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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台灣旅行業者之經營型態

台灣旅行業者的經營型態,可依法定類別、旅遊產品(或服務)類型與主要客戶來源等 區分成不同的類型:

一、法定類別

依「旅行業管理規則」,台灣旅行業可區分為綜合、甲種及乙種旅行業三種,其主要之 區別列表說明如下:

表 2-9 台灣旅行業者的法定類別 類別 資本額(NT$) 可經營業務 綜合旅行業 3 千萬元以上 全部旅行業可經營之業務

甲種旅行業 6 百萬元以上 不得委託其他業者招攬業務,其餘皆可 乙種旅行業 120 萬元以上 僅能經營國內旅遊業務

資料來源:摘要整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 (2019)

迄 2019 年 11 月 30 止,全台灣共有 3987 家合法登記的旅行業者,若以法定類別來分類,

其分配比例如下:

表 2-10 台灣旅行業者家數統計

類 別 總公司 分公司 合 計

綜合旅行業 142 469 611

甲種旅行業 2,726 378 3,104

乙種旅行業 270 2 272

總 計 3,138 849 3,987 資料來源:交通部觀光局行政資訊網 (2019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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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旅行業是台灣最主要的旅行業者,是旅行業界的批發商(wholesaler),幾乎包辦了全 台的國內、外旅遊業務。甲種旅行業者是數量最多的,深入全台各地,除了自行攬客組團外,

也會將散客交給綜合旅行業者出團;他們才是台灣旅行業的中堅力量,才是最可能給台灣旅 行業帶來創新與改變的一群,也是我們要聚焦研究的對象。至於乙種旅行業者的經營業務受 限,其發展性不足,故家數亦偏低。

二、旅遊產品(或服務)類型

若依旅遊產品(或服務)類型區分,台灣旅行業大致上可分成兩種類型:

(一)全包型:產品涵括全球的旅遊路線以及所有的國內遊服務。除上述的乙種旅行社 外,國內幾乎所有旅行社業者均屬此種類型,除了主動開團招攬顧客外,客戶若 有特定要求,亦能積極提供組服務團或轉介其他適當旅行業者去服務。

(二)專攻型:專門經營某一路線產品,其他路線則絶少涉入。此一類型最著名的莫過 於「陸客團一條龍」服務—自陸客入台起,結合同樣的遊覽車、餐廳及旅宿等相 關業者,走同樣的路線,進同樣的購物點,不只降低產品成本且有豐厚的外快;

若是資金夠雄厚,甚至可自行包辦所有服務,囊括所有利益。除了陸客團外,專 門經營日本線、韓國線、歐洲線、美國線及東南亞線的業者亦時有所聞。專攻型 藉由全部資源的集中運用以及對產品的深度熟悉、對路線人際關係的深度經營,

當然有其較大的利基;但也因為專攻某一路線,若此一路線因政治、經濟因素產 生巨大的變化,相關業者恐怕會承擔極大的風險。

三、顧客來源

每一旅行業者推出產品,必定有其鎖定的主要顧客層,顧客來源不同,其經營方式亦不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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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型:綜合旅行社,尤其是在證券市場上市、上櫃的綜合旅行社(例如雄獅、鳯 凰、山富、康福等大型旅行社),其經營資源甚為豐富,容易取得國內、外旅遊業 者的信賴。因此,所有綜合旅行社經營的客層都是全面性的,不只針對國人的旅 遊需求,更擴展至與國外旅行業者合作,接待當地遊客來台旅遊。以往這其中也 有專門接待日本旅客、韓國旅客、東南亞旅客的,當然更不乏有專營歐美旅客的 業者。但在專營日本線的天喜旅行社以及專營泰國線的明泰旅行社相繼倒閉後,

業界已無專營某一特定路線的業者。

(二)地方型:遍佈於全台各地城鄉的甲、乙種旅行社,幾乎所有客源均是當地的熟客,

通常是每年固定會組成數團到國內外旅遊的鄉親朋友團。地方型旅行業者的客源 既屬鄉親,因此大抵採用綜合旅行業者推出的平價路線,幾乎不可能推出高難度 的高檔團。這種地方型旅行社都是小規模業者,僅有地方鄉親光顧,並無任何名 氣可言。

(三)利基型:屬於都會型的甲種旅行社較易經營社會各種階層的人際關係,因此其顧 客來源亦較為多樣化,可根據不同類型的客戶要求,量身設計不同的產品;也因 為產品是針對客戶的需求而設計的,故能跳脫綜合旅行社千篇一律的產品,加入 嶄新的點子並彈性處理產品的內容,故能大幅增加客戶之滿意度,打造出自己的 一片藍海。尤其是有錢、有閒又有想法的菁英階層對旅遊有其理想性(甚至是夢 想性)的期待,也惟有充滿熱忱與創意的旅行業者,才能以其與眾不同的思惟及 執行力,積極去滿足菁英階層旅客們的期待,開拓出自我的利基市場。此種型態 的業者較具知名度的有欣業旅揚旅遊工作室、華友及異術風格旅行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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