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台北縣特殊教育專業團隊之運作模式
台北縣於八十四學年度在教育部的補助下和中華民國物理治療學會合作實 施「在家教育學童物理治療服務」,這是台北縣踏出相關專業服務的第一步。八 十九學年度在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特教系王天苗教授的指導下,從傳統的「以專業 人員為主,將學生帶至中心學校」的模式改變成「配合學生學習和生活環境的需 求,專業人員直接到學生所在學校(或家庭)與教師合作」的模式,在九十一學年 度時,正式全面推動此理念和服務模式(王天苗,2003)。
壹、台北縣特殊教育專業團隊組織
依臺北縣政府教育局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相關專業服務實施計 畫中所指之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包括專科醫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
語言治療師、聽力師及臨床心理師等六類。
台北縣目前的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和語言治療師是由職能治療學會、物 理治療學會和語言治療學會徵求願意入學校系統服務的治療師,並採取治療師直 接入校服務;聽力師則外包給愛聆生物科技公司,採定點服務,由學生、家長和 教師在訂好的時間到台北縣國光國小進行諮詢評估;臨床心理師則由心理學會派 心理師入校服務(林頌恩,訪談,2010 年 11 月 9 日)。
貳、台北縣特殊教育專業團隊運作模式
以下依據「台北縣 95 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暨縣立高中職身心障礙學生特殊 教育相關專業服務實施計畫」、台北縣特教課林玫君(2007)「台北縣特殊教育相 關專業服務運作模式」和「臺北縣政府教育局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相 關專業服務實施計畫 99 年版」說明目前台北縣特殊教育相關專業服務的運作模
育專業團隊,落實特殊教育,提昇特殊教育成效。
二、服務對象
一、就讀台北縣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學生,且經各縣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 及就學輔導委員會(以下簡稱「鑑輔會」)核定之身心障礙者或疑似身 心障礙者。
二、上述學生需登錄於特教通報網且具有各縣市鑑輔會之鑑定文號。
三、服務內容
由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特殊教育教師、普通教育教師、教育行政人員共 同參與,提供統整性特殊教育及相關專業服務。
一、鑑定評量學生能力,提供學生學習、教育輔助器材、無障礙環境、生活 訓練和相關專業服務項目的評估和具體建議。
二、參與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的擬定、執行和追蹤評鑑。
三、協助、輔導且提供特殊教育教師、普通教育教師、家長和相關人員諮詢。
四、服務方式
台北縣視身心障礙學生的需求以任務編組方式組成專業團隊,彼此充分合 作,提供直接服務和間接服務,目前台北縣以間接服務為主,直接服務為輔。
一、直接服務:
專業人員和身心障礙學生直接面對面,實際提供專業評估、訓練、設計 與執行個別化教育計畫等專業服務。
二、間接服務:
專業人員參與評估,參加個別化教育計畫的擬定、執行與評鑑,提供教 師和家長等相關人員諮詢服務,必要時進行示範教學。
五、實施流程
台北縣實施流程分為提出申請、審查核定、提供服務、服務回報和執行督導 五個階段,每個階段的內容細項見表 2-7。
表 2-7 台北縣特殊教育相關專業服務實施流程
階段 說明
提出申請 1.每學期期末前,約一月、六月或七月,配合鑑定安置梯次。
2.符合下列申請資格的學生,備齊相關文件並填妥申請表申請。
(1) 就讀台北縣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學生,且經各縣市特殊 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以下簡稱「鑑輔會」)核 定之身心障礙者或疑似身心障礙者。
(2) 上述學生需登錄於特教通報網且具有各縣市鑑輔會之鑑 定文號。
3.符合資格且具專業服務需求者,經家長同意後至網路系統填報 申請資料。
4.學校特教承辦人依申請表上網填報。
5.填報後將申請資料彙整,寄送至特教中心。
審查核定 1.台北縣特教中心彙整各校申請專業服務資料。
2.由教育局依申請情況,邀請相關學會和專業人員共同審核各校 服務時數。
3.各專業學會依各校核定的時數,配置一校一名專業人員,且提 供該專業人員通訊方式。
提供服務 1.學校需協調相關人員(專業人員、教師、學生和家長等),訂出 學生接受服務的時間。校方與治療師應針對到校服務時程進行 充分溝通,每個個案一個學期至少應進行 2 次的評估或間接服 務成效檢視。
2.接受服務的學生,個管教師或班級導師需準備相關資料(個別化 教育計畫、學生輔導記錄等)供專業人員參考,如第一次接受服 務的學生,則還需準備評估表(台北縣依各類治療選用的評估表
表 2-7(續)
階段 說明
提供服務 4.專業人員依評估結果和個別化教育計畫內容提供服務,服務分 (1) 直接服務:提供學生相關評估、執行個別化教育計畫內容。
(2) 間接服務:提供學校教師和家長諮詢。
5.學校教師和專業人員共同檢討執行情況和實施成果,期末服務 成效檢視可視時數採團體方式召開,同時段每個個案最多可有 兩位教師以公假派代方式出席。
6.每次專業人員服務結束需填寫記錄
(1) 專業人員評估表:即線上之各類轉介 B 表,需於首次評估 新生後於線上填寫。
(2) 專業服務記錄:須於每次服務舊生後填寫紙本(專業服務記 錄表)。
服務回報 每學期結束前由學校及專業人員分別上網填寫服務績效意見,
作為下一學期的服務規劃參考:
1.評估結果建議書:即各類轉介 B 表之下半表單,專業人員須針 對每位學生線上填寫。
2.績效評估(治療師):專業人員需每校擇一學生線上填寫「服務 環境與成效評估」部分。
3.績效評估(行政):學校需完整填寫,以確認專業人員之到校服 務績效,供教育局進行相關督導事宜。
學生如經專業人員和教師等相關人員評估後,不需繼續接受服務,
需上網填報結案。
執行督導 教育局和學者專家組成督導團隊,視需求視察辦理情形,提供建
議,學校方面如遇到任何問題,可以電話、口頭或書面方式向教 育局或特教中心尋求協助。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
台北縣專業團隊實施理念如同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教育報告書(1995)、特殊教
育法(2009)、美國障礙者教育法(1997)等法規中提「為提供身心障礙學生適性教育,配合需求結合相關領域,給予最合適的教育和協助」。台北縣專業團隊藉由 不同方式的介入,依學生和老師的需求選擇適合的方式進行,協助改善問題,也 為了讓每位專業人員充分發揮自己的角色功能和職責所在,在每一次的服務中,
皆需填妥相關表格和服務紀錄,讓特殊教育教師和其他相關人員能明確得知服務 建議和實施方法,以求下一次的回饋和改進。台北縣專業團隊實施辦法近年來不 斷的修改調整,期望能給身心障礙學生帶來實質上的成效,讓專業間能在有限的 時間內發揮最大的效用。
参、台北縣特殊教育專業團隊的實施現況
台北縣特殊教育專業團隊不斷的在修改調整專業服務實施計畫辦法,研究者 從資料和實務經驗中說明台北縣專業團隊服務的優缺點。
一、優點
(一) 在專業團隊介入過程中,給予教師公假派代,讓教師不必擔心其他學生 的受教權,並能參與身心障礙學生接受專業服務的過程,這不僅可以讓 教師直接和專業人員對話,且能有效瞭解後續該如何運用於平日教學和 生活中。
(二) 線上登錄和紙本同步進行,治療師和學校行政需在專業服務前後,在 網路系統中登錄資料和紀錄服務過程,兩種同步進行能避免紙本遺失或 網路當機時,造成資料損毀,同步存檔可有備份功能。
二、缺點
(一) 因程序繁瑣,需填的資料眾多,且有時間限制,容易造成專業人員為 求快速,省略填寫細節,這個問題在新舊專業人員和教師交接上造成困擾。
(二) 提供服務中,每位個案一個學期至少應進行兩次的評估或間接服務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