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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本章分為研究背景與動機、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名詞釋義和研究限制等四 節,以下分述之。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本節主要在說明研究專業團隊的背景和研究者研究專業團隊的動機。

壹、研究背景

1970 年代末至 1980 年代初,發展先進國家就立法保障身心障礙學生的教育 權益。如美國在 1975 年通過的「身心障礙兒童教育法案」(The Education for All Handicapped Children Act of 1975, PL. 94-142)條文中提到「公立學校應提供所有 身心障礙學生免費而適當的教育與相關服務,這些服務包括了物理治療、職能治 療、語言治療、聽力訓練……。」接著在 1997 年修訂的「身心障礙者教育法案」

(Individual with Disability Education Act, IDEA)中強調政府應該為身心障礙學生 建立完善的支援網路系統,擴展特殊教育專業服務的範疇,期望藉由專業人員的 發展運作,提昇特殊教育的效能 (引自汪宜霈、王志中,2002,頁 76)。

台灣也隨著時代的進步,在二十多年後,特殊教育逐漸被重視,相關法規也 隨之被制定和修訂,特殊教育法(2009)在第 6、14、20 和 24 條中皆指出為了學 生最合適的學習環境,在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簡稱鑑輔會)、輔導身 心障礙學生有關評量、教學及行政等支援服務,皆視需要結合衛生醫療、教育、

社會工作、獨立生活、職業重建相關等專業人員,提供服務和協助。為有效結合 各方面的專業人員,彼此相互配合協助身心障礙學生,擁有專業團隊便顯得重 要,在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2003)中第 9、11 和 18 條中說明專業團隊參與的內 容為何,如:個別化教育計畫(individualized Education Program,簡稱 IEP)、安置輔 導和復健服務等,另外在身心障礙教育專業團隊設置與實施辦法(1999)、特殊教 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1999)、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2009)和身 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2009)中多項條文提及相關專業團隊的意義和整

合,這些法規和條文代表著身心障礙者的求學階段,不再只是提供“特殊教育”

的服務,還須包含了學生各方面的需求。

隨著法令條文和社會潮流的開放和包容,「回歸主流」、「融合教育」和「零 拒絕」特教理念在台灣地區逐漸被重視後,也代表著有越來越多的身心障礙學生 回到學校體系,以往在學校中少見的重度和極重度的身心障礙學生也都逐漸回歸 於普通班接受資源班服務或安置在自足式特教班中。以台北縣為例,從 2008 年 5 月 28 日到 2010 年 5 月 28 日特殊教育通報網中,國小階段統計結果,身心障 礙學生從 3796 人增加至 4107 人(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2010),顯示接受特殊 教育服務的學生逐年增加,代表著專業服務的需求量增大。

鈕文英(1998)指出 Dodge 與 Mallard 在 1992 年的文獻中認為:專業團隊的 實行對許多不同障礙類型的兒童都顯現出成效,而專業團隊的建立是為了運用有 限的資源和人力,發揮最大的功能。孫世恆與王天苗(2004)調查台灣地區特殊教 育相關專業服務實施現況研究得知,1997 年特殊教育法公布前,有十縣市辦理 特殊教育專業服務,到了 2001 年時,所有縣市均已辦理,可見不僅法令開始重 視專業團隊服務,學校體系也已展開專業團隊的運作。

學校體系的專業團隊運作中,目前皆以專業人員各自排時間進入學校為主,

負責身心障礙學生的特殊教育教師便成為面對專業人員的主要者,專業人除了對 身心障礙學生直接教學外,相關建議和實行方式大多交代給特殊教育教師,再由 特殊教育教師傳達給家長、普通班教師和相關人員,因此,特殊教育教師在專業 團隊中扮演的角色顯得更為重要。

綜合上述可知台灣目前對特殊教育的重視度不斷提昇,身心障礙學生的學習 也隨之為重要的課題,面對身心障礙學生的多樣、獨特和異質性下,整合性復健

貳、研究動機

台北縣幅員遼闊,面積約 2052 平方公里,含蓋了多元的地理環境和文化素 養,人口也依鄉鎮市分佈不均,多則人口密度 41,262(人/km2),少則人口密度 18(人 /km2),縣內學校位於繁華熱鬧的都會區,也有位於人煙稀少交通不便的偏遠地 區(台北縣政府,2010),研究者在台北縣任教期間,擔任過偏遠地區不分類巡迴 輔導教師和新市鎮中的自足式特教班教師,有感於不同角色下,參與專業團隊的 過程中,無論是課務安排、IEP 會議、參與情形等等皆有所差異,如:偏遠學校 身心障礙學生數少,分配到的專業時數也跟著較少,特殊教育教師和專業人員碰 面次數少(一學期 1~2 次),甚至在巡迴學校中,排課和專業人員到校的時間完全 不一樣,特殊教育教師無法有效了解專業服務情況;而在新市鎮中的學校,因身 心障礙學生人數多,專業人員一學期有三次以上且每次至少半天在校的時間,特 殊教育教師可把握每次服務的時間,請教相關問題或直接學習技巧。因此想了解 不同地區不同班別中的特教教師參與專業團隊過程的狀況,這是本研究動機之一。

以學校為主的專業團隊中,校外專業人員依學生需求如:物理治療師、職能 治療師、語言治療師、心理諮商師等提供服務,而校內最主要的角色則為特殊教 育教師,特殊教育教師需扮演多元角色,除了本身的教學者角色外,還需肩負溝 通聯絡和協調的角色,也是家長、老師和專業人員間的橋梁,可見其角色的功能 已受傳統教室之外的場所影響,對責任和任務的要求比以前來得高和複雜(李重 毅,2003),因此,本研究藉由問卷來得知特殊教育教師對目前台北縣特教專業 團隊的瞭解程度、基本態度和參與程度,這是本研究動機之二。

王天苗(2003)在「特殊教育相關專業服務作業手冊」的編寫理念中,主張運 作專業團隊時,以特殊教育教師為主,由教師負責教導學生,擔任個案管理員,

在其他專業人員的諮詢和協助下,整合團隊建議納入教學中,且在相關研究中,

如顏秀雯與王天苗(2002)「以教師個案管理員的專業團隊運作—以一個國小為 例」、蔡昌原(2002)「國小啟仁班實施專業團隊服務模式之行動研究」、黃志雄與

陳采緹(2003)「專業整合在重度障礙班級中的實施—特教教師與職能治療師之協 同行動研究」中皆顯示以教師為主要整合者時,較能解決當學校系統中專業服務 需求量大,且人力缺乏和資源有限下,發揮較佳的效能。因此研究者以台北縣特 殊教育教師為主,了解特殊教育教師一角在專業團隊中的認知、態度、參與情形和 面臨的困難,這是本研究動機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