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現況描述
第三節 台中都會區古蹟歷史建築之現況調查與分布使用說明
台中都會區古蹟歷史建築數量,經文建會統計至 96 年 12 月 10 日止共計 91 處。
本研究經評估篩選後共 61 處古蹟歷史建築,對象以可供一般建築使用並有火災發生之 虞之古蹟歷史建築為調查對象。經過現場調查後,去除整修中與無法進入(包含私有 住宅禁止外人進入、因火災現場封鎖中但不含部分尚有使用)之建築,台中市、彰化 市、鹿港鎮三區可供研究之古蹟歷史建築共計 61 處。調查定義及結果請另詳附件一所 示。
依文化資產建築之分布位置、年代概分,將可得知區域之發展情形。進一步經由 現況調查,得知建物材質使用、原使用功能及現況使用之差異性。從調查中找尋原建
築設計使用與現況使用之差異性,進而分析研議火災潛藏因子之可能性大小。以台中 地區(台中市、彰化市、鹿港鎮)而言,蓋可依下列細分說明之。
台中市古蹟歷史建築分析說明:
目前台中市古蹟歷史建築分布明、清代創建共四處,四處屬於祭祀、一處原為考 棚,現況則做為住宅型加工倉庫使用。因日據時期發展都市計畫與鐵路開闢,故重心 以火車站為主(現中區位置)向四周開闢。所以在古蹟歷史建築上,日據時期建築落 點最多之位置,以中區、西區、北區、東區發展。而在光復年間所興建之建築,則以 公共設施為主如:台中市市長公館(宮原氏別墅)、文英館兩處。其詳細興建年代位置 分布請詳如圖 3-3-1 所示,台中市古蹟歷史建築現況使用類別如表-3-2 所示。
圖 3-3-1 台中市古蹟歷史建築興建年代位置分布示意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製作
表 3-3-1 台中市古蹟歷史建築現況使用類別表
原使用類別 現況使用類別 特殊情形
廟宇:
文昌廟、樂成宮、
萬和宮。
與原使用相同,結合辦公空間 使用,方便廟宇事務處理。
有專人處理線香過多,且側邊備 有消防水。但用電以私接延長 線、插座為主,雖有斷電設施,
但火災發生仍具潛在影響。
車站:
火車站、後火車 站。
與原使用相同。火車票務室電 子機械多,空調系統以裝潢處 理。需注意維護檢查,且需以 耐燃材質處理。消防設備因屬 公設空間,多以消防法規定辦 理。
在前站室內空間有販賣餐飲,室 內空間狹小物品堆積密度高,用 火、用電若無定期檢測有火災危 險之虞。
原使用類別 現況使用類別 特殊情形
原使用類別 現況使用類別 特殊情形
原使用類別 現況使用類別 特殊情形
全監視系統完善。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彰化市古蹟歷史建築分析說明:
彰化市於清代即為縣邑,為一具有都市生活之城廓。清代多為大陸移居因此在心 靈之寄託也就隨之重要,另因移居族群眾多寺廟之亦組織武館、曲館等。一方面為強 身健體另一方面具有防禦其他族群入侵,但當廟宇有慶典活動時,則自然成為展示村 莊勢力之最佳代言。因此目前所保留下來的清代古蹟建築多聚集於彰化府城城廓內,
且早期興建皆由地方仕紳發起民眾共同出錢出力而成。自然成為居民共同的重心,而 保護的意識也就由每位居民共同監督一代傳一代的承接下來。其興建年代位置分布詳 如下圖 3-3-2 所示。
經由現況逐一調查後,依使用性分列於下表 3-3-3 彰化市古蹟歷史建築現況使用 類別表整理說明。
圖 3-3-2 彰化市古蹟歷史建築興建年代位置分布示意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製作
表 3-3-2 彰化市古蹟歷史建築現況使用類別表
原使用類別 現況使用類別 特殊情形 彰化自來水場加壓站。
置有機械設備,內部無 開放。
良好。
公會堂 修建後目前為展覽館使 用,一樓為辦公、展覽 空間,二樓另有彰化歷 史展覽、機房及視聽室 使用。
室內消防設備完善,有多具滅火器及消 防栓,設施位置圖標示於易見處可方便 取用。保全設施完備。室內展覽用電與 空調耗電量大,需定期檢視管線設施。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鹿港鎮古蹟歷史建築分析說明:
鹿港鎮清代期為依港貨運商業中心,而鎮內主要發展沿舊港埠停靠區。因宗教族 群不同在鹿港鎮也發展不同文化之宗教建築,如客家三山國王廟、金門同鄉聚會信仰 祭祀之金門館(原稱浯江館,金門浯江人)。
商業民宅則沿市街發展,因住商混合使用需求屋型成為特殊之長屋式。前段為商 業販售空間,後段則為私人生活空間。
鹿港鎮廟宇從海上生活庇佑之媽祖、護佑家中平安之佛祖、求取功名之文武廟、
觀音至往生祭祀之城隍、地藏王,人隨時尋求心靈寄託皆有處尋。也符合商業之多樣 化行為,足以可見鹿港早期商業繁盛。
鹿港清代建築興建主要以木棟架結構為主,地方上將寺廟分兩類正神與陰廟。依 功能性落於各區域,部分如興安宮、城隍廟、三山國王廟、金門館則與民宅相互連接 無防火間隔。在火災防護作業上,則應納入潛在危險。其興建年代位置分布詳如下圖 3-3-3 所示。
經由現況逐一調查後,依使用性分列於下表 3-3-4 鹿港鎮古蹟歷史建築現況使用 類別表整理說明。
圖 3-3-3 鹿港鎮古蹟歷史建築興建年代位置分布示意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製作
表 3-3-3 鹿港鎮古蹟歷史建築現況使用類別表
原使用類別 現況使用類別 特殊情形 廟宇:
龍山寺、興安 宮、地藏王廟、
天后宮、三山國 王廟、城隍廟、
文武廟、金門 館。
現況皆為寺廟使用,依節慶 不同香火亦有所差異。但有 名之天后宮、龍山寺、文武 廟,則較不分時節幾乎全年 香客不絕。
天后宮有董事會管理,重視廟中文物 珍貴性,消防防護上設備完善並有多 處消防栓。室內焚香仍為眾多廟宇共 同之情形,部分通風不良煙燻更為嚴 重。線香掉落常見,引燃機率大。龍 山寺目前管控室內焚香,改以鮮花素 果取代。室內用電照明設備需求大如 光明燈等,仍須注意電線老舊與過載 起火。
丁家古厝。 丁家古厝為展覽與餐飲綜 合使用。
古厝展覽部分遵循原有使用機能,無 用火極少部分照明用電。側面一部份 則做為飲料為主之商店,用電主要為 餐飲使用,無用火之虞。
友鹿軒、意和 行、玉珍齋。
現為住商混合使用。前段商 業使用開放參觀、採購,內 部住宅不開放參觀。
玉珍齋後段為糕餅製作區,不開放參 觀。前方店面因需求進行裝潢,有保 全防護。
商業使用部分,商品堆放嚴重,但無 用火用電危險之虞。後方為商家住宅 使用,使用習慣與一般民宅相同,消
原使用類別 現況使用類別 特殊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