修,2011)。
國光石化開發案另一項值得關注的事件,便是在2008 年 6 月 24 日國光 石化公司決定放棄雲林設廠計劃,轉戰彰化縣大城的發展。謝志誠、何明修
(2011)指出,大城位於彰化縣的西南角,濁水溪沖積扇最南端,西邊是台 灣海峽,南邊隔著濁水溪口與雲林縣相望。所謂的海埔地,就是大城西西側 沿海寬廣的潮汐灘地。行政院亦於2008 年 11 月 13 日同意將彰化縣政府推動 的「彰化縣西南角(大城)海埔地工業區申請編定計劃」及國光石化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所提的「彰化大城石化科技園區計劃」合併為「彰化縣西南角(大 城)海埔地工業區計劃」,並列為國家重大計劃(謝志誠、何明修,2011)。
另一頭反國光石化運動的進行,環保團體也朝跨區域、跨團體屬性聯盟 的方向推展。謝志誠與何明修(2011)指出,2005 年 2 月 15 日京都議定書 正式生效日前夕,為了呼籲政府正視溫室氣體議題,並抗議政府同意高污染 的中油八輕與台塑鋼廠計劃,由台灣環保聯盟、台灣永續聯盟、雲林縣野鳥 學會等環保團體及六名來自靜宜、環球、台大的學生,在行政院圍牆前,進 行台灣史上「首次」的現場實鏡裸身抗議,在裸體抗議行動後,由中興大學、
東海大學及環球技術學院等學校學生組成的「濁水溪解放青年軍」,於5 月 25 日在西螺大橋橋頭誓師成軍,隨即於 5 月 27 日起,展開為期三天的「守 護濁水溪,行腳彰雲投」行動,以「急行軍」方式從濁水溪口走到集集攔河 堰,為6 月 5 日「我要活下去—為環境而走」大遊行暖身(謝志誠、何明修,
2011)。
另外,台灣永續聯盟、台灣生態學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綠色 陣線、雲林自然讀書會、雲林縣野鳥學會、雲林縣鄉土發展協會、北港文化 工作室、洪雅書房及梅林社區發展協會等多個團體,於雲林台西地政事務所 前演出行動劇,並提出「六輕設廠承諾為實現前,撤銷大煉鋼場和石化科技 園區設廠案」、「請政府輔導開發業者自籌水源,不能動用人民的稅金,破 壞萬物共有的山林,建造水庫供應財團」、「重新評估離島工業區開發總量 管制問題,以區域環境特色或承載度作為開發考量」等三項訴求(謝志誠、
何明修,2011)。
2006 年初,雲林環保聯盟開始接觸台西鄉的蚵農,反對台塑煉鋼與國 光石化的運動才從少數的中產階級運動者,擴展到草根群眾。同年10 月,台 灣環保聯盟及台西蚵農舉行「發蚵家族轟趴」募款餐會記者會。謝志誠與何 明修(2011)指出,蚵農的動員使得反台塑煉鋼與反國光石化運動獲得了群 眾基礎,也提升了反對者在地的影響力與能見度。以往,雲林環保聯盟的抗 爭活動,在地方上還不一定上得媒體版面;一旦蚵農向縣政府集體請願,情 勢就變得不一樣。有了在地的反對民意,地方縣政府開始扮演更積極的角色
(謝志誠、何明修,2011)。而台灣生態學會、台灣永續聯盟、台灣環保聯盟、
雲林縣野鳥協會、福爾摩沙鯨保育小組、彰化海岸保育行動聯盟及蠻野心足 生態協會等六個環境團體,亦於 2006 年 12 月 18 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
宣布成立「搶救媽祖魚聯盟」(謝志誠、何明修,2011)。此時期反國光石化
三、全國抗爭時期:二階段環評與公民參與(
2009 年~2011 年)
經2008 年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一百六十四次會議決議,「雲林石 化科技園區國光石化廠建廠計劃」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國光 石化公司表達強烈不滿,設廠地點由雲林台西,跨越濁水溪,來到彰化大城。
國光石化確定轉戰彰化大城後,於2009 年 6 月 9 日,分別以國光石化公司及 經濟部工業局為開發單位的「彰化縣西南角(大城)海埔地工業區計劃環境 影響說明書」及「彰化縣西南角(大城)海埔地工業專用港開發計劃環境影 響說明書」經專案小組一次初審後通過。同年(2009 年)6 月 24 日,經環 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一百七十八次會議決議「彰化縣西南角(大城)海 埔地工業區計畫」及「彰化縣西南角(大城)海埔地工業區工業專用港開發 計劃」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謝志誠、何明修,2011)。國光 石化開發案進行至此,不論是落腳雲林台西或是彰化大城,環境影響評估審 查結論都是一樣的,即必須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
然而,什麼是「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以下簡稱二階環評)」?依據環境 影響評估法(以下簡稱環評法)第8 條第 1 項規定,如開發行為經審查認為
然而,什麼是「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以下簡稱二階環評)」?依據環境 影響評估法(以下簡稱環評法)第8 條第 1 項規定,如開發行為經審查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